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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当时年纪小 席绢-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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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却不可遏抑地强烈思念起当年您为我们制作的铁罐灯笼……

「今年还是用奶粉罐迎接元宵节……」

元宵节,对我们小朋友来说可是重大的节日哦!

那一天代表可以暂收起宵禁,大人放任我们聚集在一起,整个村子走来走去,在暗夜里探险。平常可不行,往往天一黑,小孩们就只能在自家三合院玩,然后九点一到准时上床,没得商议。

据说所谓的过年是从大年初一算到正月十五,而元宵节则是过年的最后一天。不过我们小孩并无这样的体认,反正知道是可以吃汤圆、提灯笼的日子就好了!吃汤圆这事儿没啥好说的,元宵节吃、冬至也吃,有时中秋节又顺便吃,往往在我们还没开始期待时,就又要吃汤圆了,挺没趣的。

提灯笼可不,只能在元宵节提哦!要是你在过了元宵节之后,居然还敢提灯笼出来乱晃,那可是会被耻笑的呢!

我们最期待一年一度的盛事了。

每当元宵节即将到来的前几天,柑仔店就会在外面吊了一长串灯笼,大多以纸糊的那种为主,因为大家比较买得起,两块钱一个;不过我们小朋友的眼光向来都放在那些塑胶灯笼上-有原子小金刚、铁金刚、小飞侠、小甜甜等等,都是很炫的哦!

我们那年代的小孩都深谙望梅止渴的艺术,有些慷慨的大人会领著小朋友去柑仔店买灯笼,每个小孩都渴望拥有最炫又最贵的塑胶灯笼,但是最后都会以眼里看著“小飞侠”灯笼流口水,手却不甘愿地指向那些纸糊的便宜灯笼说:“我要那个。”做结尾。

别误会,可不是小孩多么懂得体恤大人的血汗钱!而是,大人今天心情好肯帮你买灯笼已经是天大的恩宠了,他打算花出去的闲钱绝对不会超过三块钱。如果你竟无此认知,傻傻地指向单价二十元以上的昂贵品,你以为你真能得到,可是结局往往是凄凉得什么都没有,恐怕还挨一顿骂呢。众多血淋淋前例汇聚成智慧,我们小孩子都嘛知道。

这种小孩玩意儿,有就很好了,还敢挑!?可不是每一个大人都愿意花钱的。

当然也偶尔会有一两个大人愿意花“钜资”给小孩买昴贵灯笼,这些小孩当然得意洋洋地接受所有人的崇拜羡慕。但是这些人基本上是“非常人”之流,我们不讨论的。

我们家小孩众多,从我们有记忆以来几乎都是提罐头灯笼过节。这可不是我们家的专利哦,一群小孩里,绝对有一半是铁罐族。因为大家都一样,所以我们一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可是这一年不一样。不知道为什么爷爷突然带老么去柑仔店买了一只纸灯笼回来,我们好惊讶,也好嫉妒。但是……又能怎么办呢,爷爷最疼老么了,常常情不自禁、无视阿嬷的尖啸,就是要买东西给老么吃。当然有时候要是爷爷身上再更有钱一点,那大家就有福了,每个人统统有奖哦!可惜那情况毕竟不多,所以老么最好了。

问题来了,要嘛,就大家都提纸灯笼;要嘛,就都提铁灯笼。这是公平原则,“不患寡而患不均”正是如此。

大家心里严重不平衡,而那傻呼呼的四岁小鬼还不知死活地拉著我们现宝,哼!我们决定集体排挤他,不带他出去!

不过这个阴谋很快被爸爸看穿,他威严下命令:

“晚上要带弟弟一起去提灯笼,知道吗?”

我们只好点头。

“你们去年的灯笼呢?”爸爸问著。从抽屉翻出红色小蜡烛,要帮我们插蜡烛到罐子里。

“不知道,不见了。”根本没去找,想说这样老爸会不会就买纸灯笼。

“那再做就有了。”眼见天色渐渐要暗了,这个老爸加快脚步,先回屋里搜括出全部的奶粉罐,再翻出铁钉与锤子,就这么叮叮咚咚打起洞来。

他做得好努力,我们看得好伤心。呜……爸爸以行动证明想教他花钱买灯笼,门儿都没有。

今年还是用奶粉罐迎接元宵节……

虽然很不爽,但是反正大家都一样,心情也就好多了。

“来喔!提灯笼了!”大堂哥在路口吆喝,别个三合院的小孩也都已聚集过来,还管什么心情不心情的,想到玩就开心了,我们多健忘呀。

我们围成一圈让父亲帮我们点蜡烛。由于纸灯笼是用钱买的,又容易烧掉,所以爸爸特别慎重,留到最后点,其他人的灯都亮了之后,轮到老么——

“不要点啦,烧到手怎么办?他那么小。”有个堂嬏发表意见。

“厚!那是钱买的耶,烧掉了多可惜?不必点火。”阿嬷直接伸手要拿回蜡烛。“不然不要提好了,先收起来,明年就有得提。”

