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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殇-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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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挡了辆出租车。    
    钱在此刻,已不重要了。    
    我推开了房门,姐妹们都睡了。我扑向了郁金香,泪又“哗哗”地流了下来。    
    “走吧!郁金香,咱们走吧,这里没咱活的路了,郁金香,我失去了女孩子的贞操,活着还有什么用呢!你咋不说话呢!咋不帮帮我这个苦命的人呢!”泪水又一次淹没了诉说。    
    郁金香不说话,一直张着嘴巴,它在嘲笑我?笑我没骨气?笑我没出息?笑我不该轻生?笑我不去给外公报仇?反要白白死去?笑我死后如何去见外公?笑……    
    我凝视着花盆,没有表情,只有心动下的眼泪流着,像泉水一样流着,蒙住了眸子,透过了泪珠,和花盆一起变大,越来越模糊地变大了,和电影里的花朵一样连续长大着。我看见了外公,是他,从花中走来,他的目光直直地射向了我。我向他扑去,跪倒在他面前,我要诉说,诉说我的不幸,求他原谅我,求他不要怪我。我又失望了,他不言语,我怕了,朝后退去,花盆变小了,外公也消失了。我忽然恨起了自己,咋这么的没骨气,咋这么的软弱无用,咋这……    
    “咋少骨缺筋的!”我突然冒了句自责的话。    
    我又开始了惭愧、内疚、自责,全涌了出来。女孩子,女孩子咋,女孩子就不该报仇?女孩子就活该去死?不,我还不死呢。外公讲过的故事,巾帼女英雄,“木兰从军”,“庚娘杀仇”,我就怎么不行呢!我不能死,我要报仇!    
    我又多了一个仇人——刘飞。


第二部分:失身失身(4)

    林玉瑾终于顶不住了,不得不重操旧业,回到她原来认为无聊,粗野的专业岗位上。这是林玉瑾后来告诉金香的。    
    金香离开林玉瑾的第二个星期四上午,火锅城突然被查封了,理由是火锅城接收了没有营业执照的供应商的食品,林玉瑾虽然明白是田科长他们设的报复阴谋,也因自己经商这么多年确实太辛苦,也就砸砸胸口认输了。    
    林玉瑾毕业于都峪市警校,从小就喜欢刑警这个比较刺激的职业,加上个性有些男性化,多次在刑侦工作中出奇制胜而屡屡立功。然而,她并没有因此而受重用。平时不干事的人反而比她提升快。特别是同班毕业的维玲,很快地升为副科级,又从副科级升到了正科。    
    维玲也没有背景,在警校时她们就常常以此相互勉励,只有靠真才实学,靠拼搏努力求得组织认可。维玲的父亲是个珠宝商,虽然没有多少资产,却也积蓄了不少的古董玉器。在和维玲的一次交谈中,她知道了维玲提升的原因和她的父亲有着一定关系后,她失望了,明白了在这种形势下立人的基础只有两个:那就是社会背景和金钱后盾,实干只是为他人制作嫁衣,永远不会穿在自己身上。她不得不办了停薪手续,下海经商了。    
