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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袁世凯死后一年之日,拥立宣统皇帝“御极听政”,收回大权。在这幕活剧里,康有为也加入了,做了弼德院副院长。可是,昙花一现十三天,段祺瑞在马厂誓师而上的部队,就把“辫子军”打垮了。宣统皇帝逃到英国公使馆寻求政治庇护、张勋逃到荷兰公使馆、康有为逃到美国公使馆。
美国公使礼遇康有为,把他安置在美森院居住,整天写书作诗,苦撑待变。在整个的复辟失败中,他最大的痛苦不是无法光复旧朝,因为他早就有心理准备,知道复辟并非易事,失败了也不意外;他也不高估这些共事的清廷遗老,因为他也早有心理准备,知道这些人不成气候,搞砸了也不意外。最使他意外的反倒是:他的第一号大弟子梁启超“背叛”了他,段祺瑞马厂誓师的真正军师,不是别人,正是梁启超。梁启超在反对复辟的通电中,公开指斥“此次首造逆谋之人,非贪黩无厌之武夫,即大言不惭之书生”,显然已经直接攻击到康老师头上来了。康有为躲在美国公使馆,对梁启超的“当仁不让于师”,非常恼怒。他写诗说:
鸱枭食母獍食父,
刑天舞戚虎守关,
逢蒙弯弓专射羿,
坐看日落泪潸潸。
在诗中,从动物到神话,凡是显示出忘恩负义例子的,都被他选进诗里。在诗槁最后,他还写下十三个字——“此次讨逆军发难于梁贼启超也!”可见他内心的苦痛。他最心爱的学生也离他而去了,这个世界,更孤单了。
不过,在孤单中,也有对话的声音存在,那就是美国公使馆中的一名精通华语的武官,名叫史迪威,常常过来陪他聊天,两人谈得也蛮投机。有一次,史迪威问到复辟的事。
“有人说你康先生这次参加复辟,是‘迷恋红顶花翎’不甘寂寞。”史迪威一面敬了茶,一面不经意的带进主题。
“你以为我康有为那么没出息、那么反动吗?你就错了。”康有为有点激动,“对君主政治,我其实知道得清清楚楚。有史以来的‘圣君’,不过是大桀小桀;所谓‘贤臣’,只是助桀为虐。这些遗老辫帅,根本不知政治为何物,我参加复辟,志在实现‘虚君共和’的理想而来,不是参加这些人的丑剧而来,你不要认错了人!”
“‘虚君共和’?你康先生在戊戌变法时,搞得是‘虚君共和’么?”
“那时候不是。那时候我希望光绪皇帝做彼得大帝,要有实权,是‘开明专制’;可是戊戌以后,我倾向‘君主立宪’认为君权要有限制;辛亥以后,由于已有中华民国的形式,我主张我们采行英国式的‘虚君共和’。我的政治主张是进化的,浅人看来,我是保皇党,其实我保的皇,绝非这些遗老辫帅保的皇。我认为清朝两百六十八年的统一基础要珍惜,它是一种安定力量、向心力量。皇帝就是这种安定力向心力的象征。你看英国,从过去亨利第八的绝对君权,到今天乔治五世的‘虚君共和’,都有皇帝摆在那里,英国不论怎么耍花样、怎么改变政体,它都聪明的把安定力向心力的虚有其名的象征吊在那儿。”
“既然保皇保皇,被保的皇实质上已经一变再变,甚至变到了虚有其名、空壳子,又何必这么麻烦,千方百计的吊在那儿?干脆改成人民共和国,岂不更好?”
“不然。你别忘了,中国是有皇帝的国家,已经几千年了,这个传统你必须重视,即使是利用,也是重视的一种。我在外国十六年,八次去英国、七次去法国、五次去瑞士、一次去葡萄牙,在墨西哥住了半年、在美国住了三年,所过三十一国、行经六十万里,虽不敢说尽知真相,但是一直细心考察,所以我的结论,不是虚空的,而是落实的。我深信中国当学英国,要挟天子以行共和。至于谁为天子,只要有传统象征作用的,都可以。从孔子后代衍圣公,到清廷逊帝,我都赞成。目前衍圣公只有两岁,宣统比较合适。所以我参加了复辟。我参加,是希望大家搞‘虚君共和’的,没想到遗老辫帅们没见识。我提议的定国号为中华帝国、行虚君共和制、召开国民大会、融化满汉呛域、亲贵不得干政、免跪拜、不避御讳等开明民主措施,他们都不肯接受,反倒搞什么大清国、大清门、大清银行等等,妄想恢复旧王朝的统治,大家争权夺利,这哪是我的本意呢?”
