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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放心,本书一定不会太监,我之所以说要调整一下自己,是因为我已经陷入《蚩血激烧》这个泥潭不得自拔,每天做梦都是朱郝帅和龙若文。
其实我对自己的书很有信心,即使文字不是特别优美,但是我相信剧情也足以吸引一些读者,但是长期的点击推荐收藏都上不去很是打击我的信心。
所以,我决定在这卷之后暂停一下更新,换一本比较轻松的来写。我是下定决心在网上混出个名堂的,所以肯定不会做太监这样有损荣誉的事,请大家放心!
当然,这卷还有好多章节,请大家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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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真的!”我高举双手看向蓝天,“如果一个男人不能保护自己深爱的女人,那这个男人还有什么理由苟活在世界上!我需要的……”
我深深的看着阿文:“只是你无限的支持!”
“恩!”阿文紧咬下嘴唇,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留下来。
我把阿文放在地上,蹲下来对阿文说道:“好了,把一切都告诉了你,我的心情好多了。”
阿文走上前来,踮起脚抱住了我的脖子:“帅,以后我不再误会你的事情,不再干扰你,我只是希望,你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不要独自承担,好不好?”
“恩!我知道,我也一定会用心的去爱你!”我承诺道。
“我知道,我知道你始终是爱我的。”阿文毫不嫌弃的在我的巨脸上亲吻着。
“那是当然!”
“帅,无论你以后有多少个女人,我都不会生气的!”阿文犹豫了一下说道。
我呵呵笑着:“阿文,你放心吧!我并不是那种花心的人,除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否则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信任!”
“恩。”
“好了,估计我变身到现在已经快一个小时了,据送我药的那个长辈说,等到一个小时的药力过去后我会有半个小时的衰弱期,所以我们现在要尽快回去!”我重新用触手卷起阿文说道。
“这药对你这么有用,副作用却只是半个小时的衰弱期?”阿文疑惑道。
“我不清楚呀,反正无害就是了,吃这个药要比一般的磕药强的多。”
我的一根触手卷起阿文,剩下的恢复成翅膀的样子,慢慢带着我飞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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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了好多时间,我终于躲过所有民众的视线,安全的回到了家里,不过一到家,身体就立刻变了回来。
按照我的吩咐,阿文七手八脚的把我放进了游戏仓,我正式进入了游戏。
重新回到巴罗克森林的神秘山洞之后,那些三眼族人并没有对我用强,而我既然得到了制造书,当然也不会继续留在这种对己无益的地方,飞快的冲出巴罗克密林,回到了那个古色古香的荒凉小镇中(是否有些矛盾?),来到传送点,我直接传送到幻波城。
“妈的,不过传送一次,就要了我2000多美金,真是他妈的抠钱鬼呀!”
我嘟囔着踏出传送点,直接呼叫三爷张飞。
“飞哥,你现在在哪里?”
“阿,兄弟,上线了?太好了,刚刚牛头他们说你病了,我还担心呢!”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没事就好,呵呵,你还没有从那个鬼地方出来呢?”
“我出来了,现在在幻波城内,你们在哪?我去找你们。”
“我们?我们在幻波城外的大迷雾雷赛城!你看地图就能找到!快点过来吧!人很齐。”
“好的,我马上过来!”
