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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致使我坚信,我的长相是没救的。
记得80年代的时候,我因为公事要赶回北京,买不到上海到北京的飞机票,求我妈妈帮忙。她找了上海民航的一个局长,曾经是周总理专机的飞行员。上飞机那天我穿着破破烂烂的牛仔裤和白t 衫,在上海机场席地而坐,津津有味地捧着一本侦探小说。突然,局长的秘书走到我跟前,叫我赶快站起来,局长来看我来了。我慌忙起身,正在弹裤子上的灰尘的时候,局长已经离我鼻子只有三寸了。
“你就是章含之的女儿啊?”局长问,好像很吃惊。
mpanel(1);“啊,我就是,谢谢您……”
局长没等我表达完殷勤的感谢,就打断道:“怎么一点不像你的母亲啊……”
他有点自说自话,一边说一边摇头。“你母亲好漂亮的哎,你怎么……不像。”然后他很失望地挥挥手说:“好啦,好啦,你等飞机吧。”说罢,转身就走了。
更要命的是,我12岁出国之前是个大胖子,体重比现在还重。那时候老演北朝鲜的电影,有一个叫《摘苹果的时候》的电影,剧情我已经忘光了,就记得当中有一个男的找对象,他的妈妈非要他娶一个胖媳妇,拿着照片劝他说:“她能挣六百工分呐。”我当时最怕学校放映这部电影,因为我的外号就是“六百工分”。我还非常害怕上体育课,四百米我要跑四分钟,跳山羊我永远跳不过去,骑在上面。我老撒谎请假,不上体育课,老师直纳闷,说这个孩子怎么一个月来四次月经。
第四章
小;说t;xt;天;堂
我不时尚行吗(二)
等我从美国回来,妈妈被隔离审查了,我周末只好和爸爸、美女后妈一起过。
我后妈叫朱一景,漂亮得跟妖精似的,曾经是电影《五朵金花》里面的一朵。本来我就不漂亮,她就干脆雪上加霜,经常提醒我说:“你长得真不好,现在出身又成问题,赶快嫁人吧,只要是北京户口就行了,阿姨是为你好。”我不爱记仇,但是跟这个朱一景我是一辈子记仇。
谢天谢地这个女人后来离开了我父亲,在纽约瞎混,还是想拍电影。记得有一次我和陈凯歌、吴天明去一个住在纽约的台湾导演家玩,人家谈到朱一景想上他的戏,我大概一口气骂了她半个钟头,吓得这个导演没敢用她。这可能是我和陈凯歌结婚后最得意的事情,狠狠地泄了一回私愤。
我的思想适合给丑女人情结的人办一本刊物,但是主流实在没戏。现在想想都脸红,知道自己错了,知道我这个丑小鸭大概下意识里终于想露一手。我认识了这个问题之后曾经企图改变自己的意识,我找了很多书,都是讲成功女性刊物的,其中有两个美国最成功的女主编的自传,一个叫海伦·格利·布朗,还有一个叫黛安娜·弗里兰。我当时的意图是研究一下她们身上我能学到什么,效仿点什么。研究的结果是她们真是我比较讨厌的那种女人。
海伦·格利·布朗是《大都会》的终身总编。她的杂志是全世界销售量最高的女性刊物。海伦·格利女士成长在美国的50年代,她在公司当秘书的时候发现当时的道德观只允许男人寻欢作乐,而好女孩却要循规蹈矩,等着她的白马王子的到来。
布朗小姐的白马王子是布朗先生,他们结婚之后,布朗就写了一本当时非常震撼的书《单身女孩和性》。这本书是60年代性解放运动的先驱者,书里公开提倡女孩要走出闺房,体验生活,特别是性生活,不仅要体验,还要享受和利用。
书出版之后,她被聘作《大都会》的主编。新版的该杂志于1966年问世,其封面女郎的姿态一直保留到今天:暴露的胸乳和挑战性的勾引目光。从此,《大都会》找到了一个永恒的女性话题:女人如何能够得到男人。
《大都会》里面实用性的东西很强,特别是女孩子刚刚走入社会的种种入门经。
如何找工作、如何换工作,如何不工作;如何找男人、如何守男人,如何抢男人,如何让别人羡慕我,如何不嫉妒别人,如何炒老板的鱿鱼,如何不被老板炒鱿鱼等等。这些如何如何都是海伦·格利·布朗自己的生活经验———如何找着一个好丈夫,如何在事业上登峰造极。
由于《大都会》在美国的名声,这类的女人已经被统一称为“都会女孩(cosmogirl)”。
海伦·格利·布朗把“都会女孩”的精神总结为3f,即fun 、fearless、female。
我的对这三个字的理解如下:
fun ———有意思,好玩。好玩的女人大概都应该有点像《还珠格格》里面小燕子的感觉,基本上是个二百五。
fearless——无畏的。中国有句话:无知者无畏。无畏本身是非常可怕的一种品质,说得好听点是“浑不论”。
female———女性。如果用《大都会》的封面来找女性的感觉,那种暴露的胸乳和半手淫的姿势,基本就是一个字:骚。
所以“都会女孩”要具备的条件不过为:二百五、“浑不论”、骚。这就是3f。