爸爸翻白眼:“买了不提做什么?烧掉就烧掉有什么关系——”

“哇——烧掉了!”才说著呢,就有一位小朋友的纸灯笼喂了火,他大叫完后哭回家去了。

每年都会有几只纸灯笼烧掉,见怪不怪,只是没想到今年会这么早就有人发生这种惨剧。

嘿嘿嘿……我们期待的眼光全瞥向老么手上那一只。

老爸突然变得好犹豫,这火是点,还是不点的好呢?

老么见自己的灯笼没有亮亮的,当下要哭要哭起来。

好!不管了,点就点吧!父亲对我们交代:

“要照顾弟弟哦,别让他碰到火。”

好啦好啦!毕竟是自家小弟,怎么可能让他受伤?

阿嬷还在做最后的努力:“不然你让他拿根蜡烛就好了嘛,纸灯笼收起来吧,他那么小,一定会烧掉的!”

“不会啦,他们会帮忙看。”再横了我们一眼,表示若是老么有事,我们的皮就尽量绷紧一点没关系。

点火仪式开始——众人屏气凝神以待。

就见打火机上的火苗轻轻引渡到小红蜡烛的棉线上,点著了……好,接下来要小心,将纸灯笼拉直,再串上小竹棒,一切大功告成——

灯笼拉直了,很好;小竹棒也串上了,非常好……

啪——蜡烛倒了……哇啊啊啊!烧、烧起来了啦!

老么哇啦哇啦哭号起来,大人们惋惜叹息不敢置信。

现在赶工出一个铁罐灯笼还来得及吗?不然像堂弟那样只拿蜡烛也行嘛!

我们好心地替老么想著各种度过今年元宵节的办法。

第十五篇:你要跟谁?

您常常觉得小孩子的特色就是“小”,

所以理所当然听不懂你们大人在谈论些什么。

我必须小小吐槽一下,

老爸呀!就拿我还记得这件事来说,

您的认定显然是错的。小孩子虽小,脑袋也小,

可不代表什么事都无法理解哟!

「哇!爸爸妈妈在分小孩耶!」

这是每一个家庭里偶尔会出现的画面——

当父亲的与当母亲的进行一种叫做“吵架”的运动。

刚开始,大家都决定理智地来把事情谈开,因为大小声对解决事情并无助益,可是随著不满的情绪高涨,互相翻出对一些以前忍耐很久的事件交相指责之后,演变成事情不必解决,先叫骂完吐出怨气再说!

每一对夫妻都是这样的,吵架是为了抒发长期隐忍的积怨,而非改过或解决问题。

这一点很好理解,每次大吵的原因一定是来自情结重大,可是吵到后来您会发现双方其实都想趁这一次大吵的机会,让对方改正一些恶习。例如说原本因为被倒会而吵起来,但是最后反倒僵在“你爱嚼槟榔”、“你…太唠叨”这种事情上,压根忘了倒会的事。

吵架要是吵到有台阶下,一切天下太平、圆满落幕;倘若吵得过火,无人节制,僵扭住了,往往会丢出一句逼迫对方屈服的狠话:“离婚!”

怕了吧?哼哼……

虽然大多时候这一招挺有用的,但是也偶有凸槌的不幸意外。毕竟有时候提出“离婚”这字眼,只是为了下台阶,终止这场撕破脸的战事,在双方都算保留一点面子的情况下,顺利落幕;但是这一招若是太早使出来,那绝对会死个正著。

所谓太早,就是彼此的怒气怨气还没有消耗完毕,还没打算结束这种火爆,正兴头上呢,偏还脱口出挑衅的“离婚”字眼。为了证明“我才不怕你”于是飞快应道“离就离,谁怕谁”……然后,怨气更炽,各自气苦。煞有其事地进入“类离婚”的步骤中,偷偷期望对方会不会放下身段,当作一切都没发生……

一对考虑离婚的夫妻通常只介意两件事-共有的小孩与共攒的金钱。

我家那么穷,钱事是别想了,你还得感激不必分到负债咧。钱没有,小孩倒是不少。

这几枚萝卜头是这场婚姻到现在为止,唯一的资产与成就。虽然说要养大至成人,需要更多的金钱与心力,还不保证子女长大后成材或孝顺,但是夫妻俩还是把我们争得像是金银珠宝似的!

