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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听好了,这是最后一次。”我颇为严肃地说,然后抱住她开玩笑说,“你知道我这岁数当小白脸儿已经有点勉强了,虽然我知道你是富婆,长得难看没人要,但也没惨到倒贴的地步,这事儿说出去会叫人笑话你的,哪儿有女的给男的花钱的,笨蛋!”
“我是北京的!”她回答我,“不像那帮南方妹,爱你就是卖给你,就会靠色情理直气壮地挣男人的钱,太落后了,不知道王菲送谢霆锋跑车吗?我们北京人就这样!”
“别忘了我也是北京的,你这不是逼着穷作家在生活方面上档次吗?走,去马克西姆消费消费!少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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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我们来到位于崇文门的马克西姆餐厅,坐到最里面那个正餐厅大吃法国菜,龙虾蜗牛鹅肝牛排红酒地乱点一气,吃到最后,竟把袁晓晨吃颓了,她鼓着肚子从桌子对面蹭过来,叹着气坐到我身边:“有没有假钞付给他们?要是没有,以后咱们不要来了,这是公款吃喝的地方,吃在嘴里,疼在心上,你懂吗?一会儿我把那瓶红酒喝完了咱再走,我告诉
你,我不是爱喝,是想在这儿多呆会儿占他们的地儿。”
埋单的时候,袁晓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从钱包里数钱,又用仇恨的目光望向服务员,就像是要把钱抢回来似的,服务员还没转身她就恶狠狠地给了我一拳:“妈的这不是跟我们公司做的生意一样吗?越豪华挣得越多,以后你的钱留着给孩子买奶粉,别私下里当着我偷偷地摆阔,听见吗?一千四百块!一个多小时就连个影子都没了,早知道咱再买一副进口网球拍啊,一顿饭吃掉一项体育运动,这种事亏得你想得出,我说去外间儿吃点大众菜就得了,你非跑里面来当傻瓜,一千四百块,比毒药还贵啊!”
“你们上次不是一顿饭花一万多吗?”
“你有病吧,那花的是公司的钱,我去钱柜唱歌开顶级芝华士还挣加班费呢!一样吗?我都不舍得打球儿了,真想让吃下去的东西在我身上多呆会儿,很值钱呢。”她对我撒着娇说,脸上仍是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几个迎面过来的行人把我们分开来,望着她在人堆儿里晃动的身影,一丝柔情涌上我的心头,我喜欢正直朴素的穷人立场,对虚荣与哗众取宠有说不出的反感,这是命中注定的,也是无法改变的,不管我变成什么样,血管里仍流着穷人的血,出卖劳力挣钱,厌恶豪华与奢侈,喜欢小家小户的节省与实用,我知道,在被社会上各种力量摆布时,要保持面子都不太可能,更不用提做人的尊严了,但我仍有一种要保持的企图,并且永远地记住这种企图,试着为这种企图而悄悄地奋斗。
我走到前面,拉住袁晓晨,我们一齐并肩往前走,那一刻,我已知道,她打动了我,就在阳光从高楼顶上照耀在我们脸上的时候,就在我们走回被商业大厦所遮住的阴影里的时候,就在袁晓晨回头冲我做鬼脸的时候,尽管我现在已完全算不上穷人,但我知道,世上再也没有比穷人的欢乐更动人的东西了,那是被完全压制的欲望所能获得的一点点满足,是镶在生活底层最珍贵的珠宝,是倾家荡产换回的真情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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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我感触良多,有一种恨不能与袁晓晨死磕的决心在心头悄然升起——就一起与老百姓同生共死算了,过单纯的生活,性与食物就是一切,不再娇揉造做,不再幻想,不再羡慕,有一天,性会失去,最终,我们会与富人一起死去,告别我所知道的冰冷晦暗的宇宙,像一切微不足道的生灵一样,那才是我们的本分。
“嗨,你往哪儿走呢?”袁晓晨一把拉住乱走一气的我。
“啊,我走神儿了,街上美女太多,看得我睾丸直疼。”
“呀!你不牛逼会死啊!”袁晓晨高声喊道,顺手儿踢了我一脚,“我早就怀疑你的性能力了,去把电线杆子上贴的小广告撕下来,回家好好研究研究去,说不准偏方就能根治你的臭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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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袁晓晨吃饱了撑的在商业街上漫步,老花市被推倒了,原来的电影院与新华书店不知搬到了哪里,下面一站是磁器口吧,我都记不得了,这条街完全变成了商品的海洋,袁晓晨在前面带路,走进一个商场又一个商场,柜台上摆着的各种商品闪闪发光,把一种富足而舒适的光芒投射到逛商场的人身上,我看到袁晓晨的眼睛像自动探照灯一样,从每一件商品上扫过,最后聚焦在她感兴趣的一些日常生活用品上,她一定在盘算着我缺什么,她缺什么,这些人人都可拥有的消费品迷住了她,衣服、鞋子、毛巾、浴巾、化妆品,在我眼里千篇一律可有可无的东西都叫她着迷,她使劲工作只是为了增加购买力,除此之外,她还关心什么呢?