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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啊,朱芳华这样的女人你少招,一身的病,别的人躲还来不及呢。她没告诉你她是什么毛病吧?”
“你怎么不说话啊?你想找姑娘,哥们儿这儿多的是,给你发一打儿过去,两天一个,保证你一个月不重样。”
我一声不吭,等丫王小西说累了,自己挂了电话我才关了手机。
这么一个乱七八糟的晚上!我对自己说,许一军啊许一军,你都多大了,还为女人打架!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3
活到35岁,我只为女人打过两次架,这两次还都是为了同一个女人——朱芳华。
我记得温秀玉曾经揶揄过我,说朱芳华就是那种喜欢男人为她打得头破血流的女人,而我在这方面不擅长,该出手时不出手,所以我们不可能地久天长。
我还记得温秀玉跟我说过——那个时候,我的朱芳华时代已近尾声,一直伺机而动的温
秀玉胆大心细四两千斤,一举成功终结朱芳华时代,并顺手开启了自己的新纪元——温秀玉当时跟我说:我要是真爱一个男人,我就不会让他为我打架,我不会让他为我冒任何风险。男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做武力炫耀的。
温秀玉是一个有城府的姑娘,她是一个天生的胸有城府的女人。她早就把朱芳华盯死了,从图书馆那个该死的座位开始,她就下定决心。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女人,但不急于求成。可怜的芳华,居然随随便便地就在一个夏天的早晨给自己树了一个强大的敌人,更糟糕的是,她开始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一点,而我也是很多年很多年后,才晓得。有一段时间,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每次我都在噩梦中听到温秀玉对我说:“我之所以要和你上床,是因为我恨芳华,而这,是最解恨的方法。”
时光流转,我仿佛回到从前。
那个时候,我只是一个腼腆的大学二年级学生,我暗恋芳华已经有很长时间,但束手无策。我每天都一早起来,睁开眼端起脸盆就到水房洗脸,我一般会洗很长时间,我可不愿意拉里邋遢地碰见朱芳华,我猜想她那样一个文静瘦弱的小样儿,应该喜欢斯斯文文的男人。事实证明,我猜错了。她喜欢高大英俊的。有一次,我在厕所站着小便,无意中扭头往窗外看了一眼,正看着朱芳华抱着一大摞书沿着楼下的那条林荫道走过来,我激动地扑到窗前,结果,不但自己裤子湿了,还殃及了站在旁边的一个兄弟,我们二话没说,扑做一团。这个兄弟就是王小西,这是我为朱芳华打的一架,我生命里的第一次打架,在此之前,我一直是一个斯文人,我从幼儿园开始就是一个斯文的孩子,我比一般斯文的女孩子还要斯文很多,以至我奶奶经常唉声叹气,担心我长大了会娶个厉害媳妇,从此饱受娘们儿的欺负。
我为什么会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我并没有喝很多酒啊。也许是到了该回忆的岁数?这些个念头一闪而过,马上打住。多年以来,我一直拒绝回忆。我认为回忆对于一个人是危险的——幸亏这么多年,生孩子、留学、上外企、升职、买房、换车、打高尔夫球、结识达观显贵,忙得没有功夫去想过去的事情,这样也好——“想过去干嘛?那不等于是瞎耽误工夫?过去再好,也不能时光倒转;过去不好,更应该放眼未来”。这是我老婆温秀玉的名言,她常常挂在嘴边,以此激励我也激励她自己。说句心里话,我应该感激温秀玉,没有她就没有今天的我,她简直是我的贴身“激励大师”,她改变了我,不停地为我设计人生的目标,我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她的一项投资,几年来,她持之不懈的做着的一件事情就是使我“增值”,她从来不让我停下来,我像她玩的一个大富豪游戏中的一枚棋子。当然,我不能抱怨她,人们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支持她的女人,但是你知道为什么男人成功以后,他们大多数会倾向于换掉那个一直在他背后默默支持他的女人?不是男人没有良心,是他不再愿意做一枚棋子或者一个提线木偶,没有几个男人会真心喜欢做女人手中的“有价证券”,替她赚取人生的红利。
