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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经典情爱小说文丛--红杏出墙-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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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买下房子的第二天,洛斯塔先生就用木板把一间十二米长、八米宽、有六个窗户的大    
      ①在法国和对方说话用单数第二人称,是一种亲近和不客气的表示。    
      客厅,隔成了两间。后来,他用一间做了办公室,另一间给他的书记们做办公室。在二楼,还有另外四大间房,其中最小的一间也差不多有七米长、五米宽。洛斯塔太太、弗瑞德理克以及那两个老女佣的房间就好像小教堂那么高。从前,厨房在楼下的时候,在经过冰冷而潮湿的走廊和楼梯以后,菜肴就完全冷掉了。为了方便佣人们伺候,律师只好把二楼原来的一间小客厅改成了厨房。更糟糕的是,在这所巨大的宅子里,只有非常简单的家具。在办公室里,有一只蒙着乌得列克①绿色丝绒的旧橱柜,这边是一张长沙发,那边有八张靠背椅子,款式还都是帝国式的,木头很粗硬,显得十分晦暗。还有一张小圆台子,也是帝国式的,放在这样大的房间当中,简直就是一个小玩具。在壁炉上只有一座难看的近代大理石台钟,在台钟的两边各有一只花瓶。地板是红色的,上过蜡,反射着光。而卧房里就显得更空荡了。由此可见,在南方的家庭,可能是因为在这片阳光充沛的福地上,人们总是在户外活动,所以即便是在最富有的人家,也是轻视舒适和奢侈的。洛斯塔一家人当然也感觉不到自己过于忧郁和冷静了,以致这些大房间变得如此荒凉,而且,这些大房间由于稀少而简陋的家具更增添了颓败的凄凉气氛。    
      不过,律师是一个很精明能干的人。他的父亲把埃克斯生意最好的一个律师事务所遗留给他,在这个人们不大活跃的地区,他施展出一种少见的活动力,想方设法地来增加他的主顾。他身材矮小,生性好动,长着一副黄鼠狼般狡猾的脸相,努力地操持着事务所的业务。对于财产的关心,几乎占了他所有的时间,他甚至连报纸都不看一眼,唯一一点空下来的时间,他会消磨到俱乐部里。而他的太太却恰恰相反,她被认为是本城一位聪明出众的女人。    
      ①乌得列克:荷兰城名,以产丝绒出名。    
      她的娘家姓维勒包纳,虽然嫁了一个跟她不太般配的丈夫,但她还是保有她高贵的荣誉。但是她为人过于严肃,对于宗教信仰非常较真,过分固执,以至于她在自己的圈子里机械地生活着,就好像完全枯干了一样。    
      至于弗瑞德理克,有这样一个终日忙碌的父亲和这样一个严酷无情的母亲,他就自顾自地长大起来。在中学时,他是一个出了名的懒学生,虽然有母亲在面前他就会发抖,但他还是非常讨厌用功读书。晚上在客厅里,他可以连续几个钟头埋头在书本中,但实际他一行字也没念进去,头脑恍惚。他父母看见他这样,还以为他是在认真学习功课呢。后来他们发现了事情的真相非常气恼,就把他送到学校里去寄宿。然而,他就更不用功了,因为学校里管得比家里松,没有严厉的眼睛一直盯着他,他更高兴了。结果,他那无拘无束的行为,又使他父母着了慌,最后还是不让他去寄宿,把他叫回来自己管教。他勉强读完了第二班①和语法班,看自己被管得那么严,最后也只好用功了。他母亲查看他的练习簿,强迫他温习功课,就跟一个巡警似的一天到晚盯在他后边。凭着这样严厉的管束,弗瑞德理克在高中毕业考试中成绩不错,只有两门功课不及格。    
      埃克斯有一个有名的法学院,律师洛斯塔的儿子当然在这个学校里报了名。在这座有最高法院的古城里,差不多都是律师、公证人和辩护人,都聚集在法院的周围。大家都会读法律,读完以后,再安安心心地去种菜。上了法学院,弗瑞德理克仍然继续过着他中学时的生活,尽可能地少用功,只是装装样子,使别人相信他是在用功读书就行。洛斯塔太太也没有办法,只得违背着自己的心愿,让他更自由一些。现在他随时可以出去,只要吃饭的时候回来就行。当然,除了答应他去看戏的日子以外,到晚上九点他一定得回家。这样他就开始过    
