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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要你负责-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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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筝没说话,舔了一口抹在手背虎口处的盐,杯子一墩杯垫,发出“砰”的钝声,她仰头将一杯液体全都倒进口中。

    很酷吧?他说他的话,卖弄他自以为是的魅力和性。感。可惜她根本看都不看他,仿佛他都没有她手里的一杯酒重要。

    “嘁”他在她耳边笑开。完全不顾她左右的位子上都有人,座位之间那么狭小的空隙里挤进他一个大男人来,会干扰到别人。好在他够帅,他干扰到别人,人家不但没跟他挥舞拳头,而且旁边的几位女士竟然还都弯腰侧头过来看他,向他讨好地笑。

    只可惜他虽生就万种风情,此时却是不解风情,只盯着敌人似的盯着她手里的酒杯。

    秦筝忍不住挑起唇角。他不嫌自己多余,她就也继续当他不存在。继续捏起第二杯酒。

    “喂,你别喝了。”

    秦筝却就当没听见,依旧帅气地舔了盐后,仰头将酒杯凑到唇边去。

    终于有人按捺不住,秦筝捏着酒杯的手被按住,他的声音有了压不住的急切,“我让你别喝了,你听见没有?”

    秦筝依旧没回头,另一只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之势”,一把将酒杯转移过去,仰头又是一杯!

    耳边立时有某人不蛋定了的喘息声,很粗,很重,非常慌张和凌乱。或者套用另一个更新潮的词汇,此时那人一定是蛋疼了。

    秦筝想到这儿,忍不住笑了下,继续伸手去抓第三杯。

    那蛋疼的人果然再也按捺不住,也不顾身边旁人诧异的眼光低吼起来,“秦筝,你够了没有!我叫你别喝了,你听见没听见?!”

    他扯住她手腕,粗鲁却又不失小心,“我带你去吃冰淇淋,你想吃多少都随你,但是你不能再喝酒了,行不行!”

    秦筝笑,垂下头,再将目光斜着从下方挑上来,用眼角斜斜地望他。像是一缕柔软的丝绸,妩媚却又挑衅,“你也知道着急么?”

    他穿蓝色织金的花衬衫,站在酒吧的迷离灯色下,恍惚看上去很有点像古希腊最伟大的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同样挺直的鼻梁,浓黑的长眉斜飞入鬓,坚毅的唇紧紧地抿着。眸光严肃却又温柔

    一个男人生成这样,这不就是天生便引人犯罪的么?他长得丑一点就不行么?就算中国人的面孔扔在一对五官立体的外国人当中,他怎么还是最帅的那一只?

    颠倒众生的妖孽。

    秦筝一直觉得古埃及人更帅气一些,如今被阿拉伯化的埃及人有点失去了古埃及人面上线条的那种坚毅。

    秦筝忍不住想象起来,如果用自己的眼线膏给碧笙描上浓黑的眼线,那该是怎样的效果?碧笙会不会被气得吐血?

    其实类似的事情她不是没做过。曾经碧笙喝醉酒,她心疼又生气,便趁着他睡熟的时候,给他画了大红的口红,还有面颊上两坨红脸蛋,等碧笙第二天早上起来,活活盯着镜子望了自己三分钟,才确定镜子里的那个人是自己为此,她遭了不少罪,那天碧笙将她困在床上,活活要了她五次。直到她累得仿佛就剩下一层皮,他才放她起来吃饭

    秦筝面颊不由得红了起来。

    好在这里是酒吧,每一个客人全都脸热耳酣。没人觉得她异常。

    秦筝挑衅地望碧笙,“你也知道着急,那你为什么这么多天玩失踪?还关掉电话,让每个人都找不到你。后来好不容易开了电话,好嘛,还不接电话。给你发了短信也不回。你多酷啊你,你怎么会知道着急?活该这个世上的旁人都为你着急死、忧心死,你只需要穿着大花衬衫,走在埃及这花花都市的夜色里,笑眯眯喝你的酒就是了!你何必还要着急,你何必还要管别人会不会为你着急!”

    秦筝小钢炮似的“咚咚咚”说完,一连串汉语让周遭的埃及客人完全没听懂,顺便炸晕了对面这个穿花衬衫的好看男人。

    跩什么跩呀?今晚穿上花衬衫,她就不认识他是谁了么?

