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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邓丽君在2月13日过境台北时有出示印尼护照的举动,也曾一度企图以印尼护照入境,因此台湾的治安机关认为她涉嫌“行使伪造、变造的护照”,按照台湾的“刑法第216条”规定,应当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300元以下的罚金。
在假护照案发生的首日,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台湾许多媒体不是不顾事件的真相大放厥词甚至无中生有,就是对邓丽君齐声讨伐。
台湾有一家日报以《邓丽君假护照事件真相》为题对邓丽君护照事件极尽歪曲之能事,文章中称:
“此次邓丽君因携带一张印尼的假护照在日本被移民局所拘,完全是因她一念之差所致。本来她可以堂而皇之地拿到一张日本国签发的护照入境,可是邓丽君为了避免招惹麻烦,抑或是为了借……国的护照来抬高其身份,就在香港以十四万美元从黑市上购得一张伪造的印度尼西亚护照,冒险进入日本国境。不料由于假印尼护照做工粗糙,加之邓丽君持伪护照入海关时难免面露紧张,当即被海关人员发觉并当场确认该护照为伪造之物,邓丽君当场被拘。她为保全声誉,曾表示出一笔十分惊人的日元,以消除她的囹圄之灾。日本移民局官员当场揭穿邓丽君行贿伎俩,并当即对其本人施行重罚。当夜在新宿之首场演出只好退票,邓丽君则被关押进位于东京城外的看守所。其景之狼狈凄惨乃是不忍目睹……邓丽君以假护照来蒙混入境,实在可悲可怜。”
诸多台湾报章都以高度批判性的文章讨伐邓丽君,如“洋相出到扶桑国”或“堂堂正正中国人,鬼鬼祟祟干什么”等。有些报纸还以叛“国”等级处理邓丽君的“假护照事件”,主张立刻将她“抓回来”。甚至有的小市民还前往台北地检处告发邓丽筠(邓丽君本名)使用假护照,涉嫌伪造文书。
第四部分:假护照风波前因后果(1)…(图)
假护照风波爆出后,日本政府要把邓丽君驱逐出境,台湾当局则指控她叛“国”。邓丽君此时的处境是进退维谷,将要离境却有家不能归。
自从蒋介石登上台湾后,就一直认为反攻大陆是国民党政府唯一存在的理由。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中华民国政府为表示抗议,1972年与日本、1975年与菲律宾等许多国家、地区相继断交,特别是1978年,“最忠实的盟邦”美国与台湾当局“断交”,改与中国大陆建交后,台湾更是坚持反攻大陆的路线。从1949年颁布戒严令到1987年解严,四十来年的时间两岸基本处于对峙中。1988年,台湾开放大陆居民来台探亲、参加葬礼。这时,两岸关系才缓和了一点。因此,在这个特殊的年代里,台湾政治意识特别浓厚,处处弥漫着高涨的“爱国情绪”。
台湾音乐界的一位人士说:“在这种孤立的状态下,国语歌星却还是卖力地到美国、东南亚等地的华人社会公演,……然而另一方面,断交还有一个残酷的现实问题。包含这些艺人在内,持国民党护照者申请签证时都必须忍受繁杂的手续与漫长的等待。”对邓丽君这种活跃于数国舞台的艺人而言,这种签证和审查是多么的不方便。但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理解这种苦衷的。
在这种背景下,却传出邓丽君不做台湾人,宁愿改当印尼人,这意味着什么呢?于是,全岛上下纷纷口诛笔伐,舆论几乎都以叛“国”行为讨伐她。
不仅台岛的媒体对邓丽君不客气,演艺界的人士也不支持邓丽君。“影视剧演艺人员生活自律评议委员会”召集人葛香亭当时表示,邓丽君“假护照事件”已经“损及演艺人员的荣誉,并对演艺人员的风气有不良作用”,待邓丽君返回台湾后,评议会将请她把事件始末解释清楚。
华侨社会在邓丽君的“假护照事件”发生后,曾引起两种不同的反应。一种是认为邓丽君过去既然拿有“台湾护照”和日本的“渡航证明书”,为何还要拿着和使用印尼护照呢?他们觉得邓丽君是自作自受,所以她被“留置”不值得同情。但也有侨界认为,邓丽君从小就出来演唱,享誉东南亚及日本,而这次她持用的印尼护照,是她在印尼演唱时,一位颇有地位的印尼人送给她的,但在出事后,为了保护朋友,她宁肯承认护照是自己花钱买的,企图担下责任,可见她心地善良,值得同情。也有的人说,歌星为求进出许多国家方便,持有双重国籍根本是不足为奇的,也是无可厚非的。况且除了邓丽君之外,其他的艺人也曾使用过这种方法。