    林玉瑾认为,成功人士都有三个方面的优势:一是要有超前意识,创造性思维活跃,步步引领时尚,早走半步的才商;二有相当的交际能力,形成自己的朋友网络,无论什么样的人都能拉上关系的情商;三是选择项目,瞅准卖点,果断决策,不拖泥带水的智商,这样才能成为成功的人。她以此对照了自己,觉得还算可以,只是个性太强,骨头硬实,不给人留面子是最大的缺陷,因此也就尽力强制自己,以免因情商欠缺而误了自身发展。她更认为,只要有了钱,什么事情也能办到,什么关口也能打开,这也是林玉瑾曾说给金香的女人所以成功的秘诀。    
    然而,林玉瑾还是失败在了情商上,她虽然明白这些,可天生疾恶如仇的性格咋也不允许她与丑恶为伍,要不是她原来在公安系统工作的老关系,恐怕她的火锅城也赚不了什么钱。    
    火锅城被查封后,她又一次认识到了权力的重要与可怕,加上社会这个大染缸的渗透力,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关注的不是社会的支柱——企业家,关心的依旧是权力在握者那张变换多端又庸俗的脸。    
    最让林玉瑾受刺激的是一次朋友聚会,未免有不认识的新朋友需要介绍,当介绍到自己这个林总经理时,原以为有了钱就能受到人们尊敬的她失望了,朋友并没对她这位林总经理表现出热情的味道,却对那个物价局长特感兴趣,所有的目光全集中到了局长的脸上,不知是惧还是敬,随便一眼也能看出他们对权力的媚好或者说尊崇。当朋友再次说到她停薪留职,原单位是公安系统时,反而比介绍林总时更有吸引力。    
    林玉瑾思前想后,下海经商虽能多赚些钱,辛苦费神倒没什么,可那天天应付吹毛求疵的公务员们的“拜访”实在劳心,人格扭曲更让她受不了。单位上班虽然是死工资,却不看那些王八徒孙的脸。下海这些年也落了百万积蓄,干脆回单位工作,也落个清闲无事。尽管这样,她还是给自己立了几条禁令,一不贪图权力,二不做昧良心的事。她认为这样也就能安逸的在单位混下去了。    
    也是林玉瑾的个性所致,未下海前就落了个不给领导留面子的名声,回到公安系统后也就不怎么受人欢迎,虽然她不在乎这些,还是很快地从局里调到了基层的派出所工作。    
    林玉瑾上任后的第四天,天性的耿直脾气又搭上了火,联防队员抓来了几个进城做苦力的农民,是以违犯治安管理条例被抓的。民工干了整整两个多月活儿,麦收季节要回乡下收田,黑心的包工头却以甲方未付款的理由不给民工们结工钱。民工一急,双方便争吵了起来。包工头和那些联防队的人又是酒肉哥们。一个电话,民工们被联防队的人以违犯治安条例抓进了派出所,每人罚款三百元,交了钱才能走人。    
    林玉瑾本来不想管这些事,却止不住民工们的实情诉说,三几下便和所长吵了起来。所长知道她的性格,只好放了民工。为此,两人又有了不大的成见。尽管林玉瑾并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几个月后,所长调走了,去郊县局担任了副局长。    
    这件事对林玉瑾的教育确实不小,她明明白白那位新任副局长的老所长是个能吃就吃,能拿就拿,不干正事,只拉关系的人,却能调任县局任副局长,而且去县局只是个镀金的过程,返回来至少也是处级或者市局前几位的三梯队成员,她又一次认识了自己的做法为自己树了个对立面。    
    从此,她尽可能遇事少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混够时间拿工资了。