史迪威点着头、点着头,他显然被康有为说服了。他站起来,又为康有为敬了茶。
“康先生的见解远大、立身正大,我们美国人都了解,这也就是我们公使馆愿意出面政治庇护康先生的原因。可惜的是,康先生的本国人对康先生反倒了解得不够,这倒是很遗憾的。这真是中国的难题。”
康有为冷笑了一下,“难题也不单是中国的吧?你们美国又何尝不然?你们开国时的先知和功臣汤玛斯。潘恩,在把美国带入新境界以后,还不是要离开美国,到法国去另找天地?他在法国,因为反对暴力革命,还被关在牢里,美国总统虽把他救回美国,但他的后半生,却在被美国人漠视中死去,直到一百多年后才被真的肯定,你们美国人对自己的先知和功臣,还不是一样!”
史迪威苦笑了一下,说:“那稣说先知总不在自己乡土上被接受,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不过,中国是一个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的人情世故,有它独特的结构,他们对你康先生,有朝一日,也许有令人惊讶的肯定,也许不要等上一百年。试看你今天的康先生,明明是犯了叛国罪的要犯,可是你却能逍遥法外,大家除了责怪你康有为老朽昏庸不合时代潮流外,对你并没有什么恶意,这种和稀泥的态度,正是中国人的一大特色。现在公使正私下和中国政府商量,闭一只眼,放你南下,这在外国是办不到的啊!法国大革命时汤玛斯·潘恩为了保护下台的皇帝,都要被关起来;而你康先生呢,把下台的皇帝推上台,也不过不了了之。中国人不了解先知,但是,他们也不过分迫害他啊……”“你看着吧!”康有为打断他的话,“我老了,我可能看不到了,但你会看到中国的剧变。我想我是中国最后一个仅存的先知,最后一个被群众放过、被暴民放过、被政党放过的先知。原因无他,他们认为我早已不属于他们的时代,他们放过我,一如他们放过一件活古董。但是,你等着看吧,这点残存的宽大将来也愈来愈少了。民国、民国,民犹是也、国犹是也,将来的麻烦可多得不得了呢!如果清朝是夕阳、是落日,那么民国却是夕阳落日后黑夜,将来的麻烦可多着呢……”说到这里,廉有为抬起头来,眼望着窗外,“四十年来,我所预言的,无一不中;不听我忠告的,无一不败。这就是做先知的痛苦。这种人早在四十年前就看到中国的今天,也从中国的今天远看到四十年后,虽然四十年后,这种人早就死了,但是,这一对老眼永不死亡。你知道中国古人伍子胥的故事吗?他死前遗命把他头颅悬在城门口,要看自己国家的灭亡。”
“康先生还是不要太悲观了!”史迪威站了起来,“即使民国是黑夜,你康先生也是一轮明月,时常会照亮它。”
“是吗?”康有为笑了一下,也站起来,“不谈了,正好木堂先生要我为他题几个字,我要去挥毫了。中国的毛笔字真有用,当你想逃避一下现实,它可是最好的宝贝。”
“人家说康先生的书法,民国第一。康先生光凭毛笔字,就可不朽。”史迪威赞美着。
“不是民国第一,是中国第一、清朝第一。我不要靠毛笔字在民国站一席地。在众生嗷嗷待哺、国事鱼烂河决的时候,靠毛笔字是可耻的。不过,谈件小事,我的余生怎么生活呢?也许我得靠卖字来活了。哈哈,我生命中最渺小的一部分,竟在中华民国变成了最伟大的。史迪威先生,做先知不必再痛苦,只要他肯心甘情愿写毛笔字!”
