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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提_慕容雪村-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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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气节最通俗的解释就是“要脸不要命”,文绉绉的说就是“用生命捍卫尊严”,古时有个廉者宁死不吃嗟来之食,近代有位朱自清先生饿死不吃救济粮,这都是有气节的表现。维护尊严是个好事,但过分强调这尊严,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我认为就有点离谱,“节”不知道值多少钱,但生命却是万金不换。我还有一点想不通的是:人家说一句“喂,来吃”,怎么就能让廉先生失了节?美国的救济粮和朱先生的尊严又有什么关系?如果说生存权是全部的人权,那么廉先生和朱先生显然是在藐视它,这样的人,不给他人权我看也是活该。



 



  中国古代官员有一个基本信条:文死谏,武死战,这也是气节,叫作“以生命捍卫国家利益”。宝二爷不喜欢这两死,说那是“须眉浊物”们讪上卖直、沽名钓誉的投机行为,真不愧是宝二爷。当官本来是件好事,但有了这个信条,那些官就怎么看都是一脸死相。“武死战”好理解,作为一名战士,本来就应该奋勇作战,但是否一定要付出死亡的代价,我认为值得商榷。有个朋友的父亲抗美援朝时当过飞行员,他说美国兵最怕死,一见人开着飞机要撞他,他就急忙跳伞,说的时候一脸鄙视。按我的想法,跳伞情有可原,开着飞机撞人倒是有点说不过去,你自己不怕死不要紧,那飞机可是国家的,好几百万一架呢。



 



  汉朝有个洛阳令叫董宣,这个官相当于今天的北京市长。湖阳公主家奴杀人,被他抓住,当着公主的面砍了头,结果被告了一状,汉武帝还算明白事理,没打没杀,只让他向公主赔个不是,董某人甚有气节,说什么都不肯道歉,两手撑地,谁按都不低头,搞得汉武帝也没办法,最后说你这个硬脖子,给我滚吧。(“强项令去!”)从那以后敢于死谏的官员就都被称为硬脖子。



 



  脖子硬,风险就大,从古至今,因为批龙鳞被金瓜砸破脑袋的,不知道有多少,圣堂之上血际斑斑。如果是为坚持真理,这脑袋砸的还算有价值,比干摘心,王累伏剑,屈原投江,布鲁诺上火刑台,都能名传千古。奇怪的是很多人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事,动不动就要死谏,清朝的吴可读在同治墓前自杀,为的不过同治选谁当继承人的问题,在我们的时代,这就象是员工因为新来了个总经理而上吊;明朝嘉靖皇帝爱喝露水,海瑞为了劝他改掉这毛病,连棺材都准备好了;最不可思议的是唐朝的韦处厚,连皇帝举行个宴会他都要死谏,幸亏没有真死,要是死了,你说他这脑袋算个什么玩艺。



 



  亚当斯密说人是经济的动物,意思是人类在行为之前,总要盘算成本和收益,想来这些硬脖子们心里也计算过:死谏死谏,只要不遇上楚怀王,也不一定就死,这事风险虽大,收益可也不小,上书北阙,拂袖南山,定能天下扬名。如果没有这种计算,我想只有白痴才肯主动去挨金瓜,想死办法多了,上吊投井吃耗子药,没必要非跟自己的脑袋过不去。



 



  这么说来,气节这东西就很值得怀疑,看起来有点象风险投资。鸦片战争后有一个著名的“气节年代”,满朝清流都在捍卫民族尊严,认为不能跟洋鬼子交易,天朝泱泱,岂容丑类,唯一一个能作事的李鸿章还被说成是汉奸。一百多年过去了,李二先生的汉奸帽一直未摘,我们却想方设法要勾引鬼子们来天朝投资,而那最初的气节,已然草凋花谢,渺渺无踪。



 



