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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她明白了写作的本质和目的〃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p。3。。四年的大学生涯,让狄迪恩系统地学习了西方文学和语言学的知识,但更重要的,是让她养成自己的写作观念。1976年,狄迪恩在《纽约时报》杂志发表了一篇2600多个单词的短文,在这篇旨在阐明她的写作理念的文章中,她回顾了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学习生涯:
在伯克利念本科时,青春年少的我绝望而不懈地试图给自己购买能够进入这个观念世界的通行证,试图将自己的头脑锻造得能够应付抽象的观念。
简要地说,我试图思考。我失败了。我的注意力总是不可避免地回到具体的、可触摸的事物,回到当时我认识的每个人都认为肤浅的外在世界。每当我试图思考黑格尔的辩证法,我总会发现自己心不在焉,只是看着窗外鲜花盛开的梨树,看着那梨花如何飘落在我的地板上。每当我试图阅读语言学理论,我总会想到山上的质子加速器发出的光芒。我说我想到质子加速器的光芒时,如果你们只以抽象的观念思考,你们可能会马上怀疑我把质子加速器当成一个政治符号,以为我凭借这个词来扼要地指称军事…工业的复杂关系以及它在这个大学校园扮演的角色,但你们如果真的这么想,那就错了。我只是在寻思质子加速器会不会发光,发出的光芒是什么样子。我在想着的是一个物理事实。〃Why I Write〃, New York Times Magazine, December 5, 1976。
这两段话是我们理解狄迪恩所有的作品,包括我们接下来要分析的这本《充满奇想的一年》(The Year of Magical Thinking)的关键。这并非意味着狄迪恩真的缺乏理解抽象概念的能力,恰恰相反,从伯克莱毕业的那年夏天,她撰写了一篇长达万余字的论文,探讨了弥尔顿的《失乐园》的核心问题:在这部作品中,宇宙的中心究竟是太阳还是地球。独立自主的性格使得狄迪恩不屑于以现成的抽象观念来理解生活。对她来说,纯粹的抽象观念和纯粹的客体一样没有意义,有意义的精神活动只能是个人对外在世界的直接反应。换言之,作家只能而且应该写以自己为中心的外在世界。正因为如此,她才会在上述这篇《我为什么写作》的文章中把写作称为一种侵犯性的、甚至是充满敌意的行动,原因在于,写作的本质就是将自己看待问题的方式、自己的观念以及自己的愿望强加于读者,就是改变读者的思维,迫使读者以自己的方式看待外在世界。这篇文章现在已经和乔治·奥维尔的同名文章一样,成为英语文学的经典之作。虽然文章是在狄迪恩毕业之后20年才写的,却反映了作者当时难能可贵的独立思考精神。实际上,正是这种独立思考的精神和良好的知识素养,给狄迪恩带来了人生的一大契机。
1955年夏天,在伯克莱加州大学念大三的狄迪恩到位于纽约的《时尚淑女》Mademoiselle,美国时尚杂志,和《时尚》(Vogue)同为康德·纳斯特出版社旗下刊物,于2001年11月停刊。杂志编辑部当实习编辑(值得一提的是,在狄迪恩之前两年,红颜薄命的天才诗人和作家西尔维娅·普拉斯也曾在《时尚淑女》实习,并把她的经历写进了轰动一时的小说《钟型罩》中)。1956年,毕业前夕的她参加一次由《时尚》杂志主办的征文比赛并获奖,从而得到该杂志的垂青:向她提供一个宣传文案的职位。
1956年,从伯克莱毕业之后,年方22岁的琼·狄迪恩毅然决定孤身一人到离家2000余英里的纽约工作,很难说这种选择及其所需的勇气不是独立自主的性格使然。20世纪50年代的萨克拉门托依然是一个封闭的美国西部河边小城,而纽约早在19世纪末期就已经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大都会之一,这两种生活环境的巨大反差给琼·狄迪恩带来了何种心理影响,《世界人物传记》中的〃琼·狄迪恩〃条做了一番描述:〃身为土生土长的加利福尼亚人,狄迪恩和那些东部出版机构眼中的野心家一样,也备受地区差异带来的心理不安所折磨。跋涉的西进路途曾让她的祖先饱尝风霜雨露之苦,而如今,这段重返东部之旅也考验着她固执西部视角的文学忍耐力和成就。〃Encyclopedia of World Biography Supplement, Vol。 20。 Gale Group, 2000。
