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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点了点头,仍很谦恭,可我自己清楚此刻我的心情有多么激动。
但我不想显得太急躁。急躁是和这类厉害的角色打交道时最忌讳的。至少目前我还要取悦面前这个女人。妖界和人间一样,也有森严的等级;如果想进阶至上流社会,势必要取悦某些权贵,必要的时候还要付出一些代价。
女人见我点头,嘴角渗出浅浅的笑意。她径直走到我的梳妆镜前,端详着自己在镜中的模样,轻轻用手拢了拢面颊边散落的发丝,淡淡的说:“我要你为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问。
“去毁灭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纣王。”
女 娲
女娲
一切女人都是在不知不觉之间衰老的。直到走进九尾狐那恶臭难当的洞穴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这一点。
在我面前的是一条漂亮无比的狐狸,九条火红的尾巴美艳动人,一双妩媚的眼睛春光流转。尽管她是畜生,是虫豸,是比我低贱不知多少的卑微的生灵,却仍让我产生了一点小小的妒忌。
我会妒忌一只狐狸,真是可笑。
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否也曾有过如此千娇百媚的年代。就算有,我也早已回想不起。时间太久了,很多记忆都已模糊不清,唯一刻入我的骨髓,让我永远不忘的,似乎只有“女娲”这两个字——天上人间最高贵的女神,神圣而不可侵犯。
任何亵渎这两个字的,无论是人是妖,都要死。
3月15日是我的生日,世间的人们似乎都还记得,让我略感欣慰。尽管我心里清楚得很,人们会在这天来我的宫殿庙宇朝贺,并非是感念我抟土造人或炼石补天的功德。实际上,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们,还有谁愿意去想亿万年以前的事?人们的虔诚无非是企求我再降福人间,赐予他们五谷丰登之类。想到这里,多少有点心酸。
不过我早已习惯如此,无所谓了。生日就是生日,何必强加上很多功利的因素。生为神仙,已经比凡人幸运百倍,不能再苛求事事完美。
然而就是在这一年的生日,竟发生了一件让我毕生都无法忘记的事。一个冒失的渎神者,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楚,不可触及。
朝歌近郊的女娲宫,雕梁画栋,香雾缭绕。行宫粉墙上,出现了一首我从未读过的诗: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聘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我无法形容读见此诗时的心情。究竟是喜悦,还是恼怒;是忧郁,还是绝决,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已经习惯了不去探求世间每一件事的原委,因为这是神仙——尤其是女神应有的品质。我只是有些怅惘,仿佛自己是个初生的孩子,一下子什么都不懂了。
但有一点我却清楚得很,写诗的这个男人必须死,即使他贵为天子。
我有点悲哀,为自己,也为这个世界。
纣 王
纣王
生为天子,并不是幸运,而是一种灾难,因为从登基那一刻起,天子便被剥夺了犯错误的权利。
我无法确切的知道后世究竟会如何评价我的一生,但我几乎可以预想——贪恋女色,亵渎神明,招致生灵涂炭。尽管如此,我仍不觉得我犯了什么错误。我是个正常的男人,自然要去喜爱美丽的女子;我又是个普通的男人,怎会知道如何分辨她们是人是妖?
