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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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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几乎听完了所有的录音带,忽然之间音乐停了,一个女子的声音传了出来: 

  “为了说几句话,我要把这些好听的歌洗掉……〃我吓得跳了起来,一下子关掉了录音机。 

  这是谁? 

  不管是谁,大概是一时兴致所至,录了几句话,说些什么,我不便听。 

  我忍不住的想:是谁呢?不会是玫瑰吧? 

  一想到玫瑰,顿时把所有的道德观念都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按下了录音机,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说了下去: 

  “我是这么寂寞。每天我走路上学,步行半小时,到了课室,把笔记拿出来,抄下新的,合上活页簿,又到另一间课室。天啊,日日如此。我是这么寂寞。周末在家,坐在书桌之前,不晓得做什么才好,肚子饿了也不高兴做饭吃,傻傻的还是坐着,一晃眼过了十八个月……” 

  我又关了录音机。 

  我震惊着。这一定是玫瑰,那种天生微微低沉,毫不做作的声音,一定是玫瑰的。 

  她寂寞? 

  天啊,她怎么会寂寞? 

  我只知道她交际应酬还来不及,几乎是夜夜笙歌的一个女孩子,怎么会寂寞? 

  “……我看书,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屋子里只有镜子里我自己的反映,录音机里只有我自己的声音。我想他,然而他完完全全的忘记了我。我谁都不怪,这不是我的错,也不是他的错,只不过事实如此。然而将来又怎么呢?我没有将来,我只有过去。时间过得这么快。” 

  我听得呆呆的。 

  声带就是这么多,她的声音一消失,时代曲便继续,就这么小小的一段。 

  我听完又听,听完又听。 

  她是一个活跃的女孩子,男朋友多,但是应酬回来仍然是寂寞,屋子里没有其他的人,其他的声音。一早要去读书,恐惧周末。 

  老实说我也有周末的恐惧病,长长的两天半,不晓得到什么地方去消磨才好,读书又读不了那么多,怪闷的,通常是睡觉。 

  英国这个地方,夏天是长日炎炎,冬天是长夜漫漫,颇有终日谁来的感觉。男孩子已经难,何况是女孩子?除非象黎家,十多二十个亲戚在此,不愁没去处。 

  听了她那段话,我闷纳了好久。 

  玫瑰留下来的就到此为止。 

  我有种感觉,这个女孩子虽然说永远不会再来,但是她始终要出现的。 

  我愿意听她絮絮诉说的声音。 

  一日放学,车子才到屋子,门口有一部跑车停着。 

  翠绿银底的车身,著名的莲花伊兰。 

  我把车子停下来,那辆跑车里跑出一个男孩子来。 

  他长得很好,高大英俊,而且有笑容,很可亲。 

  他趋向前来跟我说:“你一定是家明了?我表嫂说屋子由你管着,谢谢你。” 

  “不用客气。我谢你才真,免费住着,你是哪一位?” 

  “汉斯。〃他说。 

  “啊。”我说,〃对不起,我刚放学,请进。” 

  “我刚回来,想来拿一样东西。〃他说。 

  “什么东西?〃我吃一惊,〃大部分的东西给我扔了。” 

  “楼下的钢琴,怎么扔得掉?〃他笑着。 

  “这倒是真。〃我开了门,大家进屋子。 

  我做了咖啡。 

  他说:“搬运工人隔些时候便来。” 

  “你不回来住?” 

  “不回来,这地方住过都怕,比宿舍还糟,乱七八糟一大堆人,每个人都写信回家骂每个人,结果家长把信拿出来一对比,大家挨骂。〃汉斯笑。 

  “现在只我一个人住。” 

  “那也不行,太静。” 

  他真是有得说的,左右是不住。 

  “现在住哪里?〃我问。 

  “女朋友家。” 

  这就难怪了。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请问。〃汉斯说。 

  “这里住过的女孩子,有没有叫玫瑰的?〃我问。 

  他一怔,〃你问玫瑰做什么?” 

  我暗喜,〃她是你妹妹?” 

  “不,她是我以前的一个女朋友。” 

  我呆问,〃以前的女朋友?以前?” 