我挂断了通讯,打开了地图光屏。
那个大迷雾雷赛城就在幻波城的西南方十几公里处。
我在商店里补充了一下破尸枪的弹药,同时买了一把激光匕,向着大迷雾雷赛城走去。
这一路上我想了很多,决定先不把金牛之枪和好快乐之盾给他们使用,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不想他们过于依靠我的力量,而造成将来的堕落,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在作祟,老师教学生还会留两手呢,何况是几个兄弟,不可否认我有些自私,但是我是要在这个游戏中建立最强势力的玩家,所以在关键时刻保留一些自己的专署装备还是很重要的。
走出了幻波城,一路上全是在专心致志批砍小怪的玩家,在一脚踢碎一个三头虫子之后,我放弃了在这里找点乐子的想法,继续踏上向着大迷雾雷赛城的道路。
很快我就看到了一座被浓雾所包围的城市,这应该就是大迷雾雷赛城了。
我沿着穿过迷雾的小路径直向城里走去,很快就见到了一些批砍着丧尸的玩家,这些丧尸的活动力显然不比我在怪物迷城中见到的那些丧尸,行动力超级慢,十步以内的玩家如果不去刻意躲避的话,估计丧尸要走一分钟才能到达其身边。
我不屑的撇了撇嘴,在这些玩家的身边走过。
“喂!那个小子!”身后一个家伙对我喊道。
“干什么?”我回头看去,一个比我矮半头的家伙一边悠闲的用长刀批砍着僵尸,一边把目光瞄向我。
“你要不要和我们组队?”他向我发出申请。
你们?我左右看了看,果然周围有七八个玩家一起看向我。
我微笑了一下:“没兴趣。”说完转身继续向城里走去。
“站住!”一个声音叫住了我,我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有一个身子小小灵活的像猴一样的玩家在上窜下跳半天之后抗倒对战自己的僵尸后向我走来。
“有什么事?”我冷冷的说,这些家伙说话一点也不客气,我当然也就没有对他们客气的必要了。
“我操,我们老大叫你组队练级是看得起你,你小子别给脸不要脸!”那小个子狐假虎威的说道。
我皱了一下眉头:“我为什么要让他看得起我?”
那个小个子走过来推了我一把,但是却没有推动,他显然习惯了推别人推不动的尴尬,只是脸色变了一下就继续说道:“你小子牛B什么?我们老大可是属性750%的高手!而且他还是在实测中达到过500%属性呢!他要求和你一起练级是你的荣幸!我操你敢拒绝?”
我打开数据光屏看了一下,邪恶度已经为-107。4328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可以杀死107个人。
我对他笑了一下:“这么厉害的老大呀!那相比小哥你的属性也很高了?”
他毫不惭愧的仰起脑袋:“那当然,老子可是有395%属性的小高手呢!所以,”他看着我继续说道:“你不要在我面前耍什么花样!”
“他说得没错!我叫你和我一起组队是看你能独自够来到大迷雾雷赛城也算是一条汉子!”那个被叫作老大的人过来用手背拍打着我的胸口。“你小子别他妈给脸不要脸!”
我看了一下他的右臂,上面一面鲜红的五星红旗闪闪发光。
我叹了口气,这种人还真是给中国人丢脸呢!
我笑道:“可是这位大哥,你看我现在还光着膀子呢!我怎么和你们组队呀?”
那男人以为我妥协了,笑道:“没有关系,如果你表现的好,老子可以给你买一身衣服。”随即他故作严肃的看着我唯一的紧身裤子咂砸嘴:“你小子混的也太差了,在那里捡到的女人裤子?”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对他笑道:“呵呵,可是我现在就想要你的上衣,你说怎么办呢?”
能在短短半个月混到750%属性的人,一般不会太笨,他立刻明白我在戏耍他,立刻大怒。
“他妈的,你小子找死!”话音未落,一拳打向我。
我站在原地没动,只是抬起一只手,他的拳势立刻停住了,所有人都面带恐惧的看着我的手。
因为我的手上,握着一把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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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终于弄到一身衣服
感谢大家的留言,淡紫感激不尽,不过我要重申,我绝对不会把这本书太监的!请大家放心,本文的构架十分庞大,这可是我想了好久的呢!不过即使这样,我还是决定先出一本新书,在出新书同时这本也会更新,不过大概不会像现在这样每天两章了,在更新到一个月的时候我就发现,想我这样的更新量实在是不符合起点作者的更新标准,大家可以看看《鬼吹灯》的字数,本书一个半月已经和它持平了,可是点击推荐……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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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中破尸枪指着这个家伙的头顶,微笑着看着他满头大汗的傻站着。
他哆哆嗦嗦的看着我:“大……大哥,意外呀,对不起。”
我笑道:“没关系,我也并不是那么小肚鸡肠的人,这样吧,你把你的新手服脱下来,我就原谅你。”
“这……”他脸色苍白的犹豫着。
“怎么?要我帮你拿主意?”我移动胳膊,枪口对向那个小个子,扳机一动,小个子的头上立刻出现了一个血洞,带着一丝恐惧倒了下去。
“还是……要我亲手帮你脱?”我手中枪口又对准了他。
“我脱!我脱!”这小子被刚才的一枪吓傻了,匆匆忙忙的在我枪口之下开始脱衣服。
不得不承认,这小子脱衣服的速度绝对快人一等,使我不由得一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淫贼越来越多了,随便看到一个脱衣速度就如此惊人。
那小子双手把新手配套上衣献给我,我把放在上面的贴身内衣扔在一边,用枪管敲了一下他的脑袋:“笨蛋!我要你的内衣干什么,你不怕丢人我还嫌恶心呢!”
