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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倒不是,我是怕你最后打退堂鼓,这样吧,干脆叫上你的女朋友,大家一起吃个团圆饭。”
“她有采访任务,到新疆乌鲁木齐出差了,要到月底才能回来呢。”
“一个女孩子跑那么远采访?你也放心啊?”
“不是她一个人,还有她们新闻部的蔡主任。她说是个系列报道,关于失学儿童的题材。如果没别的事儿,我先走了。”
唐娜很聪明,看我拿起挎包要走,忽然问我:“刘瞳,我们刚才一个劲儿叫你刘总监,是不是把你叫烦了?要不,你不会这么急着请大家吃饭吧?”
我把皮包斜挎到肩膀上,十分诚恳地对她说——“烦倒不烦,但是,忍无可忍。”
直到我走出公司门口,还能听见唐娜咯咯的笑声。她就是这样,永远的乐观主义者,一个十分寻常的小笑话可以快乐大半年。陈晓明对她的评价比较中肯:唐娜性情乖张,但很单纯,她的性格有些像男孩子,你给她一点阳光,她就使劲灿烂;你给她一棵小草,她就拼命浇灌。
和大家的猜测正好相反,唐娜与何大维之间并没有任何暧昧关系。她说过,何大维这家伙对我有企图很正常,他平时看见漂亮小姑娘就兴致勃勃的,但是他绝对不敢动手动脚,否则我就让他的脑袋开瓢!
唐娜向来说一不二,她的话不由得我不信。现在,我反而为何大维担心起来,依照他贪财好色的性子,他的大脑袋随时都处于即将被唐娜开瓢的状态。
第四章结婚的欲望
17。
人生里,有些相遇是你无法逃避的。我发现,和林小染面对面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至少她的热情和美貌不令人反感。
星期六的晚上,林小染和我坐在米兰相约西餐厅的小方桌旁,第一次为了半公半私的友谊共进晚餐。这是一家新开的西餐馆,位于道里步行街不远处的街面上。或许这儿的幽雅环境更能衬托林小染的美丽,悬挂在屋顶正中的欧式吊灯把温柔的光映在她的脸上,水粉色的墙壁把用餐者内心深处最保守的柔情都激发了出来。用餐的前半阶段,我被坐在桌子对面的天使惊呆了,发现自己竟然失去了思考或表达的能力,只能默默地注视着方格台布上摆放的白瓷餐具发呆,或者机械地嘬饮面前的一大杯冒着小气泡的苏打水。我和侍者要的是柠檬水,可能我的手指太粗吧,在指向酒水单的刹那,侍者误解了我的意思,拿了一杯索然无味的苏打水。
我怀疑林小染吃西餐的姿态有表演的成分,她用不锈钢叉子叉起一块菠萝,忽然笑着说,“刘瞳,原来你是左撇子啊?惯用左手的人都很聪明。”
“我用右手的。”
“哦,一般人吃西餐都喜欢左手叉,右手刀。”
“我习惯这样用餐具,方便。平时我很少吃西餐,因为总吃不饱。”
“为什么吃不饱呢?不适合你的口味吗?”
“也许吧,我吃五谷杂粮吃惯了。”我的笑非常的不自然。
苏菲不止一次提醒我喝汤不要吧嗒嘴,被林小染一打岔,我忘记闭嘴了。在随后的大约五分钟时间里,我一直在喝汤。结果可想而知,我发出的动静把临桌的两对情侣都吧嗒得没食欲了,他们不时地望过来,用目光表达着心里的不快。
“他们看什么啊?”我当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缘故,莫名其妙地问林小染。
林小染笑得浑身直哆嗦,她强忍住笑说:“你喝汤的动静太大了。”
“怎么了?”
“吃西餐,用勺子喝汤。你端碗喝,还发出那么大的动静。”
“喝汤怎么可以没有声音?有声音才有滋味。”
“哈,你这个逻辑很怪啊。”
“不信你试试,真的。”
“我不试。”
“你不试,又怎么知道喝汤发出声音的快乐呢?”
“哈哈。真没想到,你连喝汤也这么在行。”
“喝汤的乐趣就在于有滋有味。你知道为什么老一辈人为什么喜欢穿千层底的布鞋吗?”
