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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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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约女孩子出去宴会,要早一个月,好让女方去筹备跳舞裙子,阿姨们都是夭之娇女。 

  现在,一个电话,在某某的士可等,呼啸着人物,女孩子连裙子都懒穿,T恤牛仔裤。 

  看不到真正的派头了。 

  雷传湛把车子驶上飞鹅山,我就断定他是个过时的人,现在谁还会把车子几十个圈,兜上山去停在那里看灯色。 

  以前,听说这是情侣的好去处,趁星光灿烂,偷偷在风中按吻,已经心神皆醉。 

  以前有千般好,听上一代的女性缅怀过去,知道那时的咖啡特别香,乐队特别精彩,明星特别美丽,电影特别好看。 

  大学生都有矜贵的气质,一般家长教导子女都很严格,人们还肯上教会,绅士是绅士,淑女是淑女。 

  我不喜欢现在这种天下大同的作风,上至叔伯上司,下至学生下属子侄,全部以首名称呼。 

  洋行中后生不肯叫一声韩小姐,他追在我身后叫我桃乐妃,我忽然生气,不去睬他。 

  后来觉得自己迂腐,无端端摆这种架子作甚,由此可见,我亦是个过时的人。 

  我最喜欢的电影是绿野仙踪,所以跟着女主角,叫桃乐妃。 

  最喜欢的男演员是占士甸。他是谁?他是五十年代的传奇人物。 

  古老?是,所以我与雷传湛这种比我大十多年的男人谈得来。 

  我喜欢有腰线的裙子,从来不穿那种垮垮的宽袍大袖。连大衣都买垫肩小腰身的来穿。 

  又讨厌那种大手袋,几乎可以收藏一对双胞胎,拖着那么丑的道具,哪里都不用去。 

  你说我古板,我并不承认,我甚至不是追不上时代,但我觉得女人看上去要像女人,精神上男女应该平等,外型上男女不可混淆。 

  雷当然也很喜欢我。 

  这种事是双方面的。 

  第一次见面彼此已有好感,但都没有表示出来。 

  空气中明明有那回事,却含蓄翼死,弄得心神不宁。 

  我们其实是在享受。 

  见了无数次,也为公事通过电话,彼此仰慕已是很明显的事,还是不肯摆明,那种暧昧,令人心跳不已。 

  知道他会在那里出现,总是刻意打扮,到了现场,眼角不敢静下来,若是一眼看到他的影子还好,否则老注意门口,看他有没有进来。 

  如果他比我早在场,又特别留意他同什么人交谈。 

  有时他与那种大耳环低胸衣的女子一谈很久,我心中难免有种被什么轻轻啮咬的感觉。 

  真是惆怅,他其实是别人的丈夫。 

  连惆怅这种感觉,也是不现代的。这是种紧紧收在内心的感觉,不为人知,除非你凝视我的眼睛,才可以找到蛛丝马迹,但我不会给你注视我的双目,不不不不不。 

  正如我不肯穿暴露衣裳一样。 

  一定过了六个月以上,我们才开始约会。 

  那日他站在我身边很久很久,我几乎晕眩,他成熟男性魅力不住默默放送过来,我招架无力,这个人,站在我身边已是威胁。 

  是日是夜我也不关心了,更勿论隔壁还有些什么人,我全付精神等他开口。 

  该不该回答他呢? 

  当然要。 

  这是我应得的蜜之味,每个人在其一生中,都应得到一点这样的快乐。 

  我给我自己两个月的时间。 

  我微微侧转头,扬扬眉毛,给他适当的鼓励。 

  没想到我懂得这么做,真是女性的本能。 

  忽然之间,这一男一女回复到最原始的阶段,除下一切文明的伪装,我如一头雌性彩鸟,暗示雄性来追求我。 

  只听得他轻轻说:“找知道有一个地方,可以舒舒服服喝杯东西。” 

  我矜持的点点头。 

  “明天晚上七点我开车来接你。” 