也许她只是想找到一个亲人,用于构筑她想像中的世界,与别人差不多的世界,小家小户、三口儿乐,休息日能够睡个大觉,看电视上评论娱乐明星相貌举止,外加一些到了中年就不会再听的流行歌曲,努力吧,加油吧,让你的头发散开,像海浪一样在风中呼吸,让你的肉体聚成一个富于弹性的生命,不被记录的生命,在城市的人潮中沉浮不定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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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我因你穷而感动,我欣赏你穷,欣赏你发愁的每一件事,日常生活用品,住房,汽车,遥远的旅行,连这样一些事都办不到,你就会显得因穷而美丽,事实上,你因向往而美丽,而且,我知道,甚至只有向往才是美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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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打羽毛球的时候,我们都没劲儿了,但新买的运动服已换上,钱已花出去,所以要坚决打完一小时,打累了,我们坐一起喝饮料,话题仍是评论那些素不相识的打球者,袁晓晨看到一个像是陈冠希的帅哥,激动不已,回头有些不满地看看我:“哎,你要长成那样,我就给你买更贵的球拍,瞧人家跳得多高!”
“要是他脚底下是悬崖,就用不着跳那么高了。”这方面我回敬她简直是易如反掌。
“他在夜里看起来一定更帅。”
“当然啦,如果他的狐臭味儿从腋下悄然飘向你的嗅觉系统的时候。”
“哎,你怎么对别人的优点那么嫉妒?是不是怕我不要你啦?放心吧,猪肝酱,我没那么狠心,不过,我甩你的时候,只要你在我面前多哭几分钟,我就会心软的。”
“狐臭厉害就值得嫉妒吗?”
“你怎么那么缺德,说得我就跟闻见了一样,人家招你惹你了?”
“你心软之前,我就已经腿软了,叫这位帅哥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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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体育馆出来时,天已经黑了,但气温适中,走到停车场,抬头可以看到星星,我和袁晓晨就靠在车边喘气,袁晓晨不顾我的反对,用纸巾擦我脸上的汗水,擦得我一脸纸巾沫儿,她就看着我哈哈大笑。
“怎么样?猪头饼,这次有氧运动的效果怎么样?要不要就在汽车里叫我检查检查?”
“你就站车外面就行,去,把裤子脱了,趴后备箱上去!”
“那你站我后面啊?”
“我?我坐司机座上打电话报警,怕倒车撞死神经病。”
“滚!”已经佯装走到车后的袁晓晨回头大骂,见我没反应,又小声叫我,“过来,你过来。”
我走过去,她已坐在后备箱上,随后靠在后挡风玻璃上,我与她坐在一起,抬头仰望星空,停车场上寂静无声,也没有人过来,我们就这么呆着,姿势像电影明星,还不时喝上一口饮料,也不知看到我们的人会说我们是浪漫还是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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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已死的人,活着的人,将来诞生的人,都要看到同一个夜空,同一颗天狼星,同一颗北斗星,同一颗织女星,同样的一点光亮,因为远而显得渺茫,因为远,而保持神秘,就像无数写字楼里坐着的无数白领,你看不到他们每一个人,或者,你看到一眼,接着便忘记了。但我无法忘记,袁晓晨就近在眼前,夜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夜风也扫过她的面庞,白银一样的面庞,能令人忘却烦恼,因为在我的幻想里,她愿意替我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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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袁晓晨的电话响起来,她开始接一些工作电话,从电话的内容看,我大至能估计出她的工作强度,可以看出,袁晓晨在工作上精明干练,而且诡计多端,“宁说十句话,不跑一步路”是她的座右铭,本来是一件她必须去现场处理的事情,叫她东一个电话西一个电话地给解决了,临近晚上,她非要一起做饭吃,我只好与她去菜市场转了一圈儿,因为昨天运动过猛,所以腰酸腿疼,这一走,姿势就像两个上年纪的人,买了半天菜才决定省事儿点,晚饭吃火锅,于是,我们不得不跑到附近一家超市又买了一个电火锅。
