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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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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吉诺维斯(Genovese,Vito,1897…1969):又名唐·维托恩。20世纪30…50年代美国势力最大的犯罪辛迪加老板之一。1937年,美国政府指控他犯有杀人罪,他逃往意大利。在意大利,他一面从事对美国的毒品走私,一面资助法西斯,成为墨索里尼的好友。50年代,他在纽约谋杀数名对手,逐步重建他在纽约市的势力,成为该地区黑帮的实际盟主。1958年,美国政府指控他犯有毒品走私和贩运罪。1959年判刑15年。1969年因心脏病突然发作,死于囚犯医疗中心。 

  我和我女儿通了电话,她们都哭了。我父亲不敢出门,早上也不敢驾车。 
  联邦调查局想再次迁移我的家庭,我没有同意,他们也就不再坚持。我不想度过我的余生了,这帮狗崽子并不要我或我的家庭永无止境地生活在恐惧之中。他们会发现我吗?我采取了正常的保护措施。我每到一个地方,总感到有人尾随着我。我旅游,身上带着各种各样名字的信用卡。我尽管作出全力以赴的努力,但他们肯定会发现我。任何人都有不测。他们要是发现我,一定会跟我算帐。对我袭击的家伙得胜过我。 
  第一次审判案件的时候,我43岁。我有6年时间没有和家人在一起过正常的家庭生活。我的生活经历和渐渐长大的女儿们之间有着很大的隔阂,我希望以自己已经从事的自豪的工作来逐步消除。但是,我永远不能在社会上公开自己,始终要用不同的姓名暗自度日。只有亲密的朋友和同事才会了解我在联邦调查局的历史。 
  我感到满意的是,我认识到自己做了力所能及的最崇高的事业;我为审判案子起了促进作用;其他的特工,也就是我的同事,对我表示祝贺,对我所干的工作表示尊重;我的家庭也为我而感到自豪。 
  我感到自豪的是,我现在还是那个乔·皮斯托尼,和打入黑手党内部以前的乔·皮斯托尼一样。在黑手党里的6年生涯,我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我的人品未变,价值未变。我在身心两方面都没有受到任何污染。我仍然不饮酒,还是那一副身骨。我的妻子还是原配,我们的婚姻幸福如初,我们的孩子还是同样的活泼可爱。我毫不费力地放弃了多尼·布拉斯柯的角色。我非常清醒地意识到我是什么样的人。我的人品无论如何,也无论我有什么优点和缺点,我打进去的时候是乔·皮斯托尼,我回到外界以后,我还是乔·皮斯托尼,我为此而感到自豪。 
  在纽约的一次审判以后,一位辩护律师向我祝贺说:“你干得顶呱呱,皮斯托尼特工,你真有两下子。” 
  几年以后的1986年,在布鲁克林的纽约东区的美国法庭审判了另一件案子。我曾经打入的布拿诺家族的头领勒斯蒂·拉斯苦尼在庭外的走廊上等候。他坐在椅子上,那神气就像一个皇帝,周围聚拢着其他被告,都是该家族的一些自命不凡的党徒,一个个像侍卫一样围在他身旁。就是到现在,他们谁也不肯相信,或不肯承认他们面临的现实。拉斯苔尼说:“无论我在不在牢房,他准会碰上我的。”其中一个党徒说:“他谁不认识,不用说6年了。”一个党徒的女儿被带上来见拉斯苔尼。她谈到了我这个向他们每个人作证起诉的特工,说道:“干这样的工作好比提着脑袋过日子,我可不想干像他那样的差使。” 
  1983年1月17日,我和妻子、兄弟一起去首都华盛顿,出席一年一度的首席检查官奖的颁奖大会。颁奖仪式之前,联邦调查局局长威廉·韦伯斯特及其助手和我们一起共进午餐,地点在联邦调查局总部J·埃德加·胡佛大楼里局长的私人餐厅。 
  颁奖仪式在司法部的大礼堂举行。里面济济一堂,出席仪式的都是显赫人物和政府要员。 
  我是获得此奖的一员。首席检查官威廉·弗兰奇·司密斯和联邦调查局局长韦伯斯特把首席检查官卓越贡献奖奖给了我,把我作为联邦调查局的优秀特工。他们表彰了我的成绩:我隐蔽了那么长时间,渗透到黑手党内部那么深,这都是前所没有的,这需要多么大的自我牺牲精神。我赢得了热烈的掌声。 
  除了在第一次审判黑手党中作证以外,这是我职业生涯中最美好的时刻。 

  
  
第二章 发端



