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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的身体-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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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爱死范思哲
  在媒体的笔下,乔万尼·范思哲(Gianni Versace)的形象基本上来自两个向度的描述:“供应新鲜垃圾的最高权威”、“矫饰的王子”、“一个具有天赋却粗俗的暴发户”、“被财富之神点拨的人”、“一个把女人变成荡妇,把男人变成色鬼的人”;
  与这些刻薄之词相对应的,是同样过头的赞美:“一个胸襟博大而富有魅力的人”、“一个安静的灰头发的绅士”、“非常害羞,非常优雅”、“他不但能记住记者的名字,而且从来也不忘记问候以下他们的孩子或猫……”。
  应该说,范思哲的形象与声名正是在这些同时袭来的谩骂与恭维中丰满与树立起来的,并且,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商业成功而日臻清晰。作为世界上最著名的时装品牌,范思哲从不讳言自己对金钱的热爱,1992年,他即在W杂志上宣称过“我爱金钱”,这种并无不妥的个人爱好反映在他的时装里,自然就形成了那种奢华得多少有些粗俗的特点。至于对性的彰显,就要追述到他的童年时代了。
  对于童年的记忆,范思哲与夏奈尔颇有相似之处。这个1946年出生的意大利人,喜欢将自己贫寒的家境虚构成田园诗般的中产阶级生活。不过,不管他怎么吹嘘,对母亲的爱却是真实的——那是一个勤劳的女人,以自己的裁缝技艺为当地的中产阶级进口和翻版法国服装。“这件事使我的生活变得非同寻常,”范思哲在1997年6月版的《纽约客》中说道:“那就是生长在意大利南部,并且有如此好品格的母亲和诗人一般的父亲的陪伴。”但在其同乡的回忆中,他的父亲却是一个“冷酷的”人。
  还是回到性的问题上来。1991/1992年,范思哲推出的“时髦妓院”系列,可以看做对他童年记忆的一次敬礼:那时他与母亲散步,常常要经过一家妓院,尽管母亲总是把他的眼睛蒙起来,但他还是有办法看清了妓女们的样子,那种俗气的、性感的、富于异国情调的装束令他始终难忘。于是,他的“时髦妓院”里充满了淫荡的花边内衣,娃娃式皱丝超短裙,以及路易十四时期的高跟鞋,奢华艳俗的设计营造出一幅人间极乐的幻象。
  20世纪80年代,范思哲的第一条金属网眼服面世,媒体的评价是:“它就像滴落的水银,随着女人优美的曲线流向全身。”这样的赞美几乎和范思哲的时装一样,带有一种近乎无耻的兴奋。但却是那样的美妙,简直妙不可言!
  这就是范思哲。他从不避重就轻,从不拐弯抹角,他对服装的理解很明确:那就是性与金钱的叠加,再加上一点时尚的调料。一件时装,你还能指望它表达什么呢?
  1992年3月,范思哲在他的秋冬时装发布会上,起用了大批具有施虐倾向的“下流社会模特”,他让她们穿上紧身铠甲、用铁钉装饰的皮裙、角斗士的草鞋……。只要看一眼T台旁那群阔佬们一阵红一阵白的脸,就知道他再一次的成功了。
  至于范思哲是如何“将女人变成荡妇”的,发型师耐克·克拉克(Nicky Clarke)的妻子莱斯丽·克拉克(Lesley Clarke)在The lndependent杂志上,有过一段精彩的描述:“几分钟后我的牛仔裤和T恤被迅速脱下,穿上了15cm高的金色蛇皮纹的“女奴”凉鞋,一群穿着精致制服的女裁缝忽然汇聚于我的周围,开始用别针别来别去,打出各式各样的褶,就像在我周围狂欢……我被引领着,她们在我周围窃窃私语,做了头发,化完妆。一个小时之后,胆小的英格兰小女孩竟然变成力量范思哲笔下的‘女妖’”。
  说到别针,不得不提1994年伊丽莎白·赫丽出席《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首影式的情形——当这个乳房高耸的女人挽着休·格兰特的胳膊,穿着范思哲用安全别针连缀的礼服出现时,立刻引来了的娱乐界内外的一片哗然。新闻媒体称这件衣服是对时装界的漂亮一击,伊丽莎白·赫丽也随之人气直升,一夜之间成为引人注目的明星。
