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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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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查德又笑。萨克丝贝太太眼睛不再看我,她双手交握,手掌摩挲起来。 
  待她开口时,她的声音安静而悲伤。 
  “绅士,”她说道,“现在你再没什么话要跟李小姐交代了。可我还有话要说。是那种女士私下里跟姑娘讲的话。” 
  他点头。“我明白,”他说道。他双臂交叠。“我就当作没听见。” 
  她稍候片刻,他却并未离去。她便又走过来,坐在我身边。我连忙闪到一旁。 
  “亲爱的姑娘,”她说道。“这件事的真相是,实在找不到令人高兴的方式来说出此事了;假使有谁知道该怎么说,那我也肯定知道——因为我跟苏说过一次。你的母亲——”她舔舔嘴唇,又望着理查德。 
  “跟她说,”他说道,“要不我来说。” 
  于是她马上又开口。“你母亲,”她说道,“给抓到法庭上,不光为了偷东西,还因为她杀了人;后来——噢,我亲爱的,他们为了这个,就把她吊死了!” 
  “吊死了?” 
  “一个女凶手,莫德。”理查德颇有意味地说道。“你可以看到他们吊死她的地方,从我房间的窗户里——” 
  “绅士,我来说!” 
  他住了嘴。我又说道,“吊死了!” 
  “吊着玩来着,”萨克丝贝太太说道——仿佛无论此言有何含义,经她一说,都能令我更好地接受这个字眼。   
然后她端详着我的脸。“亲爱的姑娘,别再想这个事儿了,”她说道。“现在这些事儿还有什么,你是个有教养的小姐,不是吗?有谁会为了你的出身而不高兴呢?干吗呀,来看看你这间屋子。” 
  她站起身,点亮一盏灯:一连串艳俗的家什——丝绸袍子,镶着流云花纹的铜质床架,壁炉架上的陶瓷小饰品——自黑暗中跃然而出。 
  她又走到洗手台边,再次说道:“这是肥皂。多好的肥皂!西区的一家店里搞来的。一年前就搞到了——我眼见着这肥皂进了门,就想,‘好,李小姐喜欢的不就是这个!’一直包在纸里,藏到现在。还有这个是毛巾,瞧瞧——这毛茸茸的多象桃子。还有香水!不喜欢熏衣草味儿,我们就给你弄个玫瑰味儿的。你在看吗?亲爱的? 
  她走到橱柜边,拉开最下面的抽屉。“瞧着,我们这儿有什么!”理查德探身查看。我又惊又惧,也不禁好奇张望。 
  “衬裙,长筒袜,还有紧身胸衣!夸奖我吧,这是给女士梳头用的发卡,这是给女士搽脸的胭脂。这是水晶耳坠——一对蓝的,一对红的。这玩意是从我不知道的地方搞来的,亲爱的,可以搭配眼睛的颜色!好了,达蒂戴这对儿蓝的……” 
  她拎起那串俗气玩意,我看到水晶珠粒缓缓旋转,那颜色似乎渐渐变得模糊。无望之中,我开始哭泣,仿佛哭泣可以拯救我。 
  萨克丝贝太太见我哭了,口中啧啧有声。“噢,得了,”她说道。“那又不是丑事!哭?这些东西不好看吗?绅士,你看看她?哭,都为了什么呀?” 
  “我哭,”我悲从衷来,语不成句地说道,“我为发现自己沦落至此而哭!为我从前生活在梦幻中,还以为我母亲只是个白痴而哭!为你的步步紧逼,为你的卑鄙下流,为你令我无比厌恶而哭!” 
  她退了一步。“亲爱的姑娘,”她飞快地瞄一眼理查德,放低了声音说道。“你这么瞧不起我,就因为我让他们带走了你?” 
  “我鄙视你,”我说道,“因为你又把我带回来了!” 
  她瞪着眼,几乎要笑了。她示意我看这房间。“可别以为,”她眉开眼笑地说道,“我打算让你一直住在兰特街上!亲爱的姑娘,亲爱的姑娘!他们把你从这儿带走,这样才能把你教养成一个千金小姐——一件完美的珍宝!可别以为我会让你把你的光彩浪费在这个下等地方。我不是说了吗?等我有了钱,亲爱的,我想你来陪着我。有钱的小姐不都得有几个女伴吗?只须等你的财富落到了我手里;到时候再看我们是不是没住到伦敦最富丽堂皇的房子里!到时候再看我们会有多少马车和佣人!——有多少珍珠,有多少衣裳!” 
  她又将手放在我身上。她想亲吻我,想吃了我。我站起身,挣脱开她。“你不会是以为,”我说道,“等你卑鄙无耻的计划完成了,我会待在你身边吧?” 
