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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人生-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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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怀疑您。您跟本没有去和谁约会,而是在医院里用最新进的仪器砍断那个人的脚杀死他。您清理好血迹送还仪器,正巧我和大李过来,您适时而出——”

“胡、胡说八道!”孙医生气得声音有些发抖。“我和小曹去看得花展,她穿着一身白色连衣裙带黄草帽和黑墨镜,要不要我把我们去看花展的票出示给你!”

“别激动,别激动!”大李赶忙插在两人之间调停。

揪揪扯扯间他们决定去找护士小曹核实。小曹是负责帮助解剖仪器等运送的,所以今天刚巧也在。他们去找人,听在院病人说看见她往冷冻室方向走。三人赶到冷冻室跟前,正看到小曹呆呆的回过头,顺着冷冻室开启的库门,里面一个身着警卫衣服的人躺在地上。孙医生跑过去一摸,已经冻死了。

“有人!”

大李手指一指,一个黑影在不远处一闪而过。大李冲过去将该人按倒在地上,仔细一看——

“你是小刘?!”

精神紧绷的小刘放声大嚷:“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等他冷静下来一问,原来他是想找小张的麻烦。小刘的专业技巧等等成绩均不错,使得本来有些老底却被上面介绍的小张顶替的他深感嫉妒。

“这么说解剖台上的尸体是你弄来的?”

大李厉声追问,吓的小刘拼命摇头;忽然小张扑哧笑出声。

“杀死解剖台上的人的就是你。”

“你、你乱说什么?”

护士吓得浑身发抖,其他人则愕然的看着一语惊人的小张。

“当然,冷库里的巡逻卫也是你杀死的。”

“胡说,没有证据不要含血喷人!”孙医生毅然站出来护在护士前面,大李也目光炯炯的直视过来。

“呵呵,我想诸位误会了。我来这里不是指证谁是凶手,而是想让亵渎死亡者明白自己的愚昧。”

小张——也就是我抽出卡片从护士的头上劈下,谁想到有人竟伸手将她拉开!

“孙大夫!”小护士失声喊道,孙医生的右手被整齐的切下去。

“请——请放过她——!”

听着孙医生忍着剧痛结巴的呻吟,我深感有趣的笑起来;

“呵呵,您真幽默。自己都这副样子还想保护别人?”

“孙医生!”

小李越过被吓傻的小刘,扯下衬衣的袖子裹住孙医生正在涌血的手腕。小护士一咬牙抄起手术刀冲过来却被我轻而易举的俘获,我的手从后面绕到小护士胸前正扼着她的脖子。

“住手!”小李刚想冲过来阻止似要离开的我们,却被扑克削掉一截头发。

“不要冲动。你们想为连续杀死三个人的剁脚魔送命么?”

剁脚魔!小刘和小李都呆愣当场。

“没错。是你杀死解剖台上的人。警卫是看到你偷运尸体而跟踪反被骗到冷藏库关在里面的吧?今晚在这里的只有我们几个。剁脚魔是能拿到最新器材的非专业人员,同时能接触器材的——负责在练习后负责放回器材的护士!”

“不是的!不是她是我,我是剁脚魔!”孙医生失声叫道。

“那么您刚刚为什么要求我放过她?想必您也猜到是她所做。说下午和她参加花展也是说谎,因为早上有雨,今天下午天气非常阴;您却说她带着太阳镜,那种天气带着太阳镜不可能看到路。您或许真的是想约她去看花展,但偏偏没有找到她;我问起的时候您害怕她被怀疑就把她平常与您约会时循规蹈矩不变的装束告诉我,却忽略其中破绽。”

孙医生扭过头,算是对我的话默许。

“比起这个,孙医生您的手再不想办法驳接回去恐怕有些来不及。”

小李急忙搀起孙医生四下张望,最终炙热的眼光锁定在小刘身上。现在能以最快速度找到的唯一人选只有小刘!小刘畏缩的后退一步却听到小李的怒吼:

“他x的,你要逃避到什么时候!除躲在角落里嫉妒外就不能做些实际的?证明给我们看你有能力啊!”

小护士哆嗦着低语:“我把尸体丢到医院外买面,可我没有杀死警卫”

我正准备带小护士离开背后传来孙医生的苍白的声音:“你要带她去哪里?”

“看在您平常对我不错的份上,找个您看不着的地方再杀她,回头我会把尸体送回来。” 

“不!”

