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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红色胃内容物放入另一个瓶内,他请求法医检验孩子是否吃过月桂树浆果。一位拜访过约翰·阿姆斯特朗家的警官,被这一幕悲剧深深地震撼了。然而,在约翰·阿姆斯特朗家的花园里有一棵月桂树,而且正在结果。阿姆斯特朗肯定婴儿车曾在树下停留过。
所有这一切符合米勒的看法。但是当他打开自己的冰箱时,他发现溶液中的浆果壳不见了,它被溶在了红色甲醛溶液里。在另一个瓶中的壳也溶解了,并且加深了已经是红色的胃内容物。假如这些是月桂树皮的话,就像他最初思考的那样壳是不会溶解的。米勒被这种变化迷惑了,他把两个烧瓶、枕头以及奶瓶都送到了当地的法医毒物实验室。他们的检验报告,并没有所提到的毒物——微量的月桂树浆果皮。惟一特殊的是发现了少量的玉蜀乘淀粉和一种叫曙红的红染料。
毒物?
米勒一边读报告一边思考,这样的混合物最可能存在于红色的凝胶素中,这种凝胶素包括药效很强的巴比妥盐酸和速可眠,这就意味这着是有预谋的下毒。大家都传说约翰·阿姆斯特朗家的生活非常拮据,这是众所周知的。设想一下,难道是夫妻俩为了减轻生活负担故意杀死自己的孩子。用盐酸巴比妥杀人,以前还没有这样的先例。米勒知道很少量的速可眠就可以致死婴儿。为了使他的这一发现更令人信服,米勒把三粒速可眠溶入死者胃液中,像他推测的那样,这些药物都还原成玉蜀黍和曙红了。
在这富有戏剧性的时刻,米勒把枕头以及其他检材都送到了警察局做更进一步的分析。苏格兰法庭科学实验室的主任尼柯斯督察,负责此案件的侦破,尼柯斯经常研究毒物的最小致死量,尤其是催眠药,因为这些药物几乎每家都有。在他工作经历里发现,只有最灵敏的仪器才能检验出这些药物。尼柯斯在实验室就可以进行这项技巧性的实验。甚至为了检验出残留在枕头上的1/15格比的速可眠,就要花费5天时间。他还从胃内容物里分离出1/3格比的速可眠。当侦探们去阿姆斯特朗工作的海军医院调查是否丢失过速可眠时,一位护士回忆到,有一次当阿姆斯特朗进入药房木久,柜子里的五粒速可眠胶囊就神秘的失踪了。
同时,警方对前几年斯蒂温死亡的情况进行调查。尤其是发现当时的死亡证明,是一位82岁的医生签署的,而这位老医生以前从来没有给小孩看过病。尤其是泰伦斯死时所表现出来的症状,如假题、脸色淡灰、呼吸困难,最后死亡。而两岁的帕梅拉突然病倒时,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如果不是因为用药治疗,也会出现同样的后果。
尼柯斯的报告结论:从婴儿器官内提取的速可眠数量可以推断,最初的药量是3到5粒胶囊,这样的剂量对于这么小的孩子足以致死。因为可能涉及到一系列的杀人者,因此警方挖出了斯蒂温的尸体,阿姆斯特朗在现场观看了整个过程,他没有说一句过分痛苦的话,他推一的一句评论是:“已经到现在了,可能剩下不多了”。的确是这样,尸体的分解已经把残骸里所有的化学物质都破坏了。单独作案还是共犯?