“为什么?”林小染放下了餐刀。我的提问引起她的好奇,她像个想知道答案的孩子似的歪着头问。
“因为舒服。按照自己的脚做的布鞋最舒服,所以,老一辈人才是真正懂得生活的人。不像现在有些时尚的女孩子,为了穿漂亮的鞋子,把自己的脚挤得够戗,也不换一双鞋子。”
“哈,有一点道理。”林小染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脚。她的脚上穿着一双高筒的鹿皮靴子,在靴子与黑色皮裙之间露出一截腿部被藕荷色的丝袜包裹着,十分的性感。
“你看什么呢?”她在明知故问。
“哦,没、没看什么?”我被她问得措手不及。
“你这个人一点儿都不坦白,呵呵,你分明在看我的腿。”她的话丝毫不留情面。
“呵呵。很漂亮。”
“在大学校园里,我的好朋友们都夸我的腿漂亮。”林小染大概对别人的赞美早就习惯了,显得非常自信,甚至有些当仁不让。
我忽然想开她玩笑了,缓缓地说,“我是说你的靴子很漂亮。”
“哈,你在撒谎!”她说话太大声了,惹得不远处那对小脑袋像鸳鸯似的粘在一起的情侣猛地分开,向我们投来惊诧的目光。
我连忙低声说:“和你开个小玩笑,请不要介意。”
“谁介意了,我也是在说笑啊。。”
和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孩子聊天,还是小心为妙。我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傻乎乎地继续吃东西,并且故意放慢了说话的频次,和她聊起彼此的工作。原来,她在海润集团做市场营销部经理有三年多了,平时喜欢写小说,偶尔也客串一下四格漫画的作者。她还喜欢旅游,喜欢收藏蝴蝶标本,喜欢看几米漫画绘本,喜欢驯养宠物小猫小狗。
林小染一提起宠物,我忽然想起来苏菲临走时交代我给唐僧买狗粮的事情,坏了,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呢?
这时,林小染低头看了看表,说:“刘瞳,今天就不占用你太多时间了。我到集团还要处理一些事情,你家在什么地方?我开车送你吧。”
“不用了,我有车,就在外面。”我趁林小染弯腰拿风衣的机会,转身去吧台结账。那个穿白衬衣黑色马甲的女领班微笑着告诉我,同桌的小姐已经结账了。
我尴尬地走出餐厅,在门口看见林小染正在发动汽车。她看见我出来,笑眯眯地说:“刘瞳,有时间电话联络吧,我先走了。再见。”
站在台阶上,我和她挥手告别,说老实话,心里挺不舒服的。除了苏菲之外,我很少赴约和别的的女孩子单独吃饭,而且头一次就被女孩子提前买单,真够丢脸的。
晚上八点十分,我开车到了苏菲家的楼下。
当我爬上楼梯,拎着一袋子狗粮敲开门时,刚好苏菲爸爸不在家。勤劳的小保姆看我来,问有事吗?我说没事,看看唐僧。站在门口,唐僧像看见排骨似的,冲我一个劲儿地摇尾巴。这个小资产阶级的胖狗,以为我又拿排骨慰问它呢,这个热情啊,就甭提了,把口水都弄到我皮鞋上了。
我摸了摸唐僧胖乎乎的脑袋,它才松开我的裤脚。我下到一楼,它还在楼上汪汪叫呢,几乎把我感动了。苏菲出差前,反复告诉我不能喂唐僧排骨,她说,你看唐僧都快成猪八戒了,都是你喂的。
这能怪谁呢?不喂唐僧排骨,它能对我这么热情吗?!我暗想。但是,苏菲的话不无道理,唐僧再继续吃排骨,绝对有向猪八戒看齐的趋势,还是让它适可而止吧。
由于黄昏的时候下了一场阵雨,夜晚的空气里弥漫着落叶和泥土的芬芳味道。回家的路上,我摇下车窗,打开车载音响。路旁的霓虹灯在不停地闪烁,景物在飞速倒退,周传雄那忧伤的歌声扑面儿来——
过完整个夏天,忧伤并没有好一些
开着新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有离开自己的感觉
唱不完一首歌,疲倦还剩下黑眼圈
感情的世界伤害在所难免,黄昏再美终要黑夜
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
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
黄昏的地平线,划出一句离别,爱情进入永夜……