琼·狄迪恩的祖先曾远赴西部,筚路蓝缕地开创新生活;和他们一样,她也经受住〃考验〃,从低微的宣传文案慢慢升迁,到1963年辞职时,她已经被擢升为该杂志的专题编辑。在她的编辑生涯中,琼·狄迪恩学会了如何让文笔更加简练,更加直接,开始给《时尚淑女》、《国家评论》等杂志撰写书评和影评。到纽约的第三年,也就是1958年,狄迪恩遇到了约翰·格里高利·邓恩。
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出身于美国东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服过两年兵役,当时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在纽约的《时代》杂志当编辑。同是名校出身、同样从事编辑工作、同样在文坛崭露头角的他们经过几年的交往之后,于1964年1月30日成婚。
在结婚之前几年,狄迪恩已经开始着手创作第一部小说。她白天在《时尚》杂志上班,晚上则在家中构思;断断续续写了好几年之后,她终于完成了前面150页的初稿。她把稿件投出去,接连遭到十二家出版社的拒绝。到了第十三家出版社,伊凡·奥伯伦斯基出版公司接受了,支付给她数千美元的预付金,当时已经是1963年,狄迪恩到纽约的第八年。得知小说被接受之后,狄迪恩辞去了《时尚》的工作,花了两个月把小说的下半部分写出来,小说于同年出版,名为《奔涌吧,河流》(Run River)。
小说以作者的出生地萨克拉门托为背景,讲述了女主角丽莉·奈特·麦克勒兰的不幸婚姻。奈特和麦克勒兰是萨克拉门托河谷地区的两个望族,丽莉·奈特和艾维莱特·麦克勒兰是这两个望族的后代。十七岁的丽莉并不知道自己是否想和艾维莱特结婚,却在懵懂之间随后者私奔。不久之后,他们生了两个孩子。二战期间,艾维莱特应征入伍,离家而去;丽莉则和乔伊发生了婚外恋,怀上了乔伊的孩子。艾维莱特回家之后,说服丽莉堕胎,但他们的婚姻从此有了裂痕,丽莉在乔伊人间蒸发之后,又有了另外一个恋人:莱德·钱宁。艾维莱特最终忍无可忍,开枪打死了钱宁,自知难逃法网,举枪自杀。
这本初试啼声之作起初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关注,外界评论也并不看好。不过,这本小说确实是狄迪恩个人写作理念的实践,书中到处充满着她对生活的看法。当艾维莱特枪杀莱德·钱宁之后,丽莉哀求艾维莱特一起向警察说谎,搪塞罪责。艾维莱特拒绝了她的请求,这时狄迪恩以不无悲哀的语调写道:〃也许,对任何人来说,为别人所做的事情中,最困难然而也是最重要的,是不去打扰他。也许这才是无私的奉献,才是爱的行动。〃
狄迪恩本人对《奔涌吧,河流》的评价并不高。1978年,她在接受《巴黎评论》采访时坦承自己创作这本小说的时候写作技巧还很幼稚,书中充满了太多的乡愁:〃促使我创作这本书的冲动是乡愁……每一条街道都被提到了,你可以凭借那段描写绘出一幅檀香山地图。这些描写没有任何叙事上的意义。它们只是记忆而已。挥之不去的记忆。我能看出那种冲动。〃〃The
Art of Fiction: Joan Didion〃, Paris Review, No。71, 1978, p。10。
也许正是这种挥之不去的乡愁,促使琼·狄迪恩和约翰·格里高利·邓恩在1964年回到加利福尼亚州定居。结婚之后,邓恩又在《时代》杂志上了两个月的班,然后申请停薪留职六个月,和狄迪恩到了洛杉矶。到了洛杉矶之后,他们决定迁居加利福尼亚州的葡萄牙湾,当起了自由职业者。刚开始时,两人除了撰写一些书评、影评之外,主要的经济收入来自他们在《星期六晚间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周刊,创办于1821年,1969年停刊。所开专栏的稿费,第一年的收入只有微薄的7000美元。《充满奇想的一年》中狄迪恩提到有一段他们连给代客泊车的门童小费的钱都没有,指的就是这一段日子。
然而正是从这一年开始,她撰写的杂文慢慢获得了外界的认可;1968年的杂文集《向伯利恒匍匐》(Slouching Toward Bethlehem)出版之后,狄迪恩开始名声大噪。《向伯利恒匍匐》是狄迪恩在1965年到1967年间为《时尚》、《星期六晚间邮报》、《美国学人》、《纽约时报》等报刊所写的杂文合集。狄迪恩为报刊撰稿时,依然展示出很强的个性,只写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有关的话题。比如给《生活》撰稿时,她正好住的檀香山,所以写了很多关于檀香山的文章,而该杂志是一份发行量相当惊人的全国性刊物。《向伯利恒匍匐》是一篇1967年发表于《星期六晚间邮报》的文章,名字来自叶芝一首同名的诗歌。