黛安娜·弗里兰与海伦·格利·布朗,彻底相反,是个最不现实的总编辑。她是个典型的贵族丑小鸭,但是她有好几吨的style (风格),把她的丑压没了,让她成为20世纪时尚的缔造者。
弗里兰于1932年开始任专栏作家,为女人的生活提各种各样的建议,其中有些完全介乎异想天开和胡说八道。比如她建议女人在家造一个旋转楼梯,装饰楼梯地毯的是最喜欢的莫扎特的乐谱。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好几代的家产作后盾,弗里兰的建议是无法实现的。可是她的专栏非常受欢迎,这证明女人除了爱看布朗式的“男人使用手册”外,还非常渴望看到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奢华美梦。弗里兰的才华在于她知道如何为女人制造梦境。
mpanel(1);60年代中,弗里兰成为vogue 杂志的总编辑。她在vogue 的时期是她的登峰造极年代,她利用vogue 的影响力,造就了一批时装摄影师、模特和服装设计师。
我也不是非常喜欢弗里兰,因为我不是一个势利小人。我不喜欢任何摆架子、装大瓣蒜的行为,也不认为一个人的外表能够代替她的内心,或者比她的性格更重要。
然而,这是全世界最权威的两个女性刊物主编,显然,我做主流女性刊物的主编纯属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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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小*说**t*xt**天*堂
小雪小雪———
ilook 现任主编满面春风地飘进来,“晃,这是送你的”,她把一个黑色的、有gucci 字样的大纸袋放在我的办公桌上。“我在巴黎买的,好歹你也是一本时尚刊物的出版人,咱注意点形象,行不?”
我九岁以后没人这么说过我,要是别人包括我父母,我早就反击了。可是看着雪姑娘笑眯眯的脸和桌子上昂贵的“物资鼓励”,我只好乖乖地说:“是是是,我注意点,注意点。”她永远是这样,扇你大嘴巴的同时还给你一块蛋糕吃,叫你一点脾气都没有,怪不得点点见到她第一眼就说:“这姑娘真是冰雪聪明。”
我必须承认,ilook 非小雪莫属。她有海伦·格利·布朗的实干精神,但是又没有那种《大都会》赤裸裸的实用主义,比“都会女孩”要高雅得多;她有黛安娜·弗里兰对时装的敏感,但是没有弗里兰的贵族架子。再说,她人长得比布朗和弗里兰都好看,如果辞海里有“主流女性刊物主编”的字样,她的照片就应该放在旁边做图解。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着的。
ilook 于2001年8 月开始改版,编辑部一下子走了四个文字编辑,一个服装编辑,三个美编。我不当内容策划,当出版人,管经营。小雪于5 月上任当主编,宣布改版计划后,她的反对派给了她一个空城计,全走了。我当时也不知所措,一面留人,一面逼着小雪给所有人赔礼道歉,大概整一个月,编辑部天天有哭声。最后人一个没留住,但是刊物每期还是按时出了,而且2001年12月完成了全面改版,从以前的“头脑类”彻底改变为“时尚消费信息类”刊物。小雪的新定位是“让我们和明星一样灿烂”,以明星生活方式为主线,介绍实用和及时的服饰、美容、生活消费信息。改版非常成功,发行和广告都翻了几番。连我都必须承认,比我那个“有头脑女人”要好看得多,有时候我也偷偷按照这里面的介绍去买东西。
“晃,我请你吃饭。”小雪冷静地说,这是2001年8 月的事情,正是ilook 动荡的时候。
我心想:糟了,她可能要辞职。
下班后到某间餐厅,她还订了位子,我心里凉了一半,她肯定是要辞职。
我们刚坐下,小雪说:“晃,我想辞职。”
我的职业经验让我相对镇静,我劝了许多,许多,对我自己的坏脾气又来回抱歉,她终于留下来了。但是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的话,是她要给自己争口气。
这顿饭我们谈话的细节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句话我总也忘不了。小雪说:
“我到了ilook 以后,多了一个老板,少了一个朋友。”
每想起这句话我心里就难受,我也委屈。我为了这份工得罪了不少朋友,可笑的是公司也是朋友凑的钱,所以我一边得罪朋友,一边告诉自己我其实是在对朋友负责。大概这是一个借口吧,我想我和小雪有很像的地方,有时候真是为了赌一口气。只是偶尔夜深人静的时候也想:这个代价是不是太高了?我值得这么付出吗?
