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终于从颈上拽下什么,摔惯到我身上,晃珰着,掉下,那刺眼的金色,好象明媚的夏日阳光,那十字架宣判我有罪,五年,十年,二十年,逃开也没用,这就是罪。
脸颊火辣,他的话他的动作更是淬火的刀子划破我平凡无波的最佳面具,我捂住自己的脸,深深呼吸:“这些都不够,光这些都不够,我真希望你也能像他一样,做些彻底真正毁掉我的事,那样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欠你,雷煌,我不想再回到你们任何人的身边去,我回去了我就再也没有了——这些就请你懂我吧。”
——“他在哪?”——
刺穿我的耳膜,血液聚集在一处,不是不恨不是不怕,只是,只是再又听见这个声音的时候,这个声音还是能刺穿我耳膜,我不能回避无法回避的人,对我问:“他在哪?”
——有个住在海边的穷苦少年一直没有朋友,有天有个小巧可爱的小姑娘出现在他面前,她说她的名字叫珊瑚,少年喜欢上她,他们一直很开心,他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过下去,但小姑娘有天又突然消失了,少年怎么找都找不到,他快急疯了,当他找到海边,这时候,一个美丽极了动人极了的高贵女人走到他身边,竟然对他说:‘我就是珊瑚,我是海里的珊瑚仙女,我中了妖怪的魔法要真爱才能解脱,你看,我现在又变回来了,我们又能在一起永远快乐生活了。’少年惊讶极了,他疯狂地推开她,大喊着:“你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我要我的珊瑚!”,他喊叫着:“她在哪?她在哪?我的爱!”仙女呆住了,而少年却真的疯了,他继续喊着她的名字,继续到处找寻——”
我的爱。
就像这场雪花突然而至,要小心别被他绚花了眼,他是有剧毒的恶之花。
64
他,他,他——他啊。
这世上有这么多人,当和你擦肩而过,有几人你能一眼看出分明?是至亲还是至爱还是至死不渝的仇恨,比如他夺走你的一切,比如他毁灭你的一切,比如你都快要忘掉你曾拥有的一切——这些都抵不过你再不是他的一切了!——
这个人穿着优雅明亮的衣服,这个人笑出优雅明亮的喜悦,他用满怀期待和盼望的神采注视我、注视雷煌,他非常俊,也非常好,他看上去,好象只破茧的蝶,极寒的天里妖娆阴暗无声地飞翔,美极了,只有吸干宿主血液才能孕化出的诡魅生物,坏极了,你怎能说他不勾魂?
秦展。如旧。
王平民沉默地站立,不掩饰自己红肿的半边脸,掌印完整结实。
雷煌很有兴致,他清楚自己有的是秦展再怎样努力也无法拥有的一种优雅和明亮,而欧阳念总是一遍一遍喊着他好兄弟好兄弟,所以从开始就忽略了其实毒蜘蛛早张好了网,连闻炼也为救闻啸天出卖了他,合伙设下那个西西里新娘的圈套,但就算秦展机关算尽也料不到闻啸天原来就是欧阳念的师兄,现在回想起来,婚礼前收到的匿名信也是欧阳他写的,闻炼一直苦于找不到囚禁闻啸天的所在地而被秦展所制,地图和看守分布在信里都标记得清清楚楚,到后来,他能抢先一步在枪口下救出闻啸天,在秦展以为万无一失的婚礼上杀掉自己的新娘,他顺利破灭了秦展坐享渔人之利的企图和诡计,这些都该拜欧阳念所赐!——但他不能让他再这样三心二意下去,总有一个要死掉。就这么简单。
这样,就算放弃,欧阳他也是安全。
他们三人的上空,黑色直升机还在盘旋,枪声已渐渐湮没,死去的人慢慢倒下的尸首渗流出鲜红的血液融化进洁白的雪。
以杀人取乐的黑道和杀人不见血的商界,两代年轻的新霸主,在为死人争斗些什么。生者执着地从坟堆里吵醒往生者,这是多大的恶果。
秦展是这样明显的高兴,已经挑起成邪恶到狭长的眼梢眉角全是一片松懈和狂喜,他甚至咧开嘴笑着调侃起来:“雷煌,你说死了两年的人该是连皮肉都不剩的白森森骸骨了吧,想想要把那样的骷髅紧紧拥抱在怀里——”他看了眼王平民,棱角尖锐,眼神如谜,黑暗的魅力把雪花都冻结,他好象真想把自己的喜悦给任何人分享一点;王平民看到的是一个说着可怕话却一点不自觉的魔怪,魔怪才能说出:“我会高兴得全身发抖,我会把手就这样放在他的骨头上——”秦展合拢双手,如同完成一个紧窒的拥抱:“最后一次锁住它就把它绑在我身上,慢慢地,我就要被鬼附身了。”
他眯起双眼,嘴边是笑,他在享受!
