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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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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13:垂者为牛舌。
  译文13:牛舌向下垂。
  注文13:牛舌在木牛身上是个看似不重要而实际上很重要的部件,它的设计是巧妙的。牛舌的功能一是装饰作用;二是作“制动”的秘密机关;三是在停止工作时作“刹车”以防滑倒。笔者将牛舌设计成沿横轴自由摆动的短木杠,将其沿前上方向旋转270度,舌尖顶住前脚两轴孔间的横杆(连轴杆),这样就使前脚不能运动,前脚又牵制后脚不能运动。
  原文14:曲者为牛肋。
  译文14:牛肋是弓曲的形状。
  注文14:根据“肋……左右同”句,牛肋位于牛背,左右各一,纵向并列,弓背向上。
  原文15:刻者为齿。
  译文15:牛齿用木板雕刻而成。
  注文15:牛齿可能只有装饰作用,也可能有掩盖牛舌的特殊作用。
  原文16:立者为牛角。
  译文16:牛角呈上立状。
  注文16:牛角呈上立状,则牛舌下垂状较为自然。牛角用木质制造,可作装饰,亦可挂物。牛角若用钢铁制造,更兼作兵器。有牛角一物,足以证明是木牛而非流马。牛耳、牛眼和牛鼻等部未载入原文,可能是刻绘而成。
  原文17:细者为牛鞅。
  译文17:画得较细的是牛鞅。
  注文17:牛鞅本是牛拉车时架在脖子上的器具。笔者研制的木牛流马,连接两前脚上端前轴孔的横杆,相当于牛鞅的位置,此横杆可称为牛鞅,它又是一根连轴杆。牛鞅前抵牛头,后抵牛腹,能限制两前脚摆动的幅度,也牵制两后脚摆动的幅度,这样实际上限制了牛脚步行的幅度(步幅)。
  根据后文“前轴孔分墨去头四寸”句,可以推测牛鞅前后移动的距离在4寸以上。假定为4寸5分,又假定脚以下长度为2尺5寸(从脚孔至下端),按相似三角形计算,前脚的最大步幅为2尺5寸,按“人行六尺,牛行四步”计算,平均每步1尺5寸,这说明木牛的最大步幅为2尺5寸。平均步幅为1尺5寸。
  牛鞅可以解释为捆绑板方囊的绳子,也可以解释为套在人脖子上以肩部用力上抬的绳子,也可以解释为牛前面有人拉木牛前进用的绳子。这都是从“细”字考虑的。但又考虑这些用途都不值得载入原文。
  对牛鞅为何物尚难确定,但这不是重要部分。为慎重起见,后文注27中称连接两前轴孔的木杠为前轴杠。
  原文18:摄者为牛秋革由。
  译文18:有牵拉作用的木杆是牛秋革由。
  注文18:牛秋的本意是套车时拴在驾辕物品牲口屁股周围的皮带、帆布等。如果把牛秋革由解释为皮带之类的东西,则不好解释“摄”字,同时这类东西不必在原文中记载。
  笔者根据木牛模式,将连接同侧前后脚的可以转动的木杠(相当于现代机械上的连轴杆)叫做牛秋革由,其理由是,这根连轴杆是重要部件,必须在原文记载,而原文没有更合适的名称。这根连轴杆的位置也与牛秋的部位差不多。它具有“推和拉”的功能,合符“摄”字之意。
  原文19:牛仰双辕。
  译文19:木牛的双辕作一仰一俯运动。
  注文19:结合木牛模式,“仰”字解作一仰一俯的运动姿势较合适。双辕越长越省力,手柄起落的幅度越大,转弯半径越大。反之亦然。因此要求辕长适度,估计辕长7尺(从前脚到手柄)较为适度。按辕长7尺计算,手柄起落幅度约1尺。手柄处上抬力最大为总重量的30%,最小为零或负值。按总重250千克计算,手柄处最大上抬力为75千克。原文未记载辕长这个重要数据,有待研究确定。
  辕长可以定得稍长些,实际使用时可以将手(肩)的用力点前后移动,以改变实际使用的辕长。
  原文20:人行六尺,牛行四步。
  译文20:人前进6尺左右,木牛前进4步。
  注文20:此句将人和木牛的行走相联系,说明人和木牛是同时前进的。木牛不能离开人而自行前进,即木牛的动力是人力。
