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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雪艰难地点点头。心儿是最重要的,为了她可以放弃任何东西,包括…。一统江湖。
当两个人在京城你浓我浓的时候,易风和丁爽的酒也喝了多瓶。
酒还是温的,三个月的事情就已经叙述完了,小小佩服一下本人 :)
酒杯交错间,两个人谈了许多。人有两种情况说话比较多。一是喝酒,喝酒本就是麻痹神经的事,当神经麻痹的时候,平日里不会说的话就会说出来。二是开心,开心的时候希望别人分享她的快乐,会主动将高兴的事说给朋友听。那么最能说的时候就是开心地喝酒时了。
丁爽自豪地说:“我的画是最棒地。”
“那么我就高价买了。”易风附和着。
谁知丁爽俏脸一板,“我的画是非卖品。”
“是吗?假如是我呢,也不卖吗?”易风好笑地问,丁爽是个有趣的女子。
“不卖…。“她拖长了声音,突然凑到易风眼前,伸出食指点了他鼻子一下:“送你一副倒可以。”
“那最好,盛了我一大笔钱!”易风装作高兴地样子逗得丁爽哈哈大笑,“你真有趣。不过我喜欢。”她爽朗地说。
“喜欢?那就交往看看好了。”他半开玩笑地说道。
丁爽想了一会,看着她认真的样子易风突然笑不出了,有趣地人并非随便的人,当他认真的时候,你会发现原来他一点都不有趣。“好吧。”
果然…。易风突然觉得自己太精明了也不是好事。
“哼,便宜你了。那么这一顿…。”丁爽停下来瞟了他一眼,他立刻知趣地说:“自然是我请。“被请客的人变成了请客的人,还笑得很开心。丁爽突然觉得,她好像中了某人的圈套。“喂!”“嗯?”“你该不会是故意占我便宜地吧。”“没有!”当然要否认了,即使心里确实有一点点期盼。“真的吗?”她不相信。“我发誓!”男人的誓言就像放屁,发过留下的是一地臭气。
路上,两个人静静地走着,大理的街道充满了古典的气息,低矮的房舍,五花石铺就地小道,曲曲折折的冈巷,还有淳朴而善良的女人。
或许是沉浸在城市的气息中无法自拔,或许是经过刚才的激情还在回味,又或者是酒精过后两个人突然发现成了朋友有些尴尬,总之他们一路无话。
回到绣庄,易风终于开口了:“让你送我回来真是不好意思。”
“没什么,是我带你离开的,自然要把你带回来。”
“那…谢谢了。”易风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太久没泡妞了,生疏了。
“咯咯,看你那样,傻拉吧唧地。好了,我走了,有空在来找你玩。”
“嗯。”进了绣庄,就看到红袖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叹了口气:“又要开始绣丝巾了。”
易风脸一红,闪进了内院。以前,他来绣庄的正事只有一件,取了丝巾送女人。红袖是在暗示他又结新欢了,不过脸上却是从未有过的高兴,这一次的女人和以前不同,她身家清白,又是多年的老熟人,不像灵鹫宫的女人,手上都沾着血。
吉吉担心地迎了上去:“老大,你身子刚好别四处走动。嗯?”他耸着鼻子嗅了嗅,好重的酒味。“老大你喝酒了?”
易风捂着耳朵说:“摆脱你别在我耳边喊,我又不是聋子。”
吉吉依然没有放过他的打算,平时他是小弟病时他是大夫,病人敢不听大夫的话吗?“既然没聋,你怎么会听不到我的话?”
“不是没听到,而是听了就忘掉。”易风轻松地说,“我还要去休息一下,喝得多了,是有点不舒服。”也不管吉吉的脸色多难看,自顾从旁边穿了过去。
驼背的老板在收摊后擦拭桌椅时奇怪地看着一团液体,以他的阅历来看,这团东西该是果冻,可是江湖中有果冻这种东西吗?闻一闻还有很浓的酒味,用指甲盖恰下一点放入口中,“哇”地一声吐了出来,好辣的…。酒。虽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可是浸淫酒道多年,他一尝就知道这团“果冻”是酒,是他亲手酿造的天仙酒。
美美地睡了一觉,就被红袖拉了起来。“喂,我可是病人啊,你就不能让我多睡会?”好奇怪,红袖怎么会突然闯进他的卧室。高声对着门外喊:“流云快进来,你老婆要非礼我!”
