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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6-明朝的皇帝-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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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为太子,所记如次:    
    大内北上西门之西,有大高元殿,郑贵妃要帝谒神,设密誓,立其子为太子,因御书一纸,缄玉盒中,赐妃为符契。    
    按:大高元殿所祀者为玄天上帝,清朝诸帝每于此祈雨雪。在明末,由于世宗崇奉道教的缘故,大高元殿是个极神圣的地方,在此设誓也是件相当严重的事。神宗如果真曾有这样的许诺,则不惜违誓以保国本,出于怎样的想法,值得研究。    
    神宗之所以不立福王,实亦由于形势所格,爱莫能助。第一,李太后及王皇后保护太子;第二,群臣坚请立长。未立之前犹可假嫡庶为托词,既立欲废,更为困难。因此,到后来唯有设法不使福王就国。《雒阳行》中屡屡以郑贵妃母子比作汉高的戚夫人和赵王如意,其事甚类。按:汉高不废太子得力于“商山四皓”,所谓“羽翼已成,难动矣”。神宗明白这个道理,而郑贵妃及附郑贵妃者不懂,因而有“梃击”的怪事。是为导致邪正如水火,党争反复,报复惨杀,以迄于亡国的所谓“三案”之一。    
    这件怪事,发生在福王就国一年以后,时为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太子居慈庆宫,忽然有一天,有个不知姓名的男子,手持枣木棍,直入宫门,打伤守门的太监李鉴,走到前殿檐下,为别的太监抓住,交付东华门守卫。第二天太子奏闻,命交法司审问,巡视御史奏称,此人名叫张差,蓟州人,“语言颠倒,形似疯狂,臣再三拷讯”,而“语非情实,词无伦次,按其迹若涉疯魔,稽其貌的系黠猾,情境叵测,不可不详鞫重拟者”。    
    其时福王虽已就国,神宗待太子甚薄,因此“梃击”一案发生,举朝惊骇悲愤,都疑心郑贵妃与她的弟弟郑国泰谋害太子。在这样的情况下,神宗不能不采取严格的态度,准奏交刑部严讯。刑部复奏,“拟依殿宫殿前射箭、放弹、投砖石伤人律斩决不待时”,这在死刑上名为“斩立决”,一俟定谳,即时执行,而奏定未上,案情有了极大变化。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王之讯问张差

    二十七、王之讯问张差    
    张差被囚禁在刑部,刑部的监狱名为“诏狱”,俗称“天牢”,诏狱的狱政归“提牢厅”管,直属长官是一名主事,名叫王之寀,他上了一道奏疏,初次揭开内幕的一角:    
    本(五)月十一日,散饭狱中,末至新犯张差。见其年壮力强,非疯癫人。初招“告状着死撞进”,复招“打死罢”(按:所谓“初招”、“复招”,即指巡城御史及刑部两次审问时张差的供词)。臣问:“实招与饭,不招当饥死。”即置饭差前。    
    差见饭低头,已而云:“不敢说。”臣乃麾吏书令去,止留二役夫,问之,招称:“张差,小名张五儿,父张义,病故。有马三舅、李外父叫我跟不知姓名老公,说事成与尔几亩地种。老公骑马,小的跟走。初三歇燕角铺,初四到京。”(按:“老公”为对太监的尊称。梃击案即发生在五月初四,是则一到即行凶。)    
    问:“何人收留?”复云:“到不知街道大宅子,一老公与我饭,说:‘你先冲一遭,撞着一个,打杀一个;打杀了,我们救得你。’遂与我枣棍,领我由厚载门进。到宫门上,守门阻我,我击之堕地。已而老公多,遂被缚。小爷福大!”(按:“小爷”指太子。于此可见张差对其入宫要干些什么事先已有充分了解。)    
    又招:“有柏木棍、琉璃棍、棍多人众”等情。(按:此指慈庆宫守卫的太监所持用的棍子名称。)臣看此犯不癫不狂,有心有胆,惧之以刑罚不招,要之以神明不招,啜之以饮食始欲默欲语,中多疑似。愿皇上缚凶犯于文华殿前朝审,或敕九卿科道三法司会问,则其情立见矣。    
    这道奏疏一上,朝中得知消息,无不惊骇,一时议论纷纷,猜疑不止,而神宗尚无裁示。于是有个户部郎中陆大受上疏抗言,认为“大奸之奔走死士,或出其技之庸庸者,姑试之于死地,以探其机,而后继之以骁桀,用其死力于不经意之处,有臣子所不忍言者。”这个看法相当深刻,以张差为试探,倘或不加追究,糊里糊涂了结,则对“大奸”为一种鼓励。因而陆大受主张彻底追究,问道:“张差业招一内官,何以不言其名?明说一街道,何以不知其处?”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外戚郑国泰主谋