我和苏菲都喜欢听周传雄的歌,和苏菲第一次去麦乐迪量贩式KTV唱歌的时候,我唱的就是这首《黄昏》,那天夜里,苏菲喝醉了,她在旁边拍手尖叫,还撞翻了卡台上的啤酒瓶子。我从来没有看见她喝醉的样子,被她狂野的表情吓坏了。后来,我们反复唱着《黄昏》,直到她渐渐清醒。
那天夜里,她说了很多话,包括她的初恋,她的少女时代,她的理想和未来。我没有想到,苏菲会主动告诉我那些属于她自己的秘密,很显然,她把我当作了最亲近的人。而我所能给她的,只有更多的爱恋和包容。她从来没有问过我的过去,她说不想知道,她只在乎现在的爱是不是真实的。
我一直觉得亏欠苏菲很多,如果当初就遇见她,世界也许会全部改变。可是,现在的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了,一个曾经沧海的男人,会一生一世爱一个女人吗?我会抵挡住诱惑吗?我无法回答自己的问题,正如我无法预知未来的生活是怎样的。苏菲很聪明,或许这就是她迟迟没有答应我求婚的原因吧。我们在爱的路上一同行走,却难以跨越那段看似咫尺的距离;我们执著于爱情,却试图逃避婚姻的枷锁;我们一直在追寻幸福的意义,却离幸福的城堡越来越遥远。我们到底怎么了?我们会将爱情进行到底吗?
等苏菲回来,我们就结婚吧。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之间,我想结婚的欲望越来越强烈了……
第四章好消息传播得更快
一直以来,陈晓明都属于那种感情投入特别不认真的人,总在河边站,偶尔湿湿鞋。但是这一次,我察觉到,他整个人都陷进去了。
中午,在公司的小会客室里,陈晓明和我一边喝茶一边闲聊。当时我们在侃意甲联赛,忽然,他十分诚恳地说,“哥们,我和你咨询一件事儿,你可要说实话啊。”
“什么时候我和你不说实话了?什么事?你说吧。”
“我和她谈了。”
“谁啊?”
“安靖雪啊。”
“你说话总是说半截,你谈什么了?”
“一天晚上,我说喜欢她。她当时没正面答应,也没拒绝。你说,她是不是默许了。”陈晓明点上烟,深深吸了一大口。
“不是默许,她在犹豫呢,这个时候,就看你和她的缘分了。我敢保证,至少她不烦你,呵呵。”
“你这话等于没说,我和她肯定要继续好下去。”
“她离过一次婚,伤还没好利索呢,你给她一些了解你的时间。慢慢来,别太着急。”
“好吧。我听你的。”
外面有人喊陈晓明接电话,他掐灭烟头,跑了出去。
我绕过会议桌,站在宽大的玻璃窗前,向远处眺望。在视野的尽头,有一个风筝在天空里飘摇。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一片萧索。也许对安靖雪最初的爱还在作祟吧。我仍然没有忘记她,对她的感情就像飘摇的风筝,看似遥不可及,却有一根白丝线牵挂着。这个世界上,单恋是最为苦楚的爱情,一方心怀爱慕,而另一方毫无察觉,爱情马车还没有出发,就陷入了左右为难的泥潭。在爱情没有表白的前提下,我为此所做的一切都显得毫无意义,甚至可以说,所有的关注都是徒劳的。我并未走进安靖雪的感情世界,她的爱与伤痛都需要自己一个人承担,而我所能做的,只有默默的祝福。
其实,我内心很清楚,这些廉价的祝福是无关痛痒的。安靖雪的幸福现在与我无关,将来也与我无关。想到这些,我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心情反而轻松了一些。人就是这个样子,当无法左右一些事情时,就应该把自己从中剥离开,彻底地剥离开。事实上,我已经在这样做了,虽然做得还不够彻底。
会议室的门口正对着走廊,公司里的人进进出出特别忙乱,最近的业务几乎排满了,每个人都像上紧了发条的闹钟在紧张地奔波着。何大维在门口看见我,用抓着手机的手对我晃了晃,说:“刘瞳,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海润集团那个策划书写完了没有?”
“初稿写完了,还在修改。我刚和林小染电话沟通过,她对广告词提出了修改建议,需要重新提炼提炼。”
“要快,争取明天上午把合同签下来。”
“何总,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