妖精偏偏找上我,毁我江山,害我一生,是妖精的错,不是我的错。我只是一个沉溺在爱情和欲望里的一个幸福的傻瓜。
女娲的美丽是人所共见的,我不相信商容或比干这些道貌岸然的老家伙会丝毫没有动心,除非他们已经老得失去了性冲动的能力。我得承认,比起我来,他们更适合来做这个天子,因为他们为了不犯错误可以克制自己的欲望,而我不能。“天子”只是我的职业,而“男人”才是我的本质,这点我不容许任何人质疑,包括自己。
阳春三月,如此容易动情的季节。我走入女娲娘娘的神殿,就如同受到爱神的指引。
她的圣像高高的矗立在殿堂之上,容貌端丽,瑞彩翩跹,国色天姿,宛然如生。
生得如此美丽,原本是女人的福气。可她偏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终日漂移在云端之上,居无定所。我竟然开始有些为她难过。
于是我决定写点什么,表白我的心迹。倘若生为女神,只能将如此的国色天香暴殄天物,莫不如做个快乐的、有欲望的凡人。
我是君王,更是个诗人。
总之,如果殷商天下的毁灭是由于我的那首诗,我无怨无悔。
商容
天下最危险的祸水,便是这女娲。
女娲
我曾经慎重的考虑过,为了一个男人的偶然失礼而毁灭整个殷商是否过于残忍,毕竟这天底下绝大多数人是无辜的。他们多半安分守己,对神仙怀着盲目的虔诚。
不过我终于还是坚定了信心。这个世界原本便没有公平,我又何必生生的造出一个来。我是神,他是人,这便是不公平。他若连这简单的道理都领悟不到,便是死了也不可惜。
我选择九尾狐,并不单纯因为她是有点本领的妖精,而是因为她有其他妖精不具备的诱惑的魅力。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只有九尾狐这样的妖孽,才有毁灭整个天下的本事。
想到这里,我甚至有点羡慕她。有的时候我会胡思乱想,渴望自己也能做一天妖精,在山野村间自由自在的奔跑一番。即使少活上几千年,也值得了。长生不老有什么好处,累人得很。生活中的一切都一成不变,甚至写进了天地间不成文的章法规条,早已让我疲惫不堪,不如早早死掉舒服。
可是我死后又能去哪里呢?
我不知道。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
九尾狐
2
九尾狐
女娲离开后,我继续梳理我那美丽的九条尾巴。我用嘴巴轻轻的将火红的毛发理顺,再用唾液沾湿,使它们看上去明亮而有光泽,如同出嫁新娘红色的婚装。我明白过不了多久,我将在另外一个地方,以另外一个模样去过另外一种生活。在那个生活里,我的九条尾巴或许不可能再存在,我必须珍惜现在的这点短短的快乐时光。
没过多久,轩辕坟里的另外两个姐妹回来了。一个是玉石琵琶精,一个是九头雉鸡精。她们是我最好的朋友。一千年来我们共同潜心修炼,渴望有一天能共同修成正果,永远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但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已经不可能正常的施行下去。我有点悲伤,不知该如何对她们讲。妖精不懂人间的种种含蓄客套,因此我们的友情往往伴随着毁灭性,要么是海枯石烂的承诺,要么便是惊天动地的灾难。
但我终于还是把女娲交付给我的使命对她们讲了。我努力使自己的声音显得冷峻,不掺杂任何判断和感情色彩,只是单纯的传播信息。
我期待能从她们的话语或眼神中得到一点亲切的反馈,可是我失望了。听到我的消息,她们两个真心实意的为我欢欣鼓舞,如同发现了隐匿的宝藏。她们并不聪明,愿意以无私的善意去揣测世上任何一件事,这是她们的福气,也是她们的悲哀。
于是我离开了房间,到山林里去散步,想一个人清净一会。现在几乎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阳光明媚,草长莺飞。缎带般明媚的泉水从山顶的积雪中汩汩流下,如同宁静夜空里盘旋的银河。
我站在清澈见底的溪水边,凝视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突然很想大哭一场。我开始困惑过去的千年清修对我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是否因为一个有权势的女人的一句话,便可以全部改变?谁又知道完成了女娲的任务后,一切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可是我能抗拒么?自然不能。我只能承受,无论结果如何。这便是妖精的命,以低贱的生命清修千年,试图换取天地间多一点施舍似的尊敬,却无力逃脱任凭权势摆布的命。
