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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快意恩仇录-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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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死在阿富汗》一文里,又收进她的《茵梦湖》一书里。这是一首我非常喜欢的英文诗,
此诗当年被海明威看中,把其中For whom The Bell Tolls一句用作书名,就是中译的《战
地钟声》。海明威把这首诗的全文印在扉页,可是所有的中译本都没翻它,跳过去了,所以
这首诗也就从来没有中译,这是很遗憾的。中国人中,没人有功力能翻译这首诗并且押出韵
来,只有李敖优为之,大师就是大师呀!
  黄中国做过外役,所谓外役,就是囚犯放出押房来替在押房中的囚犯服务。本来这种服
务是该禁子牢头——班长做的,但班长除了手拿钥匙外,是不大做什么事的,所有的事都由
外役做。外役是选择出来的囚犯,要刑期短的、无政治顾虑的。选好后,就叫他们送饭、送
水、扫地、送物,并且替班长倒茶水、洗衣服。外役的一举一动,班长都要站在背后监视,
偶尔班长会偷懒、会小便,外役就可能蹲在小洞外面,同囚犯赶忙聊几句,透露一点外面的
马路新闻,使囚犯“洞悉,,一切。外役因为刑期都不长,流动性比较大。寒来暑往,年复
一年的,我不知“洞见”了多少外役的来去。有时候,我的确记不清他们的长相了,原因之
一是:房外稍低,他们同我说话,一定得采蹲的姿式,然后把头横过来看我;房里稍高,我
一定得采趴在地上的姿式,把下巴贴地看他们,双方的眼睛一定成十字交叉的,他们看到的
我的眼睛,是与地平行的;我看到的他们的眼睛,是与地垂直的。双方的脸再经过三十乘十
五厘米的框框一过滤,在阴暗的光线下,紧张的表情中,的确已不成人形。所以我有时候记
不清他们的长相,是可想而知的。但在这些记不清里,有一个最清楚的记忆,却使我毕生难
忘,那是一张年轻、饱满。聪明、白白的脸,配上一对精明的眼睛,一张有毅力的嘴,出现
在我的洞口,低声同我说:“李先生,我是你的读者,我佩服你,有什么事,凡是我能做
的,就叫我做。我叫俞中兴,是杀人犯……
  班长来了,再见!”
  法学家们一定蛋头式的以为:俞中兴一定是现役军人,不然怎么会分到军监来呢?殊不
知俞中兴并非现役军人,他只是杀人时用了枪,依这个地区的枪支过敏症,凡动枪的,不管
犯什么罪,一律先以“涉嫌叛乱”送军法单位,经查明与叛乱无关后,才不起诉,改移司法
单位。俞中兴杀人时只用了猎枪,就犯了枪禁,就这样的,先分到军监来了。
  俞中兴做外役时候,上下其手的机会总是有的,比如打菜时候,他会自动多打一点给
我;装水时候,他会自动把五公升水桶装足;偶尔捡到一块报纸,他会自动高速丢进,使我
这年复一年不准看报的“中华民国公民”,多知道一点“中华民国”的消息。
  终于有一天,俞中兴和我有一次长谈的机会了。军监要粉饰走廊,要俞中兴做油漆匠,
他做工时,要在一问间小房外面刷上一阵。当他刷到我的房外的时候,他站在梯子上,从小
房的高窗向我说话,当然班长正好不在,所以我们就聊起来了。这次聊天,使我对他有了进
一步的认识。俞中兴身体极好,长得人高马大,他念过大学,后来讨厌做书生,不念了,去
混流氓。他在桃园黑社会以足智多谋好勇斗狠出名,结果同古永城派冲突,他和外号“阉
鸡”的李盛渊等,表演了轰动一时的“飞车杀人案”,杀掉古永城的大将,古永城死里逃
生,俞中兴就这样抓进来了。抓进来后,他愤愤不平,对我说:“他妈的警察真不够朋
友!”我说:“美国黑社会有一句谚语说:‘千万别同警察交朋友,因为你不晓得他什么时
候公事公办。’这就是说,警察随时翻脸无情的。”俞中兴说:“是啊!他妈的我们干掉了
古永城他们的流氓,是等于帮了警察的忙啊!他们怎么可以反倒抓我们!他们整天靠我们
养,真他妈的太不够朋友了!我们杀古永城他们,是‘为民除害’啊!”
  我听了,为之好笑,我说:“可是,你忘了,你也是一害啊!”
  俞中兴说:“我是一害啊!可是我们杀了一个,总少了一害啊!
