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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锋不停地后退,在对方如此猛烈的攻势下,他根本找不到机会进攻。当他退到台边的护绳时,野兽又抓住他,双膝猛顶。“噗”地一声,正中戈锋腹部。即使他中间用手臂挡了一下,也觉得五脏六腑似要翻转过来,天旋地转间,他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打死他,打死他。”观众的眼中闪现着变态的光芒,这生死肉搏的场面激发了人们嗜血的原始凶性。
关若蝉只觉得那一膝盖仿佛重重顶在自己的心上,疼得失去了知觉,她心里在反复叫着一句话,“不要打了,认输吧。”但是她却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青狼不安地抽了几口烟,傻B也看得出来,戈锋根本不是野兽的对手,再打下去,他有可能送命。但是如果现在认输,他以后在秃鹰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他只能选择继续等下去。
野兽俯视着这个对手,这种掌控别人生死的感觉,他太熟悉了。
“还是不堪一击。”他讥讽地说道。
“休息一下而已。”戈锋又缓缓站了起来,他用手擦了擦唇边的血迹,神情依然是那么满不在乎。他骨子里就是有一股不服输的的劲头,可以被打死,但绝对不能认输。
野兽的目光中也显现出一丝异样,他这种力量的杀招,两次都没有将对手击垮,这在他的辉煌战绩中,是从来没有过的,这个小子身手也许不怎么样,但抗击打能力却是一流的,韧性十足。
对了,这样的对手打起来才有意思。
观众的尖叫声山呼海啸,几乎要把屋顶掀翻。
“打,打,打。”看来不看到一个人被打得嗝屁,他们到不了高潮。
戈锋改变了战术,他不再一味退避,也学着野兽一样双臂护住头脸,抬腿向野兽的膝盖踢去,他要试一试对手的关节处是不是也一样那么耐打,只要是人,他的身上就一定有弱点。
野兽果然向后退了退,戈锋待他退到台边,也是上去,抓住野兽的双肩,双膝轮番猛顶野兽的胸肋,他的身材高,顶得部位更致命。
这拳馆里的人包括野兽在内都乐了,这小子,就好像练成了乾坤大挪移的张无忌一样,完全复制了对手的打法,而且比对手用的还好。他的学习能力也真够强的。
野兽缩在拳台一角,仿佛被打的毫无还手之力。黄鼠狼那帮小子郁闷了这么久,此刻终于兴奋了一会,怪腔怪调地乱嚷乱叫。
关若蝉年纪虽小,但却是个技击的行家,她却觉得野兽虽处于被动,但戈锋的击打都没有伤到他,而且关若蝉总觉得他嘴角的笑容让人毛骨悚然。
果然,她的担心还是发生了,在戈锋换膝的一刹那,野兽的右拳重重击向戈锋的脸,戈锋急忙用双手格挡,野兽右腿闪电般地出击,踢在了戈锋的腰部。力道之猛,带得戈锋斜斜地飞了出去,破麻袋一样摔在地上。
“哈哈哈哈,你用我的拳法打我,那是找死。我自己的招数若破不了,那还混个屁啊。蠢才!”野兽张狂地大笑。他觉得,这一下踢得那么重,戈锋无论如何再也爬不起来了。秃鹰答应给他的20万,就这么轻易地赚到手了。他都已经在考虑,拿到钱该去夜总会去找那几个小妖精打炮了。
可是戈锋仍然站了起来。他掠了掠头发,轻松得仿佛要去赴他初恋情人的约会。
全场一片哗然。这还是个人吗?
