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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不太记得这已经是第几个春天了。开始想下一步怎么办。也许自己真是太老了。人不够聪明,并且忍耐力低下,他们也许会对自己采取什么行动。
现在果然是时候了。他们闷声不响地齐步走来,抬起了它。它于是也闷声不响。它沉默惯了,从来没有人或者猪可以懂得它,以及它深不可测的智慧。
它在车里晃了一路。显然这辆车和它自己一样都老了。它从来没有搭乘过任何交通工具,这倒是个奇怪的体验。终于要出远门了。只是它并不喜欢旅行。它很清楚自己适合待的地方,并且认为这是它一生最成功的地方。
到了某地。好像有花香,也许是百合?或许是水仙,也有可能是香子兰。还出现很多房子。有一些很高。其中一栋的其中一间窗户还亮着灯。它从车窗看到了它希望自己数学能好一点,可以数清楚那到底是几楼。
有个游魂似的行人差点被车撞到。它认为那人把头向后仰的姿势倒是跟它很像。在等人送来食物和清理猪栏的那段时间里它就会保持这个姿势。像是在审判什么。
这里让它有些兴奋,虽然猪栏里从没有过花香,但是这里的别的气味却很熟悉。不知道是为什么。于是它忍不住对着窗外大喊起来:“告诉我!告诉我!告诉我!”
没人告诉它,它喊了一路。
天还要过一阵子才亮。空气中开始有另一种味道,并且越来越浓烈。
它开始想,在我死的时候,我应该说些什么?这时,在人耳里听来,它的叫声有些凄惶。
最后一刻,它才会停止询问。
艾氏马鹿
我在这个地方不知厌倦地连续生活了二十五年,从出生到现在。和我共同生活的那些人,也一样。直到去年,这种一成不变才得以逐渐打破。可见我们真是稳定性很强的生物。
严格地说来,我们并不是一家人。我们只是有着共同的某些特征,比如说粉红色的皮肤、蓝色的头发以及枸杞色的眼睛。而这些,是跟我们不一样的人所不具备的(也就是说,那些不跟我们住在一起的人)。事实上,在地球上的某些地方,也的确有一些人的皮肤是粉红色的(当然我们的粉红更纯正),但他们普遍认为那是白色。并自称为“白种人”。我觉得他们辨识能力不强,也许他们只能用非常鲜明非常极端的表达,才能把一个事物和另一个区分开来,否则归于平淡,就约等于没有了。在他们的眼里,要么白,要么就是黑,最多是黑白掺半的棕和黄。粉红,在他们看来太过暧昧了。
如果按照他们的逻辑推演,我们似乎只能被叫做“粉种人”了。可这个称谓我不是很喜欢,我和达喜讨论过,他显然更不能接受。他向来不认同人种学,认为那是人类贪图方便的诡计,如果可能,应该细分到每个人头上去,对每个个体都有独特而具体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直到人种学者都混淆不清、无法负荷的地步。
“那么统计学又有什么意义呢?”我认为他纯属瞎捣乱。
“可是,可是……谁说人活着就是为了统计学的方便呢?”他想了好一会儿才找到理由回击我,只是更证明了他孩子气的固执。但这一次,我跟他站在一边。他指着我带来的人种学的书,含着一片姜(他总是含着一片姜,仿佛我们生活的地方寒气有多重似的),有些咬字不清地说:“亏他们想得出来!那三个字互相粘在一起,完全没有气势,听上去好像在说某种面食,或者田里的害虫。”
我们能幸免于被冠上面食或害虫的名号,完全是由于我们至今也没有被人发现。即使到了通讯如此发达的时代,我们也绝对不会动一根手指去打电话或者发邮件给他们说:快来,我们尚在等待被认识。那样,我们会失去全部的宁静,和高贵。虽然离群索居多少有点冷清和孤寂。
要说明的是,这一绝妙的局面并不是我们合起伙来有意为之,而是包括环境、气候、天性在内等等要素全面制约而发生的。就像一只没有人划桨的船,漂着漂着,就漂到了这里。虽然我们进化得已经跟其他人类一样完善(或者更高级?),但我们不觉得离开现在的地方有什么必要,也没有尝试过,从许多许多世代以来就是这样。我说了,我们的稳定性很强。一直以来,还算快乐,并且如果宽容一点说,还称得上相亲相爱。我们并不想认识太多的人。
