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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第03期-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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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屋顶上的霓虹灯。院门口的一片湖面终于安宁了,樱子看见了远处漂来的荷花灯。她兴奋地喊:
  “哥哥,我知道你一定会来的!你必须天天来呀,我快撑不住了,人家都说出来的第二个月最难熬了,在里边知道没戏也就不想了,今天领工资了,又有点儿动心思。我想了半天还是交给我妈了,我就留了一百块钱吃饭。我爸说我该找个男朋友,有个好孩子做伴儿,他们就放心了。我知道他们几个也有点儿盯不住了,吕新岩跟我妈分了?还来轮班看着我,也不知道他图什么。陆鸣,我今天收拾你的书柜,在一本《十万个为什么》里边夹着一封信,是你写给一个叫西西的女孩的,你说喜欢她,想去她们家看她爸养的鸟。我一看日子,是八六年写的,你当时也就六岁吧,六岁你就知道泡女孩了,厉害呀。你干吗一直留着小纸条,是给了还是没给呀?那个西西是‘同桌的你’吧?我忘了跟你说了,老狼跟‘同桌的你’结婚了。报纸上说,老狼和‘同桌的你’抻了十五年,都快撑不住了,突然有一天,老狼在机场眼瞅着他们乐队误的那架班机,刚起飞就掉下来了,他当时就打国际长途跟‘同桌的你’求婚了。哥,你要是活着,是跟我求婚啊,还是跟西西求婚啊?应该是我吧,艾琳应该没份儿吧?艾琳特有病,今天,二十三号院打架,她去拍去了,头上挨了一板砖,缝了六针,头发都剃光了。中央台的制片人来看她,话里话外挺损的,他说认真不是莽撞,拍纪录片也得有想法,不用见什么拍什么。艾琳听着也没说话,她可真是变了,围着后海拍一年了,任劳任怨的,劳务到现在也没拿多少,她图什么呀?哥,你说这《后海人家》有人看吗?我看悬。
  “我爸今天又去湘西了,我看他是废了,什么也写不出来,老往山里钻了,人那儿都出了一个沈从文了,他还搅和什么呀?我老妈现在特女人,挺贤妻良母,可惜跟老爹也没戏。他们的日子让我搅了,可我的日子又让谁搅的呢?今儿,有个倒粉的找我,说可以先送我一包,我差点儿没挺住。其实我不怕死,我就怕你白死了,可我活着又为什么呢?一想这个我就想吸,还不如吸死算了。”
  后海突然起风了,随之而来的是大雨倾盆,荷花灯在风雨里摇曳,毕竟是蜡烛的微弱火苗顶不住如注的雨水,樱子看着它缓缓地沉到湖面下边去了,她曾经伸手去够,完全是徒劳,樱子无助地站在暴雨里,呼唤着陆鸣的名字,一声低于一声。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北京经历了一次暴雨的灾难,从此一个夏天,干旱的北京雨天多于晴天,周边的水库里都蓄满了水,多年不见的水景观也遍布京城,只是后海的林樱子,再也没等来陆鸣的荷花灯……


我们家的酒量
■  于 青
  1
  
  谁都想像不出,当我走进那栋装修高雅、环境幽静的科研所的宿舍大院,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像爬墙虎一样挂在对面的大铁门上,我的心情有多难过。
  就好像一个千躲万躲也躲不过的阴影,它总在我的担心中豁然出现。我的老哥又喝多了。
  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我的那位做了院长的老哥终于挂在了大铁门上。不用说,他又喝大了。用北京话说,他喝高了;用我老母亲的话说,他又喝“差潮”了。
  “差潮”,是我们山东海边人的土话。如果形容一个人喝多了,就会说:瞧这人,又“差潮”了。它的原意是海鱼是离不开海水的,一旦离开了海水,鱼的眼睛就会发红,就证明不是这一潮水打上来的。差了一个潮水,也就是不新鲜了的意思。说一个人喝“差潮”了,是指喝酒的人的眼睛就像“差潮”的鱼一样。
  这是我母亲经常说我父亲的话,现在,父亲是喝不动了,他已经自己把自己喝成了脑血栓,偏瘫在床上整整十年了。现在这话理所当然就落到了我的老哥身上。
  且说我见到老哥醉酒挂在门上后的结局。
  我当然知道了,酒喝到这种份儿上,你越上前去劝,他的眼睛就越红。你就是给他提一个酒字,他都有可能把它当成真的酒喝下去,更增加了他的醉意。
