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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用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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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后的春天雨水很多,浸得人皮肤上都生灰藓,一个个斑点迅速出现在路两边的墙壁上,凸起,呈不规则的几何形状,像一小片一小片被弄碎了的山楂片。他嚼着从垃圾筒里弄来的山楂片,蹲在街头。他突然看见她。她从一辆宝马车上下来,一袭淡色衣裙。她身边那年轻男人撑起伞,挡住她头顶的雨水,并温柔地握紧她柔软的腰肢。她靠入男人怀里。
  他一下子就从狂喜中清醒,一直清醒到冰川纪。他没起身,喉咙里咯咯有声。他继续嚼山楂片,嚼着从眼眶里滑下的泪水。
  她的目光里究竟藏了多少哀婉?他最后的一瞥中,又是几多清醒?这感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没有结局。可她无悔,他也无悔。这与他们最终的交错无关。
  


少年与红发女郎


  有一个人,是少年。那天,他去酒吧看新鲜,被一个艳丽的热情似火的红发女郎吓坏了,就赶紧跑。他跑在路上,飞快。腔子里的那颗心滚烫。他觉得沮丧,也狂喜。当然,这是一个初涉风月的少年最正常的反应。
  他穿过红绿灯,踢飞一只瘦骨伶仃觅食的狗,差点在一块香蕉皮上摔倒。他站稳了,决定去买块口香糖嚼嚼。他来到超市门口。旁边突跃出一个黑瘦小伙子,拦住去路,手握针筒,杀气腾腾地喊,我有艾滋病,给钱,不然扎你。
  他吓坏了,赶紧掏钱,可他的钱——天哪,那红发女郎原来还兼职小偷,他的钱全不见了。他傻了眼,忙喊,大哥,钱被人偷走了,要不,你在这等,我回家给你拿去?
  黑瘦小伙一怔,再怒,他妈的耍我啊?针筒就往下扎,然后再飞跑开。
  少年的世界崩溃了,一时间就瘫在超市门口。他实在是想不清楚这里面的因果关系。从超市里走出的人群惊恐地避开他。从超市里走出的保安骂骂咧咧地大脚踹他,叫他滚。他又走在路上,边走边想,越想越愤怒,就越觉得人生无望,眼前只是漆黑。他瞥见路边一间药店,走进去,无所目的地瞄过几眼,柜台里的那一次性注射器抓紧了他的视线。
  他要药店老板拿出注射器。他鬼使神差拆开注射器的包装袋,下意识地高高扬起,颤抖着语调高声喊道,我有艾滋病,给钱,不然扎你!药店老板二话不说立刻奉上柜台里的钱。钱又飞了回来。他怅然若失地走出店外,牙关一咬,想起那个害惨他的红发女郎,于是,飞快地往回跑。
  他要找她报复,可惜等他拐出街口,警车已鸣笛从后面高速追上,几个全副武装的警察猛扑下来,按倒他。
  少年并未感染艾滋病毒,黑瘦小伙也非艾滋病患者。但他们犯下同样的抢劫罪。黑瘦小伙被判三年。少年因年龄关系被送去劳教,前程尽毁,性格大变,出狱后成为一代黑枭。
  那年,少年受人追杀,意外受伤,幸被一个年轻的女老师所救。她美得让他惘然。他爱上她,却意外发现她是红发女郎的亲妹妹。多年前的红发女郎之所以从事那行,也是为赚钱供养她上大学。他想报复,又不忍心下手。红发女郎早已忘掉曾偷过他的钱,害他被针扎,入狱,反而气势汹汹地赶来找他算账,说她妹妹起码得嫁一个干净的人。为了爱,已经不再是一个鲁莽少年的他,忍疼悄悄地离开了痴心的女老师。
  没想那个黑瘦小伙再次出现。不过,其面目却是大慈善家大教育家。黑瘦小伙发财了。改头换面的黑瘦小伙轻而易举地俘获了受到挫折的女老师。
  他决定动用雷霆手段向黑瘦小伙报复。洞悉其计划并终于明白了事情前因后果的红发女郎则用一杯毒酒把他与自己一起送入天堂。
  他想不通,问红发女郎为什么?那人明明是骗子。
  红发女郎惨笑起来。
  在世人眼里,在她妹妹眼里,他是大慈善家大教育家。这已经足够。她不允许他去打扰她妹妹这一生的幸福。
  世人眼里,有多少真相?有多少慈善不能深究?为了不让纯洁天真的心灵失望,她就此付出了生命!她真傻啊,那慈善家能慈善到几时呢?哪一方舞台的幕布最终不被拉开?
  也许她不傻。伪善存在一天,妹妹就幸福一天。她认为值得。
  


