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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还有一个动机,并可能是一个深层动机。寻找杀死金的凶手可以代替喝酒。
哪怕是暂时的。
我醒来时,阳光普照。等我淋浴完毕,刮好胡子来到街上时,太阳又不见了,它躲进了厚厚的云层。一整天太阳就这样忽隐忽现,就像掌管天气的家伙没安心本职一样。
我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打了几个电话,然后走到银河旅馆。那个帮查尔斯·琼斯登记的职员没当班。我看过档案里他的询问笔录,并不真的指望能从他嘴里得知更多的东西。
一位经理助理让我看了琼斯的登记卡。他在姓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查尔斯·欧文斯·琼斯”,在签名栏上用印刷体写了“C·O·琼斯”,全用大写字母。我把这些指给经理助理看,他告诉我这种差异不足为奇。“人们在一栏里写上全名,在另一栏中用缩写,”他说,“两种都是合法的。”
“但这不是签名。”
“为什么不是?”
“他用的是印刷体。”
《八百万种死法》 第四部分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3)
他耸耸肩。“有的人写什么都用印刷体,”他说,“这个家伙打电话预订房间,事先付了现金。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我的人不会去挑剔签名的问题。”
我的重点并不在此。我留意的是,那个琼斯刻意避免留下笔迹样本,这很有趣。我看着他用印刷体写下的全名。我发现自己在想,查尔斯(Charles)前三个字母同钱斯(Chance)前三个字母相同。天知道那到底意味着什么?为何想方设法牵连自己的客户?
我问他,我们的这位琼斯在过去的几个月是否光顾过这里。“这一年来都没有,”他向我保证,“我们把以前顾客登记的名字按照字母顺序输进了电脑,有一个警探查过这些信息。如果就那些的话——”
“其他还有多少顾客用大写字母签名?”
“我不知道。”
“可以查看一下过去两三个月的登记卡吗?”
“想找什么?”
“看看哪些人像这个家伙一样用印刷体签名。”
“噢,我看不可能,”他说,“你知道有多少卡得查吗?我们旅馆有六百三十五个间房,——先生”
“斯卡德。”
“斯卡德先生。一个月有一万八千多张登记卡。”
“除非你们所有的客人都只住一晚。”
“平均每人三晚。即便如此,一个月也有六千多张登记卡,两个月就是一万两千张。你知道要花多久才能看完一万两千张卡?”
“一个人一小时大概可以看几千张,”我说,“因为他只需检查签名是否大写。大约几个钟头就够了。可以我来,也可以让你的几个职员来做。”
他摇摇头。“这我无权决定,”他说,“真的不行。你是普通市民,不是警察。我虽然很想合作,不过我职权有限。如果警方正式提出要求的话——”
“我知道我是在请你帮忙。”
“如果这种忙我有权帮的话——”
“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我继续说,“占用你的时间,造成你的不便,我当然是要花钱补偿的。”
要是在小一点的旅馆,这应该行得通,但在这儿,我是浪费时间。我觉得他甚至都没意识到我是在贿赂他。他反复说,如果警方下令的话,他很乐意帮忙。这回我没再坚持。我问他是不是可以复印琼斯的登记卡。
“噢,我们这儿就有复印机,”他说,很高兴终于帮得上忙,“请等一下。”
他拿了张复印件回来,我向他道谢,他问我还有别的事吗,他的语气显示他认为应该没有了。我说我想看看案发现场。
“可是警方已经查过那儿了,”他说,“房间正在整修。地毯得换,你知道,墙也得重刷。”
“我还是想看看。”
“真的没什么可看的。我想今天那儿该有工人。油漆工已经走了,我想,不过地毯工人——”
“我不会碍事的。”
他把钥匙给我,让我自己上楼。我找到房间,庆幸自己的办案能力如此之强。门上了锁,地毯工看来是去吃午餐了,旧地毯已经移开,新地毯铺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部分还卷着待铺。
我在那儿待了几分钟。正如经理助理所说,房里真的没什么可看,空空如也,既无家俱,又无金的半点痕迹。刷了新漆的墙壁闪闪发亮,浴室也光可鉴人。我像灵媒一样四处走动,企图用指尖获得一些感应,但即便有感应的话,我也没能感受到。
窗口朝向市中心,视野被其它高大建筑切割成块。在两座建筑间的缝隙,我瞥见远处的世界贸易中心大楼。
她有时间眺望窗外吗?杀死金之前或之后,琼斯先生曾经眺望过窗外吗?
