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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不会出来念书或出来跳舞,或出来做女秘书、女护士,是没有这些的。
她们没有上学的权利
口号是“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会念书反倒是美德!
她们没有职业
蹲在家里,就是她们的职业。
她们没有继承权
财产都分给兄弟们了。”他们没有人格权
人格权已经被爸爸、丈夫、儿子所吸收。
她们没有自由意志
不需要她们有意志,坏事不让做,好事也轮不到她们做。
她们被“圣人”看不起
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她们很容易就被丈夫赶走
有七个理由,丈夫可以赶走她,其中一个理由是“不生儿子”。不生儿子不怪丈夫,要怪她! 她!
她们还很容易就被连带杀头
要是她的爸爸、丈夫、儿子犯了大罪,她就跟着倒霉,
她自己若想犯个大罪,教别人也倒霉,不行,没机会!
她们很难再婚
不论离婚后或丈夫死后,总之,她们想结第二次婚,
很难很难;并且很多人根本也不想,她们宁愿糟蹋了青春。清朝有一个“高节妇”,十七岁起守寡,守到九十六 、岁,共守了七十九年,是“守寡大王”。
岁起守寡,守到九十六 、岁,共守了七十九年,是“守寡大王”。
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
汉朝开始才有女人私人的名字,有的还是没有,只叫做什么什么“氏”而已。你一看到什么什么“氏”,比如说陈氏”、“王氏”,你就知道“是个姓陈的女人”、“是个姓王的女人”,这就“够”了卜‘氏”字是一个表示“是女人”的通用说法,其他同类的字还有“姬”、“姜”等等,都属于这一类。古代有个女人叫“孟姜”,传说中为了找丈夫,曾哭倒长城,后来人们不知道“孟姜”的意思就是“是个姓孟的女人”,以为“姜”是她的名字,于是硬把她叫做“孟姜女”,这是不通的,“姜”就是“女”,这么一叫,孟姜“女”岂不成了“孟女女”了吗? 么什么“氏”,比如说陈氏”、“王氏”,你就知道“是个姓陈的女人”、“是个姓王的女人”,这就“够”了卜‘氏”字是一个表示“是女人”的通用说法,其他同类的字还有“姬”、“姜”等等,都属于这一类。古代有个女人叫“孟姜”,传说中为了找丈夫,曾哭倒长城,后来人们不知道“孟姜”的意思就是“是个姓孟的女人”,以为“姜”是她的名字,于是硬把她叫做“孟姜女”,这是不通的,“姜”就是“女”,这么一叫,孟姜“女”岂不成了“孟女女”了吗? 从上面一些现象里,你一定感到中国古代女人的处境实在很特殊,要了解这些现象,你必须再进一步,多了解一点。
须再进一步,多了解一点。
在汉朝的时候,有一个女人叫班昭,她的丈夫姓曹,所以她又被叫做“曹大家”(“家”在这里念做“姑”),她有两个有名的哥哥:一个是写《汉书》的班固;一个是出使西域“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班超。这位妹妹,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入,她若不莫名其妙,她不会写一部叫做《女诫》的书,这部书,是女人写来教人如何压迫女人的,你说莫名其妙不莫名其妙? 在这里念做“姑”),她有两个有名的哥哥:一个是写《汉书》的班固;一个是出使西域“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班超。这位妹妹,实在是个莫名其妙的女入,她若不莫名其妙,她不会写一部叫做《女诫》的书,这部书,是女人写来教人如何压迫女人的,你说莫名其妙不莫名其妙? 《女诫》这部书,其实也不算是一部书,因为从出版大家萧孟能、沈登恩眼光看来,它的字太少了,它只有一千六百个字。但这一千六百个字,却集了压迫女人思想的大成,并且变为以后两千年女人的修身教科书,它的势力可真大!
字太少了,它只有一千六百个字。但这一千六百个字,却集了压迫女人思想的大成,并且变为以后两千年女人的修身教科书,它的势力可真大!
在《女诫》里,有很多“奇妙”的理论: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卑下、要软弱,女孩子生下来第三天,就该把她放在床下面,来表示她的卑弱; 示她的卑弱;
比如说,它主张女人要无条件的服从丈夫,丈夫就是“天”,因为“天”是不可以违背的,所以丈夫也不可以违背。对丈夫要像忠臣对皇帝、孝子对爸爸一样;_
所以丈夫也不可以违背。对丈夫要像忠臣对皇帝、孝子对爸爸一样;_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可以再娶,可是太太不能再嫁;
比如说,它主张做太太的方法,是在使丈夫不打她、不骂她;
比如说,它主张丈夫对太太,是一种“恩”情——这部书的作者,根本还不懂得什么是爱情!
情!