我不太清楚和我生活在一起的人们和我是什么样的关系,是不是有血缘上的共通。因为我们都用名字互相称呼对方。比如达喜,他事实上是一位年逾七十的老人,头发的颜色都有点偏紫了。他原本叫“眼睛并非眼睛”——这是我们取名字的方式:从古谚语里找来句子。眼睛并非眼睛嫌自己的名字太长(事实上,原句应该是“你所看到的眼睛并非眼睛是因为你看见它”),但显然还有人比他更长的——“客气不能饱肚子”、“当我孤独的时候朋友就离我那么近当我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就离我很远”——他每天看报纸,有一天决定改名。报纸上的达喜是位长寿老人,年轻时做过厨子和,按摩师。冒名顶替的达喜说这个名字象征着福气,可我们觉得新名字总让人有种遗憾的感觉——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我们的名字都很长,好在我们人数也不多,不至于造成太大的麻烦。晚饭的时候,我偷偷数了一下,一共有十一口人。我们平常分头活动,但每天晚餐时间必定会全体集合,围在大圆桌前吃饭,所以要统计人数是不难做到的。但二十年前我还数不过来——那时我刚开始学数学。也许我们的人是越来越少了,但也有可能是我的数学越来越好了。
我跟达喜分享这些的时候,他嘴角上的紫色胡须轻轻晃了一下,轻得我差一点没有察觉,接着是一副奇特的神情,在他脸上一闪即过,好像后台的演员还没准备好,帘子就被掀起来时的那种慌乱和窘迫。很快他就恢复了正常,帘子放下,一切得到了补救。
至于去年,去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中间死了一个人。这本来不值得奇怪,几乎每年都有人死去。(同时,并没有新的人出生。这是导致我们的人员越来越少的一个缘故。现在我们每个人与每个人之间都太熟悉了,很难想象该由谁和谁生育出下一代来。)
去年死了一个人。
这件事之所以值得一提,就在于他的死因太让人难以接受。我们原来一直以为四周足够安全——远离人群,没有战火,没有政治,地形上还有天然的防御,环境也很宜人,动物植物多少年来都相安无事地共处。也许是我们太放心了,以至于再没有真心地注意过周遭。似乎有一种我们原来并不认识的动物开始在我们这一带成长起来,终有一天到了足以伤害人的地步。也有可能,它们是从别的地方跑来的。总之,它们中的某一个踢到了我们中的某一个。于是悲剧就发生了。
我们发现伤员的时候,凶手也惊慌失措,还没来得及逃跑。它看上去既忧伤又疲惫。长的样子……线条有些呆、好像炭笔勾画出来的,脸部显得很老实,眼珠子溜圆。模样既有点像牛,又有点像马,我描述不上来。总体而言它看起来还算温驯,可是它的体格证明有足够的能力伤害我们。只是它还没有养成那样的意愿。所以它嗷嗷叫着,眼中充满泪水,似乎要等我们惩罚完它,它赎完犯下的罪过,才打算离开。
我们把它捆起来抛在仓库里,由达喜负责照料它的生活。在没有想到好办法处置它之前,好像也只能这样把它豢养起来。
可是我们的同伴受伤不轻。他被抬了回去,从此以后就只能待在床上。事情发生后的头几天我们一直生活在他的咒骂声中。
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件大事。我们从来没有遭受过这么严重的袭击。尽管凶手看来出于无心。但我们确实有点乱了方寸,这完全是不在我们考虑范围之内的事情。
而对伤员,除了表达无尽的同情和爱怜,我们真是不知道还能干些什么。上帝独自说话(我们中间一个十二岁的小子)派上了用场,以前他成天都在捣鼓一些不知所云的木匠活,专门制造四只脚长短不一的椅子、没有底的杯子、间隔太宽而无法攀登的梯子。
那时候他每天给伤员读报纸,给他解闷,也试图逗乐他。他还会大段大段地给他背诵“虚陀经”(这是我们的一种经书,每个人都必须会),并且每次都得一次性全部背完,因为照我们的信条,神明会在天上听,在你诵念完之前他会保持纹丝不动,为了让他好过一点,我们每次都尽量一口气念完整部经。
