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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知道。哼,和我打马虎眼儿。不过我现在心情好,仔仔细细的又给他解释了一遍何为女朋友。
他听完之后,居然望天做犹豫状,我伸手锤了他几下,咳~感觉好矫情,他才低笑着抓住我的手说:“我勉强就收了你吧。”
我撅起嘴巴,满脸的不满“什么叫勉强,你应该万分感激本姑娘赖上你了。”
他无奈的摸了摸我的头,笑道:“我万分感激,姑娘你赖上我了。”
我欢笑着窝进他怀里,心里乐开了花,凝听着他胸膛的跳动,进入了梦乡。
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能有这么便宜的事儿。一颗糖 = 一个稀世宠物,一个吻 = 一张长期饭票。
看来,能捡条命来到这个世界,也不是什么坏事儿嘛。
作者有话要说:① 纯粹我瞎诌的,没有科学依据,各位看过就忘了吧。
② 来自海贼王,具体第多少集忘了,是主角路飞遇见布鲁克时发生的趣事。布鲁克原本已经死了,灵魂有幸吃了恶魔果实,然而却因为某些原因被困在地府很多年,等他出去找到自己躯体的时候,肉身已经只剩一堆白骨了,只得附身其中,所以他是一个活着的骷髅人。
肆
醒来的时候,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一点光亮都没用,已经到了晚上。团团卷缩在我的睡袋里睡得正香甜,身旁的易洵也发出细微沉稳的呼吸。没办法确定准确的时间,也只能按照我的生物钟猜测,大概在11点左右。我居然一觉睡了8、9个小时,应该算是来了这边睡得最长的一觉了吧。前所未有的安定,让我睡得很沉,无梦也没有中途醒来。
这般宁静的夜、触手可得的温暖,让我有种落泪的冲动。有多久了,总在无法安定的夜里醒来,然后便是一夜无眠。每每想到,这世间那么多的人,与我有所牵连的却一个也没有了,那种孤独与茫然总能莫名其妙的让人哀伤。而此时,我依然是在深夜里醒来,却已经不再有以往那般的惊惶无措,因为这个把我抱在怀里的人,可以给我带来安宁。
我相信他!
雨后的清晨透着一丝凉气,我只得穿上毛衣,易洵依然是那袭灰色长袍,看不出来质地,看不出来品味。可我笃定他会是个讲究的人,没有具体的缘由,只是一种直觉。
走了这么几日,我总是每日都哀着他给我寻到水流洗澡,然后轮流着穿那几件衣服。易洵更是直接,每每洗完就用内力将衣服烘干,所以两人都还算是清清爽爽的。
我自昨日挖的水洼里取了清水,洗漱完毕,易洵也自另一边的丛林里回来了。我是断然不会一大早的就用凉水洗澡的,可他却乐此不彼,不是清晨就是深夜的,美名曰强身健体。
我只觉得他今日与以往有些不同,细细看了,才发现原本单束在脑后的长发被盘了一束在头顶,并用一条黑色的丝带缠绕着,其余的随意披散下来,黑色的发丝上仿佛还残留着晨露的气息。微风拂过,似天外仙人一般,我看得有些呆了。原来他竟这般的好看,先前也知他长相不凡,可从未有过如此刻一样强烈的感觉。
他自朦胧的水雾中向我走来,双手负于背上,体态轩昂。薄唇轻扬,眼中满是温柔。我很没出息的心跳加速了。
只在我发愣的空儿,他已经走到了我面前,左手仍收在背上,右手递了过来,竟是一朵明黄的金莲花。我笑着接过来,随即亲了亲他的脸颊。
用空出来的矿泉水瓶子盛了半瓶水,将金莲花插了进去。易洵在整理着行李,我想了想,将原本盘起的栗色长卷发放了下来,披散在腰间。
易洵收拾妥当,回头见了我的样子,眼睛有些发亮。我歪着头,笑着问他:“好看么?”
