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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加拿大当律师-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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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消息以加拿大律师蔡世新之口,向世界发出了匡扶正义、要求美国政
府对中国受害者进行经济赔偿的声音。

    蔡世新回到加拿大以后,通过海登在美国律师界的关系,在华盛顿找到一个专
门做与政府对抗案件的律师。几年前美国军队入侵巴拿马,造成许多巴拿马平民的
伤亡。这个律师曾代理巴拿马死伤人员的家属控告美国政府,并得到美国政府的巨
额经济赔偿。

    蔡世新问他:“能不能告倒美国政府?”

    他说:“可以。”并用巴拿马的案例说明成功的概率极大。他表示愿意和蔡世
新一起合作,代表中国死伤人员的家属和美国政府谈判赔偿问题。1999年8 月,美
国政府主动提出向中国受害者赔偿,此事便没有继续做下去。

    经过中美两国政府的谈判,美国赔偿了450 万美元。蔡世新分析说,以维护人
权名义对南斯拉夫进行主权干涉的美国政府,在轰炸中国大使馆的事件上却犯了侵
权大罪。美国政府知道自己理亏,所以主动提出赔偿。即使美国不主动提出赔偿,
最后经过民间索赔,它也得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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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马”易主

    一个中国民营企业家,被美国的福特汽车公司“赖”去了四十万美元,而这个
企业家的L…1 签证(美国公司转让签证)又被拒签,于是他只好委托远在加拿大的
蔡世新律师,来打这场力量悬殊如同“蚂蚁斗大象”的官司。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这场历时两年多的跨国官司,居然让他们打赢了。拥有500 名律师的福特公司,不
得不在加州法院开庭审理之前,寻求庭外调解,加倍赔偿经济损失。这个案例,不
仅大长了中国人的志气,同时也提醒中国企业家,与美国大公司打交道,一定要多
加小心,不可轻信任何许诺。不论是口头上的,还是书面协议上的……

    “野马”易主

    1993年春,刚刚30岁的辽宁民营企业家唐先生,接到他在美国洛杉矶一个朋友
的传真: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准备转让一个著名商标——“野马”Mustang 。经
初步协商,四十万美元就可以买下来,商业前景极其可观……

    唐先生立刻通过越洋电话与远在洛杉矶的朋友进行联系。对方是个华侨,姓李,
英文名字叫汤米·李。李先生告诉唐先生,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
代,曾经出产过一种“野马”牌跑车,在美国以及美洲大陆风行一时,尤其是青年
人非常喜欢。因此“野马”商标也就成了那个时代最著名的商标之一。现在这个汽
车已经很少生产,但是很多人还很怀念它。经与福特公司法律部商标处协商,可以
用“野马”牌商标生产系列服装,但不准做别的东西。李先生特别强调,“野马”
牌服装加工出来以后,不用做太多的宣传,就会有很好的市场;可以在美国卖,也
可以拿到中国卖。

    唐先生觉得这是一笔好生意,当即决定斥资买下“野马”牌商标。他在中国很
忙,暂时去不了美国,就全权委托李先生在美国办理购买商标事宜。随后通过他在
香港的公司,把四十万美元的购买费汇到美国。

    李先生在洛杉矶有个沃泰克公司,他以沃泰克公司的名义,跟福特公司法律部
商标处签订了商标转让合同。合同全部用英文写成,内容非常详细,有几十页厚。
李先生简单看了一下,就签了字。

    合同大意是:美国福特公司作为“野马”牌商标拥有人,同意把该商标转让给
沃泰克公司使用,生产“野马”牌系列服装产品。

    福特是当时美国的第二大公司,世界著名,李先生当然很相信福特公司,决不
会想到福特会把已经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卖给了他们。

    签了合同,李先生即开始购置厂房和设备,很快就生产出了第一批样品。他拿
着样品,到美国各家百货商店和服装批发商那里去推销。其中有个百货商场对“野
马”牌商标的所属权产生怀疑。因为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个商标属于美国一家很大
的服装制造商——海格公司(Haggar),他们把这个情况通报了海格公司。

