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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晚报》的一篇〃脱衣舞内幕〃所载,已形成〃禁者自禁、脱者自脱〃,〃睁眼闭眼,皆大观喜〃的余波,不知道此番〃人体画室风波〃,又〃波〃到什么样子也!(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五、一九三三年九月四日杭州《民国日报》有一条新闻标题是:〃宁波公安局严禁女子奇装异眼〃,副标题是〃为维持风化实有厉禁必要,倘敢公然过市立加逮捕〃,内文如下:
(宁波快信)宁波公安局昨出示严禁女子奇装异服。特为抄录于下。
为严禁事。查得年来女子服装。每多竞尚新奇。风气已为之一变。近更变本加厉。裙则长不过膝。足则赤然元袜。是种裸股露趾之怪象,一经踯躅通衢。万人注目。莫不引为奇观。乃竟恬不为怪。尤复欣然自得。寡廉鲜耻。道德沦亡。考其作俑之始。又皆出于一般智识女子。兴念至此。殊堪痛恨。似此提倡乖谬。有伤风化。一旦相互效尤。蔓延全境。行见文物之邦。将为野蛮异族所同化。不独贻笑大雅。抑且腾笑友邦。轻侮贱视。岂非自召。其谓区区小节。实属国体有关。本局长负维持风化之责。断难默尔姑容。合亟布告。从严禁止。以维廉耻而敦风俗。嗣后务各自爱,慎勿再蹈前项恶习。借重人格。以全声誉。倘仍不知悔改。公然过市。唯有立加逮捕。按照奇装异服。依法从重拘罚。不稍宽贷。除饬属遵照。认真办理外。仰各凛遵毋违。是为至要。切切此布,(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六、参看maurice parme lee博士的nudismin modernlife。(revised edition)1931,纽约garden city版,这是一本最清楚的著作,有插图二十九幅。
八 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三则)
昔金圣叹有“不亦快哉”三十三则,顾而乐之,乃作“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三十二则,以蔚今古奇观。
其一: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没出过国,不怕埋怨,不怕丢脸,岿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看孕妇大肚皮,不亦快哉!
其一:不拿“红色炸弹”(喜帖)炸人,不亦快哉!
其一:经常使人以为你将拿“红色炸弹”炸他,不亦快哉!
其一:可含泪大唱“王老五”,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双方家长”有在报上登启事“敬告诸亲友”的机会,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挨耳光,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罚跪。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顶灯,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顶夜壶,几夜壶做做然而去之,不亦快哉!
其一:打麻将不怕输,输了不会被拧耳杂,不亦快哉!
其一:不可能自己戴绿帽子,可能给别人戴绿帽子,不亦快哉!(或:帽子不绿,不亦快哉!或:工八我不当,王八别人当,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鼓盆,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喜欢女明星,不亦快哉!
其一:可到女中教书,不亦快哉!
其一,可以墙上贴大腿女人,不亦快哉!
其一:可请女理发师理发,不亦快哉!
其一:可吃百货店阿兰豆腐、不亦快哉!
其一:可向三房东三姨太太道晚安,不亦快哉!
其一,可公然读莎士比亚《驯悍记》,不亦快哉!
其一,可火焚《醒世姻缘》,不亦快哉!
其一,有账自己管,有银子自己花用,不每年一次送给女大衣店老板,不亦快哉!
其一:不必半夜三更送枕边人去割盲肠炎,不亦快哉!
其一:不须付赡养费,不亦快哉!
其一:不让叔本华等专美于前,且可脐身于古今中外“光棍传”,不亦快哉!
其一:可追求老情人的女儿使老情敌吹胡子瞪眼(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亦快哉!
其一:可十天半月不洗脚,不亦炔哉!
其一:不须替母大虫烧洗脚水,不亦快哉!
其一,新来女秘书一听说本人未婚,即欣然色喜,面向本人作“预约”之态,本人做老僧入定状,漠然拒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欲嫁我者失恋,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初恋情人误以我为痴情种子,后悔当年没嫁给我,不亦快哉!