20世纪60年代,美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文化运动。反文化运动可分为三股潮流:新左派、民权运动和嬉皮士运动,分别对美国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嬉皮士运动的主力是一群15到25岁的白人青少年,他们反抗社会制度,批判中产阶级的价值观,提倡性解放,吸食大麻等毒品。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20世纪50年代以金茨堡、凯鲁亚克等人为代表的〃垮掉的一代〃运动的延续,所不同的是,由于二战后婴儿潮的原因,嬉皮士运动声势更加浩大。当时美国主流社会对这些年轻人的反常行为极其厌恶,目之为异类。1967年,狄迪恩来到嬉皮士运动的圣地旧金山的海特街和阿什伯利街,和那些叛逆的年轻人打成一片,然后写出了《向伯利恒匍匐》这篇报道。在这篇令人压抑的文章中,狄迪恩带着强烈的个人感情色彩,描述了她在海特街和阿什伯利街的所见所闻,在文章的结尾,她不无同情地认为,所谓嬉皮士,其实并不像他们看上去的那么可怕,他们也是有血有肉的青年,只是他们的前辈失职了,没有教会他们为人处世的规则,没有让他们看到人生的希望。狄迪恩认为嬉皮士生活在一种原子化的状态中,与外界社会缺乏联系,对他们来说,社会结构自然并不存在:〃我们忘了告诉这些孩子我们正在玩的这个游戏的规则……与其说他们在反抗社会,不如说他们对社会完全无知。〃
文章刊出之后轰动一时,虽然人们对文章的内容毁誉参半,但狄迪恩自此奠定作为杰出杂文家的地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文章,包括1979年出版的《白色专辑》(White
Album),已经成为解读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社会文化的经典之作。著名社会学家乔治·霍曼斯曾指出:〃我相信她是我们时代最伟大的英文杂文家……像我这样的社会学家为什么必须看她的作品呢?……在我看来,她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如在眼前的记忆,尤其是关于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美国文化场景的记忆。〃〃Review of Slouching Toward Bethlehem and White Album〃, George C。 Homans,Theory and Society, Vol。 11, No。 2 (Mar。, 1982), p。 239。
自《向伯利恒匍匐》之后,琼·狄迪恩便被目为〃新新闻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所谓新新闻主义,乃是20世纪60年代对一种当时被人认为有悖于传统新闻报道原则的新闻写作方式的称谓。传统的新闻报道要求客观中立,但在狄迪恩看来,每个人都有立场,所谓客观中立是不真实的,在新闻报道中加入个人的情感非常必要;如果读者不知道记者的立场,那么就谈不上对报道有什么信任。其实,与其将琼·狄迪恩的非虚构作品归为新新闻主义,不如将其视为她独特的写作观念的体现,而她这种独特的写作理念,还将贯穿她以后的作品。
如果说《向伯利恒匍匐》奠定了她的杂文家地位,那么奠定她的小说家地位的,则是1970年出版的《愿赌服输》(Play It As It Lays)。
《愿赌服输》的主角玛丽亚·魏斯的父亲是个逢赌必输的赌徒;十岁那年,玛丽亚认识到人生就像一场掷骰子赌局。而人生如赌局这种看法是《愿赌服输》的核心隐喻。小说的开头是被羁押在精神病院的玛丽亚的独白,随后穿插着她的朋友海伦和前夫卡特·朗的回忆,以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交替进行,阐述了玛丽亚·魏斯的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