从门外传来一阵低沉的佛声:“阿弥陀佛,愿上帝保佑这个可怜的孩子。”还是中西方合璧。
下一秒,就是河东的母狮子发出震天的吼叫:“你找死!”也不管易风是否有伤,抄起枕头就噼里啪啦打了起来,打了一阵突然停住。
易风笑着说:“怎么?心疼了?”
“不是,我好像有什么事忘记了。”她记得进来是要告诉易风一件事,一件重要的事。她猛地一拍额头:“我想起来了,是丁爽来了。”
“她又来卖刺绣?不是说很久才来一次吗?难道看上我这个冤大头了?”易风暗暗想。
“想什么呢!还不快去。”她可是急了,和易风胡闹了这么久,丁爽该等急了。
当他见到丁爽地时候,她只是笑着说:“走,陪我去划船。”
原来,有空就是指的明天,哦,应该说今天了。
她们先是坐马车去了丽江古城,往日里不是忙着四处奔波做生意就是忙着杀人,各大城市都跑遍了,像这些转为旅游而存在的城市倒是很少去,一来他忙,二来他的女人都很乖,很少缠着他四处游玩,偶尔去去也是在京城中游荡,比如大明湖,比如香山。
来丽江为的是赏月,大理景色优美,风光秀丽,有被称为“风花雪月”的四大景观:下关的风,上关的花,苍山的雪,洱海的月,他们要看的就是洱海的月。每当阴历十五日的时候,高原洁净的夜空中悬一轮圆圆的月,景色奇美。但倒映在洱海水中的月更大、更圆、更亮, 与空中的月相映成趣,因此洱海的月成为大理独特的景观。掐指一算,今日正是十五,满天无云,倒是天公作美。
本来他只想在城内转转,看看有什么特别的货物,多年的老习惯了,总也改不掉,一进了城就喜欢去集市逛逛。然后睡个觉,养足了精神晚上划船。他本就不擅长体力,更是新近才康复,体力自然大不如前,不好好修养晚上可是要吃苦头的。
可是丁爽不但人爽快,身子也清爽。拉着易风跑遍了丽江每一个角落,这里看看玉石,那里瞧瞧杂耍,带一带簪子,量一量衣服,要给她买的时候,就笑着拉他离开。“我只是答应要和你交往,又没答应其他的什么,才不会给你献殷勤地机会呢!”易风明白,她是好强,不想让人觉得她找个男人是为了让他养。
043。红糖水的魔咒 '本章字数:2707 最新更新时间:2007…10…07 10:32:05。0'
暗自运功调息内气,陪着丁爽逛了这么久,也累了。想当年他也算实际属性值破百的超级牛人,现在的体力只是比一流高手略高而已,走上追求内力极限的路,就要为之付出代价。
明知道单薄的身体是他最大的破绽,依然无法改变。时间,他最缺的就是时间。假如…。算了,离开是自己的选择,怪谁?
丁爽又在喊他了,长舒一口气,跟了上去。心里想:她一个女孩子,又不会武功,难道不累吗?练成无量极气尊后他对真气的感应更敏锐了,不但可以控制感应对方的真气,更可以探查他跟骨的属性值。丁爽的跟骨以他的眼光看只是一般,不过她没有修炼过任何内功,更别说意境,完全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在奔波了一天后依然能保持超高的热情和精力,不得不感慨女人对购物的狂热。
当薄暮西垂,摊贩们三三两两地结伴回家后,冷清的大街上,一个白衣地女孩拉着青衣男子光顾最后一个摊贩。
“嗯,逛完街吃上一碗刀削面就是爽。”
易风挑起一片面叶,舔了舔,味道不错,只是不如普通的汤面细长。“我还是喜欢乌龙面多一点。”有些执拗地说。
“可是我喜欢刀削面啊。”丁爽也不甘示弱地说道。
看着她昂起头的头颅,崛起的嘴角,好像一个将军挑衅地看着对手,就差对他勾勾手说:“你来啊!”哧哧地笑了:“不就一碗面吗?这都要争?”