我乘地铁到市中心。火车是新到的那批,车厢内由黄、橘、褐搭配成悦目的图案,但涂鸦人已经把这些破坏无遗,所有的空间都布满他们难以辨认的讯息。
我没看到有人抽烟。
我在西四街下车,往南再往西走到莫顿街,弗兰·谢克特在此处一栋四层褐砂石建筑的顶楼上有间小公寓。我按了她的电铃,透过对讲机报上姓名,前厅的门嗡嗡作响地打开了。
楼梯间充满各种味道——一楼的烤面包味,上去半层是猫味,顶楼明显是大麻烟味。我在想,你可以通过楼梯间的异味描绘出一座大楼的概况。
弗兰在门口等我。淡棕色的卷曲短发围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她张着圆头鼻子、嘴唇上翘,鼓鼓的两颊就连花栗鼠都会羡慕不已。
她说:“嗨,我是弗兰。你是马修吧。我可以叫你马修吗?”我说当然可以,于是她手搭上我的胳膊引我入房间。
屋里大麻味道更加浓郁。这所公寓是处工作室。房间很大,一面墙凹进去构成一个小厨房。家俱包括一张帆布躺椅,有靠枕的沙发椅。几个塑料牛奶箱叠在一起,放书和衣服。还有一张大水床,上铺假毛皮床罩。水床上方的墙面挂了一幅室内场景的镶框海报,壁炉里冒出一个火车头。
我谢绝喝酒,接受了一罐健怡可乐,拿着坐在了靠枕沙发上,发现它坐上去比看起来舒服。她坐帆布躺椅,想来也是坐着比看着舒服。
“钱斯说你在办金的案子,”她说,“他要我把你想知道的都跟你讲。”
她的声音有点像小女孩那样上气不接下气,听不出有多少是故意装出来的。我问她和金交情如何。
“不太熟。我见过她几次。有时候钱斯会一次带两个女孩共进晚餐,或看表演。我想我大概每个人都见过。我只见过唐娜一次,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像是迷失在太空里。你见过她吗?”我摇摇头。“我喜欢桑妮。我不知道我们到底算不算是朋友,不过她是我唯一会打电话聊天的人,我每周打给她一、两次,或是她打过来,你知道,我们可以聊聊。”
“但你从没给金打过电话?”
《八百万种死法》 第四部分要跟她的皮条客决裂(4)
“噢,没有。我连她的电话号码都没有。”她想了一下。“她眼睛很漂亮,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它们的颜色。”
弗兰自己的眼睛也很大,眼仁介于棕和绿色之间。她的睫毛极长,我突然想到也许是假的。她身材矮小,用拉斯维加斯歌舞团的术语来说,就是所谓的“小马”体型。她穿了条褪色的李维斯牛仔裤,裤角卷起,高耸的胸部上紧紧套了件亮粉红色毛衣。
她不知道金计划离开钱斯,并觉得这很有趣。“嗯,我可以理解,”她沉吟片刻后说,“他并不真的关心她,你知道。而你不会永远跟一个不关心你的男人待在一起。”
“你为什么说他不关心她?”
“很多小事可以看出来。有她在身边他很高兴,因为她不惹麻烦,又是摇钱树。不过他对她没感情。”
“他对别的女孩有感情吗?”
“对我是有,”她说。
“别人呢?”
“他喜欢桑妮。大家都喜欢桑妮,跟她在一起很有趣。我不知道他是否关心她。还有唐娜,我敢说他不在意唐娜,不过我看唐娜也不在意他。我想他们纯属生意关系。唐娜,我看唐娜谁都不在意。我看她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别人。”
“鲁比呢?”