  他开来的是那辆开篷车。 

  我们到山顶看灯光,然后车子拐弯,到达他飞鹅山的别墅。 

  我们在泳池边喝香摈。 

  这像是他理所当然的日常生活。 

  他取出许多件新的女装泳衣供我选择。 

  我也不言语,换上件黑色的,跃进水中。 

  他一直在岸上看我,目光灼热,像是要把我的影象烙进脑海里。 

  池水是清凉的,我缓缓自一头游到另一头,感觉如人鱼公主,说不尽的快意,说不尽的欢愉,活着还是好的,脸上身上的水珠可以证明。 

  累了,我伏在池边。 

  他蹲下来。 

  他将我湿发扬到脑后,吻我的眼睛。 

  我略为退后,紧张得打颤,这是我第一次恋爱。 

  他趋前来,双臂没入水中,接着和衣踏进池来。 

  我拥抱他。 

  或者星光下这一切都是陈腔滥调,或许快乐也是,我莞尔了。 

  他送我回家已是清晨三时。 

  我的头发一直没有干。 

  他用手一下一下替我拢着,不让湿发搭住我额角。 

  我们一个字也没有说。 

  没有诺言,没有应允,没有将来,多好。 

  那日我上班迟到半小时。 

  丝竹之乱耳,案犊之劳形,早已习惯。 

  现代女性,完全脱离自力更生,不可能,也不屑,但总要放假吧。 

  我伏在桌上偷偷的微笑,已决定放两个月假。 

  我同老板提出要求。 

  他是一个美国人,英俊。潇洒,中年而没有肚子,长年晒太阳,仪表出众,也颇引此为荣,自以为应该吸引无数唐人女,尤其是那些公关小姐们。 

  他喜欢我。 

  不过他不会色迷迷的勉强我。 

  他自信女人迟早敌不过他的魅力,会得自动送上门去,故此他只需矜持地挑可口的来临。 

  好,他可以等,等到他回祖国那一日。 

  他也得到过甜头,否则不会有那份信心。 

  当下这个洋人看了我的要求,问我:“两个月?” 

  “都写在纸上。” 

  “两个月太久了,两个星期。” 

  我摇摇头。 

  “三个星期。” 

  我摇摇头。 

  “一个月,这是极限,不要再讨价还价。” 

  我还是摇头。 

  “我可以开除你。” 

  他不会。不是因为他喜欢我,喜欢是私事,这是公事,只是没有老板会因为伙计的假期间题而开除他。 

  总有得商量。 

  “一个月。”他说。 

  我看着窗外。一颗心仍似在水中央荡漾。 

  “你要两个月的假干么?你要当心自己,像你这种水蜜桃似的女郎,一不小心就被不良男人吞吃。” 

  我并不肯就范。 

  钟点女佣都有权告假歇暑,大不了不干。 

  工作是什么?在没有其他更好的事可做的时候,用来消磨时间的一回事,能够做出成绩来自然更好,不然也不用勉强。 

  做人要旨不在名利,在快乐。 

  我可以老老实实的告诉你,尤其作为一个女人,快乐与金钱及权势无太大关系。 

  “桃乐妃,我要考虑过才回答你。你要好好在本公司做,一样会有好结果,你看蒋小姐,公司不但给她一千平方米的住宅,还有汽车司机,”我微笑退出。 

  是的,公司是好公司,大公司,许多人在这里修成正果,福慧双收。 

  不过我的兴趣不在这里。 

  电话铃响,我自己接听,那边很久很久没有人出声,我知道这是雷传湛。 

  双方都着了魔,不能自己,一切言语都是多余的。 

  他终于说:“下班在你楼下。” 

  我们挂上电话。 

  下班我到楼下,在停车湾已经看到他坐在车子里等。 

  天气闷热,使人呼吸都有困难,天空都是瘀青的云,一团团怪物似聚集在天边,像要压下头顶。 

  他的额头靠在驾驶盘上,一见我,便下车来替我开门。 

  每一个动作都那么可爱,叫人心折,而且一丝漏洞都没有。许多男人都想在异性面前摆绅土款,然而不到三两个回合,狐狸尾巴便露出来:或是记得送但忘了接,或是没得手嘴巴已经唱出来,或是急急有所索取,或是探测对方过去历史……弄得小家败气,十分扫兴。 