第二部分:失身失身(5)

    我有了主意,也慢慢地静了下来,设想着如何报仇的打算。    
    人可能都这样儿,那些遇事时寻了短见的人,都是因为一时间接受不了,想不开,自己给自己加重着矛盾的份量,直至不能自控而毁了自己,那个阶段过后,便清醒了过来,或者把难题放下来托付给时间去完成,一切过去了,便会明白当时的狭隘与可笑,无知与幼稚。和一对年轻恋人一样,热恋中突然分手会痛不欲生,经过了婚姻之后,双方才会明白——爱情原来并不在婚姻中,而是在未完成的部分中的道理。    
    我假设了各种可能报仇的方法:贴近刘飞后毒死他;或者靠近刘飞后刺死他;拼条命去公安局找他大闹,看他的面子往哪里搁!都否定了,全是些没用的烂办法。投毒或刺死刘飞虽然有可能,接近刘飞却实在太难。去公安局找刘飞闹,那不叫伸冤,叫泼妇骂街,闹不好还会引来杀身之祸,一想到刘飞对我下毒手,不自觉的又一个寒栗!    
    我越想越乱,尽力地控制着自己,反而更厉害,枕头也像长出了钉子般的扎刺,伸手去摸,却抽出了本杂志,正好借它把情绪稳定稳定,《法制周刊》却一下提醒了我。    
    对,告他,告刘飞强奸妇女,拼条命也要告倒他,只有借助法律才能伸冤,周刊上不是有很多案例吗!    
    我翻了起来,寻找着相似的案例。    
    我重新翻阅了那篇《谁是强奸犯》的报告文学,认真地读了起来。    
    十八岁的玉琳晚自习回家的路上,忽的冲上几个满口脏话,骂骂咧咧的联防队员,以卖淫把她抓进了派出所,强逼玉琳承认卖淫。在治安联防队员的逼供下,玉琳无奈在“口供”上画了押,接受了三千元的处罚。    
    玉琳的父亲是个老实的农民,只会流眼泪却无力为女儿伸冤。东借西凑交了三千元的“卖淫”罚款。玉琳不服,再次借债去医院做了处女膜无损检查,并取得了人民医院妇科诊断证明,然后开始了艰难漫长的伸冤过程。不知是官官相护,还是“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之传统官规,还是因为她没有社会背景的缘故,整整用了两年三个月时间,也因此葬送了她上大学的机会。    
    好不容易,法官接了她的案子,答应她一定胜诉的同时又提出了和她发生性关系的要求,玉琳当然不能接受,又拖了半年,越来越重的伸冤债务压的她无法抬头,不得不委身于那个法官,真正结束了她的处女生涯。    
    她胜诉了,退回了三千元罚金,雇用的联防队员得到了辞退的处理,给她带来的又是什么结果呢?    
    我以为这个案例和我的遭遇至少有相近之处,只要我把住不被利用的关,一定能够打赢这场官司。    
    第二天早上,我去了邮局门口,那儿有很多以写诉状为生的文化人。我哭诉了被刘飞强暴的经过,写诉状的人只能唉声叹气,同情只不过是一种怜惜,又能做什么呢!他提示我把刘飞撕烂的裤头保存好,包括裤头上的精液遗痕,我一一记在了心里。    
    我拿着诉状径直去了法院,接待我的是个中等身材的男人,一开始他有些推托的意思,不知怎么又忽然改变了态度,我欲语先涕地诉说了我的遭遇,尽管他很同情我,我仍然没有放松对他的警惕。    
    “你知道刘飞是哪里人吗?”    
    “是漆县的。”    
    “你凭什么说他和红太阳娱乐城的老板朱鸿是朋友?”    
    “我亲眼看见朱鸿把他送进包厢的,而且他们很亲热。”    
    “刘飞是漆县的,怎么能和朱鸿认识呢?”    
    “不清楚,反正他们关系不一般。”    
    “刘飞是干什么的?”    
    “我知道他是公安局的。”    
    “公安局……”    
    “是公安局的,过去是漆县刑警队长。”    
    法官突然不说话了,眼睛走神般地愣视着我,又像在思考,又似记忆着什么。我觉得奇怪,想问,他又说话了:    
    “好吧!你再把那天晚上的经过说一遍。”    
    我又把那天晚上的遭遇讲了一遍,拿出了刘飞撕烂的内裤,按写诉状人教的话,要他们化验一下内裤上的残留物。    
    法官边问边看着我的诉状,不时地偷眼斜视着我,我警惕地开始了紧张,高度集中着精力注视着可能出现的事,同时尽力回答好他的提问。    
    “这个刘飞现在在哪里工作?”他又问道。    
    “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刘飞到底在哪里工作。    
    法官又不说话了,我能看出他心不在焉,我揪着急迫的心等待他的答复,大脑不断闪现着问号,按刚进来时的情况估计,他完全会秉公执法,可这阵子……我强制自己别胡乱猜测,人家不一定也……    
    “这个案子吗……不属我们管,应该到所辖的派出所报案,噢!分局也行。好吧!就这样。”他说。


第二部分:失身失身(6)

    我愣了,你咋不早说呢!为啥非要我讲完了才说不属你管,不属你管为什么还要问那么多废话。我真想问他为什么,可我不敢,我不能树敌太多,他们都是大权在握的人,我知道自己是最软弱最低下的人,最没权利和别人争执的人,只好退了出来,去了东大街派出所。    
    接待我的正好是个女警察。我觉得她很面熟,和我原来的老板娘有些相像,只是没有大波浪烫发,大盖帽下那张富态的脸依然能看出是像林玉瑾。她也好像认出了我似的直直地看着,也许我的打扮和在火锅城时变化太大,看着看着她又收回了目光。    
    “什么事,坐下来说。”她坐下后问道。    
    “我被人强奸了。”我说。听到我的声音,她愣了,直直地看着我,她又一次问道:    
    “你是……于金香吗?”    
    “是,是于金香。”我又答道。    
    “香子,我是林玉瑾。”    
    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到林玉瑾。我好像遇见了亲人,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林玉瑾走了过来,递给我一叠纸巾,我边擦着眼泪边诉说着。当我讲到刘飞强暴我时,她义愤填膺。我问她怎么又当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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