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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走失在1890-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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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照例送我到我家门口的时候,我突然对他说,如果我和你走散了,我就去找一找,谁随身携带着五颗小花狗图案的扣子,谁把它们当成宝贝。
    只是我忘记了等到那些扣子的热量散尽,冷却坚固之后,一切都变了。此时此刻如果我真的开始寻找我走失的爱人,也许根本不会有一个人站出来承认他曾经收留过那样五颗粗糙的扣子。更不会有一个人会站出来温和地说,是的,它们是我的宝贝。
    心爱 (2)
    我总是在我的小说里提到Kenzo。我会让里面的女子迷恋Kenzo。它像我过去一段日子的一个妩媚的符号。可是我想或者它已是一个休止符了。因为事实上我只有过一小瓶的叫做“清泉之水”的Kenzo。也许我再也不会买它了,因为它已经超越了一瓶香水的功能。有时觉得它会是一种酒,使我有一些眩晕。有时候觉得它像阿拉丁的那盏神灯,一个叫做回忆的妖怪会在我打开瓶子的那一刻猛然跳出来。
    然而我竟然有一点向往那个名为回忆的妖怪。它有着带有降伏魔力的美丽。
    Kenzo是男孩小优用的。他以一封信的方式和我认识。那封信写得十分深情。蓝色信笺,上面是这样的味道。那种很淡很淡的味道居然喷薄而出地涌向我。
    我和小优站在一棵春天的树下谈话,那是我们最初认识的日子。树是一棵很弯曲的梧桐。上面落下粉紫色的花朵。我一直不知道那种花的名字。后来小优叫它们桐花。我觉得真是好听。是的,我们站立在一棵不断落下桐花的梧桐树下谈话。我闻到了一种香味。香味很含混,我无法辨别它是来自头顶上的梧桐树还是来自我对面的男孩小优。可我知道它是一种新生的味道。是一种生涩的纯净。新生的是这个青草绿的春天还有我和男孩小优喑哑的故事。
    我记得那个时候他有一张恐慌的脸,对整个世界的恐慌。他那个时候是个柔弱的孩子,做过的一些荒唐的事情搞得他遍体鳞伤。终于有一天他看到我,走向我来喜欢我。
    他走向陌生的我,为了来喜欢我。那一刻我看到这个恐慌的小孩有着万劫不复的勇敢。无畏和无助在他的脸上氤氲成一片。
    他常常写一些异常分裂和支离破碎的文字。他知道那是我喜欢的。他就拿给我来看。
    是很旧的一个本子。我又一次闻到了Kenzo的味道。我觉得Kenzo舒缓的味道和他锋利的文字很不相称。可是他们已经融合在一起了,没有一点痕迹地成为一体。当我再次闻到Ken…zo的味道的时候,我就会想起小优的文字。他在诗里写:给我一杯水,我就善良起来。
    我记得那种Kenzo的名字刚刚好叫“清泉之水”。是它使我的小优善良起来的嘛。
    然而事实上我和小优之间是不应该有故事的。因为我们两个人都太会写故事,我们都太崇拜痛彻心肺的人生,所以我们彼此折磨来书写一个疼痛的故事。可是到了故事的尾声的时候我们才蓦地发现我们的故事是这样的俗气,于是两个人都很失望。
    最后我离开了。我喜欢我们的那场分别,它很动人。下雪。对坐在空无一人的摩天轮上。等到摩天轮上升到顶端的时候,我们碰碰彼此的嘴唇。我落下眼泪来。他没有找到可以擦眼泪的手帕,摘下他的白色毛线手套给我擦眼泪。我很贪婪地把手套覆盖在脸颊上,吸取这上面的凛冽的Kenzo的味道。那是一种迂回婉转的味道,引领着我走了很远,走到深深的过往里,却只是为了说一句再见。
    我拥有过很多香水。CD,Lane,Chanel No。5。它们比Kenzo更好。我热爱它们,因为它们单纯。它们仅仅是香水。我却不敢拥有Kenzo。我不知道被收藏在那种香味里的过往会不会在我打开瓶子的那一刻骇然地冲出来,迅速在我的头顶聚集成一块小云彩。从此我将生活在雨天。