在邓丽君被“留置”期间,邓妈妈和曾照顾她们母女的华侨丁惟柔,曾托了许多人探询消息,并希望能够将她保释出来。作为日本娱乐界举足轻重的大公司的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则紧急为邓丽君聘请了辩护律师,与出入国管理局方面联系,并且到收容所与邓丽君初步接触和谈话,了解案情。邓丽君告诉律师,她所持用的印尼护照不是伪造的,而是一名印尼政府官员帮她办的。
宝丽多唱片的编审部长舟木稔,也曾二次到收容所里探望邓丽君。2月18日,他第一次看到泰丽莎·邓时,邓丽君紧张害怕得一度流泪颤抖;19日,第二次舟木稔再见到她时,邓丽君的思绪大致整理好,情绪已经比较稳定。
邓丽君在收容所里的情况据说还不错,她最初因考虑到自己在演唱方面的影响而显得心情不好。还有那些不负责任的报道也把她推入一个更加尴尬的境地,那么多的歌迷时刻在关注着她,而她自己也不明白何以一念之间就成了弄虚作假到处遭受谴责的人。后来,邓丽君也就渐渐平静了下来。
东京的《明星周刊》曾派记者访问出入国管理局东京事务所的一位科长山田,据山田说,邓丽君所在的这一个女子收容所并不是纠正所,除了不准外出,在里面很自由,没有什么严格的限制规则,对于被“留置”人的亲属和与事件有关的关系人,收容所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获准见面的。
日本官员对邓丽君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说道:“刚开始她泪眼婆娑,情绪非常激动。但是不久她的表情变得沉稳,态度也很天真坦率,像她这样知名的歌星有如此自然浑成的举止,不是的确无辜,便是大奸大恶之人,但综观邓丽君一生,谁都相信她不是后者。她对被拘押在同房的女性们也是以礼相待,很快博得大家的好感。泰丽莎·邓被释时,其他被拘押的女性还为她举行欢送会,在这简单的仪式上她向这些‘难友’致谢并高歌,也向这些来自泰国、中南美等国家列队欢送的女性一一握手。”
第四部分:假护照风波前因后果(2)…(图)
2月22日,日本出入国管理局东京事务所经过详细调查后,公布了调查结果,证明邓丽君所持有的印尼护照并非假护照,也没有伪造集团出售假护照的事情。这本护照确实是由印尼政府所发的真护照,印尼外交部官员在护照上的签字也是真的,只是“发给手续不合法”。因为依照印尼法律规定,外国人取得印尼国籍必须在印尼居满6个月。但邓丽君经年在各国奔波,不可能在印尼居住6个月以上。因此,她不符合加入印尼国籍的条件,护照的发放手续是不合法的。因此,邓丽君所持用的印尼护照已由印尼驻日本大使馆收回。日方调查还指出,邓丽君得到这本护照的渠道是,她为了便于出入与台湾没有邦交关系的日本而用两万港币从印尼歌迷那里转让得到的,不涉及伪造集团;邓丽君这次也是首次使用此护照的。
邓丽君的弟弟邓长禧谈及这段风波时说,邓丽君拿印尼护照的想法真的很单纯,因为“那个年代持‘中华民国护照’出国非常不方便”,不仅每次回台湾就要加签一次,签一次一等就得10到14天,而且每次出国最多只能停留3个月。如果是到没有“邦交”的国家,拿签证则更不容易,还要另外申请工作证。邓丽君是艺人,处境就更尴尬了,因为主管艺人的机关有时是“教育部”,有时又是“新闻局”,有时两者都推托说该机构不管演艺人员,邓丽君每次加签的时候都得托人找“新闻局”出具证明。
“姐姐有个印尼好友,是名印尼富商。他告诉姐姐可以帮她办一本护照。姐姐信任朋友,没多想,就答应了。没多久,印尼富商拿了一本印尼护照给姐姐,只说是外交部发的,后来就发生假护照风波。”发生这么大的事情,邓丽君事后也不好意思回头再追问那位朋友了。邓长禧说,姐姐告诉他“这只能怪自己年轻不懂事,就当作是给自己一个教训”。
邓丽君在日本是怎样闹出“护照风波”的呢?她已经持印尼护照获准进入日本国境,并且已经在日本呆了大半天,而在同一天印尼驻日大使馆是怎么探知邓丽君的情况呢?