  “现在吹了。〃他耸耸肩。 

  “那间银色的房间是你的?〃我问。 

  “是,我学室内装修,怎么?设计得还过得去?” 

  “很好。”我说,〃玫瑰呢?” 

  “不知道,早就搬走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她在这里住过一阵子。你认识她?〃汉斯问。 

  “不,不,她还有好些东西忘了带走。” 

  “没关系,你丢掉好了,她再也不要的,她老是这样,记性不好,东西到处放。” 

  “你们……为什么吹了?” 

  “找女朋友,大家总想开开心心,她一天到晚有心事,问她又不肯说,有什么意思?我很喜欢她,很美丽的女孩子,比我大一岁。到现在我还认为她是不可多得的,只是她太难懂,我做功课已做得头昏脑胀,再对着她,怎么吃得消,所以——〃他耸耸肩。 

  “你几岁,汉斯?” 

  “二十二。” 

  那么她二十三了。 

  “来往了很久?” 

  “大半年。” 

  “那些书与录音带——” 

  “那些倒是我的,不要了。〃他说。 

  我点点头。 

  我问:“你有没有她的照片?” 

  汉斯诧异的看着我:“怎么?你喜欢她?” 

  我笑了 

  “我没有她的照片,或许找一找,可以找到。” 

  “在哪里读书?” 

  “理工学院,她念管理科学。你真对她有兴趣?” 

  我不响。这汉斯看来是个绣花枕头,与他说了也没有用。 

  我问:“她现在应该还在吧?” 

  “当然,还差一年毕业,去年大家是第二年。” 

  “谢谢你。” 

  汉斯用手抹抹鼻子,笑了。 

  搬运工人没多久就来了,把钢琴抬走,他也走了。 

  我得来全不费功夫,就知道玫瑰的下落了。 

  难怪黎太太不知道,原来她真不是黎家的人。 

  我沉吟了很久,决定明天去找她,非得看看她的样子不可。 

  她是个寂寞的人,人在寂寞的时候总做些无聊的事,像搬到这里来与汉斯同居了几个月。她并没有找到她要的。 

  我看看时间,大学已经放学了,大电话到理工学院的教务处去也没有用。 

  我只好等明天。 

  我睡得不稳,做梦老是在翻她大学的名单,名字是有的,但是走进来的人不对版,居然是一个胖胖、面孔迟钝的中年妇人。我想我就快发神经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先回到学校向教授请假,然后赶到理工学院去。 

  我逼着校务处的人把中国学生的名单找出来查,他们不肯答复我,问我是这个女孩子的什么人。 

  我说是她亲戚叫我找的。她叫玫瑰。 

  玫瑰什么。 

  糟,忘了问姓,怎么办?只好胡诌一个。 

  他们总算相信了。 

  二十三岁,管理科学,玫瑰方。 

  没有,没有玫瑰方,只有玫瑰张,或姜,或江。 

  太好了,就是她。 

  在那里上课?今天是星期一,时间是十点半。 

  法兰蒂大厦,G9,会计课。 

  我道了谢,飞快赶到那层大厦,进了电梯,心就跳。 

  到了G楼,我出电梯,找到第九号房间,还没有放学。 

  我只好靠在墙上等那一班出来。 

  有一个学生经过,我问:“几时下课?” 

  “应该是十一点。” 

  “谢谢。” 

  一分钟比一天还长。 

  终于到了十一点,课室门一开,学生陆续走出来,我看着他们男男女女的走过,天,她们不是玫瑰,有中国女孩子,但不是玫瑰。人几乎走光了,我的心跳得我几乎要昏过去。 

  老天,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然后她就来了。 

  五尺五六寸的高度,平底鞋,一条浅兰色的粗布裤,奶白色的衬衫,手里拿着笔记与一件奶白色的毛衣。她脸色不十分好,一张脸是象牙色的,漆黑的睫毛长长垂着。她低着眼,有点心不在焉,在想什么?刚才的功课?头发向后梳去,是一个个的大波浪,披在肩上。 

  比我想象中的玫瑰美丽。 

  她没有注意我,跟着同学向电梯走去,我跟在她身后,不知如何开口才好。 

  过了很久,我颤声的问:“玫瑰?” 