躺在床上的那位因此比较喜欢听报纸。因为每次的事情都不一样,并且长短适合。有一次读到某条新闻的时候,在场的每位都笑了。倒不是故事本身有多逗趣,而是读的人读错了好几个字(虽然他很擅长背经书,识字上却还有些问题)。伤员也想发笑,那笑容在脸上还没来得及展开,就牵动了他位于腹部的伤口,半途转成了痛苦的形状。然后他一时笑,一时痛苦,脸上忙个不停。床也颤抖个不停。
那一阵子,天气正在由热转凉,我负责照料伤员的饮食起居,一连好多天。情况既没有改善,但也没有恶化。我甚至觉得他应该快要好起来了。我们之前也不是没有治愈过受伤的同类。比如被蛇咬了的,从马上摔下来的。
有一天早上,上帝独自说话忽然从楼梯上飞奔下来,或者说,几乎是滚了下来。他手里握着报纸,抖个不停,叽叽呱呱话也说不太清楚。我们把报纸抢过来,宁愿自己看。
“最近国家物种研究所发现了一种新的动物,被命名为艾氏马鹿。因其发现者是长期生活在野外的艾博士而得名。艾氏马鹿据估计现存不超过九头。可能还有个别尚未被发现。据估计,艾氏马鹿通常生活在……”
文字下面附有一张照片,和我们仓库里的那个家伙长得一模一样。它的三叉形蹄子在我们受伤的同伴腹部留下了一个深色的印迹,这几天几乎都转成黑色了。
我们恍然大悟,同时更加不知所措。我们认识了凶手,获得了称呼它的珍贵名字,似乎这场伤害终于不再是不明不白的冤案。可这对于它造成的种种后果,仍然于事无补。
此时的当务之急是要把同胞救活。我们用尽了各种办法。
天气越来越凉,夜里需要盖一床真正的棉被了。连仓库里那头姓艾的马鹿都被喂得比原先壮硕了些,似乎它踢人的那一脚耗费了它过多的元气,而现在正处于修复期。
受伤的人,已经在床上躺了近两个月。他照样天黑和入睡前细声而绵长地呻吟,并且熟能生巧地越来越会控制声线的走向和旋律。我那时有一个幻觉,觉得他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更不担心,并且会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活得更长久。就这样平静而舒畅地在床上躺一辈子,永不动摇。而他也一直努力地想要活着。
那之后没几天的一个黄昏,我给他喝了点水,趁他状态还算稳定,下楼去休息一会儿。上帝独自说话正在大厅里摆弄他的木头无底杯子,一边着魔似的念虚陀经——他简直有点把那当成了供他解闷的一个把戏,就好像房间里满地的木头一样。天上的神明一定很烦他。
楼上突然传来吵闹声,我们迅速冲了上去。
“我还没见过活人吐血呢。”
说话的这个人是我的母亲,她右手揪着自己的衣领。左手覆在右手之上,指关节发白。她的口气里,惊奇多过于恐惧。她此时瞪大了眼睛,似乎想看得更清楚些。
我也看到了。他轻轻地咳嗽,往外吐血,一收一送,好像那只是他呼出来的气。我们的呼吸也跟随他吐血的节奏,一收一送。
一切都没来得及。上帝独自说话没来得及把完整的“虚陀经”念完,我母亲没来得及滴下眼泪,达喜没来得及把药取来,人就已经停止了咳嗽和吐血。
我们埋葬了他,和所有过去死掉的人葬在一起。按照惯例,墓碑上刻的是本人的名字:在生活与做梦之上有一种更重要的东西是不要醒来。现在,他果然再也醒不过来了,不生活,不知道还会不会做梦。我只知道他和我是从同一个娘肚子里钻出来的。
过了这么些时候,现在,我已经不太想他了。想又有什么用呢。我们这些人,也许面对现时的处境还显得有些能力。而过去,只存在于时钟曾经划过的那些痕迹之上。至于未来,谁也没有告诉过我们关于它的任何信息。
那头马鹿在我们这儿生活了下来。达喜似乎越来越喜欢它。他每天花许多时间和它待在一起。还开始从人种转向了研究动物学。他甚至喂姜片给它吃。
我想过其中的原因,也许是照料伤者的期间,大家各行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