“你见过她?”我没有。“嗯,你知道,她颇有异国风味,所以他喜欢。另外,玛丽·卢非常聪慧,他们一起听音乐会之类的狗屎,去林肯中心,听古典音乐,但那可不表示他对她有感情。”
她开始咯咯笑起来,我问她为什么如此好笑。“噢,我才想到,我是典型的笨妓女,以为自己是皮条客的最爱。不过你知道吗?只有跟我在一起,他才能完全放松。他可以到这儿来,脱掉鞋子,胡思乱想。你知道什么是‘前世姻缘’吗?”
“不知道。”
“呃,跟轮回转世有些关系。不知道你信不信那个。”
“从没想过。”
“呃,我也不知道我到底信不信,但有时我觉得钱斯和我前世认识。不一定是情侣或夫妻之类的关系。我们可能是兄妹,要不他是我父亲或我是他母亲。我们甚至可能是同性,因为转世以后性别可能会变。我是说我们也许是姊妹之类的。真的,都有可能。”
电话打断她的思路。她穿过房间去接听,背对着我,一手支在臀上。我听不到她的谈话。她说了一会儿,然后遮住话筒,转头看我。
“马修,”她说,“我不想催你,但你知道我们大概还要谈多久吗?”
“不会太久。”
“那我可以约人一个小时后过来吗?”
“没问题。”
她转回身,讲完话,然后挂上。“我的一个老顾客,”她说,“他人真的很好。我跟他说一个钟头后来。”
她又坐下来。我问她搭上钱斯以前,是否就住这公寓。她说她跟钱斯在一起已有两年零八个月,不,在那之前她和其他三个女孩合租切尔西一处较大的地方。是钱斯为她准备好这间公寓的,她只需搬进来就行。
“我把家俱搬过来,”她说,“那张水床是这儿原有的。我把我原来的单人床扔了。那张玛格丽特的海报是我买的,面具是这儿的。”我没注意到面具,转过头才看到我身后的墙上挂了三个肃穆的黑檀木雕。“他很了解那类东西,”她说,“知道面具是哪个部落做的等等。这类事情他很在行。”
我说这公寓不适合卖淫。她皱皱眉,一脸迷惑。
“你这行大部分的女孩都住在有门房的建筑里,”我说,“有电梯等设备。”
“噢,没错。我刚才没听懂你的意思。嗯,的确。”她欢快地笑了起来,“这儿是不一样,”她说,“来这儿的嫖客不认为自己是嫖客。”
“怎么讲?”
“他们自认为是我的朋友,”她解释道,“他们当我是爱吃迷幻药的格林威治村小姐,我正是,而他们则是我的朋友,也没错。我是说,他们来这儿是要快活一下,这是事实,但到按摩院去干可以更快更容易,直截了当,简单明了,懂吧?不过上这儿来,他们可以脱掉鞋子,吸点大麻,再说这儿又是格林威治村温馨性感的小公寓。我是说,你得爬三层楼梯上来,然后在水床上滚来滚去。我的意思是,我不是妓女,我是他们的女朋友。我不收费。他们给我钱是因为我得付房租,而且你知道,我只是一个一心想当演员的可怜的格林威治村小姐,但永远不会如愿以偿。我当不成演员,但并不在乎,我还是每周上两个早上的舞蹈课,每周四晚上跟埃德·科文斯上表演课,去年五月我还在瑞贝卡剧院演了三个周末的戏。我们演易卜生的《当我们死而复生》,你信不信,有三个嫖客去给我捧场呢?”
她聊起那部戏,然后开始告诉我,她的顾客除了钱外还送她礼物。“我根本不必买酒。实际上,我把酒送人是因为我自己不喝酒。而且我已好几年没买大麻了。你知道谁手里的大麻最棒?华尔街那帮人。他们会买一盎司过来,我们吸一些,然后把剩下的给我。”她冲我忽闪着长睫毛。“我还挺喜欢抽的。”她说。
“猜得出来。”
“为什么?我看上去神志不清吗?”
“味道。”
“噢,对。我闻不到是因为我住这儿,但每次我出去后再回来时,哇!就像我一个有四只猫的朋友,她发誓说它们没有味道,但那味道能熏倒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