    还好死不死地,他身上的花衬衫跟她的头巾“撞色”,都是蓝色配金线挑绣!干嘛呀,谁要跟他穿情侣装啊

    秦筝说完转回头去,手指捏住小酒杯,已经忍不住在轻颤。

    说得简单,其实她的话如何能表达出来这些日子的担忧?她为他设想过无数种危险的境地,她无数次猜想是不是龙海生扣住了他,她甚至在查国际刑警组织的联系方式她担心死了,她在白天在公司同事面前、在龙天翔面前、在崔芬和笛子面前,拼了命地强颜欢笑,不让自己流露出一点来,然后在背转身之后,才能独自恐惧得颤抖,只能抱住自己的手臂,不敢出声地哭泣。

    他凭什么还能这样云淡风轻?

    他凭什么还能穿着花衬衫站在这迷离的夜色里,颠倒众生?

    她不但要骂他,她甚至还想抽他!

    不过她要多喝几杯酒才能鼓起勇气来抽他

    秦筝再捏起一杯酒来。

    他向黑豹似的,无声欺近她的身子,含着酒香的口气喷在她颊上,“一定要喝酒么?”

    秦筝眨着眼睛,毫不示弱回瞪回去,“是!”

    “好”

    碧笙不再说话,只将她的手腕举高,用一只手撑住她背后的吧台,绵绵密密落下唇来,吮住了她还在不断颤动的舌尖

    酒吧里登时沸腾起来,有男士当场高声打起了口哨来。

    他们不明白这两个中国人是什么关系。有稍微细心一点的发现他们根本就不是一起来的,而是一先一后进来,却那么巧选定了同一个座位。

    这样迷离如梦的夜里,在异国街头的酒吧里邂逅一个人,然后共同拥有一个浪漫的夜多美的情节,每个人都喜欢的浪漫故事。

    所以纵然也有女人们不屑秦筝清水般的容颜,却也不得不为这样的故事情节而鼓掌起来。

    碧笙笑,口中的酒香顺着唇舌缠。绵,一丝丝融入秦筝口中。

    碧笙移开唇,放秦筝小小呼吸一口,便再度吻下来。拉她坐在他腿上,双臂将她紧紧箍进怀里。

    秦筝只来得及在方才换气的小小间隙,听见碧笙在她耳边沙哑轻笑,“想喝酒,我给你”

    秦筝懂了。他的口中有酒香,她可以从他的唇舌里品尝到酒香,又不必真的喝下酒水去。

    小小的酒吧里本来就空气灼热,再加上周围的酒客全都站起来鼓掌给碧笙叫好,秦筝被碧笙箍在怀里,只能下意识回应着他的唇舌,完全没有了思考的能力,更没有力气推开他。

    这样在异国街头迷离的夜色里,这样在陌生人的欢呼和掌声里放肆地与他唇齿纠。缠

    直如梦啊。

    从来都是偷偷摸摸地跟他在一起,从来都怕被外人知道他们的关系,更别提能这样放肆地在众目睽睽之下热吻。他是怎么知道,她小小的心里曾经有一个这样疯狂的梦想?

    还是,他的心一如她,也早已渴望这样的梦境?

    直到清凉的风打在她面颊上,她这才意识到,已经被碧笙扯着走出了酒吧,两人牵手融入开罗迷人的夜色里,看赤黄的灯光照亮他黑曜石一般灼灼的眼瞳。

    她像迷路的孩子,不能思想,不知方向,只能任由他握着她的手一直向前走。眼前闪过一张又一张陌生的面孔,带着似乎见过又似乎从未见过的笑容。

    陌生的国度,交汇在陌生的街头,却都带着温暖的微笑。

    第一次,不必在外人面前放开手。第一次,敢一直握着他的手指,仿佛甘心走到地老天荒。

    他在灯光里回眸望她,眼角眉梢全是流转风情。

    “喜欢这里的衣服?”他含笑凑在她耳边,“你戴头巾真好看越是保守就越是性。感,你穿得绵绵密密,我只想帮你一点点打开、褪掉”

    秦筝晕了。他竟然在街头,在人群里,这样公然与她调。情。

    他疯了吗?

    还是,更早疯了的那个人,根本是她?

    那么多天的找不见他,那么多天无法克制的思念,是不是一下子便扯掉了她在他面前的伪装,让她重新找回他的此时,再也掩饰不住心底的渴望?

