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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第1期-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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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起兜头砸下。可惜砸偏了。秦始皇的耳际刮过一阵冷风,筑琴落地而碎,琴肚子里蹦出了黑色的铅块。 
  高渐离直到被处死都没说过一句话,他引颈就戮的姿态显得特别地积极主动,给在场的宫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人们猜想,他是急于去黄泉路同荆轲相会,荆轲唱歌少不了高渐离伴奏,他俩原本是歌坛上的一对黄金搭档。 
  荆轲原本并没有想到要当歌手。荆轲的歌唱才具是到了燕国遇上了高渐离才显露的。但是荆轲到燕国并不是去唱歌的,荆轲一心只想着在政坛建功立业。那天他在集市上走,正找个人问路,那人恰待开口,忽听得不远处传来了歌声,那人便撇下了荆轲张嘴跟着唱起来。荆轲想换个人打听,可周围的人全在唱歌,没一个理他。荆轲一路走去,只见官道旁、屋檐下,到处是唱和的人。有赶集的农民,有作坊的徒工,有酒肆的佣保,还有六国的难民。他们身着杂色衣服,手持不同器具,一个个伸长脖子,耸动肩膀,唱得无暇旁顾。燕人好歌,燕国是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艺术氛围本来就浓,这时候又从六国来了不少乐工艺人。他们原来是跟着老爷吃饭的,老爷当了难民,他们也只好自谋生路,有的在街上出售乐器、出售技艺,女人则兼售色相。他们给燕国的商贸与文化带来了不少生气,歌于市中者,击节唱和者随处可见,成为两千年前都市里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情形不止于燕,有人在楚国的郢都唱阳春白雪,唱和者数十人,似乎是一台小合唱;当有人唱阳河薤露时,唱和者达到数百人;而当有人唱下里巴人时,唱和者竟有数千人,可以想象其场面之波澜壮阔,可同现代西方的摇滚歌会相媲美。 
  不过荆轲一开始只是听,没打算唱。他在蓟城逛了几天没逛出个名堂,正不知该怎么办,就遇上了高渐离。他俩是在街巷的一家小酒铺相遇的,有人目击了这历史性的时刻,目击者就是酒铺老板。老板回忆说那天是荆轲先到的,要了一碗酒就坐着喝起来。老板见荆轲面生,估计他那时人燕不久。荆轲喝完一碗又要了一碗,不说话光喝酒,喝的是闷酒。老板想上前搭讪,荆轲却并不抬头。老板知趣,人家有心事不愿说就不能随便刨根。这时高渐离来了。高渐离是来沽酒的。高渐离是熟客,而且是远近闻名的琴师。老板知道高渐离来沽酒,一定是请了客人开席,就给高渐离捧了满满一大坛。高渐离接过酒坛正要离去,却回头看了荆轲一眼。老板说,其实高渐离进来时已经看了荆轲一眼,这时忍不住又看了一眼。因为荆轲同一般的流浪汉不一样,他八尺的个,国字脸,腰上的一把佩剑更增添了他几分英武。这样的人不管在哪里,回头率总是很高。老板又说,荆轲同一般的武士又不一样,他身上还有一股文儒之气,像个读书人。老板的眼光很准,荆轲识字通文,司马迁对他的评价是“好读书”,说明他读书用功,已达到了相当的文化程度。 
  老板说,高渐离这一回去看荆轲时,荆轲也抬起头来了,四日相对,双方都有了感觉。是高渐离先开的口,高渐离要荆轲去他那里喝酒。高渐离上前一步拍拍荆轲的肩膀,说:一个人喝酒多没劲,上我那儿喝吧,我那儿有很多朋友还有上好的狗肉。荆轲一听说有狗肉就跟他去了。 
  老板的话应该是可信的,荆轲是为了吃狗肉才跟高渐离走的。我们看过史料不禁发现,荆轲他登上歌坛不仅同高渐离有关,似乎还同狗肉有关。关于这一点,司马迁是这样写的:荆轲“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为歌,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平民百姓吃不上三牲,只好吃狗肉,于是有了狗屠这种职业。重要的是这帮子人后来都成了荆轲的歌迷,他们常常给荆轲送来美味佳肴,给他放喉高歌提供充足的热量。换句话说,荆轲能成为一名好歌手,狗屠们功不可没。 
