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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6-明朝的皇帝-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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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五、刘志选上书辱及皇后    
    刘志选既受魏忠贤的“知遇”之恩,先意承志,务投其好,于是而有攻击后父张国纪之举。此事之起,是有人在宫门上贴了一张匿名榜,暴露魏忠贤种种谋反恶迹,以及他的同党姓名,一共七十余人。魏忠贤疑惑是张国纪干的事,阉党邵辅忠、孙杰便设谋,借此兴大狱杀尽东林,借张国纪以动摇中宫,事成则立魏良卿的女儿为皇后。    
    这个大阴谋要由参劾后父太康伯张国纪开始。邵、孙两人拟了一个疏稿,想找人出面来上,这就是所谓“买参”,也就是有言责的人公开出卖自己的人格。但被收买的人可以无视于清议,却不能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弹劾一个官吏,言者无罪,即令有罪也不重,而现在辱及中宫,是“大不敬”的罪名,在这个罪名之下,不论什么人都有被砍头的可能,所以都不敢“应征”。    
    最后找到刘志选——刘志选混蛋,他的家属更混蛋,不忠再加上不孝,预备出卖他的老骨头以求富贵;他的家属是这样一个想法:此疏一上,有魏忠贤在,可保无虑,但将来一定不得了。不过刘志选已经七十多岁,一定死在魏忠贤之先,则及身而止,可以免祸。他的家属居然把这番话说了给刘志选听,而刘志选亦居然听了进去。至于将来追论大逆不道的罪名,可能会把刘志选开棺出尸,剉骨扬灰,他的家属就不谈了,这不是出卖他的老骨头是什么?于此见得王夫之的话有点道理,他认为“族诛”这种苛刑是有由来的,凡是谋反,如无家属参与,或者家属知道了能够规劝阻止,则逆谋必不发,所以“族诛”是除恶务尽之意。这话在现在来看,当然是危险的,但照刘志选家属的情形,则知王夫之的论调实为有感而发。    
    刘志选“极论国纪罪”的奏疏中,说他“谋占宫婢韦氏,矫中宫旨鬻狱”,这些话是不是空穴来风,无可究诘;而最后辱及皇后,则真是伤天害理,“毋令人訾及丹山之穴、蓝田之种”这句话,是极厉害的一枝冷箭——丹山之穴出朱砂,“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是指张后流产的“龙种”言,而所谓“訾及”者,就因为死囚孙二自言张后是他的女儿,然则张后之子,岂非成了死囚的外孙?


《明朝的皇帝》 第三部分魏忠贤提拔刘志选

    二十六、魏忠贤提拔刘志选    
    照《明史》记载,此居心叵测的奏疏到达御前,熹宗以与张后“伉俪情笃,但令国纪自新而已”。这是熹宗在位所做过的少数可以称道的聪明事之一。    
    看看这样一道奏疏亦不曾惹出祸来,刘志选的胆子更大、依附更甚。孙慎行、王之寀、杨涟、左光斗都为所攻,魏忠贤大悦,擢他为“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这个职位正四品,在都察院算是第三号人物,但加上“提督操江”的头衔就大不相同了。按:明朝的御史权柄特重,十三道监察御史官位不过七品,而代天巡方,所至皆为钦差的身份,称为“巡按御史”,地方大吏尊称之为“按院”,平剧《玉堂春》中的“王三公子”当时就是这样一个身份。至于刘志选的“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驻南京办事。明朝跟清朝一样,在开国最初建都之地,都设有一套具体而微的中央政府机构,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规定由佥都御史提督操江,独握实权。    
    何谓“操江”?最初是水师每年在长江操练,派御史看操,考察训练情形,到后来就不同了。《明史·兵志三》:    
    洪武初于都城(按:此时都城为南京)南新江口置水兵八千。已,稍置万二千,造舟四百艘,又设陆兵于北岸……凡盗贼及贩私盐者,悉令巡捕,兼以防倭。    
    永乐时特命勋臣为帅,视江操,其后兼用都御史。    
    故事:操江都御史防江……其后增上、下两江巡视御史,得举劾有司将领,而以南京佥都御史兼理操江,不另设。    
    按:自明朝到清初,所谓“上、下两江”,指安徽、江苏而言,操江御史负责长江江防,得“举劾有司将领”,这就仿佛是清朝的两江总督了。苏州小书《顾鼎臣》,其中“绍兴师爷”与“毛少爷”辨罪,有“你尽管到南京操江衙门去告”,听者往往不知是怎么回事,其实就是指此而言。    
    操江御史既等于安徽、江苏的地方长官,所以刘志选上任时极其威风。可惜,好景不长,不久魏忠贤就垮台了。