“是是,是小弟的错。”他点头哈腰的满脸堆笑道。
“好了,知错能改就好,脱裤子吧!”我点了点头。
“啊??裤子也要脱?”他惊讶的说道。
“废话,你刚刚不是还说我穿着的这条像是女人的裤子吗?”我再次用枪敲了他的脑袋。
“那哪能呢?我刚才其实是嫉妒大哥你英俊无比,才那么说得,要知道,大哥你穿着这条裤子,把你修长的双腿展现的淋漓尽致,让大哥你看上去立刻高人一等!”他还在为保住他的裤子努力着。
“脱!”我眼神冰冷的看着他。
“好……”他又脱下裤子送给我。
我后退几步把裤子换上,然后把那条源自液晶的皮裤扔给他:“既然你觉得这条裤子这么合适,那我就把它送给你吧!穿上!”
“可是……”他满头大汗的看着我。
“穿!”我眼神再次冰冷。
“好……”他唯唯诺诺的穿上了裤子。
看到他的样子,周围小弟全部都笑了起来,连我也有些忍俊不禁。
裤子本身就是给女人穿的,非常适合女人的芊芊细腿,但到男人这里就不一样了,我还好说,身体这么瘦,几乎没有肥肉,可是这家伙就不行了,大圆屁股老粗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穿上之后,却把他的肥胖显得更加明显了。
他向前迈了一步,谄媚的说道:“大哥,我穿上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喀嚓一声,裤子从他大腿外侧开始,一路向下撕裂开来。
看到黑皮裤下露出两条雪白的粗腿,我的气也就消了,转过身去,继续走向城门。
身后两个家伙小声嘀咕着。
“老大为什么那么怕那个小子呀?”
“你这个笨蛋,没见到那小子手中有枪吗?”
“见到了,可是不是说练到老大那种等级之后已经可以躲开子弹了吗?老大为什么还那么害怕?”
“你懂个屁!那把枪是破尸枪,前两天我们遇到的那队强人组合,每个人手里不都有一把那种枪吗?其中有一个美女还拿了两把,我靠拿妞子美的,现在想想都流口水呢!老大也是仗着自己属性很高,所以就过去调戏人家美女,那美女说只要你50米之外躲的过我手中手枪,我就跟你。老大当然不信躲不过啦,于是就比试,结果人家一枪打出,老大当场被爆掉一只胳膊,然后那个妞子跑过来双枪齐开,一边叫着末日的名字一边双枪齐开,愣是把老大打成了碎肉!”
“这么厉害!末日?我好像在哪里听过他的名字。”
“废话,这破尸枪还有一种叫做子贯之靴的鞋就是他找到的!而且据说是游戏第一天就得到的呀!要知道,游戏开始到现在已经半个多月了,所有被玩家收集的制造书到现在还不到20个,可见其难度。而且你打开排行榜光屏看看,除了武器榜第一的金牛之枪和装备榜第一的好快乐之盾没有标明主人外,武器榜第二的破尸枪和装备榜第二的子贯之靴都是末日的呢!”
(注:玩家在第一次得到制造书并且申请专利时,系统会提示是否系统公布拥有者姓名,如果点击同意,那以后无论玩家是否希望在得到制造书后公布姓名,系统都会视其默认为同意,反之同理。不过如果制造书是和别人交换后得到的,则不显示主人姓名。)
“哇,这个末日简直太他妈的畜生了!”
“这还不止,我在语树城的哥哥告诉我,语树城有一个叫末日的玩家成功完成了老者的四个问题,并且获得了隐藏任务呢!”
“你说那个苍老的,每个城都有的老头?”
“恩!”
“我靠他的问题也能有人答上来?”
“是呀!所以才说他厉害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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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我已经进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