从班昭这部书以后,也有一些书跟着冒出来,大谈女人该如何如何,像魏晋时代张华写的《女史箴)、唐朝太宗长孙皇后写的《女则》、陈逸太太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写的《女论语》、明朝成祖仁孝文皇后写的《内训)、吕坤写的(闺范)、清朝篮鼎元的(女学)等等,和班昭那本《女诫》一样,也有很多很多的“奇妙”理论出现。现以《女论语》为例,在《女论语》中,宋若华主张女人 《女史箴)、唐朝太宗长孙皇后写的《女则》、陈逸太太郑氏写的《女孝经》、宋若华写的《女论语》、明朝成祖仁孝文皇后写的《内训)、吕坤写的(闺范)、清朝篮鼎元的(女学)等等,和班昭那本《女诫》一样,也有很多很多的“奇妙”理论出现。现以《女论语》为例,在《女论语》中,宋若华主张女人 走路的时候,不要回头;
说话的时候,不要掀嘴唇;
坐的时候,膝盖不要动;
站的时候,裙子不能摆;高兴的时候,不能有大声;不能跟男人在一起;不要朝墙外面看;不能走出家里的大庭。只能待在家里,看李敖的文章。除了上面所说的.中国女人所处的地位以外.还有两个早大的特色,就是“贞节”与“小脚”。“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列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额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颖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不能走出家里的大庭。只能待在家里,看李敖的文章。除了上面所说的.中国女人所处的地位以外.还有两个早大的特色,就是“贞节”与“小脚”。“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列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额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颖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立“贞节牌坊”,表面上很简单,骨子里大不简单,并不因为你守寡或殉情做得好,就可以立的,还是要看“关系”。比如说:这个寡妇的儿子有钱或者做大官,他妈妈的“贞节牌坊”就自然而然立了起来,所以这种奖励,内幕重重,实际是“众寡悬殊”的。
以立的,还是要看“关系”。比如说:这个寡妇的儿子有钱或者做大官,他妈妈的“贞节牌坊”就自然而然立了起来,所以这种奖励,内幕重重,实际是“众寡悬殊”的。
因为“众寡悬殊”,传说里有人死了也不服气。清朝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一妇人举止异常,行不甚速,而常在御舟之前”。找来问她是不是有冤?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戚家寡妇也。”就忽然不见了,原来是女鬼。乾隆皇帝说:“此必节烈妇人,来求族表者也!”于是如其所愿。 异常,行不甚速,而常在御舟之前”。找来问她是不是有冤?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戚家寡妇也。”就忽然不见了,原来是女鬼。乾隆皇帝说:“此必节烈妇人,来求族表者也!”于是如其所愿。
要想看“贞节牌坊”是副什么模样,台南、金门都有,台北新公园有两个残余的牌坊,一个是“贞节牌坊”,一个是“孝子牌坊”。
个是“贞节牌坊”,一个是“孝子牌坊”。
孝子牌坊大都是给“殉母”的孝子立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川。说里,就记有这种孝子,原来不是什么“以身殉母”,而是因纵欲过度死在妓院里的“火山孝子”。这小说中的孝子,确有其人,名叫岑德固,是请求西太后让他“做一看家恶犬”的大官岑春渲的儿子。他被旌表成孝子,是官官相护的大官张之洞、端方等联名请求的,硅表以后,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当然不包括命丧青楼在内。 子,原来不是什么“以身殉母”,而是因纵欲过度死在妓院里的“火山孝子”。这小说中的孝子,确有其人,名叫岑德固,是请求西太后让他“做一看家恶犬”的大官岑春渲的儿子。他被旌表成孝子,是官官相护的大官张之洞、端方等联名请求的,硅表以后,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当然不包括命丧青楼在内。 “贞节”以外的另一个特色,是“小脚”。
小脚是把小女孩的两只脚,用布带用力裹起来,裹到骨头也断了、肉也烂了,可是不管断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原来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老买”了。还有的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中国人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讲演又臭又长,说是“王母娘娘裹脚布”。王母娘娘传说是黄帝的老相好,那个时代,还没流行小脚,太早了;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小脚起于五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可能又太晚了。因为它无法解释一千图百年前“双行缠”、“履头皆锐”、“底平趾敛”、“弹弦维足”等现象。小脚的形成是慢慢演变的,但在中国,起码已缠了一千年! 缠小脚,除了道德上的和审美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性的,就是“足恋”。古代罗马、中古西班牙,都有足恋的现象,汉朝成帝对“可怜飞燕”的妹妹赵合德,曾有过这种喜爱。中国性变态的文人,很多都喜爱小脚——尤其是臭的小脚,难怪他们作品臭不可闻。中国文人为了喜爱小脚,要写(香莲品藻)这种书,对小脚大做科学分类,分为五类十八品,整天向往“凤鞋半折小弓弓,莺语一声娇滴滴”;至于性变态的武人,就没这么风雅,他们要把小脚砍下来吃,“足下”害人,一至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