所有见过阿姆斯特朗夫妇的人都认为是两人共同计划进行了谋杀。为了澄清两人中是否有人不在现场的可能性,尼柯斯需要知道一粒速可眠进入孩子体内多长时间生效,他发现,水精纤维素胶囊被吸收到胃液后,将导致玉蜀委淀粉膨胀,这样依次导致胶囊迸裂,里边的药剂进入胃内,有时胶囊迸开极快,药物会在9分钟之内被吸收。
但是,这对调查阿姆斯特朗夫妇并没有多大的帮助,没有任何肯定的证据可以证明在谋杀发生的那一天,他们两人持有速可眠,因而无法指控他们。警方现在能做的只是等待。
一年过去了,1956年5月24日,珍妮特·阿姆斯特朗提出和丈夫分居,当申请赡养令时,他们产生了矛盾,珍妮特列举了许多她丈夫滥用药物的事实。当赡养令被拒签时,官员们对失望的原告表示同情。这次经历使她很难过,于是她转过来指控她的丈夫,是她丈夫从单位把速可眠带回家,在谋杀发生的那一天,他们两人都在家。两天后,孩子死了,他就命令她把所有的胶囊扔掉。她责问他:“你是不是给孩子吃了胶囊?”,他回答说:“我怎么知道你没有给孩子吃呢?她害怕丈夫报复,所以一直保持沉默。
珍妮特愤怒的揭发,并没有消除警方对她共同犯罪的嫌疑,4个月后,她和丈夫一同站到了法庭上,被指控为共同谋杀。结果在法庭上,他们互相指责对方。这时判决结果发生了改变,阿姆斯特朗被判死刑。当他的妻子走出了法庭时,已成为了自由人。一个月后,在法庭允许的范围内,她承认曾经给过孩子一粒速可眠,这使得她的丈夫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结论
速可眠在当地的毒物调查过程中没有被发现,而且在其他的实验室中,也逃过了实验人员的眼睛。值得强调的是,做为一名毒物学家必须研究各个方面的情况。因为人们木知道,下一种毒物将会是什么。
乔治·马克伍
时间:1978年
地点:英国,伦敦
意义:所有细节都表明这是一起谋杀案,这些细节所反映出的丑闻,却让科学家探究到了国际间谍活动的阴暗内幕。
作家乔治·马克伍于1971年从保加利亚叛逃,当时49岁,他带着反政府的观点来到了伦敦,通过BBC向他的祖国宣传他自己的观点,他的讽刺和批判性的言语,激怒了保加利亚当局。特殊的政府部门对他不会永远保持沉默,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1979年9月7日星期二,他们的希望应验了。乔治·马克伍正在滑铁卢桥上走着,突然他感到自己的右臀部被刺扎了一下,他迅速转身,看到在他身后一名男子正挥舞着一把收拢着的雨伞。这名陌生人用很浓的口音低声地说了声抱歉,就迅速上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乔治·马克伍当时也没有多想。晚上,他回到家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妻子,然后卷起裤子,他的妻子在他的右臀部看到了一块发红的刺伤痕迹。
第二天早晨,乔治·马克伍就发烧呕吐,住进了医院。用X射线照射他的臀部,虽然刺伤处已经发炎,但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他体温血压急速下降,脉搏突然升到160次/分。最奇怪的是,医院发现乔治·马克伍的白血球数量急剧上升,超过正常人的三倍。经检验,已经出现了败血症。过了周末,病人变得暴怒,且思维混乱。医生大量使用抗生素也没有改变他身体状况的急剧恶化。星期一早晨,他就死了。
尸检工作随即展开,警方把包括刺伤皮肤的切面,送到了伦敦秘密化学防御常备组织。在那里,国家毒物和神经药剂方面的专家大卫·高尔博士负责这起案件的侦破。在检查死者的人体组织时,最初,他发现的是一枚针头,但后来针头却变成了一个小的金属球,直径五.5毫米。他通过技巧性的处理,在尸体组织上以正确的角度钻了两个孔,其中一个小孔干净,另一个却被凝血组织凝住。这下,大卫·高尔彻底迷惑不解了。于是,他把检材送到了伦敦市警察局雷·威廉姆斯医生那里做进一步的检验,而他继续做乔治·马克伍死因的鉴定工作。
毒药丸
在电子扫描显微镜下观察发现,这个药丸是由90%的铭和10%铱组成,它比钢的强度更大,而不容易被腐蚀。中波以上的电磁波无法透过,所以X射线看不到。专家认为,这颗圆球是被用来传输少量毒物的,剂量不超过两毫克,这颗致命的药丸,是被用气枪发火进人乔治·马克伍右臀部的。
然而,大卫·高尔小组却不能在尸体内部发现微量的毒物,留给他们的只有乔治·马克伍的症状。他们想,是什么物质能把一名身体健康、体格健壮的男性毒死?不久,他们否认了细菌或是病毒感染,也排除了其他毒物致死的可能,因为其他毒物要比所用的药丸剂量大得多。一个接一个的毒物都被排除了,最后只剩下一种物质,这种物质不仅可引起以上所有症状,而且很少剂量就可以致死。
