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苓茏心语_严歌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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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联流亡女作家安·阮德(aynrand)的三部影响浩大的小说中,她多次提到女性(抑或男性)渴望爱情,却不懂得真挚、牢实的爱情是该去“挣”的;不“挣”而获得的爱情首先是非分的,其次绝不可能持久。她用这个英文词汇“earn”,即挣,使我生出许多感触。生活中许多实例说明一切失败的婚姻都是因为人们忽略了这个“挣”字;一旦进入婚姻,爱情便似乎有了保险,往后的一切灾祸都该由婚姻这个保险公司来负责或承担损失。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再去继续“挣”得爱情,而把对方已付出的或正付出的爱当成“该着”。


我在国内和国外都碰到过不少男性和女性,天生丽质,聪颖可爱,似在爱情和婚姻上并不顺利。因为他们天生的资本充足,从来不必去挣得爱慕。对于这类男女,似乎整个世界原本就该着他们情分,因而他们开销任何人给予的爱都手脚极大,从无珍视。他们不懂得,一个人在情感生活中只消耗而不储蓄是危险的。有价值有质量的爱情永远要去主动地“挣”得。“挣”的过程,是成长、成熟、纯化的过程,是辛勤和真诚的付出的过程。


这使我想起两年前读的一本书《道德动物》(moralanimal,robertwright),是一本达尔文的进化论心理学著作,其中的主要研究课题便是男性与女性的关系。这本书以达尔文本人的爱情和婚姻作依据,总结出达尔文和他的妻子艾玛的婚姻成功的几个决定因素:一、理化地选择一位具有大量美德的恋爱对象。二、婚前无肉体接触的纯情恋爱。三、达尔文的成功与疾病。艾玛是位相貌平实的女子,因而达尔文在选择她做爱人的时候是务实的,是违逆雄性爱美天性的。婚姻后,达尔文的名望持续上升,但他总是珍视艾玛所给予他的朴素关爱。他认为艾玛是一位能使他勤奋工作又能使他不至于勤奋到忘记人间乐趣的女子。在他们长达近半个世纪的婚姻中,达尔文不断地“挣”得艾玛的爱情和关怀,艾玛也同样“挣”得达尔文的爱慕和尊敬,艾玛说:“(似乎自嘲地)没有任何东西能像疾病那样把一对男女牢牢系在一起。”她在达尔文二十多年的慢性疾病中,给予他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关爱,使达尔文在辉煌的成功中只对艾玛情有独钟。在达尔文的自传里,他写到:“她(艾玛)是我生命中最大的一份幸运……我常常在想,如此的一个比我优秀得多的女子,怎样就能成为我的妻子。”


由此看来,他们从来都没有停歇“挣”得对方的爱情,他们都不把对方的爱看成“该着”。


达尔文的显赫声望使艾玛的一位姑妈不禁为艾玛捏一把汗。艾玛一向在穿着上缺乏兴趣,所以总是过分朴素甚至落伍于时尚。这位姑妈在一封信中规劝侄女:“……别忽略那些小小修饰,它们使你看上去总是赏心悦目。你的忽略是因为你认为自己的丈夫不在意女性的这些外在细节。其实任何男人都在意这些细节。”


我无法得知艾玛是否把她姑妈的话听进去了,是否在以后的日子里尽力地“赏心悦目”。但从这位姑妈的见解看来,她是相信“挣”这个字眼的;别以为内在地“挣”就够了,外在的,也需要去“挣”的。


在《道德动物》中,有一段是讲著名作家狄更斯的。狄更斯在他刚结婚时把他的妻子称为他自己“更好的那一半”。二十多年后,他的名望招来无数年轻美貌女子的爱慕,他眼中的妻子便是一个“无形无状”的东西了,她营造的“致使范围使于她最亲近的人受罪。”那曾经“更好的一半”在多年后成了“无感觉、怨恨的、怠倦的——近乎无人味的”女子。两个人类文明的巨星——达尔文与狄更斯,有着极端不同的爱情和婚姻经验。当然,这和他们全然不同的个性有大很关系。但可以看出,婚后名望直线上升的狄更斯轻易地就从爱的主体变成了客体,只知开销,不知去“挣”,于是他和妻子凯瑟琳的关系就形成了恶性循环;谁都不去“挣”,但谁都大手大脚挥霍。可以想见,狄更斯该对这场失败的婚姻负主要责任。正如一切成功的男性(抑或成功或绝顶美丽的女性),狄更斯认为爱可以信手拈来,用不着去挣得。他不能有殷实、纯正的爱情,是因为他给爱宠坏了,给不劳而获的恋慕弄得残废了,失去了去“挣”得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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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家旧事》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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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旧事》的作者董冰是作家李准的夫人,从社会关系上说是我的前婆母;从更深广的意义上来说,她永远是我的母亲。但我为她的书作评,并不因为这层不同寻常的关系,而是因为我对这本书的偏爱。书中宣扬的人文精神、女性精神,滋养了我小说中一系列女主人公形象,从《少女小渔》到《扶桑》,再到我刚刚出版的长篇小说《第九个寡妇》中的王葡萄。