假设我和朱芳华没有离婚?这个假设对我来说太奢侈了,就像法国人假设拿破仑没有兵败滑铁卢。我摇摇头,点上一枝烟。
上面所有这些想法都是在我把朱芳华移到床上之后冒出来的,它们像精灵一样一个一个地往外冒,而朱芳华则一直浑然不省人事。不过,她始终用手紧紧的抓着我。我几次想抽身离开,都没有成功,她拼命地抓着我,不让我走。
忽然,我的心软了——刹那间泪盈于睫——我们那四年情史一年婚史!那五年,是我生命中最色彩斑斓的五年,是我的爱与哀愁的五年,我全部的忧伤全部的喜悦所开始的五年,那五年,我的情感世界炮火纷飞,悲喜交集。我和朱芳华时而如阵前相遇的对手,双双使出浑身解数,欲置对方于死地;时而又如同一条战壕的战友,并肩作战同仇敌忾,即使为对方牺牲生命也再所不惜。我的朱芳华时代,我和她就像生活在春秋战国的各路诸侯,我们激烈而真实的活着,她希望将我统一,我希望将她收编,我们一会儿修边和好,一会儿又干戈相向,无休无止,豪情万丈,如三国开篇所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如果那个时候我能明白,世界上有一种女人,她们越爱一个男人,就越要与之计较——那么朱芳华就是这样一种女人——我至今依然相信,至少在我们那五年的相处中,无论我们发生过什么,她从内心深处是喜欢我的,她爱我,只是她不懂得如何去爱一个男人,如何让所爱的男人幸福。
我的伤痕累累的朱芳华时代!我误了她,她也伤了我。我们两败俱伤,就此学会永不言败。
“年轻没有失败”,是哪个浪子的歌?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4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昏昏沉沉的刚睡着,就听见朱芳华哼哼唧唧的喊渴。我摇她,她似醒非醒地看了我一眼。我说你喝多了。她居然嘿嘿嘿地傻乐起来,整个一没心没肺没皮没脸。再问她好点了吗?她说头痛,口渴,要喝水。我弄了水来,她一饮而尽;我又弄了一杯,她一仰脖,又干了。
“还喝吗?”
“不了。”
朱芳华摇摇头,挣扎着下地。
我说:“祖宗,您别再摔着,您老要什么,您说话,我给您办。”
“我上厕所。”
“哦,这事儿得亲自。”
她扑哧一声笑了。
摇摇晃晃的下了地,摇摇晃晃的进了卫生间,过了一会儿,“扑通”一声闷响,我想都没想就冲了进去——她倒在地上,衣冠不整。我过去扶她,她不肯起来,眼泪流了一脸。我把她抱在怀里,像哄一个小孩儿似的哄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你来找我的原因,说出来也许我可以帮你。”我说的时候,心如刀割。
“你为什么不肯先问我呢?为什么不肯先答应我,无论我说什么,你都会答应我。”朱芳华到底是朱芳华,她哭成了泪人,还不肯服软。
“好,好,我先问你,我答应你,你说吧!”什么时候,我变得这么肉麻。
“我想重新和你在一起。”她大哭特哭。
“芳华,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肯说实话,不肯告诉我你得了绝症,而且你已经做了一次化疗,很快就要做第二次?”
更大的哭声。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5
哭累了,我们洗了澡,赤条条的躺到床上。
她枕着我的手臂,我们很快入睡,我们睡得很纯洁,就像池塘里的两朵睡莲。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6
这一觉好踏实,一口气睡到十一点多。醒来的时候,发现芳华就躺在我的身边,浑身上下软软的,暖暖的,像在做一个甜美的梦。我想轻轻的下床,刚一翻身,她就醒了。
她立刻伸手抓住我:“你去哪儿?”