“念念他是跟我在一起。”雷煌不用穿什么优雅明亮的衣服,他几乎不用笑,他英俊冷淡和风度翩翩就是贵族优雅的化身了,他在雪里,在用欣赏目光看广大的庭院被陆续的雪覆盖,“他对我说,黑色是最干净的颜色,能把一切污垢覆盖,但他的污垢,他的你怎么才能覆盖?”雷煌用冷淡目光看面前无所忌惮的对手,一字一字说:“念念他,要你去死,然后他说也会陪你一起。”
王平民站在他们之间,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秦展或以为他就是个低级的手下。所以王平民在摇头,脸上的印子红肿;没人理会。
夹在两个骄傲的男人面前,王平民的骄傲不被理会。但他还是出声,他说:“这不行——”但他扼住脖子,平凡的脸难看到发青,双手扼着,却挤不出一点声息,他看那真正优雅的贵族——他刚才吻过他,贵族刚才吻过平民,那是个多么冰冷的吻——你给我喂下什么?雷煌,你怎能?——
“他是这样说?”秦展狂喜的眼神里有不断的悲伤,好象感叹一样他伫立在东京的大雪里慢慢失神:“他还是不愿陪我一起死,我的王子。”
王平民的喉咙犹如焦灼,他的身体渐渐麻木,渐渐也失神,秦展,秦展,你还是这么想要念念陪你一起死去吗?这样就可以赎清你们所有的自欺欺人吗?已经两年了。
多少爱恨;生死一瞬 65
像在做梦一样,雷煌他拿出枪,将枪柄递在秦展面前,他的面容非常沉着和冷酷,他的眼仍有过去蛊惑人心的魔力,尤其在对手脆弱的刹那:“他这么爱你,他怎么会不愿意陪你一起?还是你费尽心机从他手里夺过的一切,才让你这么舍不得去死?”雷煌微微笑,眉宇舒展,好似看透,秦展根本无所遁形而面色灰黯无比:“说到底,我从看不出你有爱过他,你嘴里说的爱只是欺骗那个傻瓜和你自己的借口吧——你需要借着爱的名义才能放心大胆地舍弃胆怯和犹豫,当然了,因为欧阳念他爱你啊,你做的一切他当然都能原谅——承认吧,秦展,你从没资格做我的对手,你到手的只是我不要的东西,黑道、念念、萃,你太可笑。”
秦展是脸色是难看的,他的优雅和明亮被无情地戳穿后,他灰黯而慢慢失去刚才的光彩,他辛苦得来的一切果真一直是别人施舍?——这让他抓住了枪,寒冷的枪身握在手里,扣住扳机,可笑吗?他的一切!——他就对准自己头颅位置——
两个男人笔直地站立,像两头狼、两头狮、两只野兽一样傲慢地互望。
王平民眼睁睁看着秦展的动作,秦展的侧面对着他,不摇不晃稳稳举枪,竟是比今年冬天的大雪还要冷寒彻骨,但王平民却一点不能再动,或这就是雷的初衷,打击到对手崩溃为止,打击到一切都不能挽回为止,这是生命,这怎能儿戏?但他动不得了,前程往事历历在目,在很多年前,他就对自己说过,绝不让这个叫秦展的人再为他受伤流血,但他总是在让他受伤流血、不断挣扎在死亡边缘,就算费尽心机也要九死一生,若是这样,只能这样,他想他好好地活,和萃,和他的女人和孩子好好活下去,只是这点微悯的愿望,舍弃一切就可以,他的家从不是他的,权利和地位都该是给父亲的孩子而不是他,他是那样执着地介意着需要着欧阳念的死亡,好象只要他一死他的所有障碍和不快都烟消云散,他就再也用不着阴谋用不着诡计——放弃一切真容易吗?好象在做扮家家游戏,值得为他舍弃一切吗?知道自己将要失去的是怎样的一切吗?是亲人是城堡是高高站在城堡上俯视众人的傲慢,真的不容易。但他确实做到,欧阳念确实做到。
所以,不需要再受伤再流血再那么疯狂了。
似乎就在刹那,秦展就开枪,他一点也无犹豫——
冰冷的血液从肩头涌灌,这是什么?王平民却突然一笑,在锐利的枪响后,扭曲嘴角,非常好笑,这是疼,他的膝盖弯下来,他跪在了雪地里,却没有力气捂住伤口,红色的血这样利落地流淌出身体,消失在茫茫的大雪里,王平民卑小地跪在地面,他该有幸,伤他者是黑道上人人谈之变色的欧阳世家宗主,多残忍多无情的人。
枪口又抬起,对准他另只肩,雷煌挡在了他面前。
无法看到面容,只听到秦展在大笑:“这么在乎?雷总裁你有这么多在乎,我这费尽心机才能得到别人施舍的人却就只有他一个,我求求你别跟我抢他行不行?你不是早不要他了,那时候他受苦受罪被我折磨被我凌虐你傲气你冷酷你当然不会向他先低头!你以为他出卖我只为舍不得他师兄?他也舍不得你中我圈套,就算你掉头就走没能救他没能像你拐走他时那么信誓旦旦!——那就把他给我吧,我要他啊!”
