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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资料:陈清安之子陈荣兴(Tan Eng Hin),45岁,出租车司机,祖籍福建同安,身份证号码为3512471。日本侵占时住“直落沙”(现名班台里美士),现住138; Taman Bintang; Pantai Remis; Manjung; Perak; Malaysia。邮编34900。
损失数额: 11万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杂货、酒、米等,因为存了几百包谷米,还没来得及分发,就被日本士兵捉去,扣留一星期才放回。我伯父(大伯)也被一班人捉去,钱也被拿去两麻袋,至今无下文。日本军用票上明确印着“日本政府保证该钞票的面额价值,可以兑换”。日本当局应该对该钞票作出赔偿,更应该对该国在战争时期所发行的钞票负起全责。以上资料是我母亲朱瑞媚(72岁,身份证号码0642276)提供。
特殊经历:我父亲陈清安曾经刀下余生,受害地点就在“直落沙”(现名班台里美士)。
投诉日期:1994年3月30日。
陈喜泰
29。 受害者:
陈麟(Tan Leng),男,42岁,耕种。
投诉人资料:陈麟之子陈喜泰(Tan Hee Thai),53岁,小园主,祖籍广东潮州潮阳,身份证号码为411022085241(2094205)。日本侵占住美罗区,安顺路,七英里(7th Miles,Jalan Teluk 35500 Bidor Perak West Malaysia,现住G12 Kg Coldstream Bldor; Perak; West Malaysia。邮编35500。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4)
损失数额: 15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胶园存下香蕉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投降之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军用香蕉票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日本政府应该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2月28日。
蔡尤标
30. 受害者:
蔡世汪,男,已故,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蔡世汪之子蔡尤标(Chuah Yew Phew),66岁,退休,祖籍福建晋江,身份证号码为0352927。日本侵占时住Kampung Basung; Kuala Kangsar; Perak; Malaysia,现住25,Jalan Raja Chulan,Kuala Kangsor,Perak。邮编33000。
损失数额: 40000多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半岛时期,我父亲经营小生意,省吃俭用存下日本军用香蕉票,自从日本帝国政府投降后,这些军用票一夜之间变成了废纸,使心血白费,生活陷入困境,对受害者家属很不公平。既然这些军用票印有“日本政府保证兑换”的字眼,日本政府就必须履行承诺,让目前仍保存有香蕉票的人兑换现款,以维护日本国家的威望和形象。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0日。
何思文
31. 受害者:
何道(Ho Doo),男,80岁,农民。
投诉人资料:何道之子何思文(Ho See Woon),44岁,农民,祖籍广东,身份证号码为7582606。日本侵占时住Batu Gajah; Perak; Malaysia,现住349,Chengdrong; Batu Gajah; Perak; Malaysia。邮编31000。
损失数额: 320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本统治时期,我父亲以耕种为生,是种植甘蔗、芋头、稻米的,在日本统治期间辛辛苦苦得到的香蕉票,突然之间变成没有价值的钞票,使家父白白浪费了心血,我们觉得应该得到公平的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5日。
李洪
32. 受害者:
李宽(Lee Khoon),男。
投诉人资料:李宽之子李洪(Lee Hoong),63岁,退休,祖籍广东番禺,身份证号码为1441915。现住L。 C。4 Behind Main Road; Malim Nawar; Perak Darul Ridzuan。邮编31700。
损失数额: 10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经营卖面生意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当时保证香蕉票可以兑换。日本政府应该执行人道精神,尊重人类基本的人权,履行诺言,赔偿我们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5月16日。
丁银福
33. 受害者:
丁银福,男,70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丁银福之女丁秀凤(Tim Siew Hong),33岁,家庭妇女,祖籍福建福清,身份证号码为6343457。现住272 Kg。 Cina; Sitiawan; Perak Darul Ridzuan。邮编32000。
损失数额: 9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胶园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日本政府应该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6日。
叶亚狮
34. 受害者:
投诉人叶亚狮之父。
投诉人资料:受害者之子叶亚狮(Yeap Ah Sai),64岁,退休,祖籍福建,身份证号码为291119085009。现住3 Jalan Hering; Pekan Boone; Parit Buntar; Perak。邮编34200。
损失数额: 20000元左右。
投诉内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帝国政府侵略新马时期,我父亲做小生意辛辛苦苦存下血汗钱。日本帝国政府战败之后,一走了之,害惨了我们老百姓。当年很多老百姓无知,把军票当成了废纸。可是最近我们发现,在香蕉票上日本国家有印证,保证可以兑换。其实,持有军用票的人受没有良心的日本政府的欺骗超过半个世纪,如今我们受害者惟一希望的就是日本政府良心发现,不然的话,日本国家根本就是强盗国家,不配谈民主与人权。
投诉日期:1994年5月16日。
李锦荣
35. 受害者:
李振生(Lee Chin Seng),男,73岁,杂货店主。