他点了点头,拎起睡眼朦胧的团子,却没有递给我,反而抱在了自己怀里。我正疑惑这是唱的那一出呢,他自顾着走过来将插着花的矿泉水瓶子递给我,然后牵起了我的手。
我还有些发怔,人已经被他拉着走了段距离。他走的很慢,没有用轻功,我的嘴上、脸上、眼睛早已完全不受控制,挂满了笑容。这便是他的浪漫么?今日当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吧。
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虽然气氛很温馨,可我总觉得应该要说点什么。稍仰了头,他的侧面轮廓在晨光中显得很柔和。
“易洵我给你唱首歌吧。但是,我们那的歌你听起来肯定觉得调子有点怪。”
“无妨,我差不多都适应了。”
“……”圈圈叉叉的哈密瓜,竟然敢小巧我,你可以侮辱我的智商,可以侮辱我的长相,但你绝对不可以侮辱我的狼嚎。那水平,是一般人摸都摸不到的巅峰。
也懒得去理他,反正在唱歌这一方面,我向来都不考虑他的看法。细细想了想歌词,认真唱了起来。以前的朋友大多说过我适合唱这一类型的歌,声音温婉有力,清丽柔和。
你的瞳是褐色的迷梦睫毛像翅膀逆光扑动 看不透那黑白的漩涡愿沉醉在这永恒的虚空浅笑中你婉转的眉头 像弯弯的月勾住星空泪光却是落花的溪流杏花春雨温山软水的愁眼珠是诅咒褪去的水晶球藏着前世三生的疼痛谁的爱穿越时空湿了你的眼 泛起烟雨般朦胧很想凝视你的褐瞳让我的心迷失在万古的深邃中却又不敢凝视你的褐瞳怕爱卷起的飓风如海啸般汹涌 ……
歌声辗转在山间响起,易洵在很认真很仔细的听着,直到我唱完依然还在沉默。小样儿,被姐姐美丽的歌喉迷住了吧。
这首歌名叫‘褐瞳’,我一开始会注意到它完全是因为歌词,写的很美。刚才突然想起了,又觉得似乎很适合我此时的心境。便很自然的带上了我心中那份期盼与踌躇,希望他能明白,只要他愿意,我就会义无反顾。其实我手机里有这首歌的原唱,可我是绝对不会放给他听的,至于原因么,再简单不过了。
见他一直不说话,我握了握他的手,“给点反应嘛,无论是鲜花还是板砖,俺都能接受的。不过呢,你在作出决定前还是须得考虑下那种选择对你最有利。”
“比起之前的,还勉强算行吧。”
我直接懒得在和他抬杠了,人家难得这么认真这么深情的给他来一首,居然这样打击我。甩开他的手,自他怀里抢过小团团,便朝前面走。
嘴里还念叨着:“小团团,我们别理那个大坏蛋了,从现在起抛弃他,遗忘他,摧残他,还恶心他;让他心痛死,心碎死,哭死;给他折磨到死去活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体无完肤,身残心更残;然后咱娘儿俩就吃香的喝辣的,找几个美男,我也给你找几只漂亮的神兽,咱们享受死,欢喜死,开心死……”
还想再继续念叨呢,却觉得腰间一紧,易洵头贴在我的耳边说:“你真舍得让我心痛死,心碎死,哭死么;只要你说舍得,我就马上心痛,心碎然后哭给你看。”(我是不是该去继承穷要奶奶地衣钵呢,恶心死我了。)
我忍不住抽了抽嘴:“诶,我说易古人,先前我怎么就没发现你这么油腔滑调呢。”
他复又拉起我的手:“现在发现了?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易大爷,敢情您就是故意藏了掖了,给我钓上钩儿了,便觉得无所谓顾及了是吧。”
那个臭不要脸的易古人还一本正经的叹了口气说:“是呀,大爷我都已经万分感激的让姑娘你赖上我拉,还能怎么着?”
我很是不屑的道:“大爷您还真当姑娘我非您不可了?咱多的是选择呢,出了这山咱就找上十个八个的排成一排,挨个挨个的挑。”
身旁的人轻笑:“那大爷须在姑娘出山之前让姑娘断了这个念想才行呢。”
我咦了一声,“怎么断?”
易洵趴到我耳边,轻声说:“当然是让姑娘你成为大爷的人咯。”
我一把推开他,蹦出好几米远,本想伸根手指头指着他表示不满的,可惜了我一手一件儿东西,根本没多余的一只用来鄙视他。只得瞪大了双目冲他大声喊道,“易古人,你居然学我们那的人耍流氓,我以后就叫你易流氓。”
“这到怪哉了,谁兴的就你们那的人才可以耍流氓了?”
我对着他用鼻子出了口气,便转身走到前面,一时的口舌之快罢了,我总能赢过你的,给我洗白白了好好等着。
走了一段儿,我又回头同他瞎掰,“易洵,为什么你耍流氓耍得那么自然呢?”