  最怕与小男人打交道。 

  男人的正与反,很不幸,与学识及财富并没有太大干系,许多没念过书的男人大方,强壮。智慧。但许多念完管理科硕士的年轻人却出乎意外地贪小,猥琐,怯弱。 

  对我来说,小男人是妒忌女人的男人,不喜进一步追求学识的男人,欺压人的男人,贪便宜的男人,多嘴的男人,斤斤计较的男人。 

  雷传湛是我所见过最最优秀的男人。 

  能够在人生路途上遇见他,即使是两个月,也是幸运。 

  与他一辈子相处的女人,前生要做过许多好事才可修得如此福份,做好事是很吃力的,我相信上世我不会努力,而今生也不打算苦干。 

  我只要两个月。 

  这一代的女性十分十分狡猾。 

  我上了他的车,他把我载往山上一层小小的洋房,一打开门便看见大露台,而刚在我们进门的时候,天降大雨,雷声轰隆,闪电叉朝般划过灰紫天空。世界末日一般,落地长窗敞开着,雷雨风夹着雨珠吹进来,扑湿我们的单衣。 

  他并没有去把窗关上,亦没有亮灯。 

  我们坐在面对大露台的沙发上观雨。 

  露台原本对牢海港,此刻灰蒙蒙急雨中只见山的轮廓。 

  宇宙洪荒,只剩我们两个,以及这雨。这风。 

  我永远是孤单的我,而他,要抽时间出来,很不容易吧。 

  我没有问这是什么地方,谁的地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地方,或是其他的问题。 

  我只知道这是个雅致的好地方。 

  露台上有两只皮蛋缸,种着两株白兰,大块叶子被雨淋得绿油油在风中颤动,一头一脑的爪形兰花,香得密密麻麻,满室迷幻。 

  余生只要闻到口兰,便会想到今夕,是否七夕,有否月亮,无从辨认。 

  他取出鹅肝浆鱼子及吐司,我正好有点饿,吃得颇多。 

  都安排好了,大家都没打算天长地久,故此每次见面,都可安排得尽善尽美。 

  不禁可惜相逢不在严冬。 

  否则口冒白气相互依偎又是另外一番光景。 

  他有很好的皮肤,身上亦无多余的脂肪,浓密的头发,打理得非常整洁,都是爱美的人,不住修饰,等这一刻的知音人。 

  我把头枕他手臂上,两人挤在一张长沙发中,如动物般倦恋安全感,不想走动。 

  雨还是没有停,这种雨,往往要下得墙塌落来,山玻冲垮,真是可怕,完全不懂得适可而止,一定要两败俱伤,同归于尽。 

  我深深吐口气,趁着年轻,要有自拔精神,冰淇淋在吃的时候享受,吃光了也就是吃光了,要站起来走,切莫赖在空碟子前哭闹惹人憎。 

  不过都说理论永远在那里,实践起来非常困难。 

  昏昏沉沉间我熟睡。 

  他替我盖上一张薄被,而长窗也被关上。 

  鼻端里还尽是花香,如躺在云端做梦,但愿长眠不醒。 

  醒时他用耳机听音乐,待我梳洗完毕,他载我吃晚饭。 

  临走时看看天空,霓虹光管都升上来了。 

  他拉我的头发,待我转过头去,拥抱我。 

  恋爱中的人永远有种水汪汪的感觉,大约是睡眠不足,精神恍惚,好像用力一按皮肤,那处便会微凹下去,要过一会儿才会平复,很容易受伤。 

  要当心自己。 

  老板进来同我说:“你的黑眼圈快碰到颧骨。” 

  我看他一眼,冷若冰霜。 

  他说:“四个星期,九月一日回来上班,否则你可以辞职。” 

  他推开门走了。 

  九月一日,届时夏天已经过去,我的假期也已经过去,真不能想像在这一切过后人还能活下去,真讨厌。 

  很多寡妇也这样活着,在英俊突出不可多得的配偶化为飞灰之后,仍然生活着,不然又怎么办呢,世上有什么事不会结束,有什么事到头来不是一场春梦。 

  我把脸埋在双手中。 

  他是有一个有妻室的人,与他结合太复杂太劳累,完全不合经济原则,不值得。 

  不要去想它,不要。 

  每次出去都努力打扮自己,发型师被我整得要跳楼。 

  不不不,这边太直,熨松曲一点,左角略长,请修短,流海要似风吹过似的,剪狗牙最好,……往往消磨一整天。 

  终于弄好了,不过像不经意的狮子狗。 

  不晓得他有没有同样地为我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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