“我哪儿也不去,我得给单位打一个电话,请个假,你再睡一会儿。”
“不,我要你陪我睡。”朱芳华拿出粘人的本领。
她大概以为我还爱着她,像她的十七岁。唉,怎么可能呢,我不过是爱着我自己的青春岁月罢了。有的人在不同的时间段是不同的人,就像演员一样,在这部戏里是个痴情的公子,在另一部戏里是一个混蛋。我就是这样的人,昨天晚上我演的是一个痴情公子,现在是早晨了,太阳都升得老高了,还不醒醒,想什么呢?真把自己当林妹妹了?!我觉得林黛玉也是欠,偶感风寒就人参鹿茸的喝着,丫鬟老妈子伺候着,老太太老夫人关心着,还有一个怡红公子见天陪着诉衷肠,还要哭还要流那么多眼泪——枉凝眉,都是闲的。看看人家秋香,一个丫鬟,混着混着混成唐伯虎的第十几位小妾,不是也兴高采烈心满意足的?
所以这人,尤其是女人,不能太惯着,惯着惯着就惯出小姐脾气,你怎么对她好,她也还是觉得自己“凄凄惨惨戚戚”。当然,我这种混蛋逻辑是为我即将要扮演的混蛋角色做理论依据的,就跟美国人要打伊拉克,他们不是也得找点理论武器,比如说反恐怖呀什么的,总不能跟街头混混儿似的,一句“打你丫的”就冲过去。
我翻过身,脸对着芳华,正式进入我的“混蛋角色”。一个男人如何放弃一个女人是一门艺术,放弃得不好,水平不高,那是会伤了人家的心的——女人的心是玻璃做的,心破碎了就难以再愈合。我不打算伤害朱芳华,她还重症在身呢。所以我很温柔,我很混蛋但我很温柔。
首先,我腾出一只手拍拍芳华的脸蛋,然后,再拍拍她的手背,趁她精神松弛,轻轻放开她抓紧我的手,同时就势下地,然后边穿衣服边把手机打开。这一套动作要做得纯熟自然圆通无碍,不能有半点牵强,否则你的麻烦大了。小西跟我说,他并不想当混蛋,但问题往往出在他溜下床到穿衣服的这一段时间,仍然滞留在床上的女人往往会在这个时候哭泣或者大怒,甚至还有个别人骂他“流氓”,或者“臭流氓,办完事就走,没劲”。小西不知道是真委屈还是假委屈,他跟我说:“废话,办完事不走还干什么?给她们丫钱?那不成了嫖娼,我又不真是流氓。我就喜欢那种简洁利索的,打炮就是打炮,打完就完,爽,咱有下回,不爽,就这一锤子。”
我猜小西要么是大脑有问题,要么是小脑不发达。这套动作多练几遍,做的时候力争心底无私美观大方,怎么可能被人家骂“臭流氓”?像我现在不仅成功地从朱芳华身边溜下床,而且直到把裤子拉链拉好,她都没有过激反应。不过,我还不能骄傲,这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我还得成功地溜出门去,再成功的把朱芳华转交给她的现任老公。我心里清楚明白得很,昨天晚上是昨天晚上,人总会有一时间的意乱情迷,但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梦只能留给黑夜,我在白天是一名蒸蒸日上前程远大的有为中青年,开帕萨特用万事达卡有年假能熟练使用英美语言的全球化专业人才。我振作精神,清清嗓子,用最短时间浏览了未接短信,哈,居然有这么多是翠西发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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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西,是我。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有什么重要的事吗?”
“哦,查尔斯找了你很多遍,他说下午临时要开一个会,公司总部的人过来谈并购的事情。”
“什么并购?原来定的不是下半年吗?”
“提前了。”
我最怕这种事情——我这个工作,平常的时候,优哉游哉,一到并购,那就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整天开会,早上提出一个计划,下午就推翻了。不停地写计划书,不停的做法律文件,不停的争吵,不停的咨询,一遍一遍打电话,女的都当男的使,男的都当牲口使,一场并购下来,别管结果怎么样,全他妈的累得跟驴孙子似的。
我握着电话,心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朱芳华悄没声的爬起来,顺手套上我的一件大T恤,小小的身子在大大的衣服里面逛荡,有种“春风十里”的意思。
“喂,喂。”翠西在电话那边提醒我。
“哦,我听着呢。”
“你还来吗?”
“来,来,我一会儿过来。告诉查尔斯把文件先交给你,你帮我看看,做一个摘要,我中午到。”我挂了电话,朱芳华面如土色,木着一张脸,欲哭无泪的表情。她那小小的身子,我那大大的衣服,几分钟前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