  她抬起头来,望住我,一双眼睛亮得惊人。 

  “玫瑰?” 

  “是,你是谁?” 

  “我是家明。”我说。 

  “我不认识你。〃她说。 

  “但是我认识你。”我说。 

  她的眼睛闪过一丝惊讶—— 

  我未婚妻问我:“你在写什么?厚厚的一大叠纸。” 

  “在写一个故事,叫'家明与玫瑰'。” 

  “啊?〃她说,〃这么有趣?说来听听。” 

  “顾名思义,玫瑰是个很美丽很出众的女孩子,家明是个愣小子,我在写他们结识的过程。” 

  “只是开头?后来呢?〃她说。 

  “后来都差不多,要不就像你我这么顺利——” 

  “但愿都顺利。〃她说。 

  “玫瑰——?” 

  “恩?〃她笑。 

  “我爱你。”我说,〃我很快乐。” 

  “谢谢你。〃她笑答,〃我也很快乐。” 

  我拉着她的手,细细看她。是的,如今她是我的未婚妻了,我还是不相信我的运气,那天在理工学院找到她至今,不过是一年而已。现在她已经不是寂寞的玫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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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经典故事,不值得再写。 

  我是一个廿四岁的老少女。 

  他是有妇之夫。 

  明白了吧。 

  他吸引我是因为那股气质。 

  别误会,这是什么年代了,气质已不是文质彬彬,书卷气十足,戴金丝边眼镜,看存在主义。 

  他有股特别的味道,让我想想该怎么形容。 

  才三十六七年纪,但一接触就觉得他是上一辈的人。坐下吃饭,他替女士们拉椅子,有人抽烟,他点火,单子来时,他踊跃付款。 

  没有什么特别? 

  你一定有很久没出来走了。 

  年轻一辈的男人都有点潜意识仇视女性——凭什么同工同酬?她们力气不够大,她们爱撒娇,她们又不靠收入养家活儿,白白耗废粮食,还要与她们争升级,而且女方时常争赢,可恶。 

  这种不平的感觉十分形于色,于是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再也得不到什么优待。 

  新女性的心理是相互矛盾的,始终还是希望获得女性的特权,被宠爱被姑息,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十分生气,认定小男人一日比一日多。 

  而世风是肯定日下了。 

  雷川湛不是小男人,我很快发觉。 

  他认为女人需要呵护。 

  好的食物,给女人吃,好的位置,给女人坐,口头禅是:“人家是位娇滴滴的小姐,算了吧”,吃了亏也笑咪咪。 

  这一切都要有实际的行动支持,一直嘴巴说要对女人好没有用,他就是有那个能力。 

  当他开着蓬车来接我的时候,我融化下来。 

  啊,开篷车! 

  都不知多久没看见开篷车,红色的坐位,白色的车身,完全似依达小说中形容的坐驾,在那个世界里,男女都不用工作,视恋爱为大业。 

  忽然之间我感动得鼻子发酸! 

  同自己说:两个月,只准沉沦两个月。 

  不能超过两个月,否则就不能自拔了。 

  他车子里有录音机,播放的歌全是五六十年代的歌,许多用色士风奏出,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听着听着进入浪漫境界:美丽的月色,紫色的沙滩,潮声哑哑地响,蒸风微吹,身边有心爱的男人,缓缓地皮肤贴着皮肤起舞。 

  还有,还有。 

  俊男美女的眼神是明亮的,脸颊绯红,身裁曼妙,为爱至生,为情而亡,心无穷骛…… 

  一辆开篷车就让我想起这么多,由此可见多么怀旧。 

  太向往以前的闲清逸致了。 

  唉,家家有白衣黑裤的顺德女佣,一根辫子油光水滑,做足规矩,一是一,二是二。 

  现在时尚请菲律宾女工,黑黑的像没洗澡,花衬衫短裙子,模样暖昧,取起电话,懒洋洋几声哈罗,完全不得要领。 

  以前约女孩子出去宴会,要早一个月,好让女方去筹备跳舞裙子,阿姨们都是夭之娇女。 

  现在,一个电话,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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