其一:三更半夜,自由自在赶文章骂三十年代无聊文人,而设想彼等也正想中夜起床,写文章,不期刚钻出被窝,即被彼宝眷察觉,河东狮吼,间怒难犯,乃重梦周公或周婆去讫。不亦快哉!其一:可不必替丈母娘办丧事,不亦快哉!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七日一改
一九六三年八月十六日再改。
附录 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酸葡萄)
不必巧言令色学哈巴狗样,对女友作讨欢状,不亦快哉!
可使他人以为我是个优良学生,不亦快哉!
不必三更半夜,爬起来对纸谈情写情书,不亦快哉!
不必绞尽脑汁,苦思财源,请女友上馆子,看电影,不亦快哉!
不必把衣服熨得硬如铁刷,而割破了“土壤肥沃”的颈子,不亦快哉!
不必时时刻刻手拿“照妖镜”“整饰仪容”,不亦快哉!
可不让思文君专美子前,不亦快哉!
可使少女以为我是个“理想丈夫”而穷追不会,不亦快哉!
不会被骂“呆头鹅”“大笨牛”,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情书宝鉴”,“恋爱必读”,闭门苦读,不亦快哉!
骑“铁马”上坡时,不必载着女朋友,上气接不了下气地喘叫:“没什么,不费力,不费力”,不亦快哉!
不必担心别人横刀夺爱,但可“横刀夺他人之爱”,不亦快哉!
不必茶饭不思,想尽奇谋,与别人勾心斗角,出风头,争女友,不亦快哉!
不必给小流氓抽恋爱税,不亦快哉!
不必为“出息”和别人动刀子拼“小命”,不亦快哉!
考试时,不必受约会的“惠泽”,而导致“满江红”,不亦快哉!
出游时不必抱女友的小弟妹,而尝到“甘淋”,不亦快哉!
不必花钱买一大堆的“贺年片”,不亦快哉!
不怕尝香蕉皮的味道,不亦快哉!
可公然谈论“哪家有女初长成”不怕身边“狮吼”,不亦快哉!
不必在女友的父母前装孙子,不亦快哉!
不必朝背夕诵:“你是我冬天的太阳,夏天的冰淇淋……”,不亦快哉!
不必在公园里望眼欲穿的等候芳驾,不亦快哉!
不必昧着良心去抚摸女友癞头的小弟弟,不亦快哉!
可写“不交女朋友不亦快哉!”而不怕被罚写“悔过书”,不亦快哉!
(《新生报》副刊,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九 妈妈的梦幻
妈妈从小有一个梦幻,就是当她长大结婚以后,她要做一家之主,每个人都要服从她。
当妈妈刚到我们李家的时候,妈妈的妈妈也跟着来了。外祖母是一位严厉而干练的老人,独裁而又坚强,永远是高高在上的大权独揽:上自妈妈,下至我们八个孩子(二元宝,六千金);全都唯她老太太命是从,妈妈虽是少奶奶兼主妇,可是在这位〃太上皇后〃的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个〃孩子王〃;一个孩子们的小头目;一个能生八个孩子的大孩子。
由于外祖母的侵权行为,妈妈只好仍旧做着梦幻家。她经常流连在电影院里——那是使她忘掉不得志的好地方。
在外祖母专政的第十九年年底,一辆黑色的灵车带走了这个令人敬畏的老人。五天以后,爸爸从箱底掏出一张焦黄的纸卷,用像读诏书一般的口吻向妈妈朗诵道:
凡我子孙,
当法刘伶:
妇人之言,
切不可听!
带着冰冷的面孔,爸爸接着说:
这十六个字是我们李家的祖训。十九年来,为了使姥姥高兴,我始终没有拿出来实行,现在好了,你们外戚的势力应该休息休息引从今天起,李家的领导权仍旧归我所有,一切大事归我来管,你继续照做孩子头!