该当笑话来听,王平民跪着,血流着,听这个让人这么不开心的笑话,疼痛,剧烈,伤口是在心里。雷煌依旧挡他身前。
“我说了,念念他要你去死。”雷煌声音浑厚,冷静冷淡,从秦展出现开始他就是这样的漠然而胜券在握。
“雷煌,我告诉你,欧阳念他才不会说什么陪我去死的话,他不舍得我死,他宁肯自己死掉也舍不得我去死,你知道吗你?别露出这么瞧不起的眼神,我们该是一个战壕的盟友,差别只在我是个背叛者,而你是国王,他爱过你?他当然爱过你,但你以为他会为你去死吗?只要他想到他再见不着我他就不会为你去死!”
——“你在胡说什么?”终于拜疼痛所赐才换得一刻振作,王平民撑着地,爬爬歪歪站起来,慢慢出声,他已经平凡到连声音也一无波澜。“这种三心二意的人,你们真以为他多么爱你们?他只是想逃避,逃开他没有勇气承受的一切,他根本是个胆小鬼,是个最没用的逃兵,哪怕是活生生死在你们面前,他都没有那个勇气!他哪敢爱他哪敢恨?他从出生就是个大错,他竭力保护的世界只是镜花水月,他的软弱无能注定他只是个被欺骗、被剥夺一切的失败者。为了这样的人争斗,你们才真是可笑!”
沉默,在三人之间。
从屋子那边涌进黑压压的人,自然是杀手这个级别,握着武器他们涌过来,身上都有着血腥,还有数十米。
——雷煌在漫天的大雪里,遥遥说:“你不愿我倒愿意用我的死来赌——念念他会陪我一起。”他该是面带笑意在说,因他的声音那样温柔,仿佛如昔。
在呼啸一样的风声里,秦展扔掉枪,他在微笑、摇头:“我不杀你,想让念念恨我?我不上当。这次,我要和他重新开始,这次,我已经有一切了,他只要逃到我身边就好。”秦展的眼里射出一点光芒,就好象是深不见底直通地狱的洞窟里还残存着的那么一点希望,他直直望着雷煌——这个终生的敌人:“告诉我,他在哪?”
“他说他最高兴的时候是在树上。”雷煌终于望着王平民,不复冷酷转而温存的神情好象是期待这个无关紧要的旁人能给他一个答案。“他最爱的还是自由。”
“我跟他第一次见面时,我用雪球砸着他,那时候,我站在一棵大树上,我是有意砸他的,那时候我就知道他是欧阳家的大少爷,是害死我父亲的男人的儿子,他真的很美很美,如果他是姑娘,我一定舍不得砸下去。”
现在,很多枪口对着雷煌和王平民,生死,差差一瞬。
66
你试过沾着满身鲜血来吻吗?在做爱的时候,好象是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僵尸一样,真是下贱的事情,我想这世上怎么就这么多下贱的人?
激动地忘记一切地吻着我的嘴唇,把它看作世上最美的一朵花儿来任意践踏,他忘乎所以舍弃一切在吻我——怎么就这么冷?怎么就这么让我寒冷?
情人间,只要一个吻就能觉出心意来。他只是咬破了我和他的舌头,他有着这么锐利的犬齿,就是野兽也不如。
我们在做爱。
“啊——啊——”我这样喊叫,在他捏住我的下身,放在他喉管模仿抽插的频率时,他咬着它,粗糙的手弄着它,让唾液沾满了它,随心所欲游戏玩弄。
我拿手蒙住自己双眼,不能在月下暴露自己的淫乱。
他这么快地就拉下来,把我的手攥着,拉到身边。我的眼只能大大地睁,我想不出焦灼的出口是在哪里,我想我要大声大声地认输了!
他拉起我,呵着气衔起我耳垂,面对面,乳尖互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