  毫无疑问,很少有谁的设计能像范思哲那样,与好莱坞的艳俗风格沆瀣一气。然而令人惊异的是,他的客人名单里竟还包括了戴安娜这样以高贵和仁慈而著称的女人。1997年6月,离婚后的戴安娜穿着他设计的紫色单肩长裙出现在Vanity Fair封面上,无疑是对其低俗形象的一次正名。
  与名流结交并向她们提供服装,无疑给范思哲带来巨大的回报。但仅仅这样还不够,他还要花上大把的钞票投入到广告之中,他曾经在Vogue(《时尚》)杂志上做过20页的广告——如果你知道其他的设计师再有钱也只不过做四五页,就知道他的手笔有多大了。此外,他的时装发布会也几乎无人能及,仅模特一项的费用就令人咋舌:有一次他同时雇佣了15个超级模特,每个模特一次出场费就是1000法郎。
  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很容易忽略他在设计中所显示的高超技艺。而事实上他像许多同时代的意大利设计师一样,十分精通服装的裁剪:这儿有一点填充、那儿有一个省、变细的腰、加长的腿、隆起的胸部……,他的衣服总是十分合身,并能塑造出更加理想的体态。这使得他的追随着越来越多,而且主要是那些成熟的、不再处于豆蔻年华的女性。
  范思哲的事业如日中天,1996年,他的企业创下了总营业额5。69亿法郎的业绩,其中纯利润约为2500万法郎。
  1997年,他的一个商店迁址,一下就耗费了1100万法郎。The Guardian报道了该店重新开张时的全过程:当范思哲在如云的明星中走向镀金大门时,人们簇拥在警察的身后,高喊着“乔万尼,乔万尼”。
  同年的6月15日,迈阿密郊外的一声枪响结束了时装界的一个神话:范思哲在自己的家门前被一颗子击中。据说他当时几乎什么也没穿。
  8、瓦伦蒂诺·加拉瓦尼
  瓦伦蒂诺(Valention),1932年出生于意大利佛杰拉城,17岁移居巴黎,就读于巴黎美术学校及巴黎时装联合会设计学院,主修服装设计,毕业后开始了在巴黎时装界从师学艺、披荆斩棘的奋斗历程,曾做过法国著名服装设计师盖·拉罗修(Guy Larache)的助手和主要协作者,羽毛渐丰后在意大利和罗马分别开设了两个时装店。那是1957年,高级订制时装仍是时装业的主流,瓦伦蒂诺以为世界各地的名流富豪设计时装而立足。
  1968年,他举行了著名的“无色彩”个人时装发布会,以极具时代感的“白色”系列震动时尚界,并与同年获得时装界的奥斯卡奖——耐曼·马克思奖。这次时装发布成为他设计生涯的转折点,其简单而不失华丽的风格在他后来的作品中得到了一再的展现和延伸,杰奎琳·肯尼迪再嫁希腊船王的时候,穿的就是他以这一风格特制的婚纱。
  1970年代,他倡导的“穿衣新法”开创了一代新风尚,如紧身开衫配印花的褶裙,或套装衣裤外加长大衣等。在这些设计中,外套和大衣均占有重要地位,并以精湛的手工技巧将法国刺绣和意大利面料糅合在一起。1975年,VALENTION公司开始在巴黎推出自己的成衣,其中的奥利佛系列(Oliver)是他主要的成衣系列。这一阶段,黑色成为他的主调,白色则和灰配在一起作为装点和修饰。他所喜欢的草香奶油色也的到了大量的运用,用以衬托出被阳光晒黑的小麦色肌肤;而代表吉祥的红色,则在低调的奢华中制造出出人意料的效果。
  瓦伦蒂诺近年的设计,以大量刺绣、流苏以及小凫色、鲑鱼色、橄榄色、芥末色等辛辣香料色素带来浓郁的异国情调,同时以披肩流苏或网眼布的阴影制造出神秘性感的效果。在这些设计中不难发现,蕾丝和丝绸始终是他的最爱。1994/1995年推出的灰色系列中,合体的裁剪加上柔软的丝绸与蕾丝,可谓是对女性之美的尽情颂扬。而中国盘扣的大量出现,则导致了中国风在国际时尚舞台的盛行。
  1996/1997年的春夏是一个充满了朝气的季节,VALENTION的粉色系列亮丽登场:合体的短衣配以罩着蕾丝或镶着精美荷叶边的A型裙,柔和的色彩加上特殊的针织面料,令人眼花缭乱。1997年的设计则重回优雅:合体的裁剪、方中带圆的肩部、超短或超长的裙子、粗细适中的皮带、细细的高跟鞋,使人们再次体味到女性的阴柔之美。