  当母亲把老哥当成十几岁的淘气孩子在院子里追打时,我老哥居然当院舞了起来。平时,他是典型的山东汉子,你要是对他提个跳舞的词儿,他会从鼻孔里发出一种轻蔑的声音。在他的眼里,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什么严重的事情到了他那里,就是一句话:“多大一点事。”他为人豪爽,仗义疏财。人家找他借钱,经常是肉包子打狗的结局。你不知道他借给了人多少钱,但他儿子读高中择校时,还是我的老母亲给他拿出了3万元钱。他身上已经没有钱了。但就是有一样,没有勇气对酒说一个“不”字。
  我走到楼下所见到的就是这样一种戏剧性场面,我的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像老鹰抓小鸡似的在那里抓我的当院长的哥哥,一帮子上小学的孩子们围在一起,笑嘻嘻地看着这滑稽的场面。我想这场面还是不要看了。
  我们家这样的场面已经看了几十年了。我的现在已经偏瘫在床的父亲也曾经这样被我母亲喊叫了十几年。
  回到家中,家里除了酒味就是酒味。我习惯性地数了数墙边上的酒瓶子,如果我不在酒桌上,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数数酒瓶子。
  墙角上的酒瓶子有十几个,这不算多。我们家正常的情况下喝的啤酒就要有这样多。但这一次情况不妙的是,酒瓶子中有五六个品种。这就意味着他们喝了五六个品种的酒。
  喝酒的人都懂,酒是千万不能掺和着喝的,这一掺和,一斤酒就能往上翻几倍。不用说,他们是喝了太多的掺和酒。
  茶几儿上还摆着几瓶没有喝完的酒,酒鬼,五粮液,茅台,XO马爹利,这是来了贵客,家里珍藏的好酒都搬出来做彻底的品尝。
  杯子里还有一半橘黄色的酒,我拿到嘴边一闻,应该承认,这洋酒的味道就是香。如果是在平时,我会与坐在轮椅上的父亲讨论一下关于洋酒和国酒的优劣。但今天这味道,使我的耐心彻底崩溃了,我抄起这杯马爹利就倒进了卫生间的马桶里。
  没有想到,就是这二杯酒,把我引向了一场暴风雨中,我成了家里的罪人。
  父亲一听我把酒都倒进了厕所,就很严肃地让保姆小香把他推到客厅,那是我们家的酒厅。只听他口齿很清楚地说,你敢倒我的酒,我就不认你这个女儿。
  他已经偏瘫了近十年,不说当初的偏瘫是与酒有很大的关系,就是这十年来,我和老哥对他的偏瘫所作的努力,不是他的女儿,是绝对做不出来的。我,们把美国的,香港的,西藏的,新疆的,凡是能治中风的药都买过了。我和老哥挣的钱,不管是正业的,还是副业的,大部分都用在为父亲买药上了。为了这个偏瘫的父亲,嫂子也一去美国不复返,使老哥的婚姻成了空头支票。
  但他为了一杯酒,竟可以不要我这个贴心为他好的女儿。
  我听了,也只有默然。父亲可以这样对我说,但我却不能对他说:如果你再喝酒,我就不认你这个父亲。人都说,人老了像小孩一样。怎么可能呢?小孩是不懂事情的,你可以跟他讲道理。而老人就不成了,有个性的老人更不成,他的道理就是歪理。我很难过,在父亲的眼里,我这个女儿,还不如他眼里的一杯酒,他能为一杯酒和我拼了,可想而知酒在他心中的分量。
  我说,我倒了,我可以给你买。
  父亲口齿清楚地说:我知道你有钱,你没钱,不会到韩国去旅游。
  我从话音里听出了父亲的仇富心理。
  我觉得又可气又可笑,面对女儿的富裕,做父亲的也有一种仇视的心态。这让我想起俗话说的,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实际上就是间接地说出了这个“仇富”心理的普遍性。
  好容易有一个假期,辛苦了几年,我与老公参加旅游团,到南韩旅游了3天,万万没有想到,偏瘫在家的父亲,竟然有这样大的意见。不用说,我想,其他人应该也有意见的。可是,我就是有钱邀请全家人同去,人家旅行团也不会答应带一个偏瘫病人出国旅游啊。
  我想,可能是不一样了,因为我开始走进城市的生活,而他们,还沉浸在那有些田园牧歌式的小城生活里。
  我的老哥早已躺在沙发上进人了他的酒乡,手里拿着一筒牙签儿不住地当酒往嘴里倒。在一边静静地看着他的家人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这个肇事者还在那里敬酒呢,却让我在这里面对偏瘫而又固执的老父收拾残局。
  我悲哀地想,这大概就是遗传了。酒徒的遗传。
  其实,我老哥的喝酒,比起那位正用仇视的眼光盯着我的父亲来说,还是差多了。
  
  2
  
  我们家应该算是一个喝酒世家。的确是这样,好像除了喝酒,倒也没有什么可以传世的了。虽然父亲的一生追求,是要我们家成为一个革命化的家庭。就是像电影《革命家庭》那样的家庭,父亲为了革命献身,母亲为了革命献出自己的儿女,而儿女为了革命也献出自己的青春。父亲最喜欢这部于蓝主演的电影,小时候经常听到父亲在喝完酒后巡视着我们一家四口,用一种满足的声音说:瞧,我们家,不就是一个革命家庭吗?
