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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妇 守 则
第一,於热带地区照样穿著貂皮大衣,不得有脸孔通红,猛吐
舌头之行为!
第二,爱护所有动物,尊重一切生命,不得有独宠约克夏,波
斯猫之行为!
第三,随身配戴十公斤以上之黄金首饰,不得有害怕歹徒抢劫
之行为!
第四,坚持於委托行及十层楼以上之百货公司采购,不得有涉
足便利商店甚至小摊之行为!
第五,出席慈善晚会,应不停点头微笑,供工作人员摄影,不
得有呵欠连连甚至睡倒邻座肩膀之行为!
第六,公开场合,实在忍不住想打哈欠时,应掩口佯装轻咳,
不得有张开血盆大口,露出纯金牙齿之行为!
第七,积极□集减肥俱乐部会员卡或美食餐厅折扣券,不得有
收集邮票,蝴蝶标本之行为!
第八,追求快乐人生,远离政治活动,不得有头绑布条,手执
扩音机之行为!
第九,抽菸以薄荷凉菸为限,不得有偏爱长寿;新乐园之行为!
第十,采购衣件时,应诚实告知店员所穿尺码,不得有硬穿猛
塞,使衣服破裂之行为!
男 人 守 则
第一; 每十分钟吹牛一次;每二十分钟说谎一次,每三十分钟
讲黄色笑话一次;不得有正襟危坐;故作圣人状之行为!
第二; 街上遇见美女;应立即缩紧小腹;行以注目礼;不得有小
腹便便;斜眼偷瞄之行为!
第三; 帮忙家事;以陪小孩玩为限;不得有从事洗碗;洗衣等无
聊工作之行为!
第四; 同座女子谈起星座;血型或紫微斗数等话题时,应立即
嗤之以鼻或一笑置之不得有洗耳恭听;面露好奇之行为
第五; 洗澡应慎选良辰吉日;不得有意志不坚,在家人催促下
完成之行为!
第六; 挖完鼻孔;应仔细观察手指;不得有一弹了事之行为!
第七; 视衣橱;衣柜为禁地,不得有熟知自己衣物放於何处之
行为 !!
第八; 下班回家;应喝茶看报;看电视;搓脚一小时以上,才对
妻子说第一句话;不得有进门即口若悬河之行为!
第九; 避孕以要求妻子服用避孕药为先;不得有率先接受男性
结扎之行为!
第十; 努力阅读报纸之政治经济新闻版;不得有携带影剧家庭
版报纸於厕所之行为!
好 人 守 则
第一; 谈吐文雅;彬彬有礼;不得有经常在言语中问候他人娘亲
之行为!
第二; 生活朴实;力求节俭;不得有手持大哥大於公共场所大声
喧哗;一副暴发户兼土包子之行为!
第三; 爱护动物;尊重生命;不得有随意发表〃虐待动物心得〃言
论之行为!
第四; 对待异性;诚心诚意;不得有杜撰故事;影射毁谤之行为!
第五; 经常运动;饮食正常;不得有在电脑前连坐上20 小时;不
吃不喝不睡之行为!
第六; 能分享朋友的喜怒哀乐;善於倾听;不得有敷衍应对,一
副〃你说完了没?〃之行为!
第七; 使用公共电话;遵守长话短说原则;不得有视後面排队者
於无睹;一副〃你能把我怎麽样?〃的欠揍模样之行为!
第八; 过年过节燃放爆竹;注意安全;不得有将冲天炮朝向公园
情侣发射之行为!
第九; 看到路上有野狗□合;应小心回避;不得有丢掷石块;甚
至将公狗拖行数十公尺;导致该犬终生性无能之行为!
第十; 遇到比自己更好的好人时;应互相勉励;彼此打气;不得
有心存妒忌;欲将对方除之而後快之行为!
坏 人 守 则
第一; 外型保持猥琐可怕;不得有赴整型外科诊所割双眼皮之
行为!
第二; 衬衫上面最三个扣子不扣;不得有打领带,甚至打蝴蝶
领结之行为!
第三; 平时决不露出笑容;偶而一笑;应为奸笑;不得有令人如
沐春风之行为!
第四; 电梯间内被人踩到脚;应立刻饱以老拳,不得有皱眉生
闷气之行为!
第五; 对公园里的娃娃车视若无睹;不得有上前逗弄婴儿之行
为!
第六; 哄小孩子睡觉时应讲鬼故事;不得有唱摇篮曲之行为!
第七; 见到朋友养的宠物;应立刻用脚踢它,不得有称赞其十
分可爱之行为!