这种疑问本来是送给野兽的,但此刻却送给了戈锋。
他们从来也没有见过,中了野兽这个变态的机器人三记杀招还能站起来的人。
他的筋骨,就像是铁打的,他的神经,就像是钢铸的。
此刻,野兽的脸上,也浮现了一丝焦躁。这种境况,他也从来没有遭遇过。当一个强者认为已经稳操胜券的时候,如果出现了变数,通常他都会惊慌,因为他不习惯。
戈锋的脸上是那么地平静,这种死水般地平静深深刺激了野兽,但他的心中也像表面那么平静吗?这个只有天知道了。
“野兽,你他***,昨晚是不是打炮打多了,怎么今天跟软脚虾似的,打死他啊!”有买野兽赢的赌徒对他已经不再那么有信心了,站在台下泼妇骂街。
但关若蝉却注意到了戈锋的双腿,不易察觉地颤抖了一下,全心全意地放在戈锋身上,所以全场也只有她一个人发现了这个秘密。
戈锋毕竟不是铁打的,他肯定伤得不轻。但他却伪装得那么平静,但从心理上说,他的确与常人不同。越是危险的时候,越是镇静,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艰难无比。真正有这种心理素质的人,无论他在哪个领域,都能取得不俗的成就。这样看来,戈锋无疑就是这种人,这种人在关键时刻,肾上腺分泌的激素似乎与常人不同。
野兽呲了呲牙,他终于真的被激怒了,他辛辛苦苦在拳坛建立的声威,此刻遭遇了巨大的挑战。
他兽吼一声,正准备冲上去,铃声响起,第一节比赛结束。
虽然比赛没有规则,但比赛毕竟还是比赛,是比赛就有时间限制,不可能一直打下去,直到一方咬死对方为止,那就不是比赛,而是真的野兽撕咬了。
总得让人休息。
关若蝉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第一卷 热血青春 第13章 生死拳速(下)
休息的时候,关若蝉问戈锋,“你有把握赢吗?”
“没有。”戈锋的目光不知游离于哪个时空,他的声音空洞冷漠。
“那能不能不打?”关若蝉怯怯地说,她双手绞着衣角,仿佛一个饱受虐待的小媳妇。
“不能。”戈锋看都不看她一眼。他又何尝不知道,他在这种地方待得越久,陷得就越深,离他的篮球梦也就越远。可是他有选择吗?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戈松被伤残,虽然那小子做错了事,但他也不能忍心袖手不理。
命运对他,从来没有优待过一次。
看着关若蝉一脸委屈,泪水盈盈地回到座位上,他的心中不由一痛,小姑娘倾心于他,连黄鼠狼那种二百五都看得出来,然而他现在的处境,又如何能接受她的情意呢?情到浓处情转薄,他故作冷淡,只是不想给她带来伤害而已。
我命犯天煞孤星,注定孤独一生。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最敬爱的戈妈妈也撒手西去,对兄弟的真诚付出,竟成为他的压力。自己的存在,似乎总给身边的人带来伤害,又何苦让不幸的人群,再多添一名无辜呢?
死在拳台上也好!
他本非偏激之人,奈何最近的遭遇实在让他心灰意冷,生平第一次,他觉得生与死对他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与其苟延残喘地活着,不如轰轰烈烈地去死!
铃声响起,第二节比赛开始。
野兽的凶性已彻底被激起,他上来就是一阵猛攻,拳打脚踢,把戈锋逼得不停后退。“砰砰”两声,戈锋的左右两腮各中了一记勾拳,这两下重击让戈锋眼冒金星,他高大的身躯晃了两晃,差点载倒在地。
趁戈锋眩晕的刹那,野兽闪电般地冲上去,双手抓住他的身体,高高举起向下猛掼,同时右膝向上顶去!
这是野兽最犀利也是最残忍的必杀招。众人在这个拳台上无数次的看到过这一着,然后是对手骨骼断裂的声音和凄厉的惨嚎。中者非死即残!
这一招,也从来没有人躲得过去。
人群哗然四起,他们期待的高潮终于快要到了。一个个喘着粗气,眼睛发红,浑身该翘起的地方全部都翘了起来,声嘶力竭地叫唤。看到血腥和死亡,是他们最大的乐趣。高度的文明,优越的物质生活,反而让一些人离人性更远,离兽性逾近。
关若蝉发出了一声神经质的尖叫,她紧紧地蒙住了眼睛,大脑一片空白,她根本不敢去想,戈锋在这一击下会怎么样?
只听台上“咕咚”一声,全场立时鸦雀无声。
关若蝉慢慢放开了蒙住眼睛的小手,胆颤心惊地望向台上。
戈锋好端端地站在台上,野兽却趴在地上,挣扎了半天硬是没爬起来。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戈锋是怎么躲过这看似无懈可击的杀招的?不过这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戈锋没事,她的心情五味杂陈,不由喜极而泣。
