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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三百吧。
说得是说得是。尉迟已经没有挑剔的力气了,付了两百块钱押金,算是先让哪咤在这儿住下了。在填写狗主人个人信息时,他有意无意填错了联系地址和手机号码。
回到家,他把情况跟小羽说了。小羽心疼钱。五十块一天呢,而且你也不能长期放宠物店啊。
要不我不拿回来了?反正他们也找不到我,再说,宠物店的人总不至于虐待狗吧。
那可不一定,他们是开门做生意的,又不是慈善机构。没准他们把对狗主人的气全撒在狗身上。
那也跟我没关系了,我看不见。
他们会诅咒你,把你遗弃狗狗的事情发到网络上,然后成千上万的网友在微博上唾骂鄙视你,最终有好事者人肉搜索,查到你的住址和电话,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你的朋友,你的家人,都清楚明白原来你尉迟是一个没有爱心的人,是一个绝情的人,是一个冷血的人,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到时候……
嘿,你跟我较什么劲啊,我这还不是为了你好,为了你肚子里的孩子。
我知道,我知道,可是,这样太残忍了。
眼看小羽眼泪就要下来了,尉迟上前一把将她抱住。没事,我这就把哪咤接回来,别伤心了。
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小羽突然一把将他推开,满脸泪水地说,那么,孩子怎么办?
尉迟开着车,飞驰在城郊的公路上。他也不知道去哪儿,只觉得离家越远越好,至少要远到一个哪咤不能自己循着气味找回来的地方。虽然已经是三月份了,但北方的树木依然光秃,车外雾霾弥漫,犹如一个刚刚进行过激烈战役的战场。哪咤蜷缩在副驾驶座上已经睡着了。
他经过了一座桥。这座桥名叫苏庄桥,想必此处名为苏庄;苏庄桥下有一道水闸,将桥底这条不知名的河流一分为二:一半波涛汹涌,一半浅滩水洼。尉迟将方向盘一打,下了一个陡坡,把车停到了岸边。他熄了火,拉上手刹,拔下钥匙,拍拍身旁哪咤的头,然后开门下车。
面前是一道宽约一百米的河,由于雾霾的原因,河上能见度很低,只能影影绰绰看见不远处的岸边有三两个闲人在钓鱼。尉迟把哪咤脖子上的链条解开,然后说了句,去吧。只见哪咤兴奋地怪叫一声,发了疯似的扭头就跑,无畏地冲进了河里,溅起水花,接着畅快地游了起来。
看来是憋坏了。尉迟感到一阵愉悦,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一个人呆着了。但仅仅过去了不到十分钟,他就被深度的焦虑笼罩住了。他想起了这次出门的任务,没错,要把哪咤扔掉,扔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它找不到回家路的地方,让它自生自灭。
他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点上了一支烟。这时,他发现身旁有一只鞋子。这是一只破旧的帆布鞋,绿色,看上去有40码大小,由于长期经过河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曝晒,鞋面上的漆色已经掉得差不多了,乳色的胶底发黑、溃烂,只有一根洁白的鞋带反而焕然一新,就像从未使用过一般。他把鞋拿起,举过头顶,甩手扔进了河里。一点声音也没有,一点痕迹也不留,消失在茫茫雾气之中。
他突然想到,哪咤其实也跟这只破鞋一样,老,旧,无用,被遗弃,最终消失不见。它是动物,也许它并不喜欢公寓生活,就像它刚才表现的那样;也许自然环境反而能激发它的生命机能,他把它留在身边,未必就是给它最好的生活,那么,放它回归自然(不是遗弃它)这么好的一件事情为什么要背负道德压力呢?想到这,他不由一阵轻松,狠吸了几口烟。
但很快,他又重新沮丧起来。他始终无法说服自己,这样想这样做的最终目的不过是给自己的残忍寻找借口。一想到自己虚伪地给自身开脱罪行(是的,他已经开始觉得自己是在犯罪),他就觉得恶心。老实说,他对自己恶心透顶啦。
到了后来,他又开始埋怨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养狗。如果一开始不养狗,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还记得那个傍晚,他刚下班回来,在小区对面的超市门口,遇见了那个卖狗的妇女。那是一个冬天的傍晚,天气非常寒冷,那女人将三只小狗抱在怀里,也不说话,原地跺脚取暖,脚边竖着一块硬纸板写着的牌子:“找好心人收留小狗,金毛,纯种”。
我看看。尉迟把手伸过去,想摸摸小狗的头。
先别摸。小兄弟,你是好心人吗?