拜托,争到了之后,养不养得活还有待伤脑筋呢!现在这般的面红耳赤,不免让我们怀疑根本是先前吵不够,现在就用这个吵出续篇过过瘾。搞不好把我们“分配”完后,吵尽兴了,双方都来一招“孔融全部让梨”,让我们去亚细亚当孤儿。

大人吵得强强滚,我们做小孩的也没闲著。

虽然说大人吵架对我们来说是件很可怕的事,但是就像经济学里所说的“边际效用递减”理论,第一天看到大人吵架,肯定是缩在角落边发抖,震撼力十足,比看到当红的刑事剧“天眼”还害怕。可是一旦单元剧吵成连续剧,那就一天比一天不怕了,只好奇著这伯事情何时落幕?怎么落幕?

我们天天旁听,听呀听著,在快睡著时终于听到令人振奋精神的消息——

哇!爸爸妈妈在分小孩耶!

事关我们的权益,我们全竖耳恭听。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我们无聊且乏味的农村生活终于出现了一道曙光,这曙光将牵引我们走向连续剧般的梦幻人生!喔……这真是太神奇了!其他小朋友知道了一定会羡慕的啦!

村子里还没有人离婚过喔,而且也没有小朋友因为父母离婚而离开呢!

想到我们极有可能成为开创先例的第一人,兴奋得差点欢呼万岁。

谁?是谁?父母分配到最后,是谁会成为跟妈妈走掉的那个人?谍对谍的悬疑气氛悄悄弥漫在几根小萝卜头之间……

“我!我是老大,当然是带我走!”老大一副当仁不让的神气。打从不小心让他先钻出妈妈的肚皮之后,他事事争先,就没看他争个第一名回来过。

老二不屑道:“不可能是你,你是长孙,全家人都不让你走。”哼哼,这是太受宠的报应啦!哇哈哈哈……“是我啦,女生被带走,比较不会有人反对。所以妈妈会带走我。”

老三也好满意自己的性别:

“我也会跟妈妈走,我也是女生。”

“我也是。”老四也道。

“我也是!”老么目前进化为应声虫之列。

“笨蛋!你是男的啦!”老二敲他一个响头。

老么呜呜咽咽哭起来,不知道是痛还是因为自己被归为男生国。

大家不理他,继续谈论谁有被带到远方流浪的优先权。电视都嘛是这样演的,孤儿寡母会一直流浪哦,然后妈妈辛苦工作,而小孩子也去帮人家洗碗赚钱,大家都过得好辛苦,可是最后一定会苦尽甘来,过著很幸福的生活。

会不会呢?我们会不会也跟电视一样呢?

我们兴奋得全身发抖,恨不得听到妈妈钦点我们一齐走。快啊快啊!快说嘛,怎么又在翻陈年老帐骂不停了?

既然要离婚了,讲那些已经说过八百遍的事干嘛啊!

哎哟!妈妈爱念,个性固执古板不变通、爸爸抽菸又嚼槟榔,还爱买永远不会中奖的爱国奖券浪费钱等等等,又不是什么新闻了,上次有吵过了啊,不只,还有上上上次都有讲到耶。买张唱片都不会重听那么多次,他们每次都吵一样的,不烦呀?换点别的嘛。

可惜,父母亲大人坚持漠视消费者权益,继续重头吵起,看起来还可以再吵三天,我们都好无力,幸好他们刚才提到分小孩时,有说到小孩子跟谁生活会比较好,虽然他们很快转移话题,吵别的去了。不过我们可是记在心中哦,那好,我们就自己来讨论跟谁比较好。瞧,我们一家子从小就懂得培养民主素养,很了不起吧?

“爸爸好凶,我们才不要跟他住。”一人率先发表爸爸的缺点。

“可是爸爸会给我们零用钱,妈妈都不会,还拿走我们的压岁钱。”

对喔,爸爸给钱都很慷慨喔,而且从来不跟我们拿钱回去。

在这一点,爸爸胜利,得一分!

“可是爸爸不会做家事,以后妈妈不在了,一定是我们做啊,那一定会累死掉啦!”

对对!这一点也很重要,妈妈不在了,变成我们要做家事,那就没有时间玩了耶。

太痛苦了,不要!

妈妈一分!

“我们跟妈妈走的话,可以去流浪哦,可能会流浪到台北耶!”一群小家伙被卡通荼害甚深,把“流浪”这词儿看得好浪漫伟大。

“但是有时候流浪会饿肚子,怎么办?”

“那我们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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