    二十八、外戚郑国泰主谋    
    神宗因为原疏中有“奸戚”二字,意指郑贵妃的弟弟郑国泰,心中不悦,便置之不理;而流言籍籍,多以为是郑国泰的主谋指使。    
    那么,郑国泰到底是不是主谋呢?当然是的。历来谈“三案”的,于“梃击”的背景语多含混,或者完全把它归入东林,亦是未曾深考的说法。东林与阉党固曾以梃击一案展开争斗,但那是事后翻案,以当时的情形来说,把持梃击一案,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是所谓“三党”。力持正义的一些正人君子,此时亦犹未有明显的东林之迹,其后汪文言用计击破三党,东林得握政权,而三党失意分子归入魏忠贤手下,才有东林与阉党壁垒分明的态势出现。    
    所谓“三党”是以地域区分,结党者多为言官。神宗不览章奏,或览而不报,因而把言官纵容得放言无忌。同时,明朝的御史是参与实际政务的,如“巡按御史”代天子巡方,大事奏裁,小事立决,威权极重;“巡城御史”等于京师的地方官。而御史台又为“三法司”之一,可以按狱,集监察、行政、司法于一身,所以因缘为利,能结成极有势力的政治集团。    
    《明史·夏嘉遇传》:    
    台谏之势,积重不返,有齐、楚、浙三方鼎峙之名。齐则给事中亓诗教、周永春,御史韩浚;楚则给事中官应震、吴亮嗣;浙则给事中姚宗文、御史刘廷元,而汤宾尹辈阴为之主。    
    又《明史·孙丕扬传》:    
    先是,南北言官群击李三才、王元翰,连及里居顾宪成,谓之“东林党”。而祭酒汤宾尹、谕德顾天埈各收召朋徒,干预时政,谓之“宣党”、“昆党”,以宾尹宣城人、天埈昆山人也。御史……给事中……则力排东林,与宾尹、天埈声势相倚,大臣多畏避之。    
    由此可知,汤、顾是从顾宪成的作为中得到启发,收召门徒,结党自固。但“祭酒”、“谕德”是讲学之官,无法直接干预政事,于是他在台谏中的门徒,自然而然分成齐、楚、浙三党。而为郑国泰在“梃击”一案中大卖气力的是浙党。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十三司郎中会审

    二十九、十三司郎中会审    
    自张差被捕,第一个审问他的就是浙党的巡城御史刘廷元。张差的供词如何,没有人知道,只知刘廷元奏复有疯癫之说;此说是否倡于刘廷元,也不知道,只知袒护郑国泰者,持此说甚力。    
    第二次审问张差的是刑部郎中胡士相和岳骏声。胡士相亦是浙党,且为刘廷元的亲戚,自然维持疯癫之说。及至王之寀奏上,揭开内幕,群臣纷纷奏请彻查严审,神宗一概不报。事在未定,郑国泰颇为恐慌。于是有个叫过庭训的御史移文蓟州,讯查张差的底细,而蓟州知州的复文则详述张差所以得了疯癫症的始末——这是一套预先安排好的双簧,想铸成张差疯癫为铁案。    
    刑部依十三行省区分为“十三清吏司”,“梃击”一案虽归山东司郎中胡士相主办,但重要案件,各司郎中都可向长官提出处理办法。这时有两个有正义感的郎中傅梅和陆梦龙发现胡士相在捣鬼,便去见“刑部右侍郎署部事兼署都察院事”的张问达,主张不必等皇帝有所批示,传提张差所供的“马三舅”、“李外父”等等,彻底追究。张问达接纳了要求,派定胡士相、劳永嘉、赵全桢、陆梦龙、傅梅、王之寀、邹绍先等七名司官会审。这七个人中,分成两派,除了王之寀与傅梅、陆梦龙以外,其余都是帮郑国泰的。    
    审问的情形,据《明史》卷三百四十一所记,是如此:    
    将讯,众咸嗫嚅。梦龙呼刑具三,无应者;击案大呼,始具。差长身骈胁,睨视傲语,无疯癫状。梦龙呼纸笔,命画所从入路。梅问:“汝何由识路?”差言:“我蓟州人,非有导者安得入?”问:“导者谁?”曰:“大老公庞公,小老公刘公。”且曰:“豢我三年矣,予我金银壶各一。”梦龙曰:“何为?”曰:“打小爷。”于是士相立推坐起,曰:“此不可问矣!”遂罢讯。    
    庞、刘两太监豢养张差三年,早有杀害太子的密谋,此如何“不可问”?陆梦龙要追出庞、刘二人的名字,张问达亦不肯默尔以息,于是下令十三司郎中会审,这在中国司法史上,是一种极为罕见的执法方式。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奸逆有所畏惮顾忌