尉迟犹豫了一下,说,你看我像吗?
像,小兄弟,你就是好心人。
那可不,我也觉得自己心肠挺好的。
那你挑只小狗吧,这是我家金毛前几天刚下的崽,你带回去好好养吧。
我连自己都养不活呢,还养狗。
你不是说自己是好心人吗?
那,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行吧,我挑一只,你给他们取名字了吗?
取了,大的叫大宝,这只是二宝,还有三宝。吉祥三宝嘛。当然,名字你可以再取,现在它们也记不住自己的名。
哪只活泼一点?太安静的我怕养不活。
这只吧,二宝,你瞧,它看着你还笑呢,来,二宝,给叔叔笑一个。
咳,狗哪会笑。
谁说不会呢。你瞧,它笑了,笑了。
就它了。那我抱走了?
嗯,等会儿,五百。
什么五百?
五百块啊,这狗。
啊,你不是说寻找好心人吗?
是啊。
好心人现在就在眼前。
没错啊,你是好心人,所以只收你五百块。这纯种金毛,你要是去狗市场,至少得要你两千。
那我不要了。我说了,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了。
你别走啊,生意都是谈成的,不是吗?
最终,尉迟鬼使神差地花了两百块买下了二宝,随后改名哪咤。因为它太能折腾了,到家第一天就尿湿了尉迟堆在角落的一叠书。那段时间尉迟刚参加工作,没有朋友,没有爱人,真的是孤独,哪咤倒是带给了他些许欢乐。
此刻雾霾越发大了,尉迟感觉自己如同飘在云层当中,从河面上来的一股寒气钻进了他的肌肤,令他不由打了个冷颤。他这时才意识到,哪咤离开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泥土,刚想扯起嗓子呼喊几声,然而一种强有力的意识瞬间控制了他的大脑。
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时机吗?
也不知怎么的,他开始觉得自己身体不受控制一般,机械地走向自己的旅行车。打开车门,坐上驾驶座。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车钥匙插进钥匙孔,发动,双手放在方向盘上。他感觉车身在抖,自己的手也抖得厉害,他使出全身力气攥紧方向盘,挂上d挡,刹车一松,车身一个顿挫向前,随即,他狠狠地踩下油门,轮胎在砂石地上打转,溅起泥土满天,犹豫了半秒,终于冲了出去。
归途中,他把车开得飞快,好像刚杀了一个人,身后有无数的警车正奋力追捕。他给自己找了很多理由,也想好了无数应对朋友和亲人疑惑的答案;他想给小羽打个电话,却发现手机没电了,而随车充电宝也不知道掉到了哪个角落;他看见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狗链,一把抓起从车窗抛了出去,就像抛掉一根束缚在自己身上的枷锁。慢慢的,罪恶感终于被前进的速度超越了,并且远远的、毫不做作地被甩在了身后的漫长公路上。
回到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去了这么长时间。多么漫长的一天。他疲惫不堪,恨不得立即躺下来睡上一觉。屋内出奇的安静。床上空无一人。小羽去哪儿了?这个时间她本应该在家。焦虑感再次袭上了他的心头。他打开冰箱门,从里面倒出了一杯橙汁,咕噜灌下。
电话铃声猛然大作。吓得他魂不附体。他抖抖索索地拿起听筒。是小羽。又哭又闹,声音中透着虚弱。
尉迟,你去哪儿了啊,我怎么也找不到你,电话也打不通,我好害怕……
别怕,我回家了,小羽,你在哪里?