《明朝的皇帝》 第三部分刘志选最后上吊自尽

    二十七、刘志选最后上吊自尽    
    魏忠贤垮台,阉党自然要论罪,这就是崇祯初年的所谓“定逆案”。刘志选最严重的罪行是“倾摇国母”——皇后“母仪天下”,谓之“国母”,而律无“倾摇国母”的罪名,因而援用“子骂母律”,论死。这是非常公平的一个判决。按:法律贵乎有弹性,尤贵乎言简而意赅,汉高入关的约法三章,定四百年上下信守之基,而至今精神不失,乃由于此三章约法出于人人谓然的人情。“法律不外乎人情”这句话,在中国流传了千百年,而实不如英美之见诸实践,有罪无罪、死刑与非死刑,诉诸但有良知而不一定深懂法律的陪审团,此非“法律不外乎人情”而何?所以律无明文,而准酌比附,有当于人情,才是真正的法治;因为定律不能预拟目前未有而将来可能的情况,而犯罪则因时空的不同可常有“创意”。未有外销退税条例,法律不可能预定假出口的罚则;既有外销退税条例,奸商乃因而萌生真退税的盗心,此而不罚,犹如悬榜国门,只要不抵触法律明文,虽有国人皆曰可杀的行为,可以不顾。执法如此,大悖人情,不如无法。吕不韦早已慨乎言之,固不可因人而废言。    
    刘志选听了他家属的话,以为可死在魏忠贤之先,结果是死在魏忠贤之后,定逆案时他自知不免,上吊自尽。举此阉党之一的悲惨结局,以概其余。回头再来看天启三年。    
    天启三年正月有两个人入阁,沈虽去,来了这两个人更坏——一个叫顾秉谦,江苏昆山人;一个叫魏广微,河北南乐人,他们是老牌阉党,此时以资望够了,经魏忠贤的提携,相偕入阁。《明史》记此二人,说“秉谦为人庸劣无耻,而广微阴狡”。魏广微是名父之子,他的父亲叫魏允贞,字见泉,立朝颇见风裁,而魏广微与魏忠贤却认了同乡同宗,甘愿为虎作伥,无怪他的父执赵南星要感慨说:“见泉无子!”    
    赵南星与邹元标亦为东林创始者,与顾宪成合称“三君”。天启三年朝局的纷争与赵南星的关系甚大。


《明朝的皇帝》 第三部分东林党人正气凛然

    二十八、东林党人正气凛然    
    东林名流的特色是正气凛然,毫无假借,但政治之为政治,有其艺术,守经从权,应付甚难,不是一味硬干所能办得通的。说是刚正不阿,无非独善其身,有作为的政治家则在“不阿”以外,还能够影响别人“守正”,甚至为了一个远大的目标,不惜屈己从人,如王阳明之应付明武宗的左右、胡林翼之笼络官员,都是第一流政治家的胸襟和手法。可惜东林名流,除了少数如邹元标等人以外,都不免书生之见。    
    孙慎行和赵南星都是这样的人,正气可敬,却微嫌刚愎,行事直道而行,不说后果,因而把一些游离分子都逼到了阉党那面。“东林未必皆君子,阉党未必皆小人”,为清初对天启朝局的定评,何以君子亦归于阉党?其故可思。    
    以赵南星与魏广微为例,魏在入阁后,修后辈之礼,去拜父执的赵南星,如果赵南星不是崖岸自高,正可以利用这层关系,影响魏广微,使其不致为恶;谁知“三及其门”,“阍人辞而不见”。结果魏广微发了话:“他人可拒,相公尊,不可拒也。”本来做此官行此礼,布衣可傲王侯,做了官须守朝廷的体制,宰相拜尚书,三往而不纳,是赵南星无礼。东林名流,常有这种过分的言行。    
    由于东林看不起顾秉谦与魏广微,处处予以难堪,顾、魏“决意倾善类”以为报复。人非圣贤,报复不足为奇,只是君子以直报怨,而小人则常会迁怒无辜。顾、魏两人就是如此,他们找了一册“缙绅便览”,在名字上面做了记号,一个是“邪党”,一种是“正人”——东林中人自然是邪党,一共一百多;阉党及其同路人为“正人”,共六十余人。照数字上看,君子多于小人,应该邪不胜正;问题就在于君子疏而小人密,除非“沉默的大多数”能够发生作用,否则君子总不是小人的对手。    
    这册“缙绅便览”成了魏忠贤手里的黑名单,东林就惨了。而顾、魏二人上了这个黑名单,无异表示与所有的正人君子为敌。正如俗语所说的“横竖横”,小人索性一面倒,整个儿投向魏忠贤,正邪决裂之势,在此时已充分形成。