    然而大家都知道,小悦是喜欢Kenzo的。离开从前的城市的那一天,筱筱赶来看我。送来了Kenzo。筱筱那三年里一直都和我在一起。她看着我爱,看着我分开。
    在我那些坍塌破碎的日子里她总是平和地命令我:小悦要好好的。
    Kenzo是用小小的玻璃瓶子盛放的。透明的玻璃上面反射出幽幽的蓝色。是和小优的同一系列的女用香水。一样凛冽的味道。
    相似的味道又一次袭来。我又看到那年春天的桐花啪啦啪啦地从高高的树上掉下来。我又看到小优黑色好看舒展的文字,一排,又一排。我又看到笨拙的摩天轮嘎吱嘎吱地转动起来。
    我突然觉得所有的往事都运转起来。于是周围很嘈杂。在一片热闹中,我听到筱筱说:用它来纪念那一段光阴吧。
    心爱 (3)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疯狂地喜欢吃核桃。那段无聊的光阴里,我常常一个人搬个小凳子坐在可以被太阳晒到的阳台上,用小锤子砸新鲜的核桃。我一边砸一边吃。放点音乐。然后我的锤子的节奏就可以和着音乐的节拍。很幸福。
    我小的时候是由保姆照顾的。那个眼睛大大的小瑛阿姨对我很好。她和我坐在两个小板凳上。我和她并排坐着。她一边给我砸核桃吃,一边给我讲神话故事。我需要做的仅仅是竖起耳朵听故事和张开嘴巴吃核桃。我觉得她真好,我将来也要砸核桃给她吃。可惜还没有来得及等到我实现这个计划,她就嫁掉了。那家人在很穷僻的山坡上。小瑛阿姨又回到了她来的山区。可是她说很好。她说那家人有好几棵核桃树。
    以后的十几年里,小瑛阿姨每一年都要进一次城来我们家。给我带来新鲜的核桃。她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个很淘气的男孩。我很失望。我想应该是个女孩的。安安静静地坐在小板凳上,听小瑛阿姨讲故事,张开小嘴巴吃核桃仁。我想那样的小女孩该多么幸福。
    核桃在我的字典里原本只代指简单的快乐。然而后来,它却复杂了。
    高中的时候,有一个胡姓的男孩被我叫做胡桃。在我的心里胡桃像我心爱的核桃们一样可爱。
    我问他,你见过刚刚成熟的核桃果实吗。你就像它一样。
    他说,是什么样子?
    我说是青青绿色的柔软的。有一点孱弱,有一点苦涩。然后在周围空气和风里渐渐变得坚硬起来。
    男孩胡桃是个样子好看、傲慢任性的小孩。坐在我们班级的最后一排,不乱讲话,也不听课。我的位子离他很远。我们好像从来不认识一样。然而事实上我们每天打电话,讲很多很多的话。
    那时他有一个小小弱弱的女朋友。那时我有一个高高大大的男朋友。那时他厌倦了女友的小脾气和眼泪。那时我厌倦了男友的喋喋不休和软弱。我和男孩胡桃遇上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已经疲惫不堪。我们在电话里大声发着牢骚,彼此嘲笑。他问我为什么不离开他。我反问,那么你呢?
    是的,我觉得我一直在怂恿他一样。终于男孩胡桃开始躲避他的小小的女朋友,他终于和她分开。
    那是冬天的故事,所有的事情都像寒冷的季节一样进展得很慢。我和我的高大的男友在一种缓慢的挣扎中度日。我觉得日子慢得让我就要睡去了。
    突然我要去上海参加作文比赛的复赛。我终于有机会抽身离开。我跟我的高大男友道了别。可是我回来的时候却没有告诉他。我觉得那样的道别很圆满了。就当我不会再回来一样吧。
    我下了返程的飞机。在机场,要过年了,我很想很想见见男孩胡桃。我打电话给他,说我回来了,并且我决定了,我和我的男朋友要分开了。
    我就去他家做客了。他家是我喜欢的样子。他的房间被他粉刷成了我喜欢的蓝色。我们坐在木头地板上看几个蹩脚的影碟。音乐很嘈杂。可是我觉得冬天的围绕我的一颗一颗的尘埃渐渐散去。我看得很清晰。我觉得日子终于开始流动。我觉得就这样吧。在一个温暖的房间里和一个关系暧昧的人一直坐下去。
    我们都是自由的了。可是自由可贵,所以我们什么都不想再做了。所以我们不能彼此走近了。可是我们却这样暧昧地坐着了。他坐过来,给我暖一暖手。我觉得我们都很狼狈,因为我们很孤独可是力气耗尽了没有能力相爱了。
    我说你干吗刷这墙壁。太冷了。
    他抱住我。