我不知道,天太黑了……尉迟,你快来吧,我刚刚被一辆车挂倒了,我真的好害怕,那辆车真的开得好快,我没注意,对不起,我现在肚子有点疼,啊,血,尉迟,真的是血……
紧接着,尉迟听到电话那头传来了犬类濒死前的哀鸣和痛哭。
慢三,负能量传播使者、“致郁系”领军人物。@慢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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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558 像动物一样活着
。t|xt。小。说天+堂
作者/陈小雨
我很喜欢给卡卡洗头。
最近在外拍纪录片,暂住在姐姐家,洗头的次数就多了。在大理,在我们自己的家,大约只为她洗过两次,或者三次,又或者四次。大理气候凉爽,我们不大出汗,自然也不用每天洗头。况且,我们租的是一院老屋,洗澡只好在院子里。用电磁炉烧上一大壶开水,同凉水一起兑在浴盆中,站在院子的角落——玄关的背后,于石榴树和李子树之间挂一块麻布稍作遮掩,拿毛巾擦洗头发和身子。空气很新鲜,一抬头便是蓝天艳阳或灿烂星空。
我很幸运,在未满十八时就追求到了心仪的姑娘,并同她生活在了一起。如果称她为我的女友,听上去未免情分过浅,所以,我总是把她介绍为我的爱人。
我们的相识源自于出走。我从拉萨南归时,她自南方向西藏而来。在青海的一所青年旅舍中,我发现一个好看的女孩子。她没有化妆,也没有染发,扎一束辫子,看上去像个小孩。等她坐到我身边时,我又看到她脸上细小的不易察觉的皱纹,因此,我猜出了她的年龄——二十四岁。
她说我是这段旅程中唯一猜中她年纪的人。我们聊得很高兴。她的笑点实在太低了,随口说个几年前网上的老段子都能把她逗笑得前仰后合。可后来我对她讲的笑话太多,以至于现在我跟她讲很好笑的笑话,她都不笑。
青海的晚上太短,我们都还没来得及有什么非分之想,就已各奔东西。旅程结束后,我回学校念书,她回单位上班。她比我大七岁,这正合我意,却不太合她的意。所以,纵使对彼此有些好感,也没有进一步的交往。但我们没有因此断了联络。
同一年冬,我辍学了。第二年春,我和朋友老魏一起走西南拍纪录片。卡卡正好辞职,我就拉她入伙。她欣然接受,我想,她肯定还是喜欢我的。朝夕相处、共苦同甘的日子最容易培养感情。在路上,我们一直讲述各自的故事、交换看法。在对于许多事情的看法上,卡卡同我有着强烈的共鸣。她同样认为追寻梦想是可贵的,而非幼稚的;与人为善是美好的,而非危险的;追问真理是必要的,而非无聊的……
我们在一起得十分突然并自然。在一起的头一宿,勇敢、坦诚、彻底地面对彼此的身体,除却心里那一点紧张与腼腆,竟尚存一份熟悉,好似老夫老妻般适应彼此的存在。
几天后,我们甚至开始考虑未来居住在什么地方。起初,我们想到拉萨,但当我们行至大理时,又被清秀的风光、宜人的气候和自由的氛围所吸引。遂决定在旅程结束后,返归大理,在洱海边的村庄租一小院。
我们真的在洱海边的村庄里租了一小院,从此过上了在院子里洗澡的日子。我们用过的第一块洗澡毛巾,是在火车推销员的激情演示下买的。很漂亮的蓝色毛巾,用了很久,成了白色的。后来卡卡回老家过年,带回一条粉红色的毛巾,我们便喜新厌旧了。日子哗啦啦地过去,那块粉红色的毛巾也被用成了白色的。
因为女孩儿的那一点点羞涩,卡卡洗澡大多是在天黑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