据台湾方面的消息说,邓丽君2月13日在松山机场拿出印尼护照被拒绝入境时,当时有记者在场,一些人知道这件事情。当天有一名报社记者听到了这个消息,就主动跑到机场抄下了邓丽君的印尼护照号码。这名报社记者当晚就打电话给印尼“驻台代表处”,检举邓丽君在松山机场企图使用假护照入境的事。“印尼代表处”立即将讯息回报给主管当局印尼外交部,再由印尼外交部电知印尼驻日大使馆。印尼驻日大使馆于是协同警方找到了邓丽君,这场假护照案也就爆发了。
还有的消息说,由于台湾某位政客多次追求邓丽君而不得,在他得知邓丽君在松山机场亮出过印尼护照后,出于报复,这位政客当即向印尼“驻台代表处”检举,希望借此良机使邓丽君一败涂地,从而找机会将她占为己有。
2月24日,日本法务省裁决将邓丽君“驱逐出境”,遣送出境后一年内不准许她再入境日本。
在邓丽君被“留置”期间,收容所外时时刻刻都有成群的摄影记者守候着,他们都在等着拍摄大明星邓丽君被遣送出境的镜头。邓丽君得知这种情况后,心情非常低落。
24日上午,邓丽君一身朴素的穿着,心情无比沉重,低着头,快步上车,离开了收留所。
整个“假护照风波”自爆发到理清真相,只有短短一周,而且日本政府的调查也证实了邓丽君并无涉及伪造护照,并迅速还给了邓丽君清白。但是经此风波后,邓丽君彻彻底底地感受到了人情的冷暖,对媒体、对人性都寒了心。
那种从巅峰跌入低谷的感觉,那种满腹委屈却无处诉说的感觉,确实让邓丽君感受到了世态炎凉。虽然有许多朋友从中斡旋,虽然有许多歌迷给与她不尽的鼓励,但多少人能够体会她那颗受伤的心灵,又有多少人可以抚慰她失落的心情。
扶桑之约,转眼五载。在这片土地上,她曾经拥有自己最得意、最辉煌的那一刻,却又经历了最失落和寂寞的时刻。在这些交织着欢喜和悲痛的岁月中,她真正体会到了生活的酸甜苦辣。少女时代的鲜花、转灯和掌声、喝彩,这些光辉和灿烂慢慢地变成了尘封的记忆,而苦恼和落寞却真切地浮现在眼前。
被日本驱除出境,台湾方面又因为邓丽君放着真护照不用,是不“爱国”的表现,对她表示了谴责和不欢迎,并再对她“行使假护照”的问题展开调查,邓丽君是想回家而不得。为平息“众怒”,邓丽君的父母极力低调处理此事,邓妈妈更是替女儿不断地向台湾方面解释,说由于女儿“年轻,一时糊涂,不懂法律”,才走错了路。
在邓丽君被释放的同一天,她和日本宝丽多唱片公司协商前往美国。她在日本歌坛发展的工作人员、亲友和歌迷们也觉得历经此一风波,对邓丽君的演艺事业的确大为不利。他们担心如果邓丽君就此被遣送回台湾,她近几年在日本建立起来的歌唱事业会功亏一篑,以后的演唱事业恐怕也将毁于一旦,因此,他们也四处奔走,让邓丽君以演唱会为由,提前离开日本而赴美。
24日下午5时,邓丽君要等上泛美航空公司的班机前往洛杉矶。她在向紧追不舍的媒体记者表示“实在很抱歉”、“对不起”、向送行的歌迷表示“给各位增添麻烦了,还让歌迷朋友们担心,真是对不起”后,就持盖有美国入境签证的“台湾护照”在成田机场搭机飞往美国,远离了这个让她飞起来又让她折了翅膀的岛国。
一场“假护照风波”使邓丽君陷入了意外的波折。而这场最终被澄清的误会,却使得之前一直一帆风顺的邓丽君遭受到了职业人生的重创,台湾舆论的一致讨伐更是让丽君彻底感受到了世事如烟,备受打击之下,本已站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