我到底要什么?是为了钱?是为了名?为了赌气?跟谁赌气?什么伟大事业值得我这么累?等我老了,一个朋友没有,又没有孩子,那还不惨透了?我不就白活了吗?
认识小雪是1997年的时候,她是ilook 的创办人黄静洁介绍的,那时候她还在嘉禾当制片,经常给ilook 写文章。
我头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北京的四合轩餐厅吃西餐。她年纪不大,看上去最多二十四五岁,但是她的气质和谈吐非常老成。她的打扮非常雅致,皮肤好得像是画出来的,而又没有任何化妆品的痕迹,虽然身上没有一件名牌,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她的衣服比名牌还贵。小雪吃西餐的举止非常正确,坐姿端正,胳膊肘永远不上桌面,虽然吃得极少,但是几道菜的刀叉运用如流,好像是个贵族小姐。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和我妈给老布什的第一印象一样:“中国居然还有这样的女子。”
mpanel(1);小雪是个大方孩子,说话从来没有掩饰和虚假,很随便地告诉我,她除了香港哪儿也没去过。她出身在一个普通人家,也不是什么名牌大学毕业的,英文学过,但是一句也说不出来,而至于那天晚上的西餐吗,她认为非常难吃,晚上回家肯定还要补一碗方便面充饥。
那顿晚饭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小雪的礼貌是非常招大人喜欢的,每次去我妈妈家她都会带点礼物,然后张口闭口“章妈妈长,章妈妈短”,弄得我妈也很开心。
有时候,人聚在一起疯玩是为了忘记或发泄,而能够帮助你忘记和发泄的人就成了朋友。我们几个凑在一起疯玩各有各的原因,回头想一想,1998年初,我们每个人当时的生活中都有非常不稳定的因素,有人是事业,有人是情感。我们都在找一个机会轻松一下,调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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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小说〃t(xT//天;堂/
小雪眼中的洪晃(一)
小时候写作文,比如《我的妈妈》、《我的爸爸》或者《我的启蒙老师》什么的,语文老师总是教导说,要通过一件事来写一个人,不要空洞地写这个人好或者坏。
现在,我就是要做这样一篇写人的作文,这个人是洪晃。我觉得大部分人的生活状态是一个立体的三角或者正方形再或者顶多是棱形,你可以数得清他有多少个面,可是洪晃是一个球,她的性格和她干的事都是无尽头地在不停地向外发散,我们共同的一个朋友在若干年前就形象地说晃是“网状思维”。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像小学老师教导的那样,通过一件事来说一个人,那说不清楚,我只好在记忆中搜寻出若干关于洪晃的事。丁字皮鞋我第一次见洪晃的时候她穿的什么衣服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我清晰地记得她那天穿了一双丁字皮鞋。我有个偏见,对穿丁字皮鞋的女人特别有好感———我觉得穿丁字皮鞋的女人骨子里一定还存着天真。
介绍我们认识的是《ilook 世界都市》的第一任主编黄静洁,为了什么见面现在是想不起来了。那天是在哪个餐厅,都有些什么人,都说了些什么,在记忆中也都慢慢地淡化了,丁字皮鞋几乎成为我对和洪晃初相识的惟一印象。
大概我们两个人都没有想到,几年以后我们居然会在这本《ilook 世界都市》
共事,她是杂志的出版人,我是杂志的主编。而当年促使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