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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灯火迷离中看起来美得惊心动魄。
走几步就到了好迪量贩歌城,进了豪包,两个女人卡拉了一个来回,陈局长唱起了高亢的革命男高音《打靶归来》,唱得来左腔左调,但刘至诚激动地站起来,拼命鼓掌还嫌不足,搂着“小沈秋”跳起了不伦不类的快四步,林未晏也站了起来,我只好搂着她跳起了两步。
在刘至诚有力的带动下,“小沈秋”舞步飞旋,短裙下丰润洁白的大腿粉雕玉琢,让男人产生一种想与它们地老天荒的冲动。
真要感谢这个新时代,被“肯德鸡”喂大的少女,显然比当年的沈美人更加健美,下一曲,我一定要好好搂着她,温柔地沙一沙慢舞。
机会来了,陈局长终于唱完,轮到林未晏唱《如果云知道》。
重新坐下后,我突然发现风向变了。“小沈秋”一臀坐在陈局长的旁边,我请她跳舞,她说太累了,小鸡依人般靠在陈局长肩膀上。
更过份的是,陈局长一脸淫笑地看着她,一只肥手已经按在了她裸露的大腿上,正在往大腿根部慢慢移动,这时林未晏深情地吼着:“如果云知道,想你的夜慢慢熬”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恐怕云也不知道!
我看了看刘至诚,他向我递了一个眼色。
我马上明白过来,何必云知道,我一夜的好心情已从云端一直落进了肮脏的下水道。
此时我的心情,和周家梅去年提出分手时并不完全一样,除了绝望,还有点愤愤不平。
我提前告退,行尸走肉般走出了歌厅。刘至诚把我送到包间门口,他紧紧搂着我的肩膀说:“兄弟,人在江湖。”
“我理解。”我说。
“这小婊子的确有点像沈秋,我也舍不得,一坨钱就搞掂了。”刘至诚说。
“以事业为重。”我安慰他说。
“也为我们‘诚东文化’的事业。”刘至诚紧紧握了一下我的手,补充说。
看着刘至诚深情的眼睛,我欲言又止。
“不必说了,一切尽在不言中。”刘至诚两眼已经湿润。
这才是朋友的情谊,这才是兄弟,我也感动得眼泪花打转转。我当然能理解,刘至诚一定比我更喜欢这个“小沈秋”,记得他发财以前就说过,他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和沈秋共眠几宿,但为了我们的事业,他丢出一万块钱,却把到手的鲜嫩粉子,送到了一个胖得可耻的中年男人床上。
第二天,刘至诚打来电话,说昨晚陈局玩得很是开心,这“小沈秋”年纪不大,性方面却很放得开,吹拉弹唱样样都会,让陈局长很是爽快。
“这个小婆娘前途无量啊,你要操她必须抓紧时间挣钱,公司筹备怎么样了,我下周先打二万块钱到帐上。”刘至诚在电话里说。
我放下电话,很感谢刘至诚对我的义气。当然,我更应该感谢婷婷,虽然昨晚“小沈秋”的风流事她会一直蒙在鼓里。
当天晚上,我请婷婷和王建南吃了一顿火锅,为这次“丑女”事件,我封了五百元的红包想感谢一下她。
但婷婷坚决不要,我问她,上次那个周末晚餐和王建南过得怎么样,婷婷的脸马上就红了。但她和王建南一样,只说他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其它什么也不说,让我觉得很是奇怪。
据我所知,有些男人风流快活之后,喜欢发一发余骚,甚至要描述快活的细节,比如刚才那位陈局长便是,但更多男人把这种事看得很平常,会为男女两方积点口德,比如我们就是。但王建南却很另类,对性方面的事从事不提。以前我追问过他,和沈秋的第一夜是在什么时候,他当时特别愤怒,五官完全变了形,说话音调也变了:
“你问这些干啥子?已经有那么多男人上过她了,你还要过问她的隐私!”