    海格公司接到信息后,马上给洛杉矶的沃泰克公司发来警告信:日前我们得知,
你们在洛杉矶地区兜售你公司生产的野马牌商标的衣服,我们作为野马牌商标合法
的商标注册人,向你们正式提出警告,请你们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带有野马牌商标
的任何产品,否则,我们将采取法律行动,一切后果将由你们承担。

    洛杉矶的汤米·李先生觉得这个事情比较严重,就把这封信转给了福特公司法
律部商标处,和远在中国辽宁的唐先生。

    福特公司答复说:这件事你不用担心,野马牌商标是我们福特公司六十年代创
办的,别人不可能有。海格公司不可能有这个商标。你在美国呆这么多年,应该知
道野马牌是人人皆知的名牌。你暂时不要管,由我们去和海格公司交涉。李先生把
有关情况向唐先生做了汇报,唐先生只好等待福特公司与海格公司交涉的结果。一
等就是半年。李先生每次向福特公司催问情况,对方总是说,正在解决。

    沃泰克公司有些骑虎难下。工厂已经开工,衣服也做了一些,但是不能卖,又
不能继续做;工人闲着没事,还不能把他们遣散了。做还是不做,无法决定。找了
几次福特公司,福特要么不予理睬,要么就是不耐烦地说:告诉你们正在解决,急
什么!

    与此同时,海格公司却催得很急,不断地威胁说要起诉沃泰克。

    李先生对海格公司说:你说野马牌商标是你们的,凭什么说这个商标是你们的?
你能不能把法律证据拿给我们看看?

    海格公司马上把他们在美国商标局注册的文件传真过来。

    原来,福特公司野马牌服装商标的注册期限是到1985年,此后没再注册。美国
商标法规定,商标要连续注册,一旦中断注册,超过法律保护期,自动失效。谁抢
先注册,这个商标就是谁的。野马牌商标在福特公司中断注册失效以后,被海格公
司注册了,因此这个商标就是海格公司的了。在法律上,现在海格公司是野马牌商
标在服装领域中的合法拥有者。

    汤米·李不懂法律,觉得很奇怪,福特还能搞错么?他在美国就开过野马牌汽
车,知道野马牌是福特公司生产的。现在怎么会出这种事情?

    唐先生当然就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一晃就到了1994年。唐先生心里纳闷儿:都说美国的办事效率高,一年下来没
有结果,这也太慢了。他申请的L…1 签证(美国公司转让签证)被美国领事馆拒绝,
他也去不了美国,干着急。他让汤米·李在美国找律师咨询,能不能从福特公司把
购买商标的那四十万美元要回来。结果找了一圈律师,没有一家愿意接这个案子。
很多美国律师一听说要和福特公司打官司,都表示无能为力:福特公司太大了,你
一个小公司,根本不可能打过他们。

    1995年夏天,唐先生到加拿大考察,在多伦多认识了蔡世新,请他给办加拿大
的企业家移民。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他对蔡世新说起了福特公司的案子。

    “蔡律师,这个案子搞得我确实骑虎难下。”唐先生对蔡世新说,“美国的事
咱也搞不懂,找福特说我不做了,把四十万退给我,福特也不退。写信去问,他不
回信,也不回电话。派人去,他就说再等等。转眼过去快两年了,等到哪天是个头?
蔡律师,既然我请你办移民,这件事我就交给你。看看有没有方法把这个钱要回来。
我的目的很简单,把四十万要回来就行。我也不太喜欢美国,特别是洛杉矶,到处
是枪声,不放心在那里开工厂。”

    蔡世新明白,案子发生在美国,对方又是美国的大公司,真要打起官司来,不
那么容易。但从唐先生介绍的情况看,案情并不复杂,应该是可以打赢的。就说:
“还是看看这个案子的有关文件再说吧。”

    唐先生见蔡世新没有拒绝,很高兴:“好,我马上叫他们把文件都寄来!”