在一阵漫长的沉默中,妈妈的梦幻再度破灭了!于是,在电影院附近的几条街上,更多了妈妈高跟鞋的足迹。
爸爸的治家方法比外祖母民主一些,他虽秉承祖训,不听〃妇人之言〃,可是他对妈妈的言论自由却没有什么钳制的举动。换句话说,妈妈能以在野之身,任意发挥宪法上第十一条所赋予的权利,批评爸爸。通常是在晚饭后,妈妈展开她一连串、一系列的攻击,历数爸爸的〃十大罪〃:说他如何刚愎自用。如何治家无方……听久了,千篇一律总是那一套。而爸爸呢,却安坐在大藤椅里,一面洗耳恭听;一面悠然喝茶;一面频频点首;一面笑而不答。其心胸之浩瀚、态度之从容、古君子之风度,使人看起来以为妈妈在指摘别人一般。直到妈妈发言累了,爸爸才转过头来,对弟弟说:
〃唱片放完啦!小少爷,赶紧给你亲爱的妈妈倒杯茶!〃
旧历年到了,爸爸总是预备九个红包,妈妈在原则上是绝不肯收这份压岁钱,可是当弟弟偷偷告诉她分给她的那包的厚度值得考虑的时候,妈妈开始动摇了,犹豫了一会儿以后,她终于没有兴趣再坚持她的〃原则〃了!
堂堂主妇被人当做孩子,这是妈妈最不服气的事。可是令她气恼的事还多着哪!妈妈逐渐发现,她的八个孩子也把她视为同列了。例如爸爸买水果回来,我们八个孩子却把水果分为九份,爸爸照例很少吃,多的那一份大家都知道是分给谁的,妈妈本来赌气不想吃,可是一看水果全是照她喜欢吃的买来的,她就不惜再宣布一次〃下不为例〃了!
爸爸执政第八年的一个清晨,妈妈在流泪中接替了家长的职位。丧争办完以后,妈妈把六位千金叫进房里,叽叽咕咕地开了半天妇女会,我和弟弟两位男士敬候门外,等待发布新闻。最后门开了,幺小姐走出来,拉着嗓门喊道:
〃老太太召见大少爷!〃我顿时感到情形不妙。进屋以后,十四只女性的眼光一齐集中在我身上,我实在惶恐了!终于,妈妈开口了,她用着竞选演说一般的神情,不慌不忙他说道:〃李家在你姥姥时代和你老子时代都是不民主的;不尊重主权——主妇之权——的!现在他们的时代都过去了!我们李家要开始一个新时代!昨天晚上听你在房中读经,高声朗诵礼记里女人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那一段,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故意念给我听的。不过,大少爷,你是聪明人,交是在台大学历史的,总不会错认时代的潮流而倒车吧?我想你一走能够看到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夫死从子〃的时代了……〃
我赶紧插嘴说:
〃当然,当然,妈妈说得是,现在时代的确不同了!爸爸死了,您老人家众望所归,当然是您当家,这是天之经、地之义。人之伦呀!还有什么可怀疑的?您做一家之主!我投您一票!〃
听了我这番话,妈妈——伟大的妈妈——舒了一口气,笑了;〃筹安六君子〃也笑了;〃咪咪〃——那只被大小姐指定为波斯种的母猫,也摇了一阵尾巴。我退出来,向小少爷把手一摊,做了一个鬼脸,唱然叹曰:
李家的外戚虽然没有了,可是女祸却来了!好男不跟女斗,识时务者为俊杰,我看咱们哥俩还是赶快〃劝进〃吧!
妈妈政变成功以来,如今已经五年了!五年来,每遇家中的大事小事,妈妈都用投票的方式决定取舍,虽然我和弟弟的意见——〃男人之言〃——经常在两票对七票的民主下,做了被否决的少数,可是我们习惯了,我们都不再有怨言,我们是大丈夫,也是妈妈的孝顺儿子,男权至上不至上又有什么要紧——只要妈妈能实现她的梦幻!
〔后记)
一、这篇文章是一九五九年做的,原登在一九六0年十一月二十日台北《联合报)副刊。发表后,妈妈终于找到了我,向我警告说:〃大少爷!你要是再把我写得又贪财又好吃,我可要跟你算账了!〃(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我抄一段〃捧〃我这篇文章的信在这里:
马戈于大陆杂志社修函致候敖之足下:长诗短片陆续收到。《水调歌头》硬是要得。人言足下国学渊博,信不诬也。上午随缘至故人处雀戏,下午至社读书,得读大作《妈妈的梦幻》于联副.隽永可喜,亦颇有古诗人轻怨薄怒温柔敦厚意,大手笔固善写各体文章,元怪向日足下视此为小道也。苟有得于心,则其表达可以论述、可以史著、可以小说,皆元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