黄鼠狼第一个从座位上跳了起来,手舞足蹈HIGH地不行,他可是一眼不眨地目睹了全过程。
就在野兽的膝盖恰恰要顶上戈锋膝盖的一霎那,于生死关头,戈锋本能地抱住了野兽的脖子,借着他下掼的力道,猛地向下一拉。
这一下包含戈锋求生时迸发的全身潜力,还有野兽自身的力道。他单腿着地,根本抵受不住,一个跟头从戈锋身上摔了过去,被这股大力重重甩在了地上。
戈锋恨他此招歹毒,冲过去双手抓起他,远远地扔了出去。
***,几百斤的大石头都难不倒我,摔你不跟玩儿似的!
这下摔得野兽大小便差点没留住,括约肌剧烈地收缩一下。他在地上爬了半天,怎么也爬不起来。
他的这个号称无敌的杀招,就这样被一个根本不会打拳的小子破了。他要是知道这个破他杀招的人平时是个背石头的,只怕会憋成内分泌失调,大小肠紊乱。
“你***真没用,打假拳啊你,害得老子输钱。”台下大部分的观众都是买野兽赢的,毕竟他在这里从未败过,押他虽然赔率小了点,但毕竟比输钱好。见野兽被摔得跟蛤蟆似的爬来挺去,都鼓噪起来。
世人就是这样,当一件事情超过他们的认知或者不符合他们心中的发展模式时,就怀疑其中有猫腻,一片打假声。
“1,2,3,4,5,…”裁判开始数数,数到10如果野兽还不能站起来,戈锋就是这场拳赛的胜利者。裁判也不知为何,数完“5”的时候突然变结巴,“6”了半天就是没有“6”出来。
“我日,你妈的装结巴啊,你老娘生你的时候也没这么麻烦,6,7,8,9,10。比赛结束。”黄鼠狼和一众小弟大声起哄,这龟蛋明显是被人收买,刚才说话溜地跟什么似的,这基因突变也太不是时候了吧?
“滚你***,6个半天也6不出来,被大便呛着了?”野兽可能是被他憋得哪里来了股力量,站起来一脚踢得那个假结巴骨碌骨碌滚下擂台,嗷嗷惨号声流畅极了,一点也不结巴。他的马屁结结实实砸在马蹄子上。
“小子,你不错。能躲过这招的人没几个,不过比赛还没结束,再来打过。”野兽再也不敢轻视对手,刚才那两下摔得他现在还晕着呢。
他不敢再过度靠近戈锋,怕被他抓住再玩一回摔石头。这样的话,他的手脚不及戈锋长,实在是只有挨打的份儿。
锋看得出他还没有从刚才的两下重摔中缓过劲儿来,反应还比较迟钝。这种千载难逢的良机,怎能错过?
机敏地闪过野兽的一记直拳,他双掌并指成刀,脚步快速移动间,掌刀闪电般地劈在了野兽的颈侧动脉上,连哼都没哼一声,野兽就软软地瘫在地上,晕了过去。
戈锋飞起一脚,把野兽踢下拳台。
关若蝉看得出来,他的这招无论是从步法还是出手的姿势,绝对是剑道的功夫,只是他把剑换成了双掌。如此举一反三,他实在是个少见的天才!
纵横黑道5年的拳坛神话,终于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年打破。
黄鼠狼和一帮小弟们,冲上去把他高高举起,得意洋洋地绕台一周。
观众反应不一,输钱的骂天骂地,赢钱的欣喜若狂,几家欢乐几家愁。
戈锋的心中却没有丝毫的喜悦,这种胜利,对他来说,有什么意义呢?他只是侥幸从鬼门关逃了回来而已。
他在高处,看到了痴痴立在台下的关若蝉,她的眼睛里闪着泪光。
而贵宾席中的秃鹰看着他的眼睛里,闪烁的却是凶光!
第一卷 热血青春 第14章 浪漫长街
这场拳赛青狼是最大的赢家。
他和秃鹰的赌注是一赔三,单从他那里,青狼就赚回了150万。外局的赔率更高,几乎达到了,战狼帮作为这赌局的庄家之一,因为这场胜利疯狂进帐近600万,在和猛虎帮的竞争中,无论是财还是名,都大大超越了对手一截。隐然已是JC市第一帮派。
而使他们赢得这次重要战役的主角,就是戈锋。
回到天使之城,戈锋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
“你帮我赢了这场拳赛,虽然当初说好你要为我打一个月拳,但是从此刻起,你自由了。”青狼面带笑容,认真地说。
戈锋愣在当场。
这是真的吗?他又可以不用过这种暗无天日的生活,能够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