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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茗红菱(第一部分) - 鲍尔金娜-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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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女—朋—友—吗?”   
  “唉,小女生就是爱问这种八卦问题。”叶勃朗宽容地笑笑。“以前有,分手了。”   
  分手了!那也就是说他现在没有女朋友了!不管那个女孩是谁,唐紫茗的心里都万分感激她!   
  “还想知道啥?我身高一米八四点五,体重一百四十斤。双子座。谈过五次恋爱,现在是学校里众人追捧的钻石王老五。”叶勃朗顽皮地歪头一笑。       
第64节:紫茗红菱(64)       
  唐紫茗竭力抑制内心的喜悦,小心翼翼地问:“那个,我还想知道,恋爱……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嗯……肉麻,无聊,没有自由,像被圈养起来的野猪。”叶勃朗耸耸肩。   
  “啊?”唐紫茗大吃一惊,进嘴的可乐险些喷出来。“你……你真的这么想?”   
  “是啊。至少现在是。当然啦,也许是我没碰对人。我的话不代表群众意见,你可别有心理障碍啊!”   
  唐紫茗黯然地点点头。   
  “嗨,小屁孩,琢磨点儿正事。别净想恋爱啥的,没劲。有什么理想没?”   
  “我不是小屁孩。”唐紫茗小声嘀咕。“理想啊……小时候成天看《动物世界》,特想当大鲨鱼。后来一接受教育,就想当科学家了呗。小学的时候想过当女间谍来着。前些日子特想当时装设计师,但被打击了。现在就想好好呆着。”   
  叶勃朗眼睛亮了亮。“接着说!”   
  “没了,这都说得够多了。我觉得理想就不是能说的事儿,说一个黄一个。人就应该鸟悄呆着,埋头苦干,少说话。做出来成啥就是啥呗。你看人家阿甘,是比咱们傻,可傻得恰到好处!正常人有几个能比他执著,专注?所以他做啥成啥!那才是大师!”唐紫茗渐渐恢复了语言能力,“Actions are louder than words(语言比行动更响亮)。”这是宋茵茵教过她的一句话,突然想起来了,赶紧加上。    
  叶勃朗大为惊叹地点点头。“唐紫茗,你真是十五岁?才上初二?没蒙我吧?是不是老师看你太牛逼了,一嫉妒就给你留级留了三五年?”   
  唐紫茗听了这不正经的恭维话很是受用,开心地笑起来。   
  “唉……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我现在才真正有了危机感哪!来,敬你一杯!祝前途无量!”叶勃朗殷勤地给唐紫茗倒上一杯啤酒。   
  唐紫茗羞涩地接过来,一饮而进。她讨厌啤酒苦中带甜,酸中带臊的味道,但既然是叶勃朗给的,毒酒也喝得!“你明天还来画廊吗?”她装作随便问问。   
  “不来啦。这两天不是周末嘛,平常还得上课呢。”   
  “哦……”唐紫茗脸上难掩失望之情。   
  “不过,想我了可以去学校看我。这是我的传呼机号。”叶勃朗拿牙签沾了点菜汁,在桌布上写下号码。“我没带纸笔,能记住就记住,记不住就看缘分了。”   
  唐紫茗来来回回把号码背了三遍,“缘分可靠不住。”   
  晚上回家的路上,章文熙一边开车一边从镜子里瞪着后座上的唐紫茗。   
  “中午和那个叫叶勃朗的去哪了?我找你找了一圈!”   
  唐紫茗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大中午的还能去哪,请我吃饭呗。”   
  “我都跟你说多少遍了别随便单独跟男生吃饭,尤其别让人家请!”母亲不高兴地说。   
  “你也看见了,他那把我画得那么丑,补偿一下也是应该的!”   
  “你少来这套。我跟你说,最好离那些搞艺术的男生远一点,他们啊,大多数都是……”   
  “都是啥?小痞子?那你年轻时候咋看上我爸的?”唐紫茗尖利地来了一句。   
  “哼,那你看看,现在咋样了?”母亲面不改色。   
  “妈,你可别把对我爸的怒气撒到所有艺术青年的头上。不公平!”唐紫茗像好斗的小公鸡一样激动地抻着脖子说。   
  “嘿!你这孩子,这两天怎么回事?我说啥你顶啥!”章文熙也有点生气。“我可跟你说,你也不是小孩了,和男生交往注意尺度。把心思多往学习上用。好不?”   