“哼,不以面小而不争,这叫防微杜渐,懂吗?”丁爽的口气像在教训一个三岁的孩童。
易风有些吃味地摸摸鬓角,心里想:“她是不是太敏感了点?”丁爽终究是个女人,在她的身上除了男人的豪爽,自傲,以及独立之外,还有着女人较真的小性,爱购物的天性,喜欢理论的个性。有些女人常说她们能顶半边天,不比男人差,男人能做的她们也能做,其实这些女人本身就错了,在她们拿男人来比较的时候,她们心中已经承认了男人的优势地位。说到底,是嫉妒心在作怪。
假如是蕊儿,她是不会计较这些的吧,对于男人和女人的优劣,她用双手来做出了证明。
她的手和丁爽不同,丁爽的手芊细而灵活,她的手小小的、短短的,像婴儿的手。这样的手,本该是笨笨地,可是它每一次舞动,都能奏响催命的乐曲,每一次插入胸膛,离开时都会攥着一颗火热的心脏。
“喂,你在想什么?”丁爽不满地晃动着手掌,竟然在和美女约会的时候发呆,不可饶恕,除非…。是在想我。
易风歉意地笑笑:“对不起,想起了一些往事。”
“往事?说得好老气啊,兄弟”她拍着易风的肩膀:“你还年轻,要往前看,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易风干脆地说。
当丁爽板起脸时,就看到了易风脸上挂着的阴阴笑容,还有那坏坏地眼神:“好啊,敢戏弄我。”
当明月升起,万物空寂。娇笑着,跑动着,两个人来到了洱海之旁。
在码头,和他们抱有相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热闹的江面上星火点点,易风看了一眼热闹的人群,想到了离开。只有淘宝的时候他才喜欢热闹,平时他更愿意静静地思考。
可是丁爽的手紧紧地扣在他的手腕上,拉着他一家家的寻船,一家家地打听价钱。终于,谈拢了一家,欢快地坐了上去。一坐到船上就捶打着双腿,抱怨说:“累死我了,今天逛得太疯了一点。”
易风心里想:“何止一点,简直有千点万点。可怜我一个大病初愈的人跟着你东奔西走,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看见心爱的东西竟然会放过,这简直是亵渎,喜欢就应该买下来嘛,没钱?我借给你啊。”当然了,这些话他没有说,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可是他也摸清了丁爽的脾气,豪爽又敏感,骄傲又任性。两种极端矛盾的性格完美地存在于一具身体内,不得不感慨造物主的胡来。
船夫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脸上不满了海锈,常年在水上讨生活的人皮肤大多粗糙不堪。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近水的女子多白嫩,那是不操劳的缘故,看看男人明显不符合他们年龄的脸就知道了,水上的生活不好讨。
角落里还散落着花瓣,是特地散上来增添香气的,只是船上那特有的腥气还是无法遮掩,他们并非专业的渡船,白天的时候会去打些鱼虾,晚上就来拉客人。
要不,也不可能租一晚上只要一两银子。
丁爽执意不肯进船篷里休息,非要坐在船头看着月光。从怀里掏出一套茶具,热水是不必担心的,船篷中的火炉上一壶水正嘶嘶地冒着热气。
她泡的不是茶,而是红糖。
看着易风吃惊的样子,她痴痴地笑了:“谁说茶壶就一定要泡茶了?”
“这倒没人说过。”易风有些失望地说,午夜小船,品茶谈天,多么美的事,偏偏…。他端起一杯红糖水,这也太简陋了吧,“我说,你买不起茶叶早说啊,让我准备就可以了。”
“哼,谁要给你喝了。”丁爽劈手抢过了他手中的杯子,“再说,你也太瞧不起人了,好茶买不起,次一点的倒有不少。”一包茶叶被仍到了易风的头上。
他一伸手就从半空中拦了下来,笑话,他也是个高手唉,怎么会被一包茶丢中?即使是开玩笑,也不行,被其他人知道了还不扁死?简直是给高手们脸上摸黑嘛。
身为高手,有很多平民的乐趣被放弃了,你获得了,就要失去了。
凑到包皮上用力嗅了一下,还是蛮香的嘛。看了一眼被丁爽霸占的茶壶,没办法,将一包茶叶一股脑倒进了铁壶里。丁爽不高兴地说:“你也太坏了吧,一壶水都被你霸占了,我怎么办?”
“红糖加茶也不错的,不信你尝尝!”易风挤眉弄眼地说,心里想:“谁叫你不分我糖水喝?嘿嘿。”
丁爽转过头不理他,掏出一个银勺仔细地在杯子中搅动。在银色的月光下,仿佛神圣的圣女在制造圣水一般。易风撇撇嘴,不就一杯红糖水吗?顺手捞过一个杯子,将滚烫地茶水倒了进去。“我喝…。”滚烫的茶水冲入口腔,顺着舌头,流入胸腹,一条温暖的大道从咽喉一直蔓延下去。
很早以前,当她还穿着开司米衬衫,坐在高档的咖啡厅里时,就喜欢捧着一本小书慢慢地品尝。书中讲的多是星座,爱情,占卜之类的东西,其中有一则她记得很清楚,在月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