我是一九八〇年初以未来儿媳的身份认识李准夫妇的。开始我对这位母亲的温良和缄默印象极深,很快我发现她偶尔以一两句话形容一件事、一个人物,总是形象至极。比如她形容儿时从大门下的缝隙看到军队驻扎过往说”外头腿都满了。”说到一个女亲戚不会过日子,问别人借钱为家里买粮,结果她:“拿上钱到街上买了条洋裙子。”都是些陈年往事,她记住的却是细节之核,这样的细节之核一旦用在人物身上,作家不必再费笔墨去给人物定论了,读者很快自会得出定论。这样的细节,在《老家旧事》中比比皆是,作为一个小说家的我来看,如此开销细节,是不可思议的慷慨。


其实早在80年代中,我就知道我的婆母在写书。并且,我也有幸在这部书的写作过程中跟踪阅读。当时我就认为这是一本奇书。在当时一派慷慨讴歌或激昂控诉的文学语调中,《老家旧事》以朴素、平实、无辜的叙述,道出了一个灾难和死亡多发的故事,却没有控诉,没有说教,没有阶级斗争及人伦善恶一直以来主宰我们思考和感情的公式;它使我感受到人在超越一切社会、政治界定之上的意义。人,这时才是最丰富的,最值得诠释的。不仅如此,我冥冥中感到古希腊大悲剧和这部作品的某种精神贯穿,即人与不可抗力的生存因素的永恒抗争。不可抗力的因素既有身外的,也有与生俱来的。比如人性,它不是阶级的产物,不是善恶的表征;人性是不可抗力的因素。


书中女性人物众多。作者写到自己儿时跟着牲口转圈扫磨时,没有形容一个孩子的对这种枯燥繁重劳动的冤情,也没有她如何不胜其累。她写自己如何渴望玩耍,一边扫磨一边忙中偷闲用笤帚苗和布头扎起小人儿,让它们“走亲戚”。大人们来时,她又怎样把小人儿藏起来。这些段落,远比一个孩子说自己怎样劳累,怎样困倦更打动人。首先是这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如此大度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在接受的前提下,还设法从中汲出甜头,和命运平和相处。这才是中国人最根本的美德。从我这位母亲的一贯态度来看,我想,正是她的平常心,她的处事不惊、宠辱不惊使她自己和她的孩子及丈夫享受她所创造的精神平衡。再有,写到她大哥去世,她笔触拐向一双新棉鞋:大哥很想买一双皮底棉鞋,和母亲商量,母亲不同意,说等他学成手艺再花这笔钱。大哥偷偷将鞋买下来,穿上赢得了全家一致赞赏。母亲让他把鞋包起来,搁在门框上,要他满师后开始工作再穿。而大哥未满师就病故了。大哥死后,母亲把大哥心爱的新棉鞋烧给了大哥。这样的段落也远比直接写一个人年少病逝要令人酸楚。鉴于篇幅,我无法更多举例,但我实在惊讶作者是如何悟到这更妙的、更高级的文学手段的。


我和母亲董冰共同生活了八年,不由自主地向她学豫西方言,在为人行事方面,也受了她的影响。这些影响竟然潜移默化地出现在我的小说中,使一个个具有巨大包容性的女主人公诞生了。我发现自己对这种弱者的强悍、弱者的宽容始终是着迷的、欣赏的。正因为这些大量存在于民间的“弱者”,“强者”们的侵略性与破坏性才得到中和、平衡,强者们弱肉强食的残局才一次次得以修复。应该说我写《第九个寡妇》和读《老家旧事》有关。豫西大地通过李准夫妇把深厚的民间文化营养输送给了我,使我在创造王葡萄这个角色时不至于捉襟见肘,能够比较宽绰地完成《第九个寡妇》这部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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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瘾”君子秘经

t。xt…小。说。天/堂

并不都得吸毒才能过瘾。“瘾”为何物?是一种走火入魔的状态,由灵魂至肉体,以至灵肉无间。会过瘾的人对唯物、唯心之辩会付之一笑。过瘾的那一会儿,你就是个小神仙,无所不能,无我无他,无虚无实。