  对气节最极端的解释就是“舍生取义”,它有个著名的代表人物:岳飞。众所周知,他死前曾经有跑路的机会,但他放弃了,最后和儿子女婿一起被扒了皮,对这点我一直不能理解。电影《色戒》里有一段话,是批评释迦牟尼的,说你抛妻弃子去修行,说是为了全人类的幸福,但你连自己妻儿的幸福都不顾,我怎么相信你?这个问题我们也可以拿来问岳飞:你说你要拯救敌占区的人民,但为什么连自己儿子和女婿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同例还可以参照电影《爱国者》,那里面的梅尔吉布逊很爱国,但显然更爱自己的儿子,儿子第一,自己第二,国家第三,这看起来很自私,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更尊敬这洋鬼子的自私,以及他的没气节。



 



  人权高于主权,这应该是普遍共识。也就是说社会公共道德必须尊重每个成员的个人权利,边沁1768年在牛津大学演讲,说道德应该为它的每个遵循者带来好处或幸福,否则就不必遵守,除了对自我利益的理性计算外,其余一切都是“夸张做作的废话”。这话听起来很耳熟,就是我们一直批判的“利己主义”,也是没气节的一种表现——不捍卫国家利益,只想你自己的小日子,那算什么气节?但我觉得过自己的小日子没什么不好的,如果建立国家就是想让我过不好日子,那国家不要也罢。



 



  关于“舍生取义”,我是这么看的:生命无比重要,如果要取的“义”不是足够大,我绝不会拿生命开玩笑。嗟来之食要吃,救济粮也要吃,仅仅是因为别人的一点不尊敬就不活了,我看那不是气节,而是脑袋进水了。



 



  廉者、朱自清和岳飞的死,应该算是自杀,根据王艮的论证,这么死层次最低,他这样评价商代的三位名臣:微子之去,知几保身,上也;箕子之为奴,庶几免于死,故次之;比干执死谏以自决,故又次之。这王艮是中国历史上不多的几个明白人之一,他这番话的焦点就是生命权。



 



  美国《独立宣言》讲天赋人权,第一个就是生命权,这大概是美国大兵怕死的主要原因。霍布斯的《利维坦》中列举了十九条自然律,第一个也是生命权,说它是最高等级的权利,任何理由都不能侵犯,所以很多国家相继废除了死刑。这么一对比,我就觉得有些报纸上的宣传很不对劲,一有烈女跳楼,大家就纷纷喝采,大赞“死得好”,似乎没想到这关乎人类最至高无上的权利。还有一些口号随处可见:学习某某好榜样,时刻准备着为某某东西献身。仔细想想,这几乎就是在提倡自杀———和平年代,你老想着献身算什么意思?所以哈耶克说:“思想被国有化后,道德中的大部分因素——尊重人的生命,尊重弱者和普遍地尊重个人等,都将消失。”我觉得有一种东西肯定会留下来,那就是:气节。



 



  硬脖子们在脑袋被砸之前有两种选择:要么鸣而死,要么默而生。如果我是那个当官的,我会这么干:大事肯定要说一说,至于皇上喜欢哪个姑娘,他什么时候要去打狍子,我就随他的便。另外说话也要讲究个方式,有一些人脑袋被砸不是别的,只是因为说话太冲,关龙逄诅咒商纣王,结果被炮烙;叶向高讽刺明神宗,说“你这么多年不肯见朝臣,真是高招”,明神宗抽着鸦片懒得理他,算是叶向高命大。这些话都有更好听的说法,“你操了我40天的娘,现在我操你20天的娘”改成“我提几点意见”可能更有效,而且前半句完全可以省略。当然,皇权时代很多事情身不由己,但天下都是皇上一个人的,我说了你不听,那就去休,骂人干什么?何况现在皇上也被打倒了。



 



  晋代的殷洪乔算是另一个有气节的人,他去南昌当市长,邻居朋友们托他带一些书信,走到南京了,殷先生的气节突然发作,把信全丢到扬子江里,说“沉者自沉,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为人作致书邮!”这人可以跟我朋友周玉军的译著《邮差弗雷德》对比一下,也算东西文化的差异。我是这么理解的:如果不想送这封信,你当初可以不收;既然收了,你就要负这个责任,有气节不是坏事,但有了气节就不负责任,那就是完完全全的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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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由的定义



 “自由”这个词的本义应该是自我服从,即不屈从于外界的力量(“由”字本来就有“服从”的意思,《论语·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里所讲的外界力量包括自然、鬼神、道德、神权和法权,彻底的自由就是不尊命、不尊神、不遵礼、不遵法,只按照自己的意愿、需求和主观判断行事,这种行为被定义为“完全自由主义”。



