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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个人咖啡 作者:giddens九把刀-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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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似是而非的英语不断从四面八方灌进我的脑子里 
   
  像语言里描述的那样 慢慢摧毁我的逻辑 
   
  而我很明白 一切才刚刚开始。。。。。。 
   
  甘比亚的空气特别湿热 午后常常有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倾盆大雨 
   
  然后在瞬间消失 当地人早已见怪不怪 
   
   
   
   
   
   
   
  “阿拓在这里,如果没带雨伞的话可就惨了“ 我想,然后我自己也没带伞 
   
  此时胖胖的杰米森笑容可掬地过来 手上拎著一把超级大伞 
   
  那把大伞可以站五个人都不成问题 
   
  杰米森后面还跟著两个高高瘦瘦的黑人仆仕 过来接机搬行李的 
   
  “要给小费吗?“ 我问老师 
   
  “我想应该不用吧“ 老师也不知道 
   
  杰米森是个人类学家 是这次邀请我老师去甘比亚的出资者 四十五岁 
   
  而我 只是一个临时要跟的死研究生兼取材者 
   
   
   
   
   
  还记得我老师问我为什么想跟的时候 
   
  我想了五分钟才跟他说出我的答案 
   
  她当然不信 
   
  任何要吞吞吐吐五分钟才挤出的答案都不可信 
   
   
   
  “我。。。。。。。我看完天真的人类学家后,对多瓦攸人感到很有兴趣。“ 
   
  “九把刀,多瓦攸跟甘比亚,差很多。“ 
   
   
  不过我还是跟了 踏上这块即将属於阿拓的遥远土地 
   
    
甘比亚游记 2 
  时间: Tue Mar 9 16:13:40 2004 
   
   
   
  甘比亚不是没有干净的饭店 
   
  但是为了体验当地的生活 我跟老师跟著杰米森住进农舍的茅草屋 
   
  一个人一间 里面没有隔间 大约只有七坪大小 
   
  不过有专属的厕所 比起当地人的真正住所要高级了不少 
   
  也因为当地人的人力实在便宜 
   
  徵求老师同意后我自己雇了一个十七岁会简单英文的大男孩当我的向导 
   
  算是增加他们的工作机会:P 
   
  会自己雇用向导的原因很简单 我不想跟著老师跟杰米森的研究角度去看甘比亚 
   
  当然也有“我不想妨碍你们的研究“的视自己为累赘的想法 
   
  找到向导后 我就可以开开心心自由自在地到处走走 
   
  这位向导的真正名字很诡异又长 所幸他自己也称自己为Jim 
   
  这样让我方便称呼很多 雇用的费用约一天三十元新台币 算是高价 
   
  Jim很高兴 因为我雇用的时间多达一个星期 而且我是个非常无所求的人。。。。。。 
   
  每天老师跟杰米森出去做一些我觉得很无聊的仪式研究时 
   
  我就会叫Jim带我到处看看 他起先都带我去比较先进的城里晃 
   
  包括在罕见的观光咖啡店里让我的ibook冲饱电 
   
  好让我可以偶而写作纪录 (我还买了火牛 算是有先见之明吧) 
   
  或是将数位像机的sd卡照片存进电脑里 隔天才能够继续照相 
   
  但后来Jim发觉我不是那么有兴趣逛城里后 
   
  就开始问我要不要开车去乱晃 
   
  我问了租车的价码后 就说好啊随便 (一天一百,很奢侈) 
   
  他便非常兴奋地去租了台很破的车 (比速利还烂) 
   
  后来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想开车 想开得要命 所以我安安分分坐在一旁不跟他抢 
   
  虽然我自己也很想在非洲开车暴走。。。。。。 
   
  只有杰米森表示有可观的祭典时我才会跟老师一齐过去瞧瞧 凑个热闹 
   
  或是晚上吃饭时我才会问老师今天她做了什么鬼 
   
  老师说 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带给人麻烦:) 
   
   
    






等一个人咖啡(42) 
   