  “还怎么着?”她说道。“不待在我身边,又待在谁身边呢?过去是钱财带走了你,现在是我又把你弄回来了。从我把你放到那苦命小姐怀里开始,就为这个忙了十七年。以前我看到苏——” 
  她咽下唾沫。我仍在痛哭。“苏,”我说道,“噢,苏……” 
  “好了,干吗要这副样子?我不是按照她母亲的心愿,什么事儿都为她做妥帖了吗?——保她安全,保她卑微,把她抚养成一个平常普通的姑娘?除了把你替她过的生活又还给她之外,我还做过什么?” 
  “你杀了她!”我说道。 
  “杀了她?有那么多医生围着她转,全都把她当有钱的小姐侍奉呢——那可不便宜啊,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 
  “那当然不便宜,”理查德说道。“你为那个付了钱的,别忘了。假使由我做主,我就把她送到乡下的救济院去。” 
  “你明白了吧,亲爱的姑娘?杀了她!干吗呀,她生命中的任何一天都有可能被人干掉,却决不是因为我!她生病的时候,是谁在照顾她?谁帮她撵走花言巧语的小男孩?我会为了保住她的胳膊、她的腿儿、她的心肝肺,而贡献出我的胳膊我的腿儿我的心肝肺!但是你以为,我做这些事的时候,我这么做就是为了她?如果我是个有钱人,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于我又有什么用处?我是为你才这么做的!别再想着她了。相比你的身体肤发,她就是水,她就是煤,她就是尘埃。” 
  我瞪着她。“我的天!”我说道。“你怎么能够?你怎么能够?” 
  她再次眉飞色舞。“我怎么不能够?” 
  “但是,欺骗她!抛弃她,抛到——!” 
  她伸出手,拍拍我的袖子。“你让他们抓走她,”她说道。随后她神情变了。她简直要给我使眼色了。“那好,亲爱的姑娘,那么你不以为你是你母亲的女儿吗?” 
楼下房间又有尖叫传来,还有呼哨和笑声。理查德双臂交叠,站在一旁观望。 
  窗户上那只苍蝇仍在嗡嗡飞舞,仍在冲撞着窗玻璃。这时候,嗡嗡声停了。那仿佛是个信号,我转过身,人滑将下去,滑脱萨克丝贝太太的手。我双膝落地,跪在床边,将脸埋在被子里。 
  我曾是自负妄为之人,我曾是坚韧决绝之人。我曾为自由,将怒火,愚蠢,欲望和爱情一一咽下。如今,这自由却转眼间就被人从我身边抽去,假使我自认惨败,会令人感到惊奇吗? 
  我任自己沉没在黑暗中,再也不想抬头面对光亮。     
第十三章   
  那天夜里接下来发生的事,我断断续续记得一些。我记得我一直跪在床边,脸深埋在被子上,萨克丝贝太太想我起身去楼下厨房,我不肯。 
  我记得理查德走过来,又用脚踢踢我的裙子,想我醒觉,见我没反应,他站在一旁笑起来,随后便离去了。 
  我记得有人给我端来一碗汤,我没喝。有人提走了灯,屋内顿时一片黑暗。 
  最后我必须起来了,得去趟厕所;他们让那个红发阔脸姑娘——达蒂——带我去,她站在门外,以防我从厕所夺门而出,逃入黑夜。 
  我记得我又哭了,他们给了我白兰地,里面兑了更多药水。 
  有人给我更衣,我穿上了一件别人的睡衣。我睡着了,好象睡了一个小时——我被一阵塔夫绸的沙沙声惊醒——我眼含憎恶地看着萨克丝贝太太,她头发散下来,耸肩缩头脱掉衣裳,看着她脱去了衣裳的身体和脏兮兮的内衣,看着她吹熄蜡烛,跳上了床。 
  我记得她躺在我身边,以为我睡熟了——她将手放在我身上,随后又收回——最后,好似守财奴抓住了黄金一般,她抓起我一束头发,印到嘴上。 
  我知道我感觉到了她的体热,陌生的庞大身躯和汗酸体味。 
  我知道她很快便沉入梦乡,还扯起呼噜,其时我正开始进入忽醒忽睡状。 
  忽醒忽睡令时间流逝变慢:似乎于我而言,这一晚的时光暗含了许多个夜晚——经年累月的夜晚都包含其中!——置身于此,仿佛置身于漂浮的青烟中,踩空了脚。 
  我忽而清醒,忽而以为自己仍身在布莱尔的卧室中;忽而是克里姆太太家中;忽而是疯人院的病床,身边还有个身型硕大却令我倍感安慰的护士。 