其实长期以来,王建南在我的记忆中总是扮演着一个相当忧伤的爱情骑士形像。
据我观察,他的失恋经历不仅悲惨之至,而且匪夷所思,惊心动魄,让任何一个编小说的人都目瞪口呆:
上次林未晏的事当然就不必说了,我估计在刚认识她的时候,王建南一定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上次我和刘至诚吃饭时他告诉我,那天晚上他把林未晏“先煎后睡”之后,林未晏一边洗澡,一边以说起了我们的朋友王建南,她说王建南送了一本诗集给她,上面还有他的题字:“送林未晏小姐看着玩”
最匪夷所思的去年那一回:王建南频频和一个卖笔记本电脑的美女约会,一天我们一起吃晚饭时,我问他搞掂没有,他说快了,今天晚些时候再约。这时他手机突然响了,接起来后他说:呵你打错了。然后说是一个陌生女人用很娇柔的声音说:陈总啊,不是说好今天一起唱歌吗?我对王建南说,这可能是一个机会,说不定是粉子。王建南想了一下,回拨过去说:你找陈总啊,我是他弟弟陈刚,要不我请你唱歌吧?
对方马上同意,约好在假日饭店门口见。电话里双方说好了各自特征,王建南拿一份商报,女人说她穿一件紫色长裙。
艳遇来了挡都挡不住!王建南那天确实很兴奋。但第二天一早,他就把昨晚的悲惨“艳遇”告诉了我:他等了半小时,还不见粉子出现,这时,那位卖电脑的美女打来电话,说正在“白夜酒吧”等他,他不能再等下去,马上打车去了“白夜”。在酒吧一坐下,他马上发现,美女对面坐着的女伴,穿的正是一件紫色长裙!
后来,王建南将自己的失恋经历写成文章贴在网上,以告诫世人,他的网名是“西门又吹箫”或者是“西门一再吹箫”,我的网名大家都知道了,就是“深爱潘金莲”。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搜索那些贴子,不过前两年我们上网的热情不高,像网络经济一样持续时间很短。
42
一个人一生中的艳遇是命中注定的,有多少次就只能是多少次,早晚都会到来,我经常这样安慰王建南。拿我自己来说,20岁的时候我还是处男,27岁才学会手淫,28之前基本上只有周家梅一个女人,但最近两年来,上苍对我十分关怀,我大有一把将失去的青春夺回来之势。估计到38岁的时候,当我回首往事,我不会因碌碌而为而后悔,完全可以写一本书,书名已经想好了,可以借用当年知青大哥爱用的口号:《青春无悔》。
当然,最应该无悔的,是我和周家梅的初恋。
初恋时,我对周家梅的第一次性骚扰非常失败,也许因为她还是处女,也许她还在犹豫,也许——我不敢去想——她爱上的可能是王建南。
周家梅在我家住的第一个晚上,我们通霄没睡,第二天中午我们才起床。桌上的水蜜桃依旧,依然和她的乳房一样鲜嫩诱人,但栀子花却有点枯萎了,像用过的避孕套一样搭在绿叶上。
隔壁的王建南已经出门,周家梅在卫生间梳洗,看着昨天为泡她精心准备的磁带,我选了一盘放进录音机,英国歌手沙黛的声音开始在房子里飘起来,她在唱“AS good as first time”——像第一次一样爽!我的第一次很爽吗?
很难说,在认识周家梅之前,我的确有过一次性经历,我从来不敢向她提起。
但这次体验对一个男人的成长来说,很重要也很幸运。
比我们高几届的大学生在他们的性成熟时期,远不如我们这一代幸运,婚前性行为自然被称为“非法同居”,甚至有可能因此被当作流氓罪判上10年有期徒刑。
当年我们的年级辅导员26岁结婚时,洞房之夜不知如何下手,于是他只好像癞蛤蟆一样蹲在新娘身上一动不动,第二天早上他说,其实结婚一点也不好玩。
还有一位哥们初次和女朋友幽会,他大着胆子把手伸进了女友内裤,马上吓得哇哇大叫,掉头就呕吐起来。因为他完全没想到,女人那里居然也会有毛。
我的第一次却显得过于随意,缺乏准备,虽然波澜起伏,但基本上柳暗花明。
那基本上是出自一个女人的心血来潮、或者是她的意外恩赐。还可以这样说,我的第一次献给了祖国的铁路事业——成都铁路局贵阳分局的一位列车员,一个美丽的贵州女人。
在我说她美丽之后,我自己都很不好意思,的确,她主要是心灵美,姿色很平常,平常得我现在已想不起她的面貌是什么模样。
这次艳遇像一个色情版的仲夏夜之梦,1989年的夏天,我登上了从成都开往广州的列车,我去学校补考弹性力学,这是我们专业课最难的一门,每一届的补考率高达40%,很多人为此留级,留级后正好赶上后来的“房产热”,以至于这些年来我对风起云涌的新楼盘很抱怀疑。
凌晨三点了,我还在读清华大学编的那套弹性力学教材,很快我就将知道,世界上最温柔,最美丽的“弹性”是什么。
是姚姐的乳房。姚姐是8号车箱的列车员,大约28岁,也有可能38岁,那时候我对女人的年龄没有判断力,加上又是晚上,如果你要说她48岁我也不好意思反对。
多年以来,我一直怀念夜间的火车车厢,那幽暗的灯光、氤氲的空气总有一种令人想入非非的色情氛围,让女人们特别性感,让男人特别想放纵,当然也让小偷们想做案。
“还是清华大学的学生呢!”一个贵阳口音的女人。
我抬头就看见了姚姐俯下身时胸前深深的乳沟。乘客们正昏昏欲睡,我的坐位靠近值班室。接着姚姐神色慌乱地说:“你来帮我把扣子扣起。”
我懵了10秒钟才反映过来,这是一个女人在勾引我?!