第八; 拿到假钞;应用它向老太婆买口香糖,不得有向警方报
案之行为!
第九; 欣赏戏剧;见到曹操;秦桧等角色陷害忠良;应起立鼓掌
不得有害怕邻座指责;不敢声援之行为!
第十; 遇到比自己更坏的坏人;应设法将对方干掉,不得有虚
心求教;甘拜下风之行为!
新 娘 守 则
第一; 含蓄矜持,谦卑有礼,不得有拍手大笑,健步如飞之行为!
第二; 听到黄色笑话,一律假装不懂,不得有恍然大悟,连呼“安
可”之行为!
第三; 婚礼上饮酒,以三小杯为限,不得有豪兴大发,与来宾划酒
拳之行为!
第四; 忍受新郎与自己之装扮,不得自认有沐猴而冠,伸手遮脸之
行为!
第五; 汗流浃背时应若无其事,不得有撩起长裙猛吹电风扇之行为!
第六; 来宾致辞祝贺新人多子多孙时,不得有摇头反对,出声抗议
之行为!
第七; 坐於定位,不得有自由行动,查看签到簿上礼金多寡之行为!
第八; 专心应酬,不得有於假发或头套中暗藏随身听之行为!
第九; 体贴新郎心劳,不得有於新婚夜强迫对方履行夫妻义务之行
为!
第十; 婚礼隔日早晨应保持精神保满,不得有气若游丝,引人遐想
之行为!
烟 枪 手 则
第一; 吸烟应坐於厨房吸油烟机之正下方,不得有坐於冷气机或电
风扇旁之行为 !!
第二; 吸烟应和颜悦色事先徵求别人之同意,不得有假惺惺率先敬
烟之行为!
第三; 戒烟期间之代用品以口香糖为限,不得有猛闻炒菜油烟或蚊
香之行为!
第四; 每次戒烟应切实笃行,不得有徘回於香烟摊前久久不离去之
行为!
第五; 坦白承认吸烟有碍牙齿洁白,不得有发表“黄种人本来就该
有黄牙”之行为!
第六; 吐烟应尽量从口中吐出,不得有从鼻孔,耳洞喷烟以示潇洒
之行为!
第七; 吸烟应先将嘴上之口红,槟榔汁洗乾净,不得有沾在烟蒂上
令人作恶之行为!
第八; 运动时不吸烟,不得有潜水时吸烟之行为!
第九; 刚作完爱时不吸烟,不得有趁伴侣无力抗议时大吸特吸之行
为!
第十; 读毕本菸枪守则应保持良好风度,不得有大喊“老子就是要
抽,你算甚麽东西”之行为!
婴 儿 守 则
第一; 尿□或肚子饿时,哭声应力求短捷宏量,不得有含混暧昧之
行为!
第二; 食品以牛奶麦片等为限,不得有将手指,蚂蚁等物品塞入口
中之行为!
第三; 遭陌生欧巴桑强行拥吻时,不得有哭泣抗拒之行为!
第四; 洗澡应服从指挥,不得有拒绝或赖在浴缸中不起之行为!
第五; 走路,爬行应力求平稳,不得有撞墙跌倒之行为!
第六; 善用眼神,手势表示意见,不得有满口叽哩呱啦,不知所云
之行为!
第七; 力求配合成人之作息习惯,不得有日夜颠倒,人睡我醒之行
为!
第八; 视父母为至亲最爱,不得有见褓母时,特别兴奋之行为!
第九; 认识书本,纸笔之正确用途,不得有撕毁,涂鸦之行为!
第十; 穿著打扮以满足成人之优越感为原则,不得有排斥花俏之
行为!
儿 子 手 则
四岁: 我爸所不能
五岁: 我爸无所不知
六岁: 我爸比你爸聪明
八岁: 我爸并不是无所不知
十岁: 我爸成长的那个年代跟我们非常不一样
十二岁:哦,好吧!自然的,爸对这件事毫无所知。他太老了,所
以记不得他的童年。
十四岁:别太在意我爸。他是个老古板。
二十岁:他?我的天,他的陈腐实在是无可救药。
二十五岁:爸对我所知甚少;但他在我旁边这么久;他实在应该知道
三十岁:也许我们该问问老爸怎么想?毕竟他经验丰富。
三十五岁:除非我和老爸谈过,否则我不做任何事。
四十岁:我怀疑爸是怎么处理这件事的。他如此有智慧,又拥有整
个世界的经验。
五十岁:如果爸还能在这让我跟他讨论事情,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我不能欣赏他的聪明真是再糟不过的事。我本来可以向他
学到很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