  木牛的平均步幅是1尺5寸。从木牛模式上看,木牛前脚孔距前轴孔4寸5分,后脚孔距后轴孔3寸5分,这样使得后脚的步幅比前脚步幅大。设脚孔以下的脚长为2尺5寸,经计算后得知,后脚平均步幅为1尺7寸,前脚的平均步幅为1尺3寸。这样设计是为了省力。按杠杆原理,前脚着地时的阻力比后脚着地时的阻力要大得多。前脚向前的步幅越大,阻力更大。因此有必要适当减少前脚步幅。
  前轴杠前距木牛头4寸,后距牛腹2寸7分,运动距离是6寸7分。这个距离限制前脚的步幅,通过秋革由再限制后脚的步幅。
  参见注文5,牛舌转动后顶住前轴杠不动,前后脚都不能动,牛舌的长度应在6寸7分以上。
  原文28:前脚孔分墨二寸,去前轴孔四寸五分,广一寸。
  译文28:前脚孔长2寸宽1寸,距前轴孔4寸5分。
  注文28:前脚孔与前轴孔的距离,是指孔边缘之间的最近距离(原文所载各种距离都作如此理解)。假若指孔中心距,则两孔距离太近,制作时换算较麻烦。
  必须有一木杠连接左右前脚孔,这根木杠,笔者称它为前脚杠。前脚杠直径2寸,长2尺4寸(前杠长1尺8寸加辕厚,脚厚共4层计6寸)。前脚杠与前脚是固定连接,穿辕部分是滑动连接。此处易磨损,用材要坚实。
  原文29:前杠孔去前脚孔分墨二寸七分,孔长二寸,广一寸。
  译文29:前杠孔距前脚孔2寸7分,孔长2寸宽1寸。
  注文29:前后各杠孔、轴孔和脚孔的位置没有在原文中注明。笔者对各种可能进行比较,选取最佳位置用于本模式,即:前后杠孔在辕上,分别位于腹的前后端;前后脚与辕连接的部位定作前后脚孔;前脚孔以上4寸5分定作前轴孔;后脚孔以下3寸5分定作后轴孔。
  当前脚处于垂直位时,前轴孔后移的最大距离是2寸7分,这个距离决定了前脚最下端前移的最大距离。估计前脚孔离地的最佳距离为2尺5寸,已知前轴孔距前脚孔4寸5分。按相似三角形可得知前脚最下端前移的最大距离为1尺5寸。前脚后移与后脚前移相碰,前脚后移加后脚前移的距离受前后脚孔距1尺的限制。前脚后移的距离约为3寸5分,后脚前移的距离约为4寸5分,两者之和8寸,在前后脚孔距1尺(见注文30)限内。
  原文30:后轴孔去前杠分墨一尺五分,大小与前同。
  译文30:后轴孔距前杠孔1尺5分,孔径与前轴孔相同。
  注文30:前轴孔的直径为2寸,后轴孔的直径也是2寸。
  后轴孔在后脚上,而前杠孔(或前杠)在辕上。要标定这个距离,后脚必须处垂直于地面的位置。这样就构成一个直角三角形。直角位于后脚孔。后脚孔距后轴孔3寸5分,后轴孔距前杠孔1尺5分,可算出后脚孔距前杠孔9寸9分,取近似值1尺。
  为什么原文不直接标明1尺这个数字,可能是原文作者故意留下一个谜,以增其神秘感。也可能是笔者误解。笔者之所取后轴孔到前杠孔的距离为1尺,是因为这个数加上后脚孔距后杠孔4寸5分(见注文33),加上后脚孔宽度2寸,再加后杠孔中心点距前边1寸,共计1尺7寸5分,正好使后杠孔中心点位于肋长3尺5寸的中心。也即后杠孔位于牛腹的中心。这里可作为木牛重心点的标志。
  原文31:后脚孔分墨去后轴孔三寸五分,大小与前同。
  译文31:后脚孔距后轴孔3寸5分,孔径与前脚孔相同。
  注文31:前脚孔长2寸宽1寸,后脚孔同此尺寸。
  前轴孔距前脚孔4寸5分,而后轴孔距后脚孔3寸5分。这1寸之差是为了使前脚的步幅小于后脚的步幅,使前脚向前移时与木牛重心点的距离比较小些,以达到省力的目的(见注文22)。
  原文32:后杠孔去后脚孔分墨二寸七分。
  译文32:后杠孔距后脚孔2寸7分。
  注文32:前杠孔距前脚孔2寸7分。后杠孔与后脚孔也是这个距离,看来是正确的,但后句“后载克去后杠孔分墨四寸五分”对此句有否定的可能,详见注文33。
  原文33:后载克去后杠孔分墨四寸五分。
  译文33:后来记载后脚孔与后杠孔的距离必须是4寸5分。
  注文33:此句的“克”字当“严格限定”、“必须”解释。“后载”一词可以解释为“后面装载的粮食”,此解释似难理解。“后载”一词最好的解释是“后来有文记载”。取此义则此句译成“后来记载后脚孔与后杠孔的距离必须是4寸5分”。如果这是正确的,那么此句是个批注。是纠正前句“二寸七分”这个数字的。