    三十、奸逆有所畏惮顾忌    
    除了十三司郎中以外,另外还有些司官,如提牢主事王之寀等,一共是十八个问官。这一次会审,张差的供词更具体了。    
    《明史·王之寀传》:    
    (张)差供: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不知姓名老公乃修铁瓦殿之庞保;不知街道宅子乃住朝外大宅之刘成。二人令我打上宫门;打得小爷,吃有、著有。(小爷者,内监所称皇太子者也。)    
    又言:有姊夫孔道同谋,凡五人。    
    虽然如此,张差的供招单仍为浙党所增改删减,埋没了一部分真相。天启二年,王之寀复起,上一通所谓“复雠疏”,其中揭露:    
    其后复谳,差供同谋举事,内外设伏多人。守才、三道亦供结党连谋,而士相辈悉抹去之。当时有内应、有外援,一夫作难,九庙震惊,何物凶徒,敢肆行不道乃尔?缘外戚郑国泰私结刘廷元、刘光复、姚宗文辈,珠玉金钱,充满其室,言官结舌,莫敢谁何。……劳永嘉、岳骏声等,同恶相济。张差招“有三十六头儿”,则胡士相搁笔;招“有东边一起干事”,则岳骏声言“波及无辜”;招“有红封票高真人”,则劳永嘉言“不及究红封教”。今高一奎见监蓟州,系镇朔卫人。盖高一奎主持红封教者也,马三道管给红票者也;庞保、刘成供给红封教多人撒棍者也。诸奸增减会审公单,大逆不道。    
    于此可知,“梃击”一案的背景异常复杂。所谓“红封教”,是一种邪教,“三十六头儿”之说,显然袭自梁山泊的三十六罡星。明末的邪教作乱,为人所熟知的是“白莲教”徐鸿儒,以及“闻香会”、“棒槌会”等,“红封教”之名罕见,但可断定必与白莲教有关。河北西部自蓟州以迄山东的梁山泊、巨野一带,自汉末黄巾到清末义和团,每逢衰世,邪教作乱之事最多。红封教有郑国泰及宫中巨珰支持,而不成气候,实在要归功于王之寀等人追究“梃击案”,奸逆有所畏惮顾忌,因而销声匿迹。


《明朝的皇帝》 第二部分逆谋牵涉郑贵妃

    三十一、逆谋牵涉郑贵妃    
    除了隐匿红封教谋反的迹象以外,胡士相还想替庞保、刘成开脱,由于陆梦龙的坚持,这一部分总算照实具奏。案情内幕当然也泄漏了出去,成为一条轰动的“新闻”。朝野之间,对郑国泰颇有严正的批评,郑国泰大起恐慌,做了一个“揭帖”散发,作为自辩。这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拙谋,于是给事中何士晋上疏攻郑,措辞极为犀利:    
    张差之口供未具,刑曹之勘疏未成,国泰岂不能从容少待?辄尔具揭张皇,人遂不能无疑。若欲释疑,计唯明告宫中,力求皇上速将张差所供庞保、刘成立送法司拷讯;如供有国泰主谋,是大逆罪人,臣等执法讨贼,不但宫中不能庇,即皇上亦不能庇。    
    试看“执法讨贼”、“皇上亦不能庇”两语,可知中国固有的法治观念是如何彻底!而亦正因有这样虎虎有生气的言官,才能了解国父监察制度列入五权宪法的本意及价值。    
    何士晋接下来又说:    
    设与国泰无干,臣请与国泰约,命国泰自具一疏,告之皇上,嗣后凡皇太子、皇长孙一切起居,俱系郑国泰保护,稍有疏虞,即便坐罪,则人心帖服,永无他言。若今日畏各犯招举,一唯荧惑圣聪,久稽廷讯,或潜散党羽,使远遁,或阴毙张差使口灭,则疑复生疑,将成实事,唯有审处以消后祸。    
    按:这段话初看似乎蛮横无理,倘使张差的逆谋“与国泰无干”,如何又要责成郑国泰保护太子及皇长孙?而且身为外臣,又如何保护?其实,此乃针对郑贵妃所发。玩味语气,何士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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