孙医生似乎想扑上来却看到什么突然松口气瘫软下去。我略有所觉的扭过头,克里斯和莱娜正举着枪站在我背后。

“不许动,我们是警察!”

“影,请把犯人移交给我们,不要冲动!”

可恶,干脆把他们也杀掉。

看我迷醉的笑容克里斯感觉大事不妙急忙叫道:“影,刚刚接到一个case据说影响非常严重,上级决定全权交给你,随你高兴怎样处理都好!”

“呵呵,你们来啦?真是,也不先告诉我一声” 

*

小护士被判处死缓,而孙医生重新驳接的右手没有以往的灵活,作为一个外科医生他的前程算是断送掉了。

为搞清楚抓到凶手过程法医Dr王被迫与我共进晚餐。他听完前因后果之后由衷庆幸道:“幸好碰巧发现新的牺牲者,不然也抓不到剁脚魔。” 

“其实一开始我就知道凶手是女子。第一次看到尸体的时候给我一种怪异的感觉;除双脚外没有其他伤口,不像是为享受杀人的乐趣而杀人。既然如此杀人动机是什么,又为何要剁掉人的双足?我得出一个简单得结论:不想让某人离开。之前的事件应该和解剖实习一样,全是为最终应用所作的练习。如果是男人用斧头之类的更简单吧?”

只能借助专门的工具,因为是柔弱的女人。

当时她摔下楼前的一抱我就知道是她——即使经过好几天仍然没有消散仍浓郁沁人心脾,桃花和血的香味。

“这么说她——”

“对,这一连串杀人事件都是因为她想留下既将调职的孙医生。生性怯懦,只有在接触器材的时候才有勇气的她不敢表白,最终想出这种偏激的手段。”

“真是悲剧,本来情意相投的两人只沦落到这般的地步。” Dr王叹息道。忽然他想起什么瞪大眼直直的盯着我;

“护士应该知道那时候解剖室会有人,怎么能把尸体放在那里?而且警卫呢?”说着他抿起发青的嘴唇自动消音。

护士没有把尸体运回解剖室,自然也不可能有人看到这一幕。如果不是因目击现场而被杀害,莫非是

我微笑着举起酒杯;

“举手之劳。”

自己调制的鸡尾酒当然是要自己喝下去,不是吗?

外传 番外篇——枪
(更新时间:2005…4…10 0:18:00  本章字数:2690)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所闲散的生物研究所。
父亲也对我管腻了,就这么随我而去。其实,我选中这里不是因为我喜欢生物,而是因为陈若新在这里——她可是唯一活着的可以威胁到我的人,自然要好好监视——当初之所以和她进入同所大学也是为此;没想到这个决定会给我带来如此之大的帮助。

这要从我成为正式组员中的‘猎人’说起。

‘猎人’顾名思义,专职猎杀。除我之外还有两个猎人,不过他们在别处执行任务我还没见过。一开始还罩得住,越到后来我就越发现枪的重要性。想想看,人类发明中最便于携带的具有杀伤力的武器;杀人的效率自然也很高。本来我是碍于用枪会留下诸多线索,例如硝烟反应,弹道痕等等从不用枪;现在我已经成为‘人民公仆’,克里斯都说了杀人合法(克里斯:“冤枉啊!我可没那么说!”),自然不用计较这些了!所以如何学会用枪成为我的一个难题。

这个时候,我的好朋友——陈若新显示出她超凡的用枪天赋(其实她是美国华裔大老板的女儿,自己不但有持枪许可证,收集的枪支都能供给一个军队;不过得知这些是很多年以后),将我这个从没有实战经验的‘通讯兵’训练的头头是道,也让我渐渐爱上枪。

这种神奇的武器可以远距离狙击,只要你掌握的好,工具配备齐全它甚至可以不受时间、地点及光线的限制,做到一击必杀。

我爱用枪,即使我更喜欢使用卡片,即使还没有赶得上超级枪迷陈若新爱到疯狂,我对仍然枪爱不释手。不仅仅因为枪击产生的尸体比较完整,我爱它,因为我了解它,它是我血色人生中忠诚的伴侣。

没有杀过人的不会知道临死前人类的意志力能够多么顽强!只要一个细节,猎手就会变成猎物;想当然了解自己生命所系的武器是制胜的关键。我熟悉枪上的每一道刮痕,开枪后分布在枪管上的每一丝余热。