  事情就这样开始了,高渐离将荆轲带进了他那个院子,一会儿狗屠们将满满一大盆酱红色的狗肉块抬到了院中的草席上。高渐离招呼大家围坐成个大圆圈,大伙儿边喝酒边吃肉,吃到差不多的时候歌会就开始了。那时候荆轲正吃得一脸的酱汁,肚子饱了,可眼睛还想吃,那手在盆里拨来拨去,专拣好的往嘴里送。天已经黑了,外面进来了许多人,拿着乐器还举着燃烧的松明。荆轲感觉到有什么事要发生了,有点晕晕乎乎的兴奋。果然有人开始奏乐,那旋律很短,奏几遍大家都记住了。接着有人就着那曲调唱了起来,虽为即兴而发,却容易上口,很快男男女女一个个都拉开了嗓门唱开了。歌曲的基调很悲,燕人善歌,更善悲歌。领唱人吟唱着自己的不幸,他唱得情真意切,也让人想到了自己的种种不幸。动乱的年月,人们太需要这种倾诉,于是“已而相位”,人人泪流满面,大家哭成了一团。 
  荆轲就在那一刻登上歌坛的。在一片悲歌声中,荆轲往事联翩了,把自己的心事全都唱了 
出来。荆轲唱得很多,给大家印象最深的是他见卫元君那件事。荆轲那时年少志高,书读得不少,想法也很多。那天他兴冲冲地走进了古老的宫墙院去向卫元君进献他的富国强兵之策,可是遭到了卫元君的拒绝。史载荆轲“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不用,拒绝得十分干脆。这件事对荆轲的打击很大,荆轲他一心要当管仲乐毅苏秦张仪,想让卫元君起用自己以实现抱负,不想遇上了个不思进取的混混。第二年卫国就完了,卫元君被秦王徙迁去野王那地方苟延残喘。荆轲失去了祖国也就不再留恋故土,他出门去了,临走没忘记背上他那口铁剑。荆轲在列国周游,穿行于阡陌城池古堡战壕。然而命运始终没有给他机会,他浪迹多年一无所成,飘泊四方辛酸多多。荆轲在歌中把自己想象成一只倒霉的雏鹰,未及振翅,就撞落在卫元君冰冷的宫墙下;荆轲又在歌中把自己比喻为孤独的一匹狼,在旷野里踽踽独行,于血色黄昏仰天长嚎。人们没有想到荆轲会唱得这么好,连荆轲自己也没想到他竟能一歌止喧。全场忽地静了声都来听荆轲倾诉自己。人们都说,听了荆轲的唱,那才知什么叫悲歌慷慨,什么叫痛彻心腑。 
  荆轲很快唱红成为一名风格特异的歌手。荆轲的音域很宽,高亢奇崛,能唱出一般人很难达到的高度,他的嗓音还带点沙哑,这很适合燕歌的粗犷。燕地与胡戎接壤,外民族剽悍之风南渐,从而使得荆轲的歌在悲壮之中还带点狂放。荆轲的歌唱风格不同于古乐。古乐以五声为正声,五声外为变声。五声则是宫商角徵羽,今天称CDECA。五声比而为韶乐,讲究一个声以和乐,乐以和,和以平。孔子听了赞道,尽美矣,亦尽善也,于是沉鱼会出听,六马会仰秣。而荆轲这人邪乎,他偏唱变声,爱出险韵,加上他个性自由奔放,常常即兴而发,率意放歌。韶乐是正宗,是经典,它属于贵族,而荆轲那样的唱歌不合贵族的欣赏口味,在贵族的眼里显得很另类。究其缘由,恐怕也同饮食有关。贵族吃三牲,吃三牲的人性格古典。荆轲他们吃的是狗肉,狗肉壮阳,它能使人兴奋,使人激动,使人充满性感和力度。一名狗屠说,荆轲之所以唱歌特别,是因为他吃的狗肉不同一般,那狗是先审后宰的。狗屠在宰狗前先要带到审讯室审狗,审讯室摆满了各种刑具,墙上血迹斑斑,屋中一个大火盆,炭火烧得通红。狗屠一声吆喝,那狗被一把大铁钳夹住脖子押了进来。狗屠先来个下马威一拍案几大声吼道:狗东西你知不知罪!狗东西当然不服,对着狗屠一阵狂吠。狗屠操起一根长鞭在空中打得噼啪乱响。狗东西正看得眼花缭乱,冷不防身上挨了一鞭。那畜生疼得一阵呜咽浑身筛糠般地抖起来。狗屠冷笑一声,撂下鞭子,向火盆里抽出一柄烙铁。通红的铁块带着一股灼热直朝着狗面逼去,那畜生鼻孔歙歙自然嗅出了厉害,它拚命地往后缩却动弹不得,紧接着那畜生浑身僵直,大小便滚滚而下连带放出一串臭狗屁。狗屠见时机已到,便挥起木棒乒乒乓乓朝狗头砸去,砸得那畜生两眼翻白断了气,狗屠这才开膛剥皮将那畜生屠宰开。狗屠说审过的狗吃了让人上劲。狗屠的话没错,但狗屠说不上为什么。我们现在知道,将狗惊吓,能刺激肾上腺的分泌,并很快注入血管,渗进肉质。