失魂落魄的样子
姜皇后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如此失魂落魄的样子了。他是如此伟岸和英明的男子,他的人生词典里不应该有“失魂落魄”这个词,那不是我嫁给他的理由。
对我来说,嫁给全天下最有权势的男人,与其说是一种幸运,毋宁说是一种责任。从走进这庭院深深的王宫始,我便从未开心过一日。男人就像孩子一样,需要女人的关爱与辅正,即使贵为天子,也不例外。
幸运的是,我的男人登基七年以来,四海升平,国泰民安,即使脂粉团簇的宫中也是一片祥和,这是全天下的福气,也是我的全部希望。我是一个欲望很简单的女人,只要现世的繁荣和幸福能够持续,让我和我的男人终老,其余别无所求。
商容对我说,他终日郁郁寡欢是因为去女娲宫进香时看见了女娲的美貌,立时对后宫佳丽失去了兴趣。于是我立刻松了口气,不再担忧。他终究是个男人,对女色动心本是天经地义,无可指摘。而动心的对象竟是普天之下最雍容华贵的女神,更是不足为虑了。神人殊途,女娲娘娘自然不会浓妆艳抹的跑来跟我抢丈夫,我又何必无端烦恼。
每天晚上,他仍睡在我身边。我总是习惯在他熟睡之后起身,凝视他沉睡时的模样。他身材高大魁梧,面孔却如同一个稚嫩的孩子,让人疼惜和怜爱。我多希望这张宁静的脸能永远如此沉睡在我的身边,不要醒来,让我的生命变得简单些。
纣王
皇后对我的心事似乎已经察觉,却没有发问,仿佛一切和她无关。这让我有点难过。有的时候我感觉我完全不了解这个和我共同生活了多年的女人。她似乎是很深的爱着我,却又时时拒我于千里之外,永远不可触摸。
她是个完美的皇后,却不是个完美的女人。
自从上香回来,女娲的美貌便始终萦绕在我的头脑里,挥之不去。我甚至做过几个极其香艳的渎神之梦,每次醒来都是大汗淋漓,生怕梦里的一切都是现实,又似乎隐隐的希望那些艳情真的发生。我以前从未如此心猿意马过。我的宫中拥有无数绝色佳人,足以满足我的全部欲望。
于是我决定不再为此而责怪自己。一切都是女娲的错。
皇后仍一丝不苟的睡在我身旁,姿态优雅。她已经不年轻了,却仍然很美。朱红的嘴唇光艳可人。我望着她,回想起很多旧日的时光。于是俯下身体去吻她,却不小心把她惊醒了。她惊惶失措的睁开双眼,看见睡眼惺忪的我正伏在她身上,要去吻她的嘴唇,似乎是吓了一跳。她立即起身,站在我的床榻前,温柔的说要服侍我起床更衣。我欲吻的嘴唇尴尬的悬在空中,不知所措。
于是我有点恼羞成怒,“哼”了一声,拂袖走开,没有和她说话。
我离开时,听见她在身后深深的叹了口气。我恨那叹气声。那声音里充满了失望,仿佛我不是她的国王丈夫,而是她不懂事的孩子。
她对我一直都是温顺谦恭,从不过问或指责我的任何过错。她自己也向来端庄贤淑,从无半点走样。她就如同一尊完美的雕塑,每天睡在我的枕边,让我成为全天下最幸福的男人,同时也是最悲哀的可怜虫。
于是我愈发的气愤,恨不得立刻逃离这冷清的宫殿,干脆跑去女娲的庙宇里做道士。
佞臣费仲凑上来,对我说,既然事已至此,何不索性放开手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命令天下各路诸侯,每个人甄选当地美女百名,送到宫中来。女娲是神,作诗亵渎已经是大大的不敬,不能再有奢望。而天下千万佳色中,总会有再令陛下怦然心动者。
佞臣就是佞臣,永远是一肚子缺德的主意。但朝上宫中,似乎只有他一个人算得上是我的朋友,因为只有他将我看作一个有七情六欲的男人,而不是个该被全天下人管教的皇帝,说起来多少有些无奈。
我沉吟了许久,点了点头。
我不要天下,我要女人。
美貌面前崩溃
女娲
纣王紧绷了七年的欲望神经终于在我的美貌面前崩溃,这多少让我有些沾沾自喜。
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何如此急切的想毁灭这个男人。是因为他的淫荡诗亵渎了我?似乎不是。其实公平的讲,那首诗并没有让我有半点气愤。纣王满腹才学,诗赋写得都极漂亮。我之所以要当众大发雷霆,多半是我的身份使然——凡夫俗子觊觎女神的美色,是多么大逆不道的事情。可是说白了,这种规矩究竟又有什么道理?人家又没有脱掉裤子跳上神坛来强奸你,只是脑袋里单纯的意淫一下罢了。思想无罪,我又何必跳出来斤斤计较?
总之想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