他笑起来


  有一个人,参加工作已多年。有一天,相恋多年并已经谈婚论嫁的女友抛弃他,嫁给一位富家公子。他决定改变自己的命运,就去考研。
  上帝没薄待他,他又回到校园的青草、花香、鸟语里。已经不再是一个青涩少年的他像磁铁一般,很快就吸引了不少女生投来的异样眼神。被水与火淬炼过的他,几乎在下意识中,就对这些热辣辣的视线做出理性的分析。所谓爱情,即是幻觉,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来便是善意的谎言。选修了《经济学》的他在天平上仔细计算砝码,很快,他把目光锁定在一个大一女生身上。她长得普通,衣着也朴素,整日低眉顺眼。但她父亲是省财政厅的副厅长。
  他是去学生科查阅新生资料时发现的。
  过了一些天,女孩独自坐在图书馆里发呆时,他走过去,把早已准备好的纸条轻轻塞入她手肘下。他在图书馆的出口处站了不到一分钟,就听见后面的脚步声。他们一前一后地走着。夕阳将她的影子拉长,搓出种种几何线条,斜斜地投在他的面前,也投在他脚下这条由鹅卵石铺成的小路上。
  微风流动,路两边是青草,还有几棵叫不出名字的大树,树干布满褐色的纵形裂纹,树下歇着一只通体洁白的鸽子。世界似乎在那一刻纤毫毕现,如一粒刚剥开的橙子,新鲜诱人。他轻轻拉住她的手。她挣扎了一下,就顺从了。
  这或许与爱情有关,爱情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发生。这或许与爱情无关,只是棋手在奕出妙着时情不自禁露出的笑容。
  他笑起来。
  历经世故的人,对他口中的所谓爱情,常会有如此理性的分析。而如此理性的爱情,或亦可让人体会到一样的甜蜜。然而算计终归不可远见,命运这只手会走出哪一步棋来与你对抗,将居心叵测的你击败,都不可知。
  他这一笑,也笑的恁早了些。
  他不知道,若到了败局那一天,他独对满盘狼籍,将会穷到连爱的回忆都没有了。
  


女人越漂亮,脑袋越豆腐


  有一个人,在出席朋友婚礼上遇上一个女人,当时就惊为天人,一打听,这女人可不简单,或许祖上在八国联军进城时有过比较糟糕的经历,长得高鼻深目,肤白如奶,从小学到大学便一直霸着校花这称呼不撒手,平日里如冰山一座,也不知有多少男同胞绞尽脑汁想押她去民政局伏法,最后总是血泪斑斑,不得不黯然鸣金收兵。他就与朋友赌咒发誓,要直捣黄龙,扬我大汉男儿本色。
  他朋友是女人的同学,当年没少为女人茶饭不思,却识时务,毕业没多久,立刻全身而退将爱情献给公司老总女儿。如今见他的屌样,心中泛起酸味,就冷哼,知道为何自古红颜多薄命?他就笑,眼角余光搜寻着女人的影子,嘴里说道,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这诗是五代蜀主孟昶之妃花蕊夫人所作。他朋友听得明白,嘴角冷笑,错。美女是硬通货,注定得在男人之间流通,被不同的手摸来摸去。美貌属于公共资源,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公共厕所。若有人把公共厕所强占为己有,你会不会骂他祖宗十八代?
  他没分辩,他本是个见了棺材仍不掉泪还要掀起棺材板看看做工如何的主儿。婚礼结束,眼见女人出了门,与他朋友打过招呼,追出去,远远跟着,弄清楚她家的地址,便有事没事,就在那条路上走。没几个月,女人的职业、单位、生日、喜好、家庭情况,甚至于三围,他都已了若指掌。
  女人喜欢晨跑,每天早上六点准起床,沿住宅小区兜一圈,再在早餐店买些烧卖回去。不知从何时起,路上多了个穿白衣白裤的年轻人,也沿住宅小区跑。女人最初没留意,但那颜色着实刺眼,时间一久,两个人偶尔也会吭哧吭哧相视一笑。又过了段时间,女人在上班,忽然感觉身边站了个人,扬头,发现是早上经常遇到的年轻人,不由地好了奇。年轻人笑了,原来你在这里上班?女人点头。年轻人坐下来继续笑道,跟朋友来玩。他在采访你们老板。我嫌闷,出来透个气,没想遇上你。中午一起吃饭?
  这一切当然是他的苦心安排,看似简单,却因之更显自然,其中不知耗去他多少的心血。就比如晨跑,要控制嘴巴不说话,是多么困难!可没法子,男人勾引女人就得从眼神勾引起。他那段时间几乎将市面上有关恋爱的书籍一扫而空。等到吃饭时,女人发现自己爱吃的香菇油菜、清炒竹笋等都被他点了。两个人的话题自然更为投机,从崔健说到窦唯说到张楚,最后得出共同结论,除了那个极可能得了精神病放火烧自家房子的何勇外,其他的摇滚歌手都是伪摇滚。
  他们好上了,但应该说还是属于有好感的阶段。爱,是需要关键一击的。碳原子之所以能变成璀璨恒久远的钻石,是离不开刹那间喷薄涌出的岩浆。
  他苦思冥想,最后亢奋得实在不行,只好看动画片放松脑子,那只精灵古怪的小老鼠没有遗弃他,灵感一闪,女人生日那天凌晨,他没睡,拿着十几罐红色喷漆在小区四周到处喷“女人,我爱你”,树上,墙壁上,连路边那个垃圾筒上也没放过。这确实肉麻得紧。不仅肉麻,还恶心,还被环卫所罚了一千块钱。
  但就是这么俗的一招轰动全城,上了报,也赢得了美人。
  他朋友服气了,找到他拳打脚踢,差点儿放声大哭,说,你小子撞狗屎运。莫非她的心智远比身体成熟得晚,现在才开始发情,正好让你捡了个漏?
  他洋洋得意地晃着手指头,拈起牛肉串往嘴里塞,说道,天机不可泄露。
  他朋友叹息一声,说道,狗屁天机。还不就是喷油漆。小狗小猫都会喷。难怪大家都说,女人越漂亮,脑袋越豆腐。
  那么一喷,其实未必能让那漂亮女人没有退路,但他自己,却摆明了不留退路。如此孤注一掷,自然成功。
  只是美女再好,有几人肯孤注一掷呢?很多时候他们只像环绕在公共厕所的蚊蝇一般,想吃些豆腐罢了。所以他们见不得别人的胜利,往往要说一句:“女人越漂亮,脑袋越豆腐。”
  