    很快,汤米·李按照唐先生的指示,把购买野马牌商标的合同以及双方来往的
信件,统统从美国快递到加拿大来了。一共有好几百页纸。

    蔡世新花了几天时间,从头到尾认真分析和研究这些文件。

    合同是福特公司的律师起草的,很细,也很严密。蔡世新特别注意到了有关担
保的这一条内容:

    “福特公司作为野马牌商标的合法注册者向商标售让人担保:福特公司是野马
牌商标的合法拥有者和使用者,这项使用权是没有任何争议、没有任何附带法律条
文、没有任何第三者可以介入的……”

    蔡世新对唐先生说:“唐先生,从合同来看,福特的合同非常正规,而且对你
们售让人是有利的。另外,海格公司也没错,他们提供的美国商标局的文件,我通
过电脑又查了一遍,没错。确实是从1985年以后就是他们的了。”

    “怎么能出这种事!”

    “现在的情况是,”蔡世新对唐先生分析道,“福特知道自己一不小心忘了继
续注册,被人家趁机注册走了。他们公司太大,忽视了一个商标注册的事,也可以
理解。他们现在肯定知道自己错了……”

    “蔡律师,你能肯定福特错了么?”

    “这没问题。这些材料我看了几天几夜,就是要给你找出结论。我的判断不会
错的。”

    “那你说,怎么办?能不能把钱要回来?”

    “福特这么大的公司,把不是它的东西卖给你,这是一个违反合同的事情,应
该能把这个钱要回来。”

    “那他们为什么老是不理睬我呢?”

    “我想,可能福特公司觉得你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洛杉矶,又是华人,
他们想敷衍了事,当然不想承认这个错误。承认错误对它福特太没脸面了。”

    唐先生显得有些激动:“他妈的,原来是这样,它想坑我啊!蔡律师,我全权
委托你,跟它去交涉,把这笔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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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蚂蚁斗大象

    在北美,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都是“先礼后兵”:先打电话,或是写
信,把有关情况通报对方,根据对方的态度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蔡世新给福特公
司打电话。福特公司商标处的一个人在电话中说:我们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保证
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蔡世新也不等他们所谓的“调查”结果,接着又给福特公司写了一封信。他把
合同中的有关“担保”的条款列出来了,然后指出:海格公司说你们的商标是过期
的,人家有美国商标局的原始注册文件。在法律上你们已经不是野马牌商标在服装
领域的所有者了。你们把一个过期的、已经不属于你们的商标卖给了我的中国客户。
我希望你们能认识到自己的失误,马上退还我客户购买野马牌商标的四十万美金,
加上利息。

    此信发出之后,又耐心等待了一个多月,福特公司仍然没有反馈消息。

    蔡世新对唐先生说:“现在,福特还是采取拖延抵赖的办法,你说怎么办?”

    唐先生说:“蔡律师,我既然委托你,就听你的,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俗话说:先礼后兵。我们已经以礼相见,对方没反应,下一步,我们只好用
兵了。”

    “怎么个‘兵’法?”

    “那只有打官司了。”

    “福特这么大,怎么打?”

    “美国和加拿大,在这些法律上基本都是一样的,我非常了解。唐先生,你想
一想,你总不能把你过期的东西卖给别人吧?美国是个讲究法制的国家,不可能允
许把过期的商标卖给你。在法理上你是可以打的。你有两个优势。”

    “哪两个优势?”

    “第一,你在合同上是站住脚的,是福特违约。第二,你打这一场官司,在美
国,要名垂史册。”

    “哦?为什么?”

    “美国、加拿大、英国都是判例法。什么叫判例法呢?就是1995年唐先生或是
你的沃泰克公司告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案,只要起诉以后,这个案例,就会被记录在
案,在所有美国法律册上都会有你和你公司的名字了。以后所有打有关商标过期的
官司,就会要引用这个案例,引用你的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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