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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女孩-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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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点气恼:“我只是说我没有邝说得那么好。” 
  “也许杜丽丽用的是一种表达方式,比如——‘嫩如春雏’”,他的声音里带有一种男性理智的确信,“而你从字面上理解就以为她把自己比成小鸡了。”。 
  “她没有说过她是小鸡。”我头都气痛了。 
  “你看,你跟我也要咬文嚼字了。我只是打个比方。” 
  我感到泄气:“为什么你总要证明你是一贯正确呢?” 
  “嘿,这是什么意思?我们是在交谈,我并不想怎么样……” 
  这时,邝在院子里喊了起来。“利比—阿,西蒙!快来,我们开始烧菜了,你们要拍照,对吗?” 
  尽管还很恼火,我还是走进大妈的房间里去拿相机。屋里一切照旧,我提醒自己把刚才那事忘掉不想。我看看窗外,再看看表,已是黄昏时分,是拍照的最佳时间,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抖擞精神去开始工作。在中国,我感到一切都无法控制,任何事情都难以预料,整个是杂乱无序的。我拿起莱卡相机,又往摄影包中放进了十几卷快速胶卷。 
  在院子里,我装了几卷胶卷。雨后初霁,碧空如洗,散发着柔和的湛蓝色,峰峦间有淡淡的粉状的云雾。我深深地吸了口气,满腔都是长鸣五十三户人家炊烟中松木的清香。而在这清香之下也夹杂着大粪的臭气。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的景致。砖砌的院墙可以作很好的背景。我喜欢这种橘红的色调和粗糙的肌理。院中间的树叶子比较稀疏——可以避开它。猪圈作为前景非常合适——它的位置刚好在院子右边的屋檐下。它属于一种质朴简捷——就像小孩子表演圣诞中的那只马槽。不过,取代耶稣、玛丽亚和约瑟夫的是三只闹哄哄的猪,此外还有五六只鸡,有的瘸腿,有的豁嘴。我前后调整了一下焦距,在镜头外,我看到一个盛满米粥的桶,边上尽是苍蝇,一个小坑里散发出可怕的恶臭。稍微细看一下,会发现那里蠕动着不少蛆虫。 
  长鸣的生活现在看来无所收益,我的预期和所见所闻过于一致,不过我脑子里尽是那些旅游杂志的热心读者所特别追求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乡村田园图。我知道人们要看什么。这正是让我经常对工作感到不满的原因,一种事先定好的安全的乏味和平庸。这并非我所想拍的那种直言不讳的照片。但问题在哪呢?这种照片没有市场,即使有的话,这种过分的现实主义也会对人们形成误导,似乎整个中国就是如此:落后、肮脏、贫穷。我为自己过于美国化而作出的这个判断感到羞愧。为什么我总是在编辑着真实的世界,为了谁呢? 
  装上胶片盒,取景、测光、调焦,我要在一刹那捕捉到美妙的瞬间。这时,杜丽丽正好转过身去,蹲下来向一个盆里倒水,我对好镜头,调整好焦距,准备拍摄。但当她看到我的相机时,她却一下跳了起来,摆好姿势,还不停地拉着绿罩衫的衣角。她这样做好像都很自然。 
  “你不用站在那儿,”我对她说,“该干什么干什么,不要在意我。” 
  她点点头,在院子里绕了几圈,一脸是要忘掉照相机的刻意表情,她走到树下,凝神看起挂在树上的一只篮子,里面那把沾满泥上的斧子在她目光中如同奇迹,就像是她发现了价值连城的国宝一样。“一、二、三。”我用中文说道,接着给她拍了几张造作弄姿的照片。“很好,”我说,“非常感谢!” 