顿时,佛光照顶众鸟高飞,百花盛放钟鼓齐鸣,植物交合动物叫春…难道这就爱情,难道爱情就这样降临了!
那个年代,我以为不穿裤子所干的事就叫爱情,后来知道穿着裤子其实也无关紧要,以至于后来我就搞不清楚什么是爱情了。姚姐转身走进值班室的时候,动做突然慢下来,眼神一直瞟着我,目光中的欲望勾魂摄魄,瞎子也会心中嘹亮,我一个跟斗扑爬就跟了进去…
我的确帮她扣上了胸罩的背扣,当然是在事后,姚姐的胸部很大胸罩特别紧,我扣了好半天才扣上。该怎样描述呢,幸好我在汶川藏羌自治县呆过大半年:她饱满的乳房像羌民家里的馒头一样硕大而有弹性,乳晕像藏民家里种的太阳花一样鲜艳。但比较可悲的是,整个过程同样也只有10秒钟,我十分惭愧,急于再度雄起。但天很快就亮了,我们必须分手。6天之后的凌晨,在重庆两路口火车站一个偏僻的公共厕所墙脚下,在姚姐野狼一般的嚎叫声中,我山呼海啸、气势如虹地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姚姐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一边提上包裙一边说:我们差点就把公厕的围墙整垮了。
因为姚姐的原因,在回到成都之前,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肯定是贵州女人。
也就在那一年夏天之后,我心目中最美的女人沈秋,离开四川去了广州,从此远离了我们共同的80年代,我们的青春时光。
《成都粉子》之十三:
43
周家梅梳妆完毕后,我们一直没有说话,那时候我们法律意识都很强烈,我们都有犯罪感;尤其我感觉自己就是强奸未遂。
送周家梅送回学校的路上,我一言不发,感觉自己失恋了。现在想起来我们当时都很幼稚,也许周家梅的矜持和拒绝是那个年代少女的本能,是她们初次向男人托负终生的谨慎而已。
接下来那个星期,我在公司的广告业务上很发奋,居然碰上了一笔公司业务范围之外的印刷单生意,我没拿回公司做,和王建南合伙三天时间就把货交了,净嫌了3000元,王建南说功劳主要在我,他只拿1000。我坚持把1200放在他手上,他拿上这笔钱,买了一张火车票,准备到北京去混。
1800元加上以前的积蓄,我买了一个传呼机。伟大的传呼机!我一直为当年买传呼机的壮举感到得意。因为这传呼机在我恋爱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在1992年之前,一个传呼机值两千多,甚至要托关系才能买到。它是一个男人身份的象征,是一个男人正在干大事的标志,和两年之后的砖头手机一增,有同样重要的现实意义和象征意义。
传呼机别在腰上,别人不一定看得出来,当时我们谈业务之前,通常都会事先安排一个同事或者朋友,在某点某刻呼我一下,关键时候“嘟嘟嘟”地响起来,我们就在客户面前得意地拿起电话,装模做样地说一大堆,电话里说的全是百万以上的大生意,诸如:“那20辆丰田车赶快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