      ①相当于中国的高中一、二年级。    
      着一种外省大学生似的生活,一种如果不努力用功,就会是非常单调而放荡的生活。    
      为了体会学生们在埃克斯过的空虚生活,先要认识一下埃克斯,认识一下埃克斯长着青草的街道上的冷清,认识一下全城像睡着了一样的状况。那些用功的学生还可以在他们的书本上消磨时光,而那些不肯认真学习的学生,要想解闷,就只能去那些兼营赌博的咖啡馆以及几个比赌博还要坏的地方。于是,我们的年轻人便成了赌棍,大多数晚上,他先去赌博,赌完以后又到别的地方去。一种从中学里解脱出来的孩子似的欲念,使他跑进当地所有的坏地方去,然而,这儿没有那些充斥在巴黎拉丁区的放荡女孩。后来,晚上短暂的时间也不够他用了,他就从家里偷到了一把钥匙,深夜也溜出去活动。就这样,他快快活活地度过了法学院的几个年头。    
      不过,弗瑞德理克也明白自己应该表现得像是一个听话的儿子,他渐渐虚伪起来,是那种在恐吓下屈服的儿童惯有的一套虚伪。现在,他母亲也感到满意了。他陪她去做弥撒,行为深沉严肃,还总是很沉得住气地向她撒漫天大谎。她看见他态度诚恳,就死心塌地完全相信他。他非常乖巧,从没有让人看出他的破绽,他总能找到借口,预先编造些荒谬的故事,以便自己能有辩护的理由。他常向表兄弟借钱来还赌债,因此,他的账目很是复杂。有一次,他出乎意外地赢到了一笔大数目,实现了他到巴黎去玩乐一个星期的梦想,他借口说一位朋友在杜朗司河沿岸有产业,邀请他前去小住。    
      除这些坏毛病以外,应该说,弗瑞德理克是一个漂亮的青年,身材高大,脸庞端正,胡须浓密。他的荒唐,尤其是在女人跟前,使他成为可爱的人。在一般人看来,他的正经态度是值得称道的。而那些看出他的假模假式的人不免一笑了之。不过,既然他还有廉耻之心,努力掩饰着他生活中这一半不大见得光的行为,不肯像少数粗俗的学生那样引起全城轰动,我们就应该满足他的心愿,不必公开他的荒唐行为了。    
      弗瑞德理克即将满二十一岁,不久,他就要结束他最后的考试。他父亲还相当年轻,不打算把事务所马上让给他,希望培养儿子去做法官。他在巴黎有朋友,可以请他们给儿子弄到一个助理法官的任命。年轻人没有表示不愿意,他从来不公开反对他的父母,但是他脸上的微笑却显露出他决心要继续过他很满足的、舒适的游荡生活。他知道父亲很富裕,自己又是个独子,为什么还要吃苦呢?在等待的这些日子里,他在林荫道上抽抽雪茄烟,到附近小妓院去行些风流韵事,成天偷偷摸摸地到那些不正当的地方去,但这并不妨碍他处处顺从他母亲的意思,迎合着她的欢心。每到过分放纵,弄得四肢乏力、食欲不振的时候,他就回到学院路冰冷的大公寓里,在那里安静、愉快地休养。房间里的空寂、从天花板上压下来的烦闷,对他来说好像一副舒缓的镇静剂一样。他一面使他母亲相信,他是为了她才留在家里,一面恢复着自己的身体,一直到健康和食欲都恢复过来,再重新去做那些不规矩的事。总而言之,只要不提及他那些寻欢作乐的行为,简直可以说,他是世界上最好的孩子之一。    
      南伊丝年年都提着水果和鲜鱼到洛斯塔家来,她一年比一年长大了。她恰巧跟弗瑞德理克同岁,只比他大约三个月左右。所以,洛斯塔太太每一次总是说:    
      “南伊丝,你看,你真长成一个大姑娘了!”    
      南伊丝微微笑了,露出她雪白的牙齿。很多次,弗瑞德理克都不在家。可是有一天,就是在他法学院要毕业的那一年,他正要出门,恰巧遇见南伊丝手里提着篮子,站在走廊上。他惊奇得停下了脚步。他没有认出来,站在他面前的就是他去年在布朗卡德见过的那个瘦长、毫无身段的女孩。现在,南伊丝一头浓密的黑发,好像一顶帽子似的衬着棕色的脸蛋,漂亮极了。她有着结实的肩膀,浑圆的腰身,诱人的胳膊,露着赤裸的手腕。一年之间,她就像一棵小树长大了。    
      “是你呀!”他结结巴巴地,几乎说不出话来。    
      “是啊,弗瑞德理克少爷。”她回答道,一边睁大眼睛直视着他,眼睛里流露出努力克制的热情。“我带来一些海胆……您什么时候来呢?要不要准备渔网?”    
