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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求求你!我不想再看见它!”
他温柔地说:“我知道你不想看。但有些事我必须问你。”
他打开揉皱的纸,大声读道:“原谅我,亲爱的,你说得对。告诉老头子,我运气不好。’”她小声说:“老头子就是尤金先生,卢克的老板。”
罗杰警官慢慢地说:“尤金先生两星期前就退休回他的老家了,你丈夫没有向你提起过吗?”他的两眼盯着她。
伊夫琳的脸色和厨房的墙一样白。不,他没有提起过,不论他们之间是甜言蜜语,还是恶语相向,卢克都没有提到老板已退休的事。也许他说过,但她没听到,如果听到的话,就可以挽救她了。
唔,事情居然会败在遗书上。把药倒进他的咖啡里已经够可怕的了。他痛苦的呻吟令她心碎,和他的吻别也很凄楚,但没料到最让人难受的还是伪造那简单几个字的遗书露了馅儿。
《 完 》
姑妈回城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再缓缓地吐出来,然后说:“虽然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我还是希望奥斯卡带着微笑出现,向我做些解释。”
“不要幻想了,姑妈。”莫尔说,“你知道那是不可能的,最好是接受事实,过新的生活。”
海上巡逻队找到奥斯卡的船时,船已倾覆在海水中,除了船桨和钓鱼装备还在,连个人影都没有。姑妈经常梦见奥斯卡被海怪拖下船。一个富有钓鱼经验又常独自轻舟出海垂钓的人,以前从没有出过事。
“天有不测风云,”莫尔继续说,“但幸好你生活无虑。”
“不,莫尔,时间会去掉伤痕,但是永远抹不掉创伤,没有奥斯卡,我永远无法排遣生活。”
莫尔耸耸肩说;“你知道,就某个意义来说,那是你赋予美满婚姻的代价。”
“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该放弃那幢公寓,那儿全是他的影子——衣柜里有他的衣裳,还有他的写字台,他的梳洗用具。”她摇摇头,“我总觉得他会来。”
“姑妈,你为什么不和我们多住几天,我们找个人去重新整理公寓,收拾他的东西?”
“不,不,谢谢你,莫尔,我得自己开始面对生活,这三个月来你和苏珊一直待我很好,照料我,耐心听我翻来覆去地说话。不过,我已经安排好,请罗拉明天回来,她可以帮我做一些事。我也和医生约好,星期五上午去看他。他要我至少每四星期检查一次。他怕我会旧病复发,就像你姑爹失踪那次一样。”
“你知道我们一向欢迎你,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人就是姑爹,而你又待他好,使他快乐。”
姑妈的眼睛再次湿润了,她拿起手帕,但只拿到一半,手就搁在胸前,握成拳头,压在胸骨上。
“怎么啦?”莫尔问,“要不要药片?”
“要,要的,莫尔,请打开我的皮包。”
她找到装药的小玻璃瓶,把小白药片倒在手心上,含一片在嘴里,闭上两眼休息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说:“现在好多了。”
“你一定要走吗?”莫尔问,“你知道,你在这儿不会麻烦我们的。”
“谢谢,莫尔,你很好,这里也很可爱……”
他们此刻正坐在可以俯瞰海湾的私人海滩上。这海滩属于莫尔,是他独创的,用特别进口的、最好的珊瑚色沙石铺成。
姑妈已经穿好衣服准备乘火车,莫尔穿着他昂贵的星期日便装,他的头发大约三星期没理,太长了。他不像他的姑爹,姑爹每天早晨刮胡子,穿着整洁,即使在假日,也打扮得像准备上班一样。连喝第一杯咖啡之前,他也要打领带,穿外套。
屋里电话铃响了,姑妈突然紧张地想:奥斯卡!他们已经发现他了!
铃声停顿了,接着,苏珊拿着电话机出来,对姑妈微笑着说:“别紧张,姑妈,只是你的律师。”
“啊,是波顿。”姑妈说,她的心跳缓慢下来。
“奥斯卡太太,你好吗?”
“噢,我很好,莫尔和苏珊把我宠坏了。”
“我听说你明天回家。”
“是的,事实上,我一会儿就去乘火车。”
“晤,我不想催你,不过……”
“我知道,波顿,很抱歉一再拖延。”
“你不必到办公室来,我很乐意把文件送到你家去。”
莫尔指指他的手表,对姑妈耳语说:“姑妈,我们必须出发了。”
“谢谢,波顿,我很感谢,星期三如何?”