 



  英文中的“自由”是两个词:freedom和liberty,前者偏重自我释放、压力和桎梏的解脱、轻松和舒适,后者多指政治上合法的需求(权利),它是一种社会排序的方式。马丁·路德·金的名言“letfreedomring(让自由回响)”,其实本义更多指的是liberty而不是freedom。如果尼尔·阿姆斯特朗占领了月球,那么在第二个人来到之前,他可以享有完全的或彻底的自由,他想吃就吃想睡就睡,要打谁就打谁(当然也没有人可供他打)。中国人心目中的“自由”大多都是这一类,阿q说过“要什么就有什么,喜欢谁就是谁”,这是“中国自由”的最好注脚。



 



  人类社会不可能实现“完全自由”,就连封建帝王也不可能。过分贪暴,必然会有饥民起来“斫他的大好头颅”,这是隋炀帝杨广死前说的话。每个人都想争取更多的甚至是完全的自由,必然会发生冲突——我想打谁就打谁,你也是想打谁就打谁,最终我们肯定要互相打。战争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只好坐下来谈判,谈判的结果就是你不打我,我也不打你;或者是你给我一百美元我才不打你等等。这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基本序列:权利和义务。



 



  “自由”和“自由主义”追求的最终结果就是平衡:每个人都可以在平衡状态下享有最大的自由。所以“自由”是一种调整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的工具。就像冬天的两只豪猪,靠得太近会扎伤,离得太远会冻死,几番往复,它们就会找到最合适的距离:既不会互相扎刺,又能得到对方最大的温暖。这种距离就是自由。



 



  深圳华为公司的老板任正非对“自由”有这样的阐述:什么是自由?火车沿着轨道从北京开到广州,而不翻车,这就是自由。任说的这两道铁轨就是自由的界限——他人的自由,就像你不能穿过墙壁到邻居家里去睡觉。萨特有句话叫“他人即地狱”,渊源就是我们无法在别人那里实现自己“完全自由”的梦想。



 



  在两堵墙壁之间,你可以选择做任何事情。你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穿上礼服,也可以脱光了走来走去,甚至可以翻转身子去咬自己的脚趾头,没有人能管得着。这两堵墙壁就是法律,“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做任何合法的事”,如果法律规定我有言论的自由,我就可以上街去骂克林顿的老娘;如果法律没有规定这种自由,我就只好在嘴上贴黑色胶布。当然我们知道后者是恶法,但是“恶法亦法”,除此之外,道德对自由是没有帮助的,它只会剥夺我们的自由。法律没有规定一个人一生可以结几次婚,那么我就可以离了再结,结了再离,永无休止(前提是对方同意,而且与我不同性别,因为中国法律不支持同性婚姻),这是我的自由。但道德就可以以高尚的名义剥夺我的这种自由,它说我滥交,说我淫乱,说我不负责任——而事实上我一直都在交税。



 



  相信道德,会失去自由。这是慕容雪村的定义。



 



  社会学家们一直都在思考:为什么人会屈从于一些非法的力量而放弃自由(这里指的“非法”不是“不合法”,而是“不是法”)?比如说北朝鲜国民为了一个高尚的名义放弃选举权,赞成“父死子继”;再比如说有人为了一种称为“稳定”的东西(照我看来这东西不可靠),而甘愿丢掉话语权,以至于处处屏蔽。连“自由”本身都是颠倒的,这非常荒唐。



 



  值得注意的是3个概念:自由主义、个人自由主义和极端个人自由主义。中国大多数人对它们的理解都有问题,如前所述,“自由主义”追求的是社会序列的平衡,这是好的;“个人自由主义”像一种烹饪艺术,它教你在两堵墙壁之间玩出多种花样来,这也是好的;只有“极端个人自由主义”才主张把墙打掉,实现“完全自由”,这才是我们要反对的。但在我们的社会中,这三者毫无例外的受到指责,比如“资产阶级自由化”、“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等等,其实自由是没有阶级属性的,因为每一种社会都要追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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