  我在工作的第二年,就在弗吉尼亚州亚历山德里亚市外执行公务。我们一直在追捕一名抢劫银行的在逃犯,追捕了大约有1个月,其间有好几次差点就逮到了他。我和同事杰克·奥罗克得到秘密报告说,那家伙将要在靠近华盛顿的某个公寓停留大约半个小时。我们提醒了在华盛顿的办公室,这样他们就可以派两辆车。我们赶到那地方去,停了下来,就看到那家伙正在下楼梯。 
  这是一个黑人大汉,生得魁梧而又墩实,身高6英尺4,体重225磅。他已经干了一连串的抢劫银行和旅馆的活动,还打死了一名职员。 
  这儿是一个黑人住区的中心地带。那家伙一看到我们就从小巷溜走了。我纵身跳下了车,紧紧追随;我的同事驾车在街区四周行驶,以截断他的逃路。我们翻越了篱笆,奔跑在小巷里,踢翻了食品罐,弄得一片喧闹。我没有掏枪,因为他也没有那么做。后来到了另一条小巷,我终于赶上了他,把他逮住。接着就拳打起来。一会儿他压倒我,一会儿我压倒他,接来揍去,互相咬住对方不放,打得双方都崩溃了。群众围在一旁,袖手观看。我征服不了他。我设法从背后腰间掏出了手铐,将一只套在手上,终于狠狠地砸到了他,弄得他一时眼花缭乱。这使我赢得了短暂的时间,把他的手反扭过来,将一只手铐铐住了他。 
  其他的车子已经开来,我们抓住了他。 
  我们押着他往车上走,他对我说:“你恐怕是个意大利人。” 
  “是吗?” 
  “没错,因为那样殴斗的方式只有两种人才那么干,这要么是黑人,要么是意大利人。我知道你不是黑人。” 
  这实在是一件遗憾的事。这家伙原来是退伍的海军陆战队队员,他佩戴的勋章表明了他在越南的英勇战绩。他遣送回来以后找不到工作,谁也想不到他是从越南回来的退役军人。他成了个海洛因吸毒者,银行抢劫犯。在这次较量以后他蹲了大约三年的牢房。出狱后,他继续重操旧业。我们设法逮捕他的时候,他跳出来对我们开枪射击。我的一个兄弟用短枪结束了他的生命。 
  我为那家伙感到很不是滋味。可是我不是心理学家,也不是社会工作者,我是联邦调查局的特工。 
  一个意大利人。我的祖父辈是来自意大利。我出生在宾夕法尼亚州,在那儿长大,然后到了新泽西。我父亲在一家丝绸厂工作,同时还开了几爿酒吧。他在62岁退休。我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在中学读书时,我喜欢踢足球,打篮球,主要还是打篮球,当后卫,当前锋。我只有6英尺高,但是跳跃能力很好,足以当上全州的第二队队员。我到军校里待了一年,篮球更是经常打,后来靠篮球奖学金进了大学。我知道自己要当一名职业选手还不够条件。篮球只不过为我上大学铺了一条路。我学的是社会科学。我想当一名高级中学的篮球教练。大学读了两年我就辍了学,结了婚。那时我20岁。 
  我在外面工作了一年,正如我过去在校经常抽时间外出干活一样,我在工地上做工,开推土机,在丝绸厂干活,在酒吧里当招待,还开拖拉机拖车。我的妻子是个护士。干了一年的活以后,我又回到学校,想获得大学文凭。不过我不再打篮球了。我妻子已经怀孕,我不得不整天工作,没时间去打篮球。我们的第一个女儿出世以后,我妻子就上班工作,当护士,好支持我把大学读完。 
  我的家里没有人当过警察。不过,我小的时候,曾经想到过当一名警察或者是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我在读大学四年级的时候,一个朋友要去参加地方警察部门的一次考试,还想叫我和他一起去。我说,我想把大学的最后一年读完。可他说什么也要叫我去应试。结果在笔试中我得到了前五名,在实际操作中我名列第一。我对警察队长说,我想在警察部门工作,但是我在大学还有一个学期,我想读完,好拿到文凭。我问他可不可以约定:我只在晚班工作,一直工作到我大学毕业。他说,他认为这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到了签约的时候,他对我说,他不能保证我的夜班工作。因此,我回掉了警察部门的工作,把大学读完。 
  我获得了大学文凭,在一所中学里教了一段时间的社会学。我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自己就有了两个孩子。 
