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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细说三国-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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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冲不仅聪明,而且心也极好。有一次,曹操挂在仓库里柱子上的马鞍子被老鼠咬破了。管库房的人心惊胆跳,怕被曹操发现了,就会一怒而处他以死刑。曹冲叫他不要怕,就把自己的一件衣服故意用刀子弄破一个洞,先让曹操看见,而且做出很愁的样子。曹操问曹冲:“你为什么发愁呢?”曹冲回答:“我的衣服被老鼠咬破了,有人告诉我:‘衣服被老鼠咬破了,人会倒霉。’”曹操说:“哪里的话?这是无知识的人胡说,你不要发愁。”过了不久,曹冲就叫那个管库房的人进来报告马鞍子被咬的事,向曹操跪下请罪。曹操笑了起来,对那个管库房的人说:“你起来,这件事不要紧。我儿子的衣服,夜里放在身边,还会有老鼠咬;这马鞍子放在库房,挂在柱子上,当然难免破老鼠咬了,你没有罪,去罢。” 
  可惜,这位有才有德的曹冲,在十三岁的时候便早死了。曹操哭得十分伤心。这一年,是建安十三年,曹操在赤壁乌林被周瑜、刘备击败的一年。 
  曹操打听到邴家有一个女孩子,刚死了不久,便向邴家的家长提亲,要替儿子曹冲的亡魂,娶邴小姐的亡魂。邴家不肯。 
  曹操又打听到甄家也有这么一个刚死了不久的女孩子,就改向甄家提亲。甄家倒肯了(能够替死了的小女儿找一个伴,而且活着的家属也与炙手可热的曹丞相攀上关系,有什么不好呢?邴家太固执了。原来,邴家的家长,是邴原,一位颇有骨气的读书人。他根本看不起曹操)。 
  曹操的最大的儿子曹修,死于建安三年征讨张绣之时。 
  次于曹修的,是曹丕。曹丕生于汉灵帝中平四年,比曹冲大九岁。 
  曹丕没有曹冲那么聪明,或那么心好。曹操一向对曹丕不太喜欢。除了曹冲以外,曹操所最喜欢的,第一是曹彰,其次是曹植。 
  曹丕、曹彰、曹植,还有一个曹熊,都是第一个小太太卞氏所生。卞氏出身是风尘女,原籍(山东临沂之北的)琅邪郡开阳县,流落在(安徽毫州)沛国谯县。她在二十岁的时候嫁给了曹操;当时,曹操是顿丘县的县令。她的命运很好,自从嫁给曹操以后,不仅衣食无忧,而且在建安二十一年做了魏国的王后;建安二十五年(延康元年)曹丕篡位以后,作了魏国的皇太后;在曹叡继位以后,作了“太皇太后”;活到了太和四年,七十一岁才死。 
  卞氏为人很好,私底下常常接济曹操的大太太丁氏。这位丁氏,可能是曹操的谯县小同乡,在儿子曹修死了以后与曹操闹翻,去了娘家;曹操亲自请她,她不肯回。卞氏每每乘着曹操不在家的时候,把她接来,厚加款待,在曹操回家以前把她送走。 
  丁氏所生的一个女儿,卞氏与曹操也待她很好,把她抚养成人,嫁给了夏侯惇的第二个儿子夏侯楙(懋)。 
  在卞氏所生的四个儿子之中,曹丕最大,曹熊最小,死得很早。中间的两个是曹彰与曹植。 
  曹丕颇有文才,写过一部《典论》。《典论》之中的一篇,叫做《论文》,指出文章好坏的标准,不可一概而论,因文章本身的性质而异:“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他又说:文章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而政治上的飞黄腾达,只是“止乎一身”。而且,一个人的寿命,无论多长,迟早也是会死的。不如文章之能够把“声名”传于后世。 
  曹丕除了《典论》以外,也写了一部很像《聊斋志异》的《列异传》(在《太平御览》与《法苑珠林》里有《列异传》书的引文)。他不仅会写散文,诗也写得很好。并且创立了全篇七言的“七言体”:《燕歌行》。《燕歌行》的押韵方式,与今日的“七古”、“七绝”或“七律”完全不同:它是每一句都押韵的。这《燕歌行》一共两首,每首十六句,气很长,描写独守空房的女子,思念远在他方的丈夫。 