   
  故事,写的很流水帐,就如同你们所见,我不愿也不懂如何删减每一个 
   
  有趣的人物。 
   
  我每天写一千个字,三个礼拜后,剧情走到我请阿拓第一杯摩卡咖啡, 
   
  我想应该是发表在网路上的时候了。 
   
  「应该注册什么帐号呢?还是沿用以前的旧帐号?」 
   
   我思忖,看著浮刻在键盘上的英文字母。 
   
过了五分钟,我慢慢键入「Sunday」,在我心中这可是幸福的洗衣店开 
   
  炉的日子,不幸已经有人注册,我只好改成「Sundate」,表示每周日都 
   
  有个美好的约定,而匿称取名叫「萤光果冻鱼」,里面有个我喜欢的萤字 
   
  ,也有透明、灵活的意思。 
   
   
  我就这么三天贴一回,在连线小说板里开始做梦。 
   
  而后每天在咖啡店里打工时,我都会在柜台摆上一本笔记簿,随时记下浮 
   
  光掠影的灵感,在社团念书时也会将笔记簿摆在旁边,记录下过去一年来 
   
  的心路历程,如果泽于也来社团准备研究所考试,我就将笔记簿收起来。 
   
  我可不是像白疑言情小说的主角,专门写日记给喜欢的人看。 
   
   
   
  每天回到寝室大多已经十一、十二点,我才在清茶的陪伴下一字字键入小说 
   
  ,很多大学新鲜人都在聊天室或互掷水球间令打字功力大增,我则是*回忆。 
   
  我在网路发表小说这件事只有让三个室友知道,而平常就喜欢看各种小说的 
   
  百佳自然成了我第一个读者,我也经验到生平第一次的催稿,心中不禁有些 
   
  雀跃。 
   
   
   
  「这故事很有趣耶,我可以偷看你还没发表的存货么?」 
   
   百佳哀求看著我,我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当然立刻打开档案夹。 
   
   从此百佳拥有随时看到小说最新进度的福利,只要她愿意。 
   
   
   
   
   