  我有个朋友在海军情报局工作。该情报局要雇佣平民作一些调查工作。一方面调查对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人员基地设施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也调查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人员在地方范围的犯罪活动。调查涉及的类型很广:同性恋、赌场、盗窃、吸毒以及像从事破坏而危及国家安全的一些案件。 
  海军情报局特工经常和联邦调查局特工紧密配合工作。在我的脑海里,我总是在想着当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但必须要有3年的实施法律的工作经验,还要有大学文凭,你才能当得上。 
  我对海军情报局很感兴趣,因为你只需要有大学文凭就行。我通过了一些必要的考试,就当上了海军情报局的特工人员。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三个女儿。 
  我主要工作在费城外面,基本上是斯斯文文的工作,作一些正常的、直截了当的调查。有些工作还作了分类。我的任务是调查吸毒、盗窃这一类的案件,也干一些破坏案件中的情报工作。我审案件,在军事法庭上提供证词。 
  我在那里的工作满足了联邦调查局关于具备实施法律经验的要求。我通过了笔试、口试以及体力测试,于1969年7月29日宣了誓,成了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 
  我在弗吉尼亚州匡迪科的联邦调查局学院里待了14个星期,学习法律、学习在联邦调查局管辖范围内的违法情况,学习接待人员、实施各种调查的常规程序和技术。我接受各种训练:自身防卫的技术,追车和逮捕的正常程序和技术,局里使用的各种类型轻武器的使用等等。 
  在海军情报局里,我喜欢街头工作,处理刑事案件,并不喜欢搞情报调查。到了联邦调查局以后,我还是想干街头工作。任何人不论什么情况都得从这儿干起。 
  我被分派到佛罗里达州的东北部城市杰克逊维尔,执行日常公务。 
  我在那里工作不到一个月,就遇到了作为一名特工所面临的严峻局面。我们奉命要抓一名在逃犯——一个从乔治亚州监狱逃跑的犯人。他犯了绑架罪,还打死了两个人。他越过州界线逃到了佛罗里达。我的同事还从一个知情者那里获悉,这个逃犯正要到达这一带,此刻正驾着车,准备作案。 
  我们布置了几辆车在这一地带设防,盯着他驾车而过,立即尾随,乘他在作案地点下手时就开车过去。可是,车子行驶了几英里以后,他拐了弯,上了公路以后就开到边道上,想摆脱我们。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我的同事在驾车,朝那辆车边开过去,迫使对方在路边停下来。逃犯的车子正好停在右边,也就是靠我这一边,我的车门和他的驾驶室门正好相对。 
  我和逃犯同时跳下了车,彼此面面相对,相隔大约5英尺。他在掏枪。我初次上阵,没有经验,还没有掏枪。那家伙把枪对准了我,扣动扳机。“咔嚓!”他又扣了一次。“咔嚓!”两次都没有发火,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这一切都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逃犯放下了枪,拔腿就跑,我立即追过去。我的同事也下了车,在后面边跑边叫:“对他开枪!” 
  在动用武器上,我们有严格的防卫界限。开枪警告都不允许,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能开枪。开枪就要打死人。不过我还不打算朝那个家伙开枪。我心里火冒冒的,让他白白地对我开了枪。干一份堂堂正正的差使有说不出的苦。不过,我抓住了他,用手铐在他头上狠狠砸了几下,然后铐住了他的手。 
  我的同事跑了上来。他说:“你究竟为什么不开枪?” 
  “这事儿真是有点不称心。”我说。那家伙把我吓了个半死,与其说我恼怒他,倒不如说是气我自己,因为我在跳下车的时候没有带枪。不过,在那逃犯当时惊慌中晃动枪之前,说什么也没有理由要对他开枪。 
  在杰克逊维尔,我担当了一些在逃犯案子的处理工作。罪行是赌博和抢劫银行。我开始扩大线索。我感到自己有个较好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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