  曹植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比起曹丕来更高。曹植的五言诗,有抒情、说理、写景、祝颂、象征,种种的体裁与内容;在用字、措辞、押韵,尤其是情感的深度与意境的开拓上,不仅非曹丕所及,亦非建安七子中的王粲、刘桢所能及。例如,《七哀》中的四句:“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君怀良不开,贱妾当何依?”又如,《吁嗟篇》之中的八句:“卒遇回风起,吹我入云间,自渭终天路,忽然下沉泉,惊飘接我出,故归彼中田,当南而更北,谓东而反西。”这八句,批评家大可以说,“上追《离骚》”;在我看来,这八句比《离骚》“轻快”多了。 
  曹植留下的杰作,数不胜数。《洛神赋》是杰作中的杰作。有些马虎的读书人,以耳代目,牵强附会,硬把这篇极美的文字,与下流不堪的谣言连在一起,真是太不应该。曹植赋中的洛神,就是洛水之神,不是死了的嫂嫂甄后。当甄后在建安九年(公元204年)被曹丕娶来之时,曹植才不过是十三岁的小孩子,即使可能对甄后有幻想,甄后也不会对他有什么意思的。 
  苦命的甄后,在童年便已丧父,长大了嫁给袁绍的第二个儿子袁熙,又遇到邺县被曹操的兵攻陷,自己成了曹丕的俘虏。她给曹丕生下了儿子曹叡,留住在邺县,却又因郭氏的嫉妒与进谗,在黄初二年六月被曹丕迫令自杀。她自杀了以后的次年,黄初三年,曹植才因事到了魏朝的京城洛阳;然后渡过洛水回到自己的封地:鄄城。 
  这时候,黄初三年(公元222年),甄后尸骨已寒,墓木已拱,倘若曹植要尊她为神,该尊她为邺县附近的漳水之神,不该称她为洛阳附近的洛水之神。 
  《洛神赋》是一种“纯文艺”的作品。纯文艺的超现实性质,很难被我们中国的业余性批评家所能体认(这些批评家的本业不是研习或写作,在情操上是百分之百的科学性的现实主义。因此,他们就最喜欢作“索隐”,硬说贾宝玉是影射什么人,或全部《红楼梦》故事是曹雪芹的自传,把《红楼梦》本身的文笔、结构,完全搁在一边不管)。 
  《洛神赋》的文笔与结构,不是在它以前的汉朝若干篇的赋可比。它文字简练,音韵铿锵,叙事干净利落,描写玲珑剔透,虽则题材的本身有点模仿《楚辞》里的巫山神女,而曹植的处理手法,确是高人一等。 
  《洛神赋》中的下面几句话,曾经引起了将近两千年来无数青少年男子的遐思:“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秾纤得中,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最后,说到别离之时,“于是背下陵高,足往神留,遗情想像,顾望怀愁。……命仆夫而就驾,吾将归乎东路;揽騑辔以抗策,怅盘桓而不能去。” 
  曹植的几首极短的赋,更是自创一格。例如;寥寥八十几个字的《慰子赋》:“彼凡人之相亲,小离别而怀恋。况中殇之爱子,乃千秋而不见。入空室而独倚,对床帏而切叹。痛人亡而物在,心何忍而复观?日(日宛)晚而既没,月代照而舒光,仰列星以至晨,方沾露而含霜。惟逝者之日远,怆伤心而绝肠。” 
  曹植与曹丕兄弟之间,处得不好,却也不曾有过那曹丕逼他“七步成诗”的事。《三国演义》厚诬古人,把周瑜、诸葛亮说成互不相容,又把曹丕说成要把曹植害死,这种“反道德性”的潜移默化,养成了明清以来中国人之不能彼此以善意相期,不能合作团结。 
  事实是,曹丕先死,曹植后死。曹丕死于黄初七年(公元226年).曹植死于魏明帝曹叡太和六年(公元232年)。 
  曹植于建安十六年、二十岁的时候,被曹操以汉献帝的名义封为平原侯,三年以后,改封为临淄侯。他很得宠。建安二十一年,曹操成为魏王,曹植几乎作了魏国的太子。帮他在曹操面前说话的,有杨修、丁仪、丁廙等人。 