  唐紫茗不耐烦地把脸贴到车窗上。“妈,我记得你挺开明的啊,现在咋成了封建卫道士了,唉……”   
  “唉什么唉,等你当妈就明白了。孩子到了青春期能愁死家长啊。尤其摊上你这么个孩子,说不得,碰不得,不能侵犯隐私,不能限制自由!那你能把自己管好吗?我看悬!别以为你的事妈都不知道,原来有一阵总有个小子送你回家,你以为我没看见过?我就是不愿意说罢了。”   
  “妈!你是不偷看我日记了?”唐紫茗几乎跳起来说。       
第65节:紫茗红菱(65)       
  “哎,你可别诬蔑我。偷看日记那种勾当你妈可从来都不干!但话说回来,我对你这么信任,你也别辜负我。自己的事儿心里有点数,把握好。听见没?”   
  唐紫茗被打败了,哑口无言地盯着自己的脚。   
  回到家之后,唐紫茗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背得滚瓜烂熟的叶勃朗传呼号记到自己的通讯录上。嘿,她差点忘了自己也有传呼呢。她悄悄地把自己小巧玲珑的传呼机从抽屉里拽出来,摆弄了半天。对,传他一下吧!唐紫茗激动地坐到电话旁边,撺起词儿来。   
  “勃朗哥,很想你,祝你做个美梦!”   
  哎不行,太贱了。   
  “叶勃朗,你好。晚安。”   
  也不行,这纯属有病。   
  “艺术大师,很高兴认识你。有机会再见。晚安。”行了,就这个吧!   
  唐紫茗抓起电话,拨通传呼台。“喂你好呼哪位?”那边传来传呼小姐微弱含糊的声音。唐紫茗虽然理解她们每天说话太多必须用假声,但每次听到还是莫名紧张。   
  “传21038。就说……艺术大师……”   
  “什么大使?”   
  “艺术大师!”   
  “艺术大师?”传呼小姐似乎被吓得不轻。   
  唐紫茗再没了说文解字的耐心。“得了,就打‘晚安’吧。我姓唐。不留电话了。”   
  不管怎么说,撂下电话后的唐紫茗还是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了。和叶勃朗吃饭的画面,在她脑海里重放了大约一百多遍;和叶勃朗说过的话,她分角色扮演了五六回;那件左肩膀处被叶勃朗拍过的外套,被她轻轻挂在椅背上。似乎这些还不够,她又在床上蹦啊跳啊直到筋疲力尽才进被窝睡觉。这天晚上大概是她有生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次,看睡姿就知道了——嘴巴张得像个弱智,哈喇子都流到了枕头上,四肢翻腾到被子外面呈舒展的跑步姿势——也许梦里她还在追赶叶勃朗吧。   
  第二天,唐紫茗魂不守舍地在家萎了一天。脸不洗,头也不梳,吃了几粒米,陪翠蓝看了一天《还珠格格》——看不见叶勃朗的日子,怎么过也都无所谓了。睡觉前她拼命地做仰卧起坐,做到第五十三个的时候她决定,明天去找叶勃朗。   
  清晨六点,唐紫茗就突然在振奋中醒来。不过起床却是在母亲出门二十分钟后。她欢天喜地地蹦下地,蹦进卫生间,又蹦回卧室,再蹦进卫生间。最后一次从卧室里蹦出来,她已打扮得花枝招展,双眼奇异地闪着钻石般的光。   
  “翠蓝姐,我去同学家了。中午不用给我做饭啦!”唐紫茗欢快地跟翠兰打了个招呼,一溜烟跑了。   
  坐公交车去美院的一路上,唐紫茗都在反复琢磨见到了叶勃朗之后要做什么,说什么。想来想去,她明白此行除了见他一面,似乎完全没有其他意义。那就只见一面就走好了,显得潇洒又果断。   
  唐紫茗从小到大已来过美院无数回。不过她从没像今天这样感受到它的美好可爱。哎呀,院子里的树就是比外面的挺拔,空气就是比外面的清新,人也就是比外面的美!不知是谁说“远看像要饭的,近瞅像捡破烂的,仔细一看才知道是美术学院的。”说这话的王八蛋那是没来过这儿!看看这些俊男靓女,多么与众不同,多么超凡脱俗!当然啦,那还不是因为他们托了叶勃朗的福,走他走的路,呼吸他呼吸的空气,沾染上了他的仙气。唐紫茗疯狂地嫉妒他们,也嫉妒校园里的一草一木——凡是能和叶勃朗朝夕相处的事物,唐紫茗都恨不得将其踢出银河系。   
  唐紫茗在校园里游荡了两圈,正准备打IC电话传呼叶勃朗的时候,发现她的精灵王子正从篮球场往外走。唐紫茗欣喜若狂地跑上前去,一下蹦到叶勃朗面前。   
  “呵,怎么又是你。”叶勃朗擦擦头上的汗,不冷不热地说。   
  唐紫茗本来想说“我是特地来看你的”,但见他神情有些冷淡,心里一紧,也装作无所谓的模样说:   
  “我去画廊找我妈,顺便来这儿逛逛,没想到遇见你了。”   
  “哼,那可真巧。看来缘分还是靠得住。那你继续逛吧,我得洗澡去了。”叶勃朗转身就要走。        
第66节:紫茗红菱(66)       
  “哎!等会儿!”唐紫茗狼狈地喊住叶勃朗。“昨晚收到我的传呼了吗?”   