  她似乎一脸茫然,“我哪儿做得不对?”她的声音像个小孩子。噢,原来她是在等待闪光灯和快门的咔嚓声,她并不明白莱卡相机是怎么工作的。想到这儿,我决定撒个小谎。 
  “我并没有真的拍照,”我说,“我只是试着看看效果。” 
  她似乎放心地对我一笑,又走回猪圈。在她开门时,几只猪哼哼唧唧地向她拱来,嚼着嘴嗷嗷要食。几只鸡也围在她身边。我像个小偷一样悄悄绕过院子准备继续偷拍,在我寻找光线、背景和构图的最佳组合时,太阳又落低了,光线贴着房檐,在杜丽丽精致的面孔上留下一束温柔的暖光。由于这个奇异的变化,我又改变了初衷。我开始拍照,和其他照相机在按动快门时镜头会被瞬间遮住不同,莱卡相机拍摄的刹那都可以在取景器里看到。我拍下了杜丽丽抓鸡、喂猪的几个镜头,也拍了几张西蒙的照片。他正在为照片写说明。这让我想起了过去的日子,我们总是在一种彼此认同的节奏下工作。只是现在他已经不在他熟悉的工作状态下了,他的眼光里有一种好奇的紧张,瞥了我一眼,他笑了。 
  我把镜头拉回到杜丽丽身上,她正朝抽水泵走去,手里的鸡鸣叫不停。她拿出一只搪瓷碗放在小凳上,左手捏住鸡的脖子,右手已凭空多出一把刀来。一场什么样的灾难会降临在这可怜的鸡的头上呢?通过取景器,我看到她把刀锋压在鸡的脖子上,她慢慢用力,一股细细的血柱奔涌而出,我也仿佛挨了刀似地一抖。接着她把鸡腿向上一提,血从脖子里流进了搪瓷碗中。 
  我可以听到后面的猪在尖叫,那是真正的尖叫,就像人在恐怖之中一样。有人曾对我说,猪在被送进屠宰场之前会发高烧,它们似乎知道什么在等着它们。此时我在想它们是否对垂死的鸡们也有同情之心。这是否就是智慧与灵性的证据呢?尽管我曾拍摄过开胸和换肾手术,但我还是感到晕眩。我坚持继续拍照,但我注意到西蒙已经不再记录了。 
  当小碗里的血大约一半时,杜丽丽把鸡扔到了地上。大约有几分钟,我们看着它在无助地挣扎,最终翻起白眼,停止了搐动。如果杜丽丽认定自己是小包子的话,她肯定忘记了她对鸟类的同情心。 
  西蒙向我走来,“这简直太野蛮了,你怎么还能拍得下去?” 
  他的话刺伤了我,“少装仁慈!你以为在美国杀鸡就更人道吗?她这样做也许是为了去掉肉中的毒素,也许这只是一种传统,宗教方式或别的什么。” 
  “狗屁的宗教方式,宗教是要快速杀死动物以减少其痛苦,可这却是让动物流尽最后一滴血,然后再扔到地上。” 
  “但我仍然认为她这样做是出于健康方面的考虑,”我随即就问了杜丽丽。 
  “不,不,”她边摇头边说,“通常血流完后我会把鸡头割掉,但今天我让它多动了几下。” 
  “为什么?” 
  “为了你呀,”她兴奋地说,“为你拍照。这样更刺激,你说对吗?”她扬了扬眉毛期待我的同意。我向她笑了笑。 
  “怎么说?”西蒙问我。 
  “嗯……你说得对,这和宗教无关,”我不知接下去该说什么,看到他脸上的得意之色,我又说,“确实和宗教无关。这更多的是一种古老的中国风俗,一种灵魂净化之类的东西……为了鸡。”我又把目光投向到取景器上。 
  杜丽丽把那只鸡放进一只盛满开水的盆里。然后用手像洗毛巾一样给鸡去毛。她的手上布满了骨痴;好像一棱一棱的石棉。开始我们还以为她要把这只死去的鸡抚慰一下,可随着她双手熟练地运动,鸡毛一会就拔光了,那只鸡像是刚刚洗完了一个蒸汽浴,焕发着粉色的光泽。 
  杜丽丽拿着鸡穿过院子走向厨房,我和西蒙跟在后面。房顶很低,我们要躬着身子以免碰到顶棚。邝从角落里搬出一捆柴火,把它们塞进一个土制的炉灶里,灶台上有一只足以放下一头猪的大锅。她冲我一挤眼,说:“是张好照片吧?” 
  我怎么会怀疑邝不是我的姐姐呢?那些不过是传说,我对自己说,她只是产生了一些古怪的幻象。 
  邝取出鸡的内脏,再把鸡切成块,再把切碎的鸡块放进锅里,然后,邝又往锅里放了很多佐料和绿色的蔬菜,“这样鲜,”她用英语向西蒙解释道,“一切都是新鲜的。” 
  “你今天去过市场吗?” 