    我们毕业了。在很远的地方,我去了一个公园。我看到一树青色的胡桃。我看到它们的最初姿态。柔软的。没有受到伤害的。我想我要是在最开始遇到男孩胡桃。他应是个温软得没有伤痕和痂的男孩。多么好。
    我把一枚青色核桃寄给他。突然很难过。我再也不想吃核桃了。男孩毁了我对核桃的热爱。我难过的是我觉得我对不起我大眼睛的小瑛阿姨。她给我塑造了一个和幸福相关的核桃形象。可是我把它给毁了。核桃不再是我小时候碧绿的青翠的幸福。它是什么时候变成了坚硬的痂。
    心爱 (4)
    LouiseRhodes有着水墨画一样氤氲的脸孔。梳着冲天的辫子可是看起来没有一点邪气和妖娆。只是温情和优雅。是的,她已经是一个妻子了。是AndyBarlow的妻子。
    那个有着男人眼睛和男孩脸孔及身材的鼓手。看过的几张他们的照片,他们都是并排站着,很谦逊地笑,两个脸上的笑容是延绵相连的。像是来自一个脸孔上的景致。
    起初的一张上,女人穿着卡其色麻制的宽松上衣。男人穿着灰蓝色的简单背心。身后是面昏黄颜色的墙。看起来觉得是他们很年轻的时候。是他们仍旧是小孩的时候。带着干净的忧伤。第二张是黑白的。两个人都穿防雨绸面料的夹克衫。都是高高的领子卡在颈子上。仿佛他们已经穿过了年轻的青涩。交换了彼此的故事。都觉得应当留在彼此的生活里。这样会很安全,很明亮。
    于是相爱。可是交织在往事里的喘息和喋喋不休的自白常常出现在他们的对话里。黑色梦魇仍旧会冉冉升起,对抗着明亮的爱情种下的理想。Lamb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支Trip-Hop风格的乐队。成员是一对夫妇。Lou和Andy。记得是Lei给我带来了他们的音乐。
    在我家。那时候我们很相爱。他顺手把Lamb的CD放进去。我们聊天和听他们的音乐。我记得突然Lei说,你听到这一段了吗。他说,我每次听到这一段都很疼。那是一段打击乐。重复。激进。一段比一段高亢和尖锐。我在每一段的最后都以为这种重复到了极致,要结束了,因为不可能更加尖锐和紧迫了。可是他们一直一直地重复下去了。喘息喘息。我听到那个女人妖孽一样的声音被围困在什么地方,不停地碰撞,寻找出口。破碎可是仍旧不休。我和Lei已经停下来不能够讲话了。
    我觉得他们把我陷害到了井底。使我淹没在他们波光粼粼的哀伤演绎当中。那是他们的首张唱片。我一直喜欢Trip-Hop的风格。喜欢他们最多,胜于大名鼎鼎的Portishead,MassiveAttack。觉得他们有的时候很温情,然后蓦地残酷起来。像一条无比华美光洁的丝巾。可是我居然从来都不知道它也是可以勒死人的。死在一个温暖而柔软的笑容里。
    我承认我的评价并不中肯。因为我看了他们的照片,知道他们的一小部分故事。我觉得他们并排站在一起的样子很好看,带着一种绝望的荣光。相爱漂洗了他们年少时候的压抑和无助,使那些个跟随的忧伤泛起了模糊的暖光。就像一个经过美化和修饰的伤口才可以示人。才有了它的观赏价值。
    看到乐评上说,第二张唱片里Lou甚至用了她尚在肚子里的儿子的心跳声作为Sample。她也邀请她的儿子来观赏她的伤口了。那是他们应当纪念的过往。是他们曾经独处时候的脆弱,写在他们相爱之前,写在他们的宝贝出世之前。Lei可以去写专业的乐评。所以他很中肯。所以他爱Lamb,可是他仍是会爱其他很多很多的Trip-Hop。
    在我和他分开很远之后的一天,我打电话给他,带着惊喜说,我找到了Lamb的WhatSound了。那是一张在我从前城市里找不到的唱片。我说我一定要买给他听。是吗。他说。不用了吧。我现在只听歌剧了。他带着他居高临下的高贵。我觉得他长大了,顺利摆脱了少年时候的迷惘和彷徨。他和我也交换了故事。可是彼此觉得无法居住在彼此的生活里,因为已有太多的支离破碎。我们都不是杰出的医师。我们都是太过猥琐的孩子,在对方血肉模糊的伤口前掉头逃跑。
    我想Lamb可真伟大。他们做着怎样的事业埃他们解剖着他们曾经的忧伤。把它们打扮漂亮带到人前。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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