这种带激素的狗肉吃进肚里,能让人血脉贲张、五内沸然,让人发挥出超常的能力。荆轲就是吃了这种狗肉以后唱歌成名的。每当夜幕降临,人们纷纷举着火把麋集而来。有人开始吟唱,有人奏响了乐器。没有乐器的则操起瓦盆陶罐敲击起来。大家随着节奏摇起肢体也摇起了火把。歌声涌动,瓦缶雷鸣,这场面十分火爆。荆轲此时酒已酣、肉已足。酒精点燃了血液和血液中的激素,使得一股股灼热从丹田升起直薄咽喉。荆轲那歌不仅有力度,还十分煽情,尤其热辣辣烫女人的心。有时荆轲唱得来了劲,于变调之际石破天惊陡起不谐和音,恰似一条溪流忽地落下千丈形成飞瀑。这种坠落太动人心魄,这种时刻最受煎熬的要数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她们一个个面红气喘,浑身的骨头都像是酥了,恨不能立刻扑进他的怀里,同他疯睡一气。那时候六国涌现出了不少民间歌手,高唐有绵驹,淇水有王豹。秦有秦青韩有韩娥。秦青放歌声振林木响遏行云;韩娥一唱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他们的歌都充满着另类气息,很不古典,因为他们无不例外都是吃着狗肉唱歌的。因此说狗肉于中国的古代歌坛有过重大贡献,今天每当我们举箸奔向那火锅中的尤物时,应该对它带点敬意才是。 
  雾散尽了,太阳也露脸了。风却一阵紧似一阵,将岸堤上的白旗卷得噼啪作响。路人们纷纷过来围看。城里也有人得到消息特地赶了过来,他们大都是荆轲的歌迷,是赶来同荆轲唱和的。太子一行忽地乱了队伍,一个个急先恐后钻进了人墙。人们在兴奋与焦急中翘首以待。一场旷古未有的歌会就要开场了。 
  高渐离正低头拨弄他那张筑琴,琴长四尺五寸,颈细而肩圆,安有十三根琴弦,十二律加一根高八度的宫弦。这样,便能让荆轲在演唱中恣肆汪洋自由转调。最后高渐离左手抹动弦下的音柱,右手举起竹尺打出几个清脆的音,又朝荆轲点点头,人们立刻屏住了呼吸,荆轲出场了。 
  荆轲出场了。他仰首展目,天阔云稀,燕山一片苍凉;他俯首展目,霜岸如壁,易水河泛着惨白的光。他远眺,他近瞅。围观的人群里有他熟悉的面孔,他这时认出了一个人,那是一个女子,那还是他的一个女友,他同她上过床。 
  荆轲已记不清同多少女人上过床。荆轲未有妻室,但荆轲有很多女友。他是歌:尹,好歌手就有人崇拜,男歌手就有女人爱。男人为听他的歌请他喝酒吃狗肉,女人听了他的歌则同他上床。每当歌会散场,女歌迷们总是蜂拥而上纠缠着不让他走。有一阵子荆轲向朋友借了一乘车,预先泊在附近的巷道里,唱完歌就朝那儿奔,但还是常常被堵在了半道上。荆轲求爷爷告奶奶往马车挨,女子哪里肯放,一个个将精心编织的花环往荆轲脖子上套,挤不上去的就远远地朝他甩。荆轲顶着一大摞花环好不容易上了马车,女子却死死把着车帮不让走。荆轲好话说尽没用,只好俯身这个脸上捏一把,那个腮上拧一下,这一招很有用,荆轲手到之处女子仿佛过了电,一个个忽地定了身。那马夫是个好驭手,他瞅准时机一声吆喝载着荆轲冲出了包围圈。女子发觉上了当,嘴里操着马夫十八代祖宗一边奋起直追,要追过好几条巷道才歇。 
  那马夫每次总是要绕上几个圈子才把荆轲送回住所。尽管这样,还是有女子跟踪而来在他的门外久久不肯散去,她们一个挨一个蹭上墙头朝荆轲招手,不顾羞耻地呼喊着荆轲的名字要同荆轲上床。那是一面土墙,女子随手就能抠出个墙洞当踏脚,时间一长那墙面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窟窿。那面墙后来保留下来供人参观,它见证着当年女子的勇敢,也见证着她们的高超技术。有单脚蹭的,有双脚蹭的,有左手把墙头右手伸展指引航向式的,有双手脱把大鹏展翅式的。那时的女子步人了青春期都要学蹭墙,无论婚前恋爱还是嫁后偷情,蹭墙均是一门必修的功课。楚国的宋玉是位才子,追他的人很多,有个女子三年里每晚都要爬上墙头偷看他,那女子坚持蹭墙三年,练就了一身过硬的功夫,因而她“惑阳城、迷下蔡”能让一帮公子哥儿神魂颠倒。但是荆轲不是那种拾到篮里都是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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