苏珊在吻别姑妈后,说:“姑妈,不要忘记保持联系,你要是寂寞,随时欢迎再来。”
莫尔开车送姑妈到火车站,在月台上,他告诉她:“姑妈,我很乐意开车送你回公寓,从兰琴蒙特到曼哈顿,不算太远。”
“不,莫尔,我总觉得火车上能很好地休息。到了那边,出租车司机会替我提箱子,我一到家,就会通知医生。”
他们微笑着互相吻吻面颊,她一再谢谢他。
在火车上,她很害怕回到和丈夫快乐地住过的公寓。
下了火车,她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一辆出租车,司机还替她把行李一直送进电梯。
她一打开房门,立刻有一种房里有人的感觉。起居室有一扇窗子略略开着——她曾那样开着的吗?
房里有一股新鲜的气息,带点清香,这香味使她迷惑,很快她领悟到,那是奥斯卡刮胡子时用的刮胡水的香味。这怎么可能?
是自己没有把瓶子盖好?
她迅速脱下外套、帽子和手套,走进卧室。这里也不对,一切都不对!奥斯卡的床显得很凌乱,好像有人在床罩上睡过觉。
衣柜顶层的抽屉上,挂着奥斯卡的裤子,就像他每天晚上挂裤子一样,打开抽屉,将裤管夹住。
“奥斯卡?”她颤抖着,轻声叫着:“奥斯卡?”
走进浴室,她立刻看到肥皂!奥斯卡有个节省的习惯,他总是将一块快要用完的小块肥皂,压在另一块新肥皂上;现在这里是一块新肥皂,上面赶着一小块银色的肥皂!摸摸它是湿的!
她的视线开始模糊,呼吸梗在喉咙里,两腿发抖,然后失去平衡,倒在地上。她觉得面颊压在了浴室垫上,碰落她的眼镜。
她在观察室里住了四天,被捆在一个心脏监视器旁。
第四天,她被移到一间私人病房,有特别护士全天候照顾。
“唔,你又熬过来了。”医生说,“你的心脏没有明显的病,但是与来访者谈话不能超过十分钟。”
她的头一位访客是律师波顿,他带来了文件,她让他把文件放在一旁,给他一些指示,又遣开护士,留下波顿忙了大约二十五分钟。
下一位是莫尔,他看来忧虑而震惊,“我的天,姑妈,我们以为会失去你呢。”
“但是没有,莫尔,我仍然在这里。”
“你看上去挺好的,谢谢上帝!”
“是吗?那太好了,苏珊好吗?”
“苏珊?她很好,她要和我一起来,但医生说她最好不……”
“莫尔,你送我上火车后,没有直接回家,她不惦记你吗?你怎么跟她解释的?”
“惦记我?为什么她要惦记我?你是什么意思?”
“我意思是说,你从兰琴蒙特火车站一直开车到曼哈顿,赶在我之前到公寓。莫尔,过去三个月里,你是不是借过我的钥匙,去另外配了一个?”
“姑妈,你是在开玩笑吧?”
她大笑起来,“我很认真。当我想到你曾多么仔细听我说往事的时候,我就明白了。你知道奥斯卡的许多生活习惯,比如打开窗户、怎么挂裤子、用什么刮胡水,甚至怎么节省肥皂等等。这一切你必定事先有计划!”