我爱它,因为我还不能掌握它。如果我使用它像使用卡片一样拿手,我就不会这么爱它了吧?因为无法完全掌控,所以有趣。

然而,不知怎么回事,几乎所有的国际警察都知道特别行动组有个不会用枪的猎人,总是有人不时找我挑战想成名立就,当然都下场凄惨。我是不擅长枪——相对与陪伴我半生的卡片,枪到手仅仅近一年;但‘不擅长’也比大多数笨蛋警察们强得多(失言,现在我也是警察不能这么说)。尽管被我战败的可怜虫都被嗤笑为“连特别行动组最不擅用枪的人都不如”而抬不起头,找我挑战的家伙仍然屡增不减。不过组里反倒没人找茬,我猜大概是克里斯反面宣传的效果——什么时候一定找他把这些帐算个清楚。

被讨厌鬼们纠缠的烦恼终于停止,因为一个意外。

任何组织都是五味杂全,什么败类啊,混饭的啊,公子哥都有;我从不知道警察也是如此。虽然没刚才我说得那么夸张——毕竟能够被委任为国际警察的家伙都是有些实力的,但是性格的差异也令人叹为观止。例如克里斯是个彻彻底底的软脚虾(后来我才知道克里斯其实在组里算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只有在我和莱娜面前抬不起头),他的搭档莱娜却是冰霜美女。不过想想连我这种‘普通’的大学生都照收不误,真是萝卜开会(依我看是藏龙卧虎吧——旁白2)。

里昂是个极为自大的家伙,也是我没见过的‘猎人’之一。在第一线的那群人里他算得上远距离狙击的天才,而且他胆识过人,曾经独闯龙潭虎穴取得最终胜利。如果消息来得再早些,超级大毒鸠就应该由他来摆平而不是我。呵呵,补充一点,铲除毒鸠的经过被‘上面’全面封锁,似乎想以此作为控制我的把柄——或者是想把我当成隐棋。

悲剧起源于我不认识里昂,但他认识我,好巧不巧我们在一个射击场练习。

他早就听说过我,印象里是个水平中上,稍有天赋的大学女生。被我抢了生意的仇恨他记着,所以当看到我走进单人练习室时竟也跟了进去,想挫挫我的锐气。我们组员看见又不敢拦,只好以最快速度把克里斯找来阻止即将发生的‘误伤’。

他得到了机会,因为他一进来看到的就是我把枪一甩,气得直跺脚,似乎在发小姐脾气的场面。

“你是影小姐吧?怎么了,需要帮忙?” 毕竟是个女孩子啊!里昂看看枪靶中心只有一个弹洞,心中暗想。

“气死我了!”我懊恼得扯着头发歇斯底里的喊道。

“噢——不要灰心。咦?你不是都射中了吗?”刚认为我只中一发的他看清积分表,发现所有子弹都从一个弹孔出去。

“谁管它们中不中!我是想中途改变弹道方向,没叫它们每次都是直着出去!”一点也不顺手,如果是电话卡我都能让它像回旋标一样回来呢!

“子弹出膛后能影响它的因素只有空气阻力,当然是直的。”他为我的表演感到好气又好笑,同时也纳闷无人能敌的克里斯究竟怕我什么。很快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看到我把左手举到枪前。

“你在干什么!”

“砰!”子弹从我的手指缝呼啸而出,我通过气流的感觉来锁定子弹飞出的方向。

“对,空气阻力,我怎么没想到!”我根本没注意耳边的聒噪,投入到利用阻力改变方向之中。我又连发好几次,枪的后坐力镇的我手麻酥,不由的抖了一下,最后一发子弹擦着我的中指而过,在指缝内侧留下焦黑的痕迹。我没有时间感觉疼痛,拼命想抓住刚才那一瞬间的灵感。正当我恍然大悟之际,倒霉的克里斯急匆匆的冲进来:

“枪下留人!——啊,感谢上帝,你还活着。”看到他气喘吁吁的挡在满脸莫名其妙的里昂前面,我露出不怀好意的微笑。



“过了将近半个小时,在外面贴着门缝试图偷看的我们因突然开门的惯性摔倒在练习室。只见影小姐兴致勃勃用手指转着枪——枪突然被抛到空中,又飘回她手中绕着手指飞快的旋转;情致高昂的走出来。我们等她走远后才小心翼翼张望里面——从来都指高气昂的里昂抱着头蹲在角落里,双眼失神,嘴里念叨着:‘好可怕,好可怕的女人’而克里斯警官正站在射击台上,脸色苍白如腊;他身后枪靶上的弹孔形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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