“……”
“是不是以前经常耍?”
“……”
“耍得这么顺口,经验丰富的很呢。”
“……”
“你不回答,就是默认了,现在指不定多心虚呢。”
“……”
“哼,你这个老流氓。”
“这谁家的醋池子啊,漏了这么大个窟窿,想酸死人么~ ”
我一时恼怒,将可怜的小团子单手与金莲花夹一起,然后自路边折了根树杈,便朝着他挥去。可怜、可惜、可恨,对手可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我这点毫无章法的攻击连他的衣边都沾不到。气极之下直接扔了树杈,整个人朝着他扑过去,此时你要是敢躲开,那我保证你绝对会被免费松皮。
我把自己作为武器对着他砸了过去,他也只能接住我,否则让我来个犬吃Shi就更不可能放过他了。扑到他身上本想拳脚并用让他吃点苦头,可被挤压到的小团团对我发出了抗议,我也只能作罢。
可那该死的易流氓仍不放过我,谄笑着说:“姑娘就这么等不及成为大爷的人么,都投怀送抱了。”
我被气的牙齿发痒,张口对着他的脖子便咬了下去。实在是太气了,我的小尖牙竟然没入了他白皙的皮肤里,直到嘴里尝到鲜血的味道,才如梦醒般回过神来。
抱歉的看着易洵,“对不起,我咬疼你了么。”
他似乎并没怎么在意道:“牙齿挺尖的嘛。”这般一味的宠溺着我,语气中丝毫没有责备。
我反而觉得很过意不去,他脖子上清晰的留着我的齿印,还有两丝鲜血的痕迹。忽而心中一痛,我居然无法忍受他受到伤害,就算是我自己也不允许。俯下身去,吻上那处伤痕,用舌头轻舔了他的血。刚感觉到他身体一僵,我便已经被压在路旁的一棵树干上了,随之而来的是他炽热的吻。
可小团团一直由我抱在怀里,被他这样一压,便发出抗议的哼哼声。我推了推,还未来得及阻止,他便大手一伸,自我怀里拎出可怜的小东西,往边上一扔。
我泪奔~大哥,那是神兽啊神兽……
可惜了,无人听见我的心声。
作者有话要说:'img'bs_1。jpg'/img'
金莲花~野花哦。
改错ing~
伍
以前见那些个谈恋爱的男男女女,在公共场合拉拉扯扯,都像两块牛皮糖似的粘糊在一起,总没办法理解。我那时候也谈过恋爱,可从来都没觉得俩人非的抱做一团才过的去。有时候举止太过亲密了,反而让我觉得恶心,所以一直都是无疾而终。后来我所幸就不爱去扯那些有的没的了。
可对易洵,我却反生出很深刻的依恋。之前就爱窝在他怀里,现在关系挑明了,更是爱对他上下其手,不摸摸抱抱亲亲的就浑身不自在。
不过好在这山中无人,易洵也就由着我。若是在大街上,恐怕我就会被衙役抓去浸猪笼,定的罪名便是公共场所淫*乱,哎~万恶的封建皇权社会。
之后我们的行程比先前慢了许多,我再三的确认了不会耽误救人,才放开怀抱的玩了起来。以前生活在水泥森林里,人也跟着带了一股子水泥味儿。现如今有这么好的条件,自己要好生珍惜。
一路上为了省电,我都是将电脑和手机关闭了的。此间却是毫不吝啬的打开拍了好多漂亮的风景和易洵,他起初还很是排斥,总觉得留下的影像会摄取他的魂魄,我为此还嘲笑了他很久。凭着高中那点微薄的物理知识,给他粗略的讲了讲照相的基本原理,他才放开了些,虽然还是有些拘束。可他生的那么好看,随便拍下来都是很上镜的。
我以前总爱同人出外探游,所以换了待机时间长的手机,两三块电板也都是充满着电放在背包里的。觉得带着数码相机很是累赘,便给手机配置了很高的像素,差不多可以等同于普通的相机了。
可我很清楚,无论有多少电板,我多么的节省,一直在这个世界上,便总会有用尽的一天。电这个东西在我原来那个世界根本不觉得稀罕,可在这里,却显得万分珍贵。虽然我也可以在这个世界上过活得很开心,可这些毕竟都是同我一起自那里来的。就如一个离开家乡,远走天涯的人,对家乡带来的东西总存了几分希冀。我连矿泉水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