  他妈的警察怎么可以抓替他们办事的人!这样乱来,以后谁还敢‘替天行道’啊!”这
最后一段话,大大的震惊了我,我觉得说得真是有趣之至、说得真是含义深长。俞中兴使我
想到晋朝周处,“除三害”的故事。周处顿悟之后,上山杀虎、下水斩蚊,然后自己改行向
善,后来做了大将,为国殉死,俞中兴有除害之心,不管该不该他除,其人纵可诛,其心不
可诛,这种有善念的青年,难道就因一念之“善”,就要万劫不复吗?这次谈话后不久,俞
中兴就被移送司法单位了。他从桃园龟山监狱写了一封信给我,我因为是政治犯,不便回
信。
  后来听说他判了无期徒刑,移送绿岛隔离犯监狱,在移送前夜,被打断肋骨多根,显然
是有意把他报废了!我读美国舍伍德(Robert Emmet Sherwood)描写流氓的名剧,深深感
到:
  流氓之中,有的真有真性情。他们做人,干干脆脆,毫不伪君子。他们的行径或不足
取、他们的人生观或很奇特,但他们放浪形骸、敢做敢为,的确比所谓上流社会的狗男女们
真得多、至性得多了。上流社会的人,没人敢“替天行道”,他们只是伪善而已。
  在军法看守所见闻不少,但十九是冤狱,并且冤得令人哭笑不得。例如“傅积宽喊自己
万岁案”,就是最有趣的。傅胖子傅积宽是“花园新城”、“中山楼”的建造人修泽兰的丈
夫,他在一公家机关做事,十月十日的上午,被派公差到总统府前面做庆祝代表,当天烈日
高照,大家站得不耐烦,同事开玩笑说:“老傅,等一下子蒋总统出来,喊万岁时你敢不敢
不喊‘蒋总统万岁’而改喊‘傅积宽万岁’?”傅积宽开玩笑说:“有什么不敢,等下子喊
给你看。”他说话算话,等下子真在众口一声喊时喊了自己万岁,结果被比老百姓还多的治
安人员发现,抓到牢里,判了五年。他在牢里碰到我,对我还傻笑呢!一天放封时在小院中
散步,一个新来的囚犯哭哭啼啼,班长陈亚象问他判了几年,他说:“判了十年,真冤枉
啊!”班长冷笑说:“一点没罪的,判五年;你判了十年,多少有一点罪。”傅积宽的五
年,就是“非其罪也”的喊了自己万岁,他真该羡慕“江盖世”哟!(民进党大员江盖世微
时写信给我,说他的名字拼成英文,与“蒋介石”同音,按说如果江盖世喊自己万岁,应该
不被罗织。其实不然,“蒋介石”
  三个字,也是犯禁的。)
  其实,傅积宽这种还算是幸运的,他被判罪,至少没戴红帽子。当时最流行的判法是给
你戴红帽子,所以如此,和检举匪谍可领奖金有关。有一次屠申虹开玩笑说:“我生平最大
的目的是想检举个匪谍,领点奖金花花,我穷死了!”我说:
  “‘匪谍’岂是好检举的!我在军法处坐牢时候,看到不少检举‘匪谍’的,糊里糊
涂,弄得同‘匪谍’一起坐了牢!‘国特’们办案,你不知道他们心理,他们是被告宁滥毋
缺、宁多毋少的。他们‘闻过则喜’-闻别人的过;也‘诲人不倦’-毁灭人的毁。他们办
案,觉得被告人数不足时候,就会把检举人一并拉进来充数,所以啊,你检举了‘匪谍’,
你可能同时也变成了‘匪谍’!”屠申虹听了,哈哈大笑。
  在检举“匪谍”以外,还有一种同类的检举,就是检举反动传单、反动标语。“国特”
们鼓励检举这些,声称检举者有赏,不检举者有罚。于是,小民领命,在地上捡到了传单,
或在公厕里看到了粉笔字,就直奔官府报告去讫,不料“国特”们收到这些,破案为难,可
是不破又不成,于是干脆就地取材,把检举人横加罪名,说发传单者即阁下、在茅房门后写
“打倒蒋××”者亦阁下,阁下以检举人始,以谎报人终。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反共抗俄
大戏,最后以鼻青眼肿收场。
  还有一种检举,是跟以上检举别异其趣的,以上检举是检举别人,这种检举却是检举自
己,这就是所谓“匪谍自首”。“国特”们号召“匪谍自首”,信誓旦旦,保证自首以后既
往不咎,有些人弄不清自己是不是“匪谍”,为了安全,先“自首”了,这下子麻烦大矣!