  “什么市场?这哪有市场。自己走到后院里摘就是了。”西蒙把这些记了下来。 
  杜丽丽把鸡血倒进锅里,它们马上凝结变色成草莓红似的明胶状,她把它们切成小块和鸡块一起炖。看着红色的漩涡,我想到了《麦克佩斯》中的女巫,她们的脸被火光照亮,大锅里蒸发着热气,命运将会如何呢?“太恐怖了,”我说,“就像地狱里煮肉汤的锅。” 
  西蒙抬起头。“我也这么想,”他探出头去闻了闻说,“锅里都是好东西。” 
  炉火熄灭后,我需要的光线也没了,我把相机放进包内。老天,我突然感到很饿。如果我不吃这只鸡和它的血汤的话,又能选择什么呢?这里没有放在冰箱里的火腿和奶酪,——因为这儿根本没有冰箱。如果要想吃火腿,我先得杀掉那只乱叫的猪,可现在已经想不了这么多了。邝已经俯下身去,抓住大锅的把手,拼力抬了起来。“开始吃了。”她宣布道。 
  院子中央杜丽丽用一个铁圈生了一盆火,邝把大锅放在铁圈上,杜丽丽又放上了碗、筷和茶水。在她的指挥下,我们围坐在晚餐的周围。“吃吧,吃吧,”她用筷子向西蒙和我示意道。我看着锅里,希望能找到我在超级市场看到的那种小包装的肉块。可还没等我找到,杜丽丽夹起一块鸡肉放进了我的碗里。 
  “不用,你吃你的,”我用中文说,“我自己会吃的。” 
  “别客气,”她说,“要趁热吃。” 
  西蒙傻笑起来,我把鸡爪夹到他的碗里,“吃,吃,”我边说边冲他笑,然后自己开始吃鸡腿。西蒙愁眉不展地看着那只鸡爪,然后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若有所思地咀嚼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冲着杜丽丽礼貌地点点头,说:“嗯,很好,非常香!”看她笑的样子,就像是刚赢得了烹调大奖。 
  “谢谢你的夸奖。” 
  “确实好吃,我可不是在假客套。” 
  我咬了一小块鸡腿在嘴里慢慢嚼,没有血腥气,鸡肉细腻滑润,我放开吃起来,一直啃到骨头。我喝了口汤,味道非常鲜美,我又从盘子里夹了只翅膀,边吃边承认中国这种家养的土鸡味道要胜过美国的洋鸡,到底是口味本身的差异,还是在汤中放了鸡血的缘故呢? 
  “你拍了几卷胶卷?”西蒙问我。 
  “六卷。” 
  “那我们就称之为六卷童子鸡吧!” 
  “可现在是秋天啊!”① 
  “我这样取名是为了赞美杜丽丽,她并不像你说的那样,她不是年轻幼稚的女人。”西蒙微微颤抖地乞求道,那样子仿佛在作复活节的祈祷:“求求你,夫人,别跟我对着干。” 
  我用手在他头上划了个十字架,“好吧,你是外国人,可以干蠢事。” 
  杜丽丽端起了一杯无色的液体,“当‘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买了这瓶酒,”她说,“可是二十年来我一直没有庆贺的机会,今晚你们给了我机会。”她开始给我们倒酒,三人的酒杯都倒满后,她举起杯子说“干杯”,然后仰头一饮而尽。 
  “你们看到了吗?”邝用英语说,“必须把杯子抬起来,直到酒喝光为止。”她作了个示范,杜丽丽马上又把她和邝的杯子斟满了。 
  邝是个戒酒主义者,如果她能喝下去,这酒不会大凶。西蒙和我端起杯子,各自稍稍喝了一点,就像衣冠楚楚的伪君子在牛仔酒吧中那样。邝和杜丽丽马上拍案大叫,因为我们都剩了大半杯酒。 
  “这是什么?”西蒙大喘着气,“我的扁桃体都被它移位了。” 
  “很不错,对吗?”邝没等他推拒就把杯子又斟满了。 
  “它喝起来一股臭袜子味。”西蒙说。 
  “甜酒味?”②邝又啜饮了一口,点头表示同意。 
  酒过三轮,大约二十分钟后,我的头脑还清醒,可腿却有点麻了,我站起身活动了一下,似乎有点刺痛,西蒙也这样做了。 
  “这有一股骚气,”西蒙伸着懒腰说,“不过我觉得还算不错。” 
  邝对杜丽丽说:“他说这酒不赖。” 
  “这酒怎么称呼?”西蒙问,“也许走时我们可带一点回美国。” 
  ①童子鸡的英文原文为:spring chicken。在埋语中有年轻幼稚的女人的含义,在翻译上难以准确体现其含义。 
  ②西蒙说酒的味道像sweat socks,是汗袜子,而邝听成了sweet suck,是甜酒,语音非常接近。 
  邝看了看酒杯。得意地说:“这种酒我们叫腌鼠酒,在桂林一带很有名,味道好,而且有益于健康。泡制的时间很长,一般要十到二十年。”她示意杜丽丽给我们看看瓶子,杜丽丽拿起酒瓶指了指红白相间的标签。然后递给了我们。酒瓶里已经快空了。 
  “瓶底是什么东西?”西蒙问。 
  “老鼠啊,”邝说,“所以才叫腌鼠酒。” 
  “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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