莫尔吞咽着口水,摇摇头说:“姑妈,你是不是在指责我……”
“指责你企图吓死我?是的,莫尔,你不必再试探了,因为波顿已经来过,我已经改了遗嘱,你只能得到一元钱。”
莫尔不停地摇头,“真是荒谬绝伦!姑妈,你怎么能相信……你怎么可能认为……”
护士打开门。
“再谈一分钟。”姑妈叫道,然后对莫尔说:“我累了,莫尔,你得走了,不过我向你保证,我不是瞎猜得。那天晚上,当我在浴室地板上醒来得时候,就在我眼前,浴室得柔软地毯上有你从那海滨带来的、那种特别的珊瑚色沙粒。波顿曾到公寓去用瓶子装了一些,保存在他的保险柜里,以便万一需要做证据的时候用。所以,我认为你没有机会。”
他的脸变了颜色,嘴唇发着抖。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离开病房。
《 完 》
事故的寡妇
蜜莉右手中的枪开火了。
西都没来得及表示惊讶。
他倒在她脚下,死了。
“见鬼。”蜜莉轻声道。这不公平,她又失去了一位丈夫。从一开始,她就不想要那支愚蠢的枪。她曾恳求西不要把枪给她——他叫西蒙,但他喜欢别人叫他西。她的抗议没有用。西坚持说她应该学会射击。西是她这些丈夫中最固执、最喜欢发号施令的一个。他已经下定了决心。蜜莉必须学会怎样专业地摆弄枪支,以便保护自己。西的工作使他出差的时间越来越长,所以蜜莉(她的真名应该是蜜莉森特)一个人呆在家里不安全。她必须能够保护自己,这就是说她要学会射击一个不速之客。
蜜莉对枪支——不管它们是叫左轮还是叫手枪——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恐惧。为了不和一支枪呆在家里,她请求西出差时带着她,这样她就能享受到他随时随地的保护。西联想都不愿这样想。他不愿让蜜莉牺牲幸福的家庭生活而和他一起四处奔波。
于是,不顾蜜莉的极力反对,西把那支枪买了回来,并开始给她上第一课。
“你看,亲爱的,”他说道,“你就这样拉开枪栓,”他姿势相当优美地做了示范,然后把枪递给蜜莉,让她重复自己的动作。蜜莉刚一碰到那枪,它就开火了。
可怜的阿奇博德——他喜欢人们叫他阿克——死得也同样的突然。他非常喜欢水。蜜莉的叔叔亚当曾说阿克生下来时应该是带着鱼鳍的——也许是鱼鳃?反正他对水已经到了疯狂的地步。
蜜莉怕水。有一些东西会让她害怕。闪电不会吓着她,老鼠她也认为很可爱。她甚至还很喜欢蛇。但她不喜欢水。也就是说,她不喜欢大面积的水。在小小的游泳池里游泳还是相当惬意的。如果她生活在没有飞机的年代里,那她肯定不会去美国之外的地方。阿克喜欢水,而蜜莉也支持他在闲暇时间尽可能多地呆在湖边。她只是很礼貌地请求他不要让她一起到船上去——她会很高兴地坐在岸边,看他划船,并向他挥手致意。
但阿克并不满足。他下定决心要治好她对水的恐惧,并说她的恐惧和她对他的爱其实是一码事,如果她不坐到船上来,就意味着她不爱他。既然他都这么说了,她还能怎么办呢?
所以她胆战心惊地爬上了船。就连他们离开码头时,她还在恳求阿克带她回去。她当时简直是吓疯了。阿克哈哈大笑。巨大的恐惧使她想跳进湖里淹死自己,以使这恐惧消失。她站了起来,阿克也站了起来,想伸手扶她,可她把他推了开去。
突然“扑通”一声水响,船上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开始大叫起来。
附近的人们听到了她的叫声,把船划了过来。她告诉他们发生的情况。他们潜下去救人,还叫来了更多的帮手。
但这一切都无济于事。四个小时后,他们找到了阿克的尸体。
乔纳森是另一个。如果蜜莉没记错的话,他应该是阿克死后她嫁的那个丈夫。乔纳森喜欢别人叫他乔。他对蜜莉的母亲很气恼,因为她提到他时,总把他叫做约翰。他说蜜莉的母亲是一个女婿所能期望的最好的岳母,但她为什么要坚持叫他约翰而不是乔?可怜的宝贝,他没有多少时间可让蜜莉的母亲叫错他的名字了。
乔非常喜欢野餐。但是那种很原始风格的。蜜莉也不讨厌野餐。如果你拿着一张折叠桌、一把小帐篷、许多椅垫、银餐具、餐巾纸、美味的鸡胸肉、火腿再加上充足的冰镇香槟,她还可以说非常喜欢这种活动。
但乔喜欢从自然获取一切。他说,如果你不自己采摘食物,那野餐就不能称之为野餐。那是你大显身手的时候。
他们最后一次野餐时,乔负责钓鱼,他让蜜莉去采集蘑菇和野草莓。她不知道怎样挑选蘑菇,也这样告诉了乔,所以他就非常详细地解释了她应该采摘什么样的、不应该采摘什么样的。她尽力按他说的做了,但她那天没戴眼镜。乔不喜欢她戴眼镜的样子。他似乎认为那是她为赶时髦而戴的装饰品,他说她根本就不需要它。所以在没戴眼镜的条件下,她尽最大努力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