  曹植做了两件错事,使得曹操打消了立他为太子的念头。第一件,他擅自叫人开了宫里的“司马门”,让他所乘的车子直驰而出。按照汉朝的法律,任何大官到了司马门,必须下车步行。曹操很气他这种目无法律的行为,下令将主管公家马车的官(公车令)砍头。曹植做的第二件错事,是当他在建安二十四年受任为“南中郎将、行征虏将军”之时,曹操有意思叫他到襄阳樊城去支援曹仁,对抗关羽。某一天,曹操召见他,准备有所吩咐,他却已经喝酒喝得大醉,不成样子。曹操撤销了他的军职,不派他去支援曹仁,也从此不给他任何实际的工作。 
  他的好朋友杨修,是曹操的主簿,喜欢卖弄小聪明,又常常泄漏军政上的机密,于建安二十四年被曹操下令杀掉。 
  他的另外两位好友,丁仪、丁廙兄弟二人,在黄初元年曹丕当皇帝不久,也被曹丕杀掉。丁家所有的男人,不分老少,同时一起被杀。 
  曹丕叫曹植与所有的诸侯,一律离开京城。各“就”其国。魏朝对于诸侯,无论是同姓或异姓的,都管理得很严。行动的自由极其有限:非得诏书,不能自己来京城;诸侯彼此之间不许有来往,不许通信。在诸侯所居住的国,魏的中央政府设置了所谓“监国谒者”,专管监视诸侯的一举一动,经常向中央政府作报告。 
  曹植在黄初二年便被驻在临淄国的监国谒者(姓灌名均)告发了一次,说他“醉酒悖慢,劫胁使者”。曹丕公事公办,把他从县侯降为“乡侯”,由临淄侯降为“安乡侯”。 
  曹丕在惩戒了他以后,不久又把他由乡侯升为县侯,封在鄄城。次年,黄初三年,再升他为王,称为鄄城王。他进京,于出京还国之时在途中写了《洛神赋》,便是在这黄初三年。 
  黄初四年,他又被改封一次,封为雍丘王。他写了两首诗,献给曹丕,诗里面充满了悔罪与感恩的话。 
  明帝曹叡即位,在太和元年把他改封在(开封西北的)浚仪;到了太和二年,又把他送回雍丘。再过一年,让他搬去了东阿;到了太和六年二月,明带一举而划了陈郡的四个县,封他为“陈王”。他并不曾因此而快乐。 
  这一年(太和六年)年底,他就郁郁而终,年纪才有四十一岁。明帝追谥他一个“思”宇。有些写文学史的人,于是就拿“陈思王”三个字来称呼他。 
  曹植在有生之年,曾经一再上表给文帝曹丕与明帝曹叡,希望能有一个机会带兵打仗,为魏国国家立功,始终没有能获得准许。此人真被派到前线,能否把仗打得像个样子,我个人有点不敢对他乐观。文章好、诗赋好,不一定军事、学术也好。况且,他毫无耍刀舞矛、或调兵遣将的经验。 
  也许,曹植之所以渴望能上前线,并非真想立功建业,只不过是想离开牢狱式的“封邑”,逃避“监国谒者”的控制而已。他名为王侯,而生活上不如一个田舍翁或贩夫走卒自由自在。 
  他的二哥曹彰,是一个真会打仗的人,结局还不如他。曹彰的胡子有点黄,被曹操称为“黄须儿”。曹彰膂力过人,能够手格猛兽;在建安二十三年受任为“北中郎将、行骁骑将军”,到代郡讨伐造反的乌丸(乌桓)。 
  曹彰战胜了造反的乌丸(乌桓),回到长安,见曹操。这时候,已经是建安二十四年,曹操刚从汉中撤出夏侯渊的残部。 
  曹操自己打了败仗,看到儿子曹彰打了一个小胜仗凯旋,很高兴,便抓了一抓曹彰的黄胡子,说:“我这个黄胡子的儿子,果然与众人大不相同。” 
  曹操升他的官衔,由“行骁骑将军”改为实授“越骑将军”;把他留在长安,自己回洛阳(可能是准备由洛阳再北上,回他的魏国的都城,邺县)。 
  曹彰算是当了曹操在长安的相当于今日“留守司令”,或“前进指挥所主任”的职务。 
  曹彰先后的几个官衔,都是东汉的朝廷制度上所没有的中郎将东汉有;但是,所谓“北中郎将”却是曹操所创。“越骑将军”也是曹操所创。西汉与东汉只有“越骑校尉”。至于“骁骑将军”,也只是西汉一度“因人设政”,为了宠遇李广利而特设过,对别人不曾给过这么一个既不像正规的“骠骑将军”,又高过了正规的“骁骑校尉”的名义。 
  从“黄巾之乱”开始的所谓“三国时代”是一个乱世。乱世也就是非常之世。懂得“用人”的领袖,很会“巧立名目”,“不拘一格”,想出种种的奇怪官衔来鼓励一些人,替自己流汗流血。曹操、刘备、孙权,都懂得这一套。 
  曹操对别人尚且舍得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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