回家以后,我们一同洗菜,然后就坐在火锅边等,水开了,看着电火锅里冒出气泡,她竟自己傻乎乎地笑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她说:“你犯傻的时候就像这样冒泡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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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上经常形容恋爱为炽热的、深沉的什么的,那多半是外国有产者的感觉,很难摹仿出来,中国人谈恋爱,图的就是一个轻松,生活压力大得叫人只能把谈恋爱当成娱乐休闲项目来搞,跟流氓淫乱活动基本没什么区别,即使是白领儿,也多半只能如此,晚上我送袁晓晨回家,她叮嘱我多做有氧运动,别勾三搭四,然后就在车里依依惜别:“你回去吧,要是明儿早上走,还得堵车,回去得一个多小时,我今天要早睡,下个星期估计忙得要死,天天都要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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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被强奸的时候,我九岁,我舅舅干的,我表哥按着我,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窗外电闪雷鸣,下着暴雨——”回到家,我睡不着,闷闷不乐地挂在网上,写着狗屁不通的黄色小说,愁苦不堪地打发着空虚的时间,唉,没办法,孤独催人无聊,而且,再没劲的事情也得有人干呐。
回想这个周末,过得像打仗,一件事紧接着一件事,马不停蹄,我知道,这是袁晓晨的生活节奏,我是无意间踩上她的点儿的。现在,我坐在我的书房里,坠入一种冷冰冰的清静之中,草绿色的格子窗帘低垂着,楼下听不见汽车声,电话铃也不响,眼前是一直排到房顶的书,随手抽出一本《白话四书五经》,胡乱一翻,便看到这样的句子,“公子突说:派一些勇敢但没有毅力的战士,冲击一下敌军就赶紧逃离。”看得我直皱眉头,原来我国古代的部队是按性格分成一个个作战集团的,也不知道他们打起来什么样儿!
我把那本“四书”扔到一边儿,随手又拿起一本老得发黄的《罗丹艺术论》,那好像是我看过的第一本艺术文论,里面通篇漂亮话,我看到字里行间,到处是我用十几年的手画出的小道,看来当时觉得说得又好又妙,现在却已看不进去了,封面上是罗丹的著名雕塑《思想者》,当时觉得简直是对希腊雕塑的超越,一条条鼓起的肌肉处处显出思想者的优美与力量,现在看来却问题颇多,据我的个人经验,人在思想时,肌肉是帮不上什么忙的,相反,为了维持大脑高速运转,放松肌肉很有必要,但罗丹却不这么看问题,人们竟会相信他,这叫我百思不得其解,我猜罗丹若不是找了一位被便秘所苦的模特当思想者,那么他简直就是开欣赏者的玩笑,我暗想他之所以能够成功,定是因为欣赏者中很少有思想过的人。
哎,过去,过去,那些海绵一样的过去,那些不管青红皂白就点头同意的无知的过去,令我百感交集,拥有青春的骄傲、新奇与愚蠢,也不知该叫人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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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翻闲书成了我生活中占时间最长的一部分,房间里到处都是闲书,随手就可抓到,就如有人喜欢往家里四处乱放零食一样,闲书看多了令人见怪不怪,人生在我眼里,变成一场与空虚的消耗战,最后空虚战胜生命,死亡结束一切,宇宙法则永不更改,这么一看,无论什么样的人生,都像是一种垂死挣扎,从长远看,剩下的表现只不过是个风度问题,拼命维护必死的自我的,叫做没风度,顺从的人显得更从容,被关注的人叫做表演者,剩下的是观众,就是这样。还有一撮另类试图用怪方法超越生命,可惜一直没能说清楚超到哪儿去了,有时候我倒是挺希望谁谁谁能回来看一看,介绍一下超越了生命以后的情形,可惜的是,这种事儿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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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一些无名的痛楚袭击我的内心,叫我难受之余,试图用文字给它们命名,介绍给别人,可惜那不是故事,因此说出来也没人爱听,活人自有一套法则来使生活真实可信,北京就铺展在很大的一块土地上,人们在这块土地上留下痕迹,但是,北京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