      他一直在端详她,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低声说道:    
      “你很漂亮,南伊丝!……你怎么长得这样漂亮?”    
      听到这句赞美的话,她笑了。随即,他像从前他们在一起玩的时候那样,游戏似的抓起她的两只手。她忽然严肃起来,用低沉的、有些嘶哑的声音,骤然用“你”字跟他说:    
      “不,不,不要在这里……你小心!你母亲来了。”    
         
    


南伊丝·米库兰洛斯塔一家人

      2    
      又过了半个月,洛斯塔一家人动身前往布朗卡德。而律师要等法院休假以后才会去,何况,九月的海边才更有意思。到那时,炎热已逝,夜晚非常凉爽,令人很舒适。    
      布朗卡德并不在爱斯塔格村里。爱斯塔格是马赛郊区最远的一个小镇,在从海湾口开始用岩石围起来的一条死路的尽头。布朗卡德在村庄外边的一个悬崖上,从小海湾的任何一处地方都可以看见它黄色的外墙隐藏在一片高大的松树林里。这是一座被称为普罗旺斯府邸的、方正平板的建筑物,笨拙地开着些不规律的窗户。房子前面,有一个宽阔的平台,从这儿可以直接俯视一个狭窄的、布满石子的小海滩。后面,有一大块园地,土壤贫瘠,只长着寥寥几棵葡萄树、杏树和橄榄树。布朗卡德最致命的一种缺点,也可以说是一种危险,那就是海水一直在不停地冲打着悬崖,从附近的水泉里漫过来的水一直在浸泡着这座半粘土半岩石的、松软的悬崖。每个季节,都有不少大石块裂开,坠到下面的海里去,发出令人害怕的响声。渐渐地,这片悬崖被侵蚀成了弯月形,有些松树已经被海水吞没了。    
      四十年来,米库兰一家人一直是布朗卡德的佃户。按照普罗旺斯的规矩,土地由他们去种,收成却要跟地主对半分。然而,土地的收成很稀少,假如他们不在夏天捕些鱼的话,他们肯定会饿死的。除耕地和播种以外的时间,他们都在撒网捕鱼。米库兰家的人口有米库兰老爹,他是一个又黑又瘦的凶恶老头,一家人谁看见他都吓得发抖;还有米库兰妈妈,她是个在太阳底下锄地锄成了一个大个头的呆笨女人;还有他们的儿子,此时正在“阿洛刚特”号军舰上服务;最后就是南伊丝,她除了负责家里的一切事务以外,还让她父亲给派到一个瓦厂里去做工。佃户的住处是贴在布朗卡德悬崖半腰上的一所破房子,在那里,很难听见一声笑声或歌声。米库兰老爹始终保持着那种上了年纪的、不近人情的沉默,一天到晚都在回想他的过去。两个女人对他怀着害怕的尊敬,完全是南方人中做女儿和做妻子的对待家长的那种尊敬。只有南伊丝的妈妈看不见她,拼命扯高嗓门,叉着腰,向四面发出凶悍的喊叫声的时候,才会冲破这里的安静。通常,南伊丝在一公里以外就听见了,她总是带着满腔怨愤,脸色发白,赶紧回来。    
      美丽的南伊丝,这是爱斯塔格人对她的称呼,真说不上是幸福。她已经十六岁了,可米库兰老爹常常为了一声“是”或者“不”,举手就往脸上打,而且打得很重,以至于她的鼻子都流血了。现在,虽然她已经二十来岁了,可她的两个肩膀还是长期带着她父亲打的青伤。实际上,她的父亲也不能算作一个坏人,他只是在严格地行使他的权力,他要家人都服从他,他的血液里保持着古代拉丁民族的传统,他认为对于家里的人他依然有生杀予夺的大权。有一天,南伊丝又遭了毒打,可她居然敢抬起手来遮挡,他差点把她给杀了。少女受到这样的惩罚,浑身不停地哆嗦。她坐在黑暗角落的地上,眼巴巴地忍受着毫无道理的屈辱。内心的怨恨使她沉默了许久,心里盘算着如何报复,可又总是没法实行。正是在她父亲身体里的那种血液使她激动、反抗,这是一种盲然的愤慨、一种疯狂的好胜需要,仅此而已。当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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