  在此以后,我们看到VALENTION一向钟爱的蕾丝变得硬了起来,装饰感极强的彩色长羽毛领、羽毛腰带甚至完全用鸟羽毛做成的上衣,出现在他最新的展示中。1998年,他开始和纪梵希一样走起西部女郎的路线,只不过他的“女郎”更性感和浪漫:典雅的钉珠女装、皮裙、流苏、缀以刺绣的裤子、透花皮裙等,皆充满女性的诱惑。
  9、“马球手”拉尔夫·劳伦
  被美国人视为时装牛仔的拉尔夫·劳伦特别喜欢西部传说中的英雄好汉,包括他们的皮靴、牛仔裤以及缀着神流苏的小山羊皮外套。这些都无一例外地转化在他的时装之中,成为美国面貌的一部分。
  1939年出生于纽约的拉尔夫·劳伦最早以推销领带为生,1967年推出以马球“POLO”命名的丝质领以其宽大的造型和鲜艳的色彩一炮走红,在这之后他又为男人们设计了一系列与领带配套的马球牌产品,并开始涉足时装设计领域。
  当这个靠领带起家的设计师在好莱坞贝弗利山开起首家POLO专卖店的时候,他知道机会来了。他不仅向人们出售男装、领带以及女装,同时还开始向人们出售一整套的生活方式。经历过拉尔夫·劳伦鼎盛期的人们还应该记得那个著名的广告:一个家族的几代成员簇拥在豪华的庄园里,他们谈笑风生、安乐、富足,更重要的是——使用着马球牌产品。如此美妙祥和的画面,谁能不为之动心呢?从一件舒适的斜纹软呢上衣,到温馨华贵的家庭生活,拉尔夫·劳伦的服装所涵盖的并不仅仅是一个人的身体,它还代表了一种被美国上层阶级津津乐道的生活方式。
  大笔的广告投入带来大笔的利润,拉尔夫·劳伦的商业头脑一向为美国人所敬重。他的品牌不仅包括了领带、男装和女装,还开始向香水、童装、箱包、眼镜、室内装潢、女性饰品等领域进军,并很快侪身同行富豪榜的前列。
  拉尔夫·劳伦的产品可以看作是幻想与现实的一种技术结合,他的设计从日常服装到晚礼服,从运动装到浴巾、台布以及其它的日用品,都保持着美国东部生活的显著特点,其设计灵感追根溯源可以看出主要来自英美上流社会、西部传奇、旧电影、20世纪30年代棒球运动员以及当时的贵族阶层等。其作品用料上乘,款式大方,穿着舒适,以纯棉织物和粗纺毛呢居多,这种含而不露的着装风格,教会了许多暴发的美国人如何将新衣穿得像旧衣一样。他的马球手标志也随之变成一个特别容易辨认的身份标志。
  当拉尔夫·劳伦用他所倾销的生活方式将人们弄的神魂颠倒的时候,他自己却一身轻松地说:“你们想我会怎样?我只想做我喜欢做的事。我压根儿不喜欢时髦的衣服,我只喜欢那些看上去永远也不过时的衣服。”
  10、嘿,Burberry,我风雨兼程的老伙计
  提起风雨衣,我们会想到不列颠的山村、Barbour短外套、粗花呢猎装、威灵顿长统靴,以及长着两颗大板牙却从没听说过牙医的村野老夫,他们穿着这样的奇妙组合沿着乡村小路缓缓走来,身后跟着健硕漂亮的金毛猎犬。
  老牌的Burberry风雨衣自1870年被它的创始人Thomas Burberry发明出来,至今已经历了一百多年的风雨而不衰。这种雨衣以经典的格子图案、独特的布料功能和大方优雅的剪裁,为英国赢得了不朽的声望,成为“一战”时英军的征衣和英国皇室的御用品牌,在字典里甚至用Burberry来代表风雨衣。
  但最初的风雨衣面料毕竟是用煤焦油与橡胶混合制成的,不仅质地僵硬,而且气味十分难闻。这种状况在敞蓬马车和福尔摩斯的小说时代之后,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它不仅成为衣架上抵御狂风暴雨的必需装备,而且由于其越来越多的品种与式样,而成为年轻人比酷扮帅的道具和时尚。从Burberry、Aquascutum的经典样式,到Louis Vuitton的豪华新款,风雨衣不但适合公园里喂鸽子的老太太,也适合跑得飞快的裸体狂、自诩不凡的影星名流、喜欢穿深色西服的商人,以及总是一身名牌休闲装的上流社会女子。
  但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法国和意大利高级时装品牌急起直追,迫使Burberry退缩于成熟男性风雨衣市场,成为“只有老男人才穿的老掉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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