在笑声中,两人分了手。
三天以后,在美国公使馆躲了半年以后,美国公使终于跟中国政府取得默契,用专车把康有为送到天津去。康有为临行留下了一些事件托史迪威料理,其中有一幅手卷,故意没有封起。史迪威打开一看,赫然写着雄浑的五个大字:
下有小字写着:
{{木堂先生属}}
康有为
史迪威顿然一惊,然后摇了摇头,停住了,过了一会,他把脸朝向窗外。“康先生秋天来,冬天走了。”他心里想着,“他该走了,北京的冬天,对他太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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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古刹重逢
九年过去了。
北京的阴历七月又到了,正南正北的天河又改变了方向,天气又快凉了。
七月一日是立秋了。立秋是鬼节的前奏。鬼节总带给人一种肃杀的气氛。家家都要“供包袱”,跟死人打交道。跟死人最有肃杀关系的菜市口,更是令人注目的地方。
这天立秋正是阴天。菜市口的街道,正像北京的大部街道一样,还没铺上石板。虽然已是一九二六年,清廷玉朝已被推翻了十五年,可是,菜市口还是前清时的老样子。街上的浮土,晴天时候就像香炉,一阵风刮来,就天昏地暗;雨天时候就像酱缸,一脚踩下去,就要吃力地拔着走。
路不好是一回事,每个人都得走。为他们的现在与未来而走。但有一个老人不这样,他在为过去而走。
十五年来,他每次来北京,都要一个人来菜市口,望着街上的浮上、望着西鹤年堂老药铺,凄然若有所思。他两脚踩的泥土,本该是他当年的刑死之地。而西鹤年堂老药铺前面,也正是监斩者坐在长桌后面、以朱笔勾决人犯的地方。但是,偶然的机遇,他死里逃生,躲过了这一劫,除了西鹤年堂的老屋和他自己的一对老眼,当年的物证人证,已全化为泥土。西太后化为泥土、监斩官化为泥土、六君子化为泥土,整个的保守与改良、倒退与进步、绝望与希望、怠情与辛勤,都已化为泥土。剩下的,只是老去的他,孤单的走上丁字路口,在生离死别间、旧恨新愁里,面对着老药铺,在泥土上印证三生。
这一次来北京、来菜市口,他已经六十九岁了。中国的时局又陷入新的混乱,北方的旧大将走马换将、南方的新军阀誓师北伐,来势汹汹,中国的一场新浩劫或几场新浩劫,是指日可待的。而他自己,已来日无多,又不为人所喜,避地于域外。也不得不早为之计。他这次来北京,感觉已和过去不同,过去每次来,都有下次再来的心理,可是这次却没有了。他觉得他与北京已经缘尽,这次来,不是暂留、不是小住、不是怀旧,而是告别、永别前的告别。在菜市口,他是向二十八年前的烈士告别、向二十八年前的刑死之我告别、向过去的自己告别。
离开了菜市口,他到了宣武门外大街南口,走进了南北方向的北半截胡同,胡同的南端西侧,一座地势低矮的房子出现了,那是谭嗣同住过多年的地方——浏阳会馆。会馆里的莽苍苍斋,三十年前,正是他们商讨变法维新的地方,多少个白天、多少个晚上、多少个深夜,他和谭嗣同等志士们在这里为新中国设计蓝图。三十年,这么快就过去了,莽苍苍斋老屋犹在,可是主人已去、客人已老,除了蛛网与劫灰,已是一片死寂。唯一活动的是照料会馆的老佣人,在收了这位陌生老先生的赏钱后,殷勤的逐屋向他介绍。老佣人一知半解的述说三十年前,这是大人物住过来过的地方。他吃力的细数莽苍苍斋主人交往的人物,他口中出现了“一位康先生”。他做梦也梦想不到,那位“康先生”,正含泪站在他的身边。
莽苍苍斋的匾额还在,旁边的门联,却己斑驳不清,但他清楚记得那门联上的原文。当时谭嗣同写的是“家无儋石,气雄万夫”,他看了,觉得口气太大,要谭嗣同改得隐晦一点,谭嗣同改成“视尔梦梦,天胡此醉;于时处处,人亦有言”。他大加赞赏,认为改得收敛。如今,三十年过去了,谭嗣同“气雄万夫”而去,“视尔梦梦”的,正是他自己。“再见了,莽苍苍斋;再见了,复生。”这里尘封了他们早年的岁月、这里寄存了当年救国者的欢乐与哀愁、这里凝结了谭嗣同被捕前的刹那,在那从容不迫的迎接里,主人迎接捉拿钦犯的,一如迎接一批客人。在天地逆旅中,人生本是过客,只有旧屋还活现主人,而主人自己,却长眠在万里朱殷之外,在苍苍的草莽里,默然无语,“人亦有言。”
在阴天中,他又转入西砖胡同南口,沿着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