投诉人资料:李振生之子李锦荣(Lee Kum Weng),40岁,电器店员,祖籍新会和村,身份证号码为4675863。日本侵占时住瓜拉美金新村,美罗埠,吡叻州。现住A8; Kampong Batu 12; Jalan Bidor; Teluk Intan; Perak。邮编36020。
损失数额: 393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卖杂货、粮食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4日。
李安
36. 受害者:
李光(Lee Kong),男,肉贩。
投诉人资料:李光之子李安(Lee Onn),男,55岁,商人,祖籍广东高州,身份证号码为1789895。现住89; Taman Paik Siong; Hulu Bemam; Tanjong Malim; Perik。邮编35900。
损失数额: 78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靠贩肉存下军票日本钱。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尽快兑现诺言,换回军票,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18日。
黄美莉
37. 受害者:
黄维民(Ng Wee Ming),男,80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黄维民之女黄美莉(Ng Mary),女,45岁,车衣,祖籍福建晋江,身份证号码为1409670。现住No。 42; Bulatan Ipoh; Taman Ipoh; Ipoh Perak。邮编31400。
损失数额: 25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侵略新马时期,我父亲是经商的生意人,辛辛苦苦保存2万多香蕉票。自从日本帝国政府投降之后,一走了之,始终没有任何赔偿,对我们受害者很不公平。但是在日本军用票上,日本政府有特别的印证与承诺,保证可以兑换。目前日本国家是全球最富的经济强国之一,日本政府应当尊重本国所发行的日本军用票,向我们拥有者收回兑换。如果日本国家不肯兑换,那么历史可以证明日本是一个强盗的国家,根本没有资格谈论民主、人权,令人感到遗憾。
投诉日期:1994年5月5日。
陈炽安
38. 受害者:
陈炽安(Chan Chee Onn),男,71岁,木匠。
投诉人资料:陈炽安本身,祖籍广东东莞,身份证号码为0387873。日本侵占时住甲板埠,布先市。现住109,Kg。 Baru; Chendrong Batu Gajah; Perak。邮编31000。
损失数额: 30000元。
投诉内容:在日治期间,我作为一个熟练工匠,年轻力壮,专门承包一切民房建筑,经几年来的艰苦拼搏,辛苦存下几万块香蕉票。日军撤退后,本想一把火烧掉算了,幸好在朋友劝解下才保留至今。如今我希望日本能体谅我在日治时期的苦难,照票面价值如数赔偿。
投诉日期:1994年3月22日。
李中福
39. 受害者:
投诉人李中福之父。
投诉人资料:受害者之子李中福(Lee Tiong Hock),34岁,工人,祖籍福建,身份证号码为5892442。日本侵占时住No。28; Jalan Iskandar Pengkalan Hulu; Hulu Perak,Perak,现在仍住此地。邮编33100。
损失数额: 56650元。
投诉内容:日本统治马来西亚期间,我父亲是经营小杂货店生意的。在三年零六个月里,一切生意买卖,百姓皆用日本政府发行的香蕉票为准,在日本战败投降后,我父亲还留存了大量的香蕉票。但日本政府于战败后,推卸一切责任,害得我父亲辛勤的经营化为乌有,所储有的军用票皆化为废纸。日本政府在新马发行的军用票上印有保证,所以其必须作出有关的赔偿!如今我代表父亲向日本当局追讨所应得的有关损失的赔偿。
日侵时期受害调查三:投诉资料(5)
投诉日期:1994年5月20日。
蔡宝云
40. 受害者:
蔡文江,男,46岁,商人。
投诉人资料:蔡文江之女蔡宝云(Chuah Pah Hon),44岁,药店助理,祖籍福建,身份证号码为4021161。日本侵占时住No。 16 Jalan Damar Laut Mntai Remu; Perak,现住No。 191BC; Jalan Chung Thye Phin; Taiping; Parak Darul Ridzuan。邮编34000。
损失数额: 2249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是做生意的,辛辛苦苦存下军票。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一夜之间变成废纸,而日本政府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当时保证香蕉票可以兑换。我们希望日本政府能够遵守诺言,兑换我们的军票,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6月1日。
陈龙吉
41. 受害者:
陈方性,男,50岁,小商人。
投诉人资料:陈方性之子陈龙吉(Than Leong Kiat),49岁,小商人,祖籍福建同安,身份证号码为0429430。日本侵占时住No。 9。Jalan Besar Bagan Datoh; Perak Malaysia,现住50; Jalan Besar; Pangkor; Perak; Malaysia。邮编32300。
损失数额: 16000元。
投诉内容:日本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开什货店,辛辛苦苦存下军票。但是日本政府自从战败以后,一夜之间变成废纸,而日本政府不肯承认,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些都是我父亲的血汗钱,同时日本当时保证香蕉票可以兑换。我希望日本政府能够赔偿我们一切的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25日。
朱永年
42. 受害者:
投诉人朱永年之父。
投诉人资料:受害者之子朱永年(Choo Weng Lin),72岁,小贩,祖籍广东新会,身份证号码为0605794。日本侵占时住怡保,万里望大街33号,现住No。103 Regrouping Area; Menglembu; Ipoh。邮编31450。
损失数额: 3533。7元。
投诉内容:日本帝国政府统治新马时期,我父亲辛辛苦苦当劳工保存3533。7元的血汗钱。自从日本帝国政府战败之后,一走了之,日本政府没有留下任何交代,这是很不公平的。我希望日本国家能遵守许下的诺言,给我们这些受害者兑换军用票,赔偿我们的一切损失。
投诉日期:1994年4月12日。
李德明
43. 受害者:
李文(Lee Mun),男,81岁,建筑商。
投诉人资料:李文之子李德明(Lee Tab Min),51岁,建筑,祖籍广东新会,身份证号码为2007285。日本侵占时住Batu Arang; Selangor,现住1207; Jalan Regat Emas 3; Taman Bandar Baru; Kampar; Perak。邮编31900。
损失数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