因为你一“自首”,“国特”们就如获珍宝,以为你是共匪地下工作负责人,一切惟你是
问。
  结果一间三不知,“国特”们于赫斯怒,遂锡阁下以最新罪名-“自首不实”,就是虽
然“自首”,可是有所保留,不老老实实交出关系。结果阁下“自首”未成,反倒罪加一
等。
  他领奖金你坐牢,一幕弃暗投明大戏,最后也以鼻青眼肿收场。
  我住军法看守所第二房的时候,正对面是第十房,住着调查局的处长范子文,他被局长
沈之岳诬以“匪谍”,关进牢中,我早就听说,台北武汉大旅社姚嘉荐命案,就是他主持
“侦破”的,用的全是刑求逼供的手段,他在牢中大声念佛,表达忏绪,声声不断,至少有
一声应和姚嘉荐命案有关。救在“放封”时和他一组散步,我没好意思问他姚嘉荐的事,只
听他唠叨自己在调查局被刑求的事,我问他那你在调查局做处长,你也刑求人了?他说刑求
人的事,他们高阶层的不知道!我说那沈之岳也不知道了?他沉思半晌,痛苦他说:“沈之
岳也不知道吧?”事实上,他被我问到死角,有苦说不出了。
  散步时他告诉我:“是不是共产党,我们行家一‘闻’就知道,今天牢里抓进来的,都
是假共产党,真共产党他们根本抓不到!”范子文这话,自负中不失可信度,因为就近取
材,眼前的红色难友,简直无人不假,判一二十年徒刑的,固比比皆是;判死刑的,也大有
人在。
  范子文以外,关在第四房的调查局副处长李世杰也是另一个假匪谍。他做副处长时,负
责处理台湾“政治暗流”情报、研判“反党反政府分子”、“分歧分子”的政治主张动向
等。“奉命”把高玉树等人当“敌人”看待,也“奉命”要视雷震、李敖等为“敌人”。自
一九五一至六五年,李世杰先后获得陆海空军褒状、国民党中央党部奖状、数度年终考绩
“特优”,记大功、蒋介石二次召见、赠给“玉照”等等。蒋介石赠“玉照”、称“同志”
后一年,“李世杰同志”突然变成蒋家钦定的“匪谍”!他从云端一头栽下,从此挣扎生死
线上,展开了悲惨的人生。李世杰下狱后,两次被判死刑,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张画面是:一
九七二年九月十二日,他第二次被判死刑,再度戴上脚镣,彳亍而归。放封时他戴着脚镣,
不良于行,面色死灰,但却劲气内敛,令人又同情又佩服。他那时是死刑犯,死刑犯除了例
假日外,每天清早五点钟,都可能被提出去枪决。所以每天晚上入睡之时,都不知道自己能
不能活到第二天太阳出来。这种夜夜惊魂的日子,真教人难过。这种夜夜惊魂的折磨,终于
在三十二个月以后,告一段落。一九七五年五月十二日,改判无期徒刑定谳,脚镣再度离开
了他,这时他五十八岁。同年九月二十二日,我从初判十年改为八年六个月,这时我四十
岁。我早已搬到第八房,李世杰也搬到第九房,放封时与我在一起,谈话渐多,交情也渐
深。同年十二月六日晚饭后,监狱官开了他的房门,通知他立刻收拾行李,准备移监绿岛
(火烧岛)。李世杰在班长监视下,无法向我道别,只好在提着行李、路过我窗下时,冒出
“good一bye……good一bye”以为暗讯。第二天清早,他便被解送外岛了。李世杰走后十
六天(十二月二十二日),我也突被通知收拾行李,解送“仁爱教育实验所”。景美军法看
守所时代,便就此告一结束。
  一九七六年我出狱,我出狱后十年(一九八六年二月四日),李世杰也出狱了,他坐了
二十年牢。出狱之日,太太已死了,家散人亡,他也老态龙钟,这时他行年七十,已经是白
发老人了。我深知李世杰博闻强记,笔下又行,听说他出狱,亟思鼓动他写出几十年来种种
见闻,以存信史。一九八六年六月二十五日,我通过陈菊,打听出李世杰的电话,跟他取得
联络,说动他展开大写作计划。他本来只想用化名写,不敢用真名,我说你写出来的事,一
查就是只有你李世杰才清楚的,你还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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