  “收到了。‘晚安’对吧?不过留言是‘唐先生’——我合计合计,估摸是你。你声音是有点粗,不过也不至于被听成老爷们儿啊,逗死我了!以后说话温柔点吧。拜拜。”说罢,叶勃朗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唐紫茗一个人呆呆地晒在阳光里。嘴里虽然也作了一个拜拜的口型,声音却卡在嗓子里迟迟没出来。直到叶勃朗彻底消失,她才发出一声难过的叹息,有气无力地转身离去。   
  这次事件可以算作唐紫茗爱情史上的首次挫折。悲伤是有的,但并不严重,主要原因是这次挫折来得生硬又蹊跷,值得品味思考,唐紫茗决不甘心把这种古怪的失败和所谓失恋混作一谈。在家混混沌沌消沉了几天之后,唐紫茗在一次刷牙的时候突然豁然开朗:她认为,这次叶勃朗莫名其妙的冷漠,一定是因为他也爱上了自己,却被年龄、学业等世俗条件羁绊,产生了莫大的挣扎和痛苦所致。是的,那简直是一定的!   
  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给我画像?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单独请我吃饭?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留下呼机号码,还说想他时就去看他?如果他不爱我,为什么如此喜怒无常?这明明是恋爱的症状!   
  这个迟来的惊人的发现让唐紫茗血冲脑门,兴奋得险些栽到马桶里。哎呀,这个可怜的叶勃朗,原来也和自己一样受着这恋爱的煎熬!看他一幅桀骜不驯的模样,竟是如此羞涩矜持!   
  唐紫茗心花怒放地在卫生间里转着圈。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整了半天才发现自己爱的人竟也爱自己呀。原来总说自己命不好,现在终于时来运转了!眼下就差一个人说一句话,捅破这层历史性的窗户纸!叶勃朗不敢说,没关系,那就我来表白好了。这都什么年代了,追求爱情人人有责!   
  唐紫茗嘴里含着牙刷,摩拳擦掌地踱着步。压抑愚钝地生活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做件轰轰烈烈气壮山河的大事了!   
  下面该做的,就是策划如何向心上人表白了。唐紫茗第一个念头是送他一束红玫瑰。送花本身虽然毫无创意,但一个十五岁的女孩送花给二十二岁的男孩却是件很创新很前卫很有震撼力的事了!做这事的勇气和女权主义信念唐紫茗都具备,但她突然想到,如果叶勃朗是个大男子主义者,说不定一桩美事就被玫瑰花给搅和黄了呢,不行不行。   
  那么,面谈吧。用最原始最质朴的表白感动他!可是……一想到叶勃朗那双谜一般的眼睛,唐紫茗手心便冒汗了。唠最最普通的家常嗑都让她舌头打卷,更别提表白爱情!她哪敢?   
  唐紫茗焦灼地抠着手指甲,光是想这事就已经让她心跳加速了,这可咋办。   
  要不还是……写情书吧!又含蓄,又诗意,避免正面交锋,还可以放肆煽情,达到说话所达不到的古典主义感染力。真是绝妙的主意,怪不得古今人人都为情书发狂!唐紫茗就是忘记考虑一点:白纸黑字一出手便往往后患无穷。古今中外被陈年情书坑苦了、搞臭了的,从伟人到老百姓数不胜数。当然,哪个人写情书的时候不都是狂热,疯癫,自以为写出了千古绝唱,谁还能去想失败或以后分手的可能性?那岂不是对爱情的亵渎!   
  唐紫茗深吸了口气,坐到写字台前。来不及构思便觉文思如泉涌,抓起笔便写。   
  “Brown:   
  原谅我擅自给你起了这个英文名。我就是突然觉得读音很像你的名字,就写了。直接写你的大名让我紧张。   
  你一定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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