假如说生命有度:“把心与身的存在状态从低到高排列成度数,那么“瘾”就是一种超乎正常的生命度。懒人求助于酒、毒品、赌博、性,来达到这种生命度。其实他们不知道安全又不碍别人事的方法挺多,但这些方法的假象是受罪。巨大的甜头就在那一点儿苦头后面。比如我酷爱长跑,要的是那终极的舒适,但那舒适得穿越几乎是垂死的状态去获取。


写作之于我,也是一种秘密的过瘾。谁都说啊呀,歇歇吧,写那么苦图什么?过去我和他们见识一样,也认为自己挺悲壮的,整天背对世界,背对许多人间乐事在那里写。现在我发现自己并不是这么回事,其实是在偷着乐。背对世界,把所有杂念排除,把精神凝聚到白热程度,把所有的敏感都唤起来,使感觉丰满到极至。于是乎一些意外的词汇、句子在纸上出来了,它们组成了人物细节、行为,再往前逼自己一步,再越过一点儿不适,就达到了那种极端的舒适,因为自由了,为所欲为了。要说活着,这时的我是活到了淋漓尽致。《纽约客》上曾有一篇文章,讲到60年代美国艺术家们的生活方式,总结是“他们或许活得不长,但都活得很浓烈”。我在每天的写作中,就是图这份浓烈。我试着不写,可是不行,就像没醒透似的。一连多日不写,就是一连多日半打盹儿地过活,新陈代谢都不对了,完全像犯了大烟瘾的人。出去旅行,同行的有丈夫,有时还有其他朋友。我的写作让他们都很头疼,一些计划要根据我的时间表转。他们抱怨,问我几天不写死不死得了。我说不写就是让我身上有一块痒痒,又不让我挠。哪怕早起一两个小时,我也得把过瘾的时间留出来。对我来说,生命一天不达到那个浓度、烈度,没有到达那个敏感度、兴奋点,瘾就没过去,那一天就活得窝囊。


然而能不能过上那把瘾,取决于你认不认真,是否全身心投入。练瑜伽功的打坐,只有彻底投入才能进入佳境、出神入化。而投入的过程,往往不无痛苦。要多大的毅力,多严明的自我纪律,才能勒住意念的缰绳,让它出着你的性子走。半点玩世不恭都不能有,半点消极怠工都会让你前功尽弃。因为那涅槃似的极致快乐就在认真单纯的求索后面,就在那必不可缺的苦头后面。不认真的爱情,我不能从中获得享受。不认真做人,我就会活得不爽透。


就连最不费事的瘾也没那么好过。酒是辣的,烟是呛的,咖啡是苦的。人间极乐之事,无不是苦中作乐。只有孩子一味要吃甜的,大起来,便瞧不上甜了,要酸的、辣的,甚至臭的、苦的。中国人最喜欢的两样东西,茶叶和白酒,难道不是滋味上最复杂、最不惬意的吗?看看人们品茶品酒时的表情,龇牙咧嘴,苦不堪言。喝糖水不痛苦,却也就不过瘾了。原来就是这么回事:小小地受点儿罪,大大地经历一番刺激,而后灵与肉得到一种升华,一种超饱和状态,就叫过瘾。那和我通过每天长跑、打坐、写小说所过的瘾,本质有什么不同呢?


本质都是要从自己的躯壳里飞出来一会儿,使自己感到这一会儿的生命比原有的要精彩。在这时,你愿意宽谅,与世无争,为了去满足那“瘾”,你不和世人一般见识。你相信他们身不由己,而你有那么个秘密办法,能给自己一刹那的绝对自由。




 打坐杂说

txt小说…天堂
打坐。是为了入定。打坐的人很多,但能否入定,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属于一打坐就入定的幸运者。据说这类幸运者天性中得具有几个不幸的素质:轻信、孤僻、一心无法二用。最后这一点,在我身上很明显,简直要了周围人的命。美国人管这种人叫做“不能一边走路一边嚼口香糖的人”。假如我正专注于某事(烧菜、写作、读书、看电视、做白梦)有人请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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