  我惊醒了数百回。醒时呻吟,渴盼昏睡——因为每每到最后一刻,回忆浮现,我身在何处,如何抵达,我是何人,有何身份。如此种种,锥心刺骨,令人恐惧。 
  最后我醒了,再也无法入睡。黑夜的颜色淡了些。先前窗外有街灯闪烁,照亮了挂在窗前的披肩,披肩的线条清晰可见;此时那街灯熄灭。街上照入的光亮转为浑浊的粉红色,粉色很快又变成令人恶心的黄色。 
  黎明悄悄潜进,还带着潜行的声响——初始时是轻响,随后是参差错落的声响,愈来愈嘈杂:打鸣的公鸡,哨声和铃声,狗吠,婴儿啼哭,粗暴的呼喝,咳嗽,吐痰,脚步踢踏,无休止的马蹄声和车轮的吱呀声。愈来愈响,自伦敦的心肺之中喷薄而出,愈来愈响。 
  这是清晨六七点时分。萨克丝贝太太在我身旁沉睡,而此时我已完全清醒,心中痛苦不堪,胃里非常不适。我起身——尽管时值五月,这里比布莱尔还暖和些——我还是打了个冷战。 
  我仍戴着手套,而我的衣裳鞋帽和皮包都给萨克丝贝太太锁进一只箱子里了——“万一你稀里糊涂醒过来,亲爱的,以为你还在家里,自己穿了衣裳跑出去,跑丢了怎么办。”——我记得她如是说,此时我站在她面前,头晕眼花,心下一片茫然。 
  她把箱子钥匙放哪儿了?——还有房间钥匙?我又打了个冷战,剧烈的颤抖令我更不适了;然而我头脑中的种种念头却十分清晰。我一定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去!我一定要逃出伦敦——随便去哪儿——回到布莱尔。我一定要搞到钱。我一定要,我觉得——这是我头脑中最为清晰的念头——我一定要把苏救出来!萨克丝贝太太的呼吸沉重而均匀。 
  她会把钥匙放在哪儿?她的塔夫绸衣裳挂在那马鬃屏风上:我蹑手蹑脚走过去,摸摸衣裳口袋。空的。我立在原处,橱柜,壁炉架一一看过——没见钥匙;不过我心想,有好多地方可以给他们藏钥匙。 
  这时,她动了一下——并未醒来,只动了动头;我觉得我知道了——我想起来了……她昨晚将钥匙放在了枕下:我记起她手上那狡猾的动作,那金属钥匙抓在手中发出的叮当声。 
  我上前一步。她嘴巴张着,白发散乱地掩在面颊上。我又上前一步,地板条咯吱一响。我立在她身边——等了片刻,还拿不定主意;随后将手伸到她枕头边上,慢慢地,慢慢地,探进去。     
  她睁开眼睛,一把擒住我手腕,笑了。她咳嗽两声。 
  “我亲爱的,我就喜欢看你要怎么着。”她抹抹嘴说道。“可是呢,有本事从我手里混过去的姑娘,还没出生呢!只要我留个心眼儿。”她攥住我胳膊,却又卸去手上的力道,变成了轻抚;我身子一抖。“主啊,你不冷吗!”这时她说道。“来,小乖乖,快裹起来!”她拉过床上的拼花被子,裹在我身上。“好点了没,好姑娘?”   
我头发乱作一团,垂落在面前。我从头发后面注视着她。 
  “我想我还是死了好。”我说道。 
  “噢,好了,”她起身答道。“说那种话干吗?” 
  “那我想你还是死了好。” 
  她摇摇头,仍旧面带微笑。“净说傻话,好姑娘!”她吃吃地笑。从厨房里飘来一阵令人作呕的味道。“闻到了么?那是艾伯斯先生,在烧早饭呢。好,让我们看看,是谁在说要寻死的话,给她一大盘熏鱼!” 
  她又搓搓手。她双手是红的,而她胳膊上松垂的肌肤却有着象牙般的色泽。 
  跳进了她的塔夫绸裙子,走过去梳子蘸过水,梳头。“啦啦,嘿嘿,”她一边梳头,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唱着。 
  我蓬乱的头发还搭在眼前,我仍旧注视着她。她光着脚,脚上皴裂了,脚趾鼓着。她腿上几乎没有汗毛。肥硕的大腿上有吊袜带勒出的印子。 
  等她穿带完毕,她说道,“这个,好了,”一个婴儿开始啼哭。“这一哭就得把我别的宝贝儿都吵醒了。下楼吧,好姑娘——来吗?——看我给孩子们喂饭嘛。” 
  “下楼?”我说道。假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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