蓖麻毒素是海星豆的衍生物,是一种比砷和氰化物还毒500倍的毒物。为了检验这一个理论,科学家们在波特顿镇给一头猪注射了蓖麻毒素,剂量相当于金属球携带的量,这头不幸的猪在24小时内就死亡了。它的器官和乔治·马克伍体内的器官一样,彻底遭到了破坏。
尽管有些牵强,证据还是比较充分的。因为在乔治·马克伍体内没有发现任何蓖麻毒素,然而这却反而加强了怀疑。由于尸体体内自然生成蛋白的细胞破坏了蓖麻毒素,所以这种损害身体的毒物不在体内留任何的痕迹。侦探们成功的发现了杀死乔治·马克伍的毒物。现在要做的工作是调查谁在雨伞后伸出了毒手。伦敦的保加利亚的大使馆的外交官们推委说,他们的秘密警察太荒唐了。但是,其他证据表明了这一切——一年前,在巴黎地铁站的一次偶然的事故中,另外一名保加利亚人弗拉基米尔·科兹塔伍也被神秘的刺了一下,接着他就生了病,但是后来,他的身体奇迹般地恢复了。经过反复做工作,弗拉基米尔·科兹塔伍同意和一位警官合作。这名警官从他的肌肉里,找到了一块很小的合金物体,这块合金被送到了伦敦的法庭科学实验室,得到的结果正是雷·威廉姆斯所期望的,这个合金小球被鉴定和杀死乔治·马克伍的完全一致。因凶手失误,合金小球被注射到科兹塔位身上远离大血管的背部,所以他幸免于难。
结论
直到1991年,保加利亚才勉强承认,是他们的前任下令暗杀了几个保加利亚的反对者,其中包括乔治·马克伍。尽管他们答应做详细调查,但是他们还是拒绝透露具体作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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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量物证
1910年,法国最伟大的刑事犯罪学家艾德蒙·洛卡德曾这样说过:“任何接触都可以留下痕迹”。朴实无华的几个字就为现代法庭科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另一方面考虑,任何刑事犯罪的发生都涉及到物质接触和交换,一般犯罪人或者在现场留下痕迹,或者把现场的痕迹带走。留下或带走的物质中常有头发、纤维、沙粒、火药、皮肤的剥脱物、扣子、泥土等大量的物证。但是微量物证本身的特点是量非常的少,所以容易被忽略。但这些物证对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勘查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作为刑事技术人员一定要在每一处可能的角落认真的寻找物证,一旦发现要认真地标记,提取和记录,然后送实验室进行分析。
当然,收集的这些物证可能没有直接的效果。因为有一些物证用肉眼无法看到。这就要用到一些特殊的检验工具,例如手持放大镜,一提到放大镜就想到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无论在犯罪现场还是在对物证的初检中,这个工具对侦查人员来说都非常的重要。还有显微镜的使用,使侦查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l609年,荷兰的镜头制作人发明了显微镜,尽管当时的显微镜简单,但还是可将微量物质放大100倍。后来人们发现需要更高倍数的显微镜才能解决问题。1924年,法国的物理学家路易斯·伯格勒斯首先提出了扫描电子显微镜的研制,此仪器的研制需要20年的时间。它的工作原理不是利用光,而是利用一束很细的电子束或微探针进行扫描,产生电子放射,来反馈样品的轮廓信息,然后通过光放大及增强设备放大。可使物证放大150000倍,而目前法庭所需的放大倍数只不过10000就可鉴定。
这项技术在物证比对检验中极为重要,例如:油漆片、纤维、木质等的检验,同时也可以检验1/l00000英寸的样品。另外,扫描电子显微镜能提供法庭证据的显微照片。
技术人员面临的另一问题是物质成分的鉴定。1859年,有一项重大的突破。两名德国科学家罗勃特·威尔海姆·波恩森和加斯太沃·克切夫发现了自然电位摄谱仪原理,他们发现元素都有自己的特征谱线。物质被光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某种光谱,通过分光镜揭示出的一系列暗线,叫做吸收光谱。配合这项工作的仪器是分光光度计,是一种测量不同波长的光的强度的仪器,能鉴别出不同物质的各种存在方式。
当然,现代法庭科学的分析专家们使用的仪器和技术多得不胜枚举,这里不能面面俱到地介绍了。总之,每隔十年,就有新技术的诞生和仪器精度的提高,这样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