    -

    【哈,这一段甜蜜某苏会写得细腻一点。比起肢体的激烈,这个时候他们彼此心底的认定才更重要哟。所以大家别急哦,这是很重要的一段情节滴~~昨晚零点是不是有亲等更了?某苏道个歉,昨晚又睡过去了~~今晚继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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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是我自己犯的罪(5000字)'VIP'

    碧笙拉着秦筝的手走进熙熙攘攘的市场里去。

    纵然夜色已深浓,市场里却一点都不见冷清,仿佛这里是不夜之城,永远敞开怀抱欢迎每一个投奔它而来的人。

    秦筝看不懂阿拉伯语,不知道这个市场叫什么名字,但是它邻近大清。真寺,市场里的商铺密密匝匝地一家挨着一家,而且往来的顾客中有泰半是外国人的面孔。秦筝自然便能想到,这里一定是当地一个著名的购物地点。

    夜空幽蓝,高高能见大清。真寺巨大的金色圆顶,圆顶上有星月标志,墙面上贴满了蓝白两色的瓷片。即便身在俗世,即便这样近便是商业繁华,但是却无法抹去那建筑身上浑然天成的出尘气质。

    秦筝也不问碧笙要带她去哪里,其实去哪里都无所谓。只要能拉着他的手,只要能这样一直随他走,不必在意迎面而来的目光,不用担心会撞上熟人,就算走到天涯海角去,都是快乐。

    直到眼前五彩斑斓地涌进各色衣衫,全都带着浓郁的阿拉伯特色,浓墨重彩,图案繁复而神秘。秦筝才意识到碧笙是带她来了一家服装店铺。

    他方才说她带着阿拉伯的头巾很好看,还说越是保守就越是性。感秦筝红了脸,垂着头站在店家的灯火里,一颗心怦然地跳。

    碧笙用英语与店家对话,指着挂在货架上的几件衣服,熟稔地报出秦筝的尺码。

    衣服太多,碧笙便充当活动衣架,手臂上抱了大堆站在更衣间门口。

    花团锦簇的长袍,看似保守,实则都是贴身的裁剪,极能勾勒出女子天然曼妙的曲线。秦筝只能将身上的衣裳都脱下来,才能去试穿那些衣裳。连续试了几件,身上都见了汗。将衣服隔着试衣间的门缝递出去给碧笙,“下一件。”

    真的是有点放肆的。她知道自己不该买这么多衣服,不过她决定今晚放纵自己,享受一下被他宠爱的感觉

    看言情小说,几乎每一本里都有男主角给女主角买衣服,试穿了一大堆,然后男主角潇洒地递上金卡,一点都不肉疼地告诉店员,“全都要了,都包起来吧。”

    看,其实如果女主角拜金的话,真不如直接让男主角把现金点过来实惠,所以还是说有时候女人对衣服的热爱和偏执,甚至超过了金钱。

    没有女人不爱新衣,没有女人会嫌试衣烦躁。秦筝悄然勾起唇角来,就让自己今晚任性一下。

    十天后就是他跟笛子的婚礼,或许从今以后,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

    隔着门缝,碧笙将下一件衣服递到秦筝手上,秦筝看了一眼,有点脸红。那是一件两件式的衣裳。衬裙是透明的黑色蕾丝,上面连缀着缠枝的牡丹。要穿上衬裙之后,外面才是纯黑滚着红色边线的外裙。

    保守又暗藏妖娆。

    秦筝刚刚将衬裙套上,试衣间的门一开,碧笙竟然挤了进来!

    市场里的商铺密密匝匝一家挨着一家,每家店铺之间都是以帆布或者是薄薄的板壁间隔开。每家店铺的面积都不大,所以这试衣间的面积就更是被压缩到最低,而且里面还都堆着大包小包的货物,几乎只能容一个人站着,能伸开手臂更换衣裳就很不错了。

    碧笙一个大男人乍然挤进来,整个空间更加拥挤不堪。秦筝脸红,又不好矫情地将碧笙推出去,否则推推搡搡地定然让店主起疑。

    毕竟他们是手挽手一起走进来,店主定然已经认定他们是一对情侣。情侣如果还这样推推搡搡的,反倒尴尬。

    “你要干嘛?”秦筝只能红着脸低声问他。

    “要一件一件衣服递给你。反复开门有凉风进来,你出了一身汗,感冒了怎么办。”

    秦筝咬住唇,说不出话来。

    有些坏人就是最善于冠冕堂皇,明明做的是坏事,偏还说的自己跟活雷锋似的。

    秦筝只能继续转回头去换衣裳。一抬眼正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面色绯红如桃,身上穿着黑色透明蕾丝的衬裙。两朵大红缠枝牡丹正好堪堪遮住她的胸,另一朵妖娆盘桓在她的神秘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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