  但是父亲绝对不会想,人家于蓝的革命家庭是不酗酒的。
  我老哥从小就有喝酒的良好底子。这底子也是父亲给打造出来的。
  那一年,在商业部门工作的父亲到酒厂去检查工作,大家都是善喝之辈,就干脆在勾兑车间喝起来。喝酒的人里面有我老哥,大概是老妈生病住院的原因,父亲出差便带上了刚刚四岁的老哥。等所有的人都喝醉了倒在桌上呼呼大睡时,那时才四岁的老哥居然还在那里一个人用茶缸子接酒喝,被酒厂的厂长惊为酒童。那时还没有做广告这一说,但后来酒厂的厂长与父亲的关系好了一辈子,就是因为我老哥的酒量。
  其实,生长在我们这个土八路的家庭,就是不会喝酒,一般也能培养出酒量来。我和哥哥从小就被训练了出来,每逢家里有点好菜,一定是和酒摆在一起的。寇哥当时能在酒厂坚持喝下去,实际上是因为酒厂的下酒菜是五香豆豉,那是他最爱吃的一道菜。他吃五香豆豉有一个著名的段子。父亲在我们小的时候经常出去搞外调,回来的时候就要带我们到商场去转一转。有一次,父亲出差回来,就带着哥哥去商场买菜,仍旧买了下酒的五香豆豉。父亲在前面走,哥哥就乖乖地跟在后面,手里拿着用牛皮纸包裹着的一筒豆豉,等父亲买完菜,才发现,一斤豆豉都被哥哥送到了肚子里。那是用酱油和盐腌制的,吓得父亲一晚上陪着哥哥玩。我们家乡的老话是,小孩子吃了咸的东西,千万不能让他哭,一哭,就坏了,非把嗓子哭哑了。
  当然,我也有过光荣的历史。
  六十年代初,我们还小的时候,到公园玩时,我和哥哥就会不停地喊着:“爸爸请客,爸爸请客。”
  所谓的“请客”,就是要让爸爸去买啤酒,中山公园门口的小摊儿上就有,用罐头瓶子装着,5分钱一罐头瓶。那时父亲不经常在家,在农村搞社教运动,每次回家都要带我们去公园玩一次,或上沙锅居吃沙锅豆腐,父亲当然要满足我们这个不算过分的要求。只要父亲说,喝去吧,我们兄妹俩就会立马跑到小摊前,一人抱起一罐头瓶鲜啤酒,一仰脖,“咕嘟,咕嘟”地喝光,父亲就在旁边得意地笑。哥哥一口气喝两瓶,我一口气喝一瓶。这一罐头瓶啤酒大约是半斤,我们喝了连说解渴、解渴,把周围的人给看呆了,我们就得意地笑。
  这都是我们长大后,父亲喝酒时一遍一遍地告诉我们的。父亲很为我们的酒量骄傲。
  父亲培养孩子惯用军队风格。因为父亲是行伍出身。他在部队生涯中最辉煌的一页就是与酒写在一起的。
  那一年,是淮海战役的前夜。部队紧急集合,遇到了不可逾越的河,人员、枪支武器等都过不去。当时父亲是红小鬼出身,在班里排在队伍的最尾部,但这时他冲到前面,对班长说,有没有酒。班长刚好手中有一壶酒,父亲抢过便喝了几口,然后跳下还结着冰的河里。在他的带动下,全班人每人一口酒跳到水中,硬是搭起了人桥,将武器安全运到了对岸。但从那时起,父亲的腿就永久性地残废了。
  父亲用那条废腿换来的是三等残废军人的荣誉,每月都要享受国家的补助。那几块钱虽少,但对父亲来说却是一笔财富。那钱他积攒了近半个世纪,谁都不知道他积攒了多少,但父亲就是不拿出来,估计除了党费,也不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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