《明朝的皇帝》 第三部分赵南星打落水狗

    二十九、赵南星打落水狗    
    顾秉谦和魏广微的一面倒,使得魏忠贤能逐去叶向高、韩等辅臣及掌握人事大权的赵南星,这是天启四年的事。在这一年,东林已经落了下风——东林和阉党的大规模斗争是在天启三年,东林这面的主将就是赵南星,所以赵南星的升沉最可以象征东林的兴衰。    
    赵南星字梦白,河北高邑人,进士出身,资格很老。他做过吏部文选员外郎,这个职位在六部司官中可以居首席,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人事行政局长,而权犹过之。万历二十一年,因处事认真,为人所攻而落职。东林的根据地在江苏,在北方则有赵南星为桴鼓之应。光宗即位,起用为太常少卿,升迁甚速,到天启二年,邹元标以左都御史告老,赵南星接替他的遗缺。一年以后,调为吏部尚书。    
    这年是癸亥年,逢京官大计之年——即所谓“京察”,六年一次,逢巳、亥之年举行。赵南星大权在手,毫不客气,以给事中亓诗教、赵兴邦、官应震、吴亮嗣等四人,“先议结党乱政议黜之”,那四个人的直属长官吏科都给事中魏应嘉力持不可,赵南星著《四凶论》,终于在“下等”的“八目”中,以“不谨”的考语,把这四个人淘汰掉。    
    按:我以前谈过万历末年政治上的派系,当时有齐、楚、浙三党,亓诗教是齐党,赵兴邦是浙党,官应震和吴亮嗣是楚党,这些人的靠山是神宗郑贵妃娘家的郑皇亲,凭借言官的身份横行霸道,其作风之恶劣,可从《明史·李朴传》中所载的奏疏中看出来:    
    深结戚畹近侍,威制大僚,日事请寄,广纳赂遗。亵衣小车,遨游市肆,狎比娼优。或就饮商贾之家,流连山人之室。身则鬼蜮,反诬他人。    
    照这个样子,加以“不谨”的考语看来毫不冤枉。但事实上不是如此:    
    第一,自光宗做了一个月皇帝,乐极生悲,死于女色时,郑贵妃已经垮台,冰山一倒,齐、楚、浙三党无形中销声匿迹,大可不理旧案。    
    第二,如果真的要公事公办,那“四凶”是过去之凶,眼前若干阉党比他们更凶,何以放过?所以赵南星此举,即使不是打落水狗,也难免意气用事之讥。


《明朝的皇帝》 第三部分东林与阉党相火拼

    三十、东林与阉党相火拼    
    由于赵南星曾受三党排挤,所以他的“四凶”论不免予人以借故报复的印象;同时援引东林被废诸人重登朝班,升迁亦似乎太快,这都是可议的地方。    
    至于魏忠贤,起先对赵南星与众不同,这或许因为同是河北人的缘故,结果因赵南星的书生习气搞坏了关系,《明史本传》:    
    魏忠贤雅重之,尝于帝前称其任事。一日遣娣子傅应星介一中书贽见,南星麾之去。尝并坐弘政门选通政司参议,正色语忠贤曰:“主上冲龄,我辈内外臣子,宜各努力为善。”忠贤默然,怒形于色。    
    他对魏忠贤说的话自是正论,但魏忠贤不识字,哪里懂得这些道理?而况以魏忠贤的作风,又岂是大庭广众之间,片言可以使其愧悔改过的?所以赵南星的对牛弹琴,是“不可与言而与之言谓之失言”。明朝的宦官用事,由来已久,这种政治形态上的畸形存在,是一个不能不承认的现实,赵南星如果懂得政治艺术,正应该珍视魏忠贤对他的好感,设法规过私室,则必能有所匡正,那一来可能历史又是一种写法了。    
    由于天启三年京察的不免失平,因而三党人物如王绍徽、阮大铖、崔呈秀、冯铨等人都成了阉党。崔呈秀后来成了魏忠贤最亲近的心腹,那是天启四年九月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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