再也没分开


  有一个人,还是小女孩时,就爱上一个男人。
  他是那样迷人,胸挺挺的,腰直直的,说话声音大大的,大把大把的女人水蛭一样缠着他,可他不屑一顾,只很豪爽地招呼着伙计上酒。
  她爱他,因为爱,一直卑微到尘土里,眼角余光一瞥见他,一瞥见他嘴唇上那两撇微微上翘的小胡子,全身便忍不住发抖。
  她想尽种种法子与他接近。他是来她家乡收购一种珍稀药材的商人。她家是开药店的。最后,她从家里偷了一大包珍稀药材,鼓足勇气,找到他。他就掏荷包准备付钱。她却摇头,说不要钱。他就笑说哪能不付钱呢?
  她说,要不,你就带我走吧,这能否可以当成你的报酬?
  他吃了一惊,意识到什么,微笑起来,心念一动,就说好。这或许是因为她那时虽然年纪尚小,发育却很好。那件薄薄的衣裳绷紧了她胸口那两朵初绽的蓓蕾。他开始熟练地操作,吻她温嫩软香的耳垂,迅速挺进她柔软的深处。她含着热泪呻吟,心甘情愿地献出女儿家最珍贵的东西。
  她以为他会带她走的。她是从别人嘴里得知他离开的消息。她发了疯似的试图赶上那辆带走她所有希望的班车。她一次次摔倒在泥泞的路上。那些开着小朵黄花并生满尖刺的灌木条撕扯着她的裙子。而她不久之后鼓起的肚子更让她以及她的父母成了当地人的笑柄。辱没家风的她被赶出家门。她在他们曾相爱的那山坡边搭了间小木棚。孩子生下来,是死胎。血流了一地。
  她离开了家乡。她成了一个妓女。她到处寻找他。
  她终于遇上他。是在一间酒吧后面的巷子里。他躺在地上,身边满是呕吐的秽物。他已在一次酒后斗殴中失去了一条腿,潦倒落魄。他没认出她。当年那颗青涩的果实上已满是悲伤的虫眼与扭曲的伤疤。她把他背回住处,洗干净,再绑上,掏出携带多年被仇恨磨得雪白锋利的小刀,慢慢切下他的一根手指头。她打算把他一点点切碎。他突然喊出她的名字。
  她颤抖着手,不停抽搐,就拿不稳小刀。她哭起来。
  就这样,他们在一起了,从此,再也没分开。
  人总是要在历经千山万水之后,才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吗?而光轮流转,人若浮萍游走,多年以后还能重逢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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