  如果此句是作批注用的,那么它的理由是要使后杠孔位于牛腹及牛肋的中点。(详见注文30)将后杠孔装在牛腹中点,是将后杠孔作为重心点的一个标志。在装载粮食时将2枚板方囊置于标志的左右,这便于木牛的重心位置大致固定,有利于木牛的平稳运动。
  如果把“后载”理解为“重心”,也能说得过去。但“重心”的解释比较抽象,驾木牛者很难掌握。
  此句的解释,总的说来比较勉强。“2寸7分”与“4寸5分”之争并不很重要。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版《三国志通俗演义》卷之二十一文中,前句的“二寸七分”写作“四寸七分”,有2寸之差。看来这两句历来有争议。笔者认为,在“2寸7分”、“4寸7分”和“4寸5分”这3个数字中,以“4寸5分”为佳。后2个数字相差2分,应无必要,可能是笔误。“七”和“五”的古文写法分别是“×”和“+”形(约斋编著《字源》一六七页,上海书店1986)。这两个字形极易笔误。
  后杠孔的尺寸,推测是“大小与前同”长2寸宽1寸。
  后杠的实际位置在木牛腹的中部,推测其后方至少有1根“最后杠”。后杠是相对前杠而言。
  原文34:前杠长一尺八寸,广二寸,厚一寸五分
  译文34:前杠长1尺8寸,宽2寸,厚1寸5分。
  注文34:前杠是连接左右两辕上前杠孔的木杠。前杠长1尺8寸,不包括两端出榫部分。榫子不应露出辕外侧,以免碰撞木牛脚。前杠宽2寸厚1寸5分,与前杠孔长2寸宽1寸相适应。
  前杠长1尺8寸,加两侧辕厚、脚厚和秋革由厚共6层,各厚1寸5分,共厚9寸。木牛左右总宽为2尺7寸,这与板方囊的长2尺7寸相等,有效的利用了横向空间。
  与前杠同尺寸的有后杠和“最后杠”。“最后杠”可以出榫并以竹楔穿过,以作加固用。有可能有1根同样的“最前杠”,与“最后杠”共同加固两辕。
  原文35:后杠与等。
  译文35:后杠与前杠的尺寸相同。
  注文35:后杠的长为1尺8寸,宽2寸,厚1寸5分。后杠的两端出榫,榫的尺寸为宽2寸厚1寸,与后杠孔相符。榫的两端不外露,以免妨碍后脚的运动。
  原文36:板方囊二枚,厚八分,长二尺七寸,高一尺六寸五分,广一尺六寸。
  译文36:板方囊2枚,木板厚8分,长2尺7寸,高1尺6寸5分,宽1尺6寸。
  注文36:2枚板方囊是方形的有盖箱子。所列尺寸是外形尺寸。如果是内空尺寸,则牛腹容积不够用。内空应减去板厚8分,内空尺寸是:长2尺5寸4分,宽1尺4寸4分,高1尺4寸9分。按三国时期1寸折2。412厘米计算,每枚板方囊的容积是(0。61265米×0。34733米×0。35939米)0。07648立方米。按大米每立方米1300千克估计,每枚板方囊能装大米99。4千克。2枚板方囊能装大米约200千克。设木牛自重50千克,木牛满载时总重约250千克(此为估计数)。
  2枚板方囊的排列有4种形式。本模式取横向并列的形式。这种形式重心低;运动平稳,便于装卸。其宽度正好与木牛总宽相等,是最佳选择。如果上下叠放,则重心高,装卸不便。如果纵向并列,当两侧载重量不相等时,易向较重侧倾倒。
  原文37:每枚受米二斛三斗。
  译文37:每枚板方囊可装米2斛3斗(约重100公斤)。
  注文37:查《新华字典》“古代以十斗为斛”,“以十升为斗”。推算2斛3斗为230升。《中医词释》载三国时每升约合现代200毫升。2斛3斗约合现代的46升。按每升装米1。3千克估计为60公斤。以此数计每人每月的口粮为12千克。这显然不够用。还是取注文36所算每枚板方囊装米100千克这个数为宜。此处存疑。
  原文38:从上杠孔去肋下七寸,前后同。
  译文38:上杠孔距肋下7寸,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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