   
  渐渐的,除了百佳,我也开始拥有其他的读者。 
   
  网路上有几个高中女生也写信给我,帮我打气,明明就是陌生人,但总叫我感动。 
   
  神奇的是,哥的女朋友文羚也写信给我,她小心翼翼问:「请问你是不是李丰名 
   
  的妹妹?我觉得故事里面主角的哥哥跟我男朋友好像:P」让我大笑了三分钟。 
   
  很幸运的,除了跟我聊哥的笨蛋八卦外,文羚也提供我许多写作上的宝贵意见, 
   
  她说故事不要放入太多真实世界的片段,以免让自己太沈重,写到最后反而会迁 
   
  就於现实。如果我想做梦,就应该忘情做个够,别去理会不必要的包袱。 
   
   
  ********* 
   
   
  不知不觉,上大学后第一个圣诞节就要到了,下礼拜一就是圣诞夜。 
   
  「圣诞夜大家要不要来个寝聚呢?我可以烤个很有风味的蛋糕喔。」 
   
   思婷爽朗地邀约,想露一手她在糕点社学到的手艺。 
   
  「好啊,我可以去店里借简单的工具,在寝室里做各种咖啡给大家喝。」 
   
   我赞成寝聚,也提议干脆煮个火锅围炉。 
   
  「我没差,聚就聚吧。」 
   
   念成举著哑铃,她说她女朋友一直希望她的手粗壮一些。 
   
  「好棒!那我去推掉跟臭男生的约会吧,我们来个温馨的寝聚!」 
   
   百佳拍拍手,有个可怜的男生即将被放鸽子了。 
   
   
  过了五分钟,百佳坐在我的位子上看小说时,突然开口:「对了思萤,邀 
   
  你那个叫阿拓的怪朋友来寝聚如何?超好奇他的!」 
   
  我躺在床上看经济学,搔搔头说女二舍男生根本就进不来,还是算了吧, 
   
  而且他跟大家也不熟,这样实在很怪很尴尬。 
   
  而思婷问百佳,我们在谈论的阿拓是什么人,百佳便开始强烈推荐我的小 
   
  说,并大概说了阿拓带我去洗衣店跟暴哥家的事,笑得思婷花枝乱颤,而 
   
  不苟言笑的念成也忍不住噗嗤出来。 
   
   
  「好啊,我也想认识那个怪人阿拓。」 
   
   思婷想了想,说:「阿拓他住清大宿舍吗?男生宿舍的门 
   
   禁应该比较宽松吧,我们可以去他那边煮火锅啊。」 
   
  「阿拓从大三开始就住外面,不过我没去过,只知道在哪里。」 
   
   我说,不知道阿拓那里够不够挤五个人。 
   
  「我没差,去就去吧。」 
   
   念成一脸窃笑,显然只是想看看女朋友曾被拉子横刀夺爱 
   
   的怨男。 
   
  「就这么决定,去阿拓家煮火锅!」 
   
   百佳做结论,拍拍手。 
   
   
   
   
  我将我们的决议告诉阿拓,阿拓说当然没问题,语气还有些高兴,只是他 
   
  三个月前收养了一条狗,怕我们不喜欢狗味罢了。 
   
  「养了条狗?怎么没跟我提过啊?」 
   
   我问,问完后我才想起这段时间我都忙著写小说,没怎么 
   
   跟阿拓相处。 
   
  「就那个溺水的阿珠啊,她说她家的狗生了,看我忠厚老实,决定赏我一 
   
   只。」 阿拓难得苦笑,显然那条小狗对他的生活造成不小的困扰。 
   
  「是什么狗啊?以后会变得很大只吗?」 
   
   我替他烦恼。 
   
  「应该不至於,我比较担心的反而是半年后我毕业了,它该怎么办?」 
   
   阿拓想了想,说:「我问暴哥看看好了,说不定他正好缺 
   
   条狗,拜托他养两年刚刚好。」 
   
   
   
   我一点都不觉得暴哥是那种正好缺一条狗养的人。 
   
等一个人咖啡(43) 
   
   
   
  2001年12月24日,晚上六点。 
   
  我载百佳、念成载思婷,四个人已经来到水源街的阿拓住处下,阿拓 
   
  兴致勃勃地站在楼下等我们,手里提著刚刚从便利商店买来的火锅料 
   
  跟汤底,简单的相互自我介绍后,我们走上阿拓位在五楼的小套房。 
   
   
   
   
   
   
   
   
   
  阿拓七坪大的房间乍看下有点乱,但其实只是东西多,跟一般男生喜 
   
  欢摆放的东西没有太大差别,铁金刚玩偶、棒球、积木、工具箱、鞋 
   
  盒、塞了半满的洗衣桶,当然还有念到大学四年级累积下的一大柜子 
   
  书,最干净的地方莫过於阿拓刻意整理出来的榻榻米坐处。 
   
   
   
  「好可爱的狗!叫什么名字?」 
   
   百佳蹲下,摸摸地板上一只正咬著胡萝卜的小狗。 
   
  那小狗将胡萝卜咬的破破烂烂的,地上都是萝卜屑跟口水。 
   
  我也蹲下来看,小狗年纪虽小但身子骨却颇壮,精神旺盛,眉宇之 
   
  间居然还有点像阿拓,我笑了出来,於是又看了阿拓一眼,他点点 
   
  头,大概知道我在想什么。 
   
   
  「还不知道,阿珠要我叫他小珠珠,但他是个男的啊,这样叫他他 
   
   会生气的。」 
   
   阿拓将锅子拿出,放在电磁炉上。 
   
  「好好玩,我可以帮这个小男生取名吗?」 
   
   百佳用手指刺著小狗的肚子,乐得哈哈大笑。 
   
  「这个啊其实我本打算让思萤取名的说,因为她也认识那个 
   
   阿珠。」 阿拓帮思婷、念成将大罐饮料拿出袋子,当然还有 
   
   一个蛋糕。 
   
  「思萤,把名字让给我取好不好,我好想叫他胡萝卜!」 
   
   百佳跟我撒娇,我当然笑著点头:「就叫他胡萝卜吧!」 
   
   
   
  我坐在阿拓的床上,看著床头摆著几本相簿跟毕业纪念册,我打开 
   
  床头灯,随手拿了一本相簿翻翻,而他们四人则开始倒水煮汤,百 
   
  佳跟阿拓说我正在写网路小说,把他写成一个相当有特色的配角, 
   
  阿拓笑的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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