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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仍然拥有一种不可剥夺的精神自由,即可以选择承受 苦难的方式。一个人不放弃他的这种“最后的内在自由”,以尊严的方式承受苦难,这种方 式本身就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内在成就”,因为它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个人品质,而且是整 个人性的高贵和尊严,证明了这种尊严比任何苦难更有力,是世间任何力量不能将它剥夺的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受难者如同伟大的创造者一样受到世世代代的 敬仰。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陀斯妥耶夫斯基说出了这句耐人寻味的话:“我只担心一件事 ,就是怕我配不上我所受的苦难。”
我无意颂扬苦难。如果允许选择,我宁要平安的生活,得以自由自在地创造和享受。但是, 我赞同弗兰克的见解,相信苦难的确是人生的必含内容,一旦遭遇,它也的确提供了一种机 会。人性的某些特质,惟有藉此机会才能得到考验和提高。一个人通过承受苦难而获得的精 神价值是一笔特殊的财富,由于它来之不易,就决不会轻易丧失。而且我相信,当他带着这 笔财富继续生活时,他的创造和体验都会有一种更加深刻的底蕴。
199610
名人和明星
名人和明星
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是一个盛产名人的时代。这当然要归功于传媒的发达,尤其是 电视的普及,使得随便哪个人的名字和面孔很容易让公众熟悉。风气所染,从前在寒窗下苦 读的书生们终于也按捺不住,纷纷破窗而出。人们仿佛已经羞于默默无闻,争相吸引传媒的 注意,以增大知名度为荣。古希腊晚期的一位喜剧家在缅怀早期的七智者时曾说:“从前世 界上只有七个智者,而如今要找七个自认不是智者的人也不容易了。”现在我们可以说:从 前几十年才出一个文化名人,而如今要在文化界找一个自认不是名人的人也不容易了。
一个人不拘通过什么方式或因为什么原因出了名,他便可以被称作名人,这好像也没有大错 。不过,我总觉得应该在名人和新闻人物之间做一区分。譬如说,挂着主编的头衔剽窃别人 的成果,以批评的名义诽谤有成就的作家,这类行径固然可以使自己成为新闻人物,但若因 此便以著名学者或著名批评家自居,到处赴宴会,出风头,就未免滑稽。当然,新闻人物并 非贬称,也有光彩的新闻人物,一个恰当的名称叫做明星。在我的概念中,名人是写出了名 著或者立下了别的卓越功绩因而在青史留名的人,判断的权力在历史,明星则是在公众面前 频频露面因而为公众所熟悉的人,判断的权力在公众,这是两者的界限。明晰了这个界限, 我们就不至于犯那种把明星写的书当作名著的可笑错误了。
不过,应当承认,做明星是一件很有诱惑力的事情。诚如杜甫所说:“千秋万岁名,寂寞身 后事。”做明星却能够现世兑现,活着时就名利双收,写出的书虽非名著(何必是名著!)但 一定畅销。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许多学者身份的人现在热中于在电视屏幕上亮相。学 者通过做电视明星而成为著名学者,与电视明星通过写书而成为畅销作家,乃是我们时代两 个相辅相成的有趣现象。人物走红与商品走俏遵循着同样的机制,都依靠重复来强化公众的 直观印象从而占领市场,在这方面电视无疑是一条捷径。每天晚上有几亿人守在电视机前, 电视的力量当然不可低估。据说这种通过电视推销自己的做法有了一个科学的名称,叫做“ 文化行为的社会有效性”。以有效为文化的目标,又以在公众面前的出现率为有效的手段和 标准,这诚然是对文化的新理解。但是,我看不出被如此理解的文化与广告有何区别。我也 想像不出,像托尔斯泰、卡夫卡这样的文化伟人,倘若成为电视明星——或者,考虑到他们 的时代尚无电视,成为流行报刊的明星——会是什么样子。
我们姑且承认,凡有相当知名度的人均可称作名人。那么,最后我要说一说我在这方面的趣 味。我的确感到,无论是见名人,尤其是名人意识强烈的名人,还是被人当作名人见,都是 最不舒服的事情。在这两种情形下,我的自由都受到了威胁。我最好的朋友都是有才无闻的 普通人。世上多徒有其名的名人,有没有名副其实的呢?没有,一个也没有。名声永远是走 样的,它总是不合身,非宽即窄,而且永远那么花哨,真正的好人永远比他的名声质朴。
19971
在黑暗中并肩行走
人们常常说,人与人之间,尤其相爱的人之间,应该互相了解和理解,最好做到彼 此透明,心心相印。史怀泽却在《我的青少年时代》(中译文见陈泽环译《敬畏生命》一书) 中说,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任何人也无权对别人提出这种要求。“不仅存在着肉体上 的羞耻,而且还存在着精神上的羞耻,我们应该尊重它。心灵也有其外衣,我们不应脱掉它 。”如同对于上帝的神秘一样,对于他人灵魂的神秘,我们同样不能像看一本属于自己的书 那样去阅读和认识,而只能给予爱和信任。每个人对于别人来说都是一个秘密,我们应该顺
应这个事实。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 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 。
读着这些精彩无比的议论,我无言而折服,它们使我瞥见了史怀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的 深度。凡是有着深刻而丰富的内心生活的人,必然会深知一切精神事物的神秘性并对之充满 敬畏之情,史怀泽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看来,一切生命现象都是世界某种神秘的精神本 质的显现,由此他提出了敬畏一切生命的主张。在一切生命现象中,尤以人的心灵生活最接 近世界的这种精神本质。因而,他认为对于敬畏世界之神秘本质的人来说,“敬畏他人的精 神本质”乃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以互相理解为人际关系为鹄的,其根源就在于不懂得人的心灵生活的神秘性。按照这一思路 ,人们一方面非常看重别人是否理解自己,甚至公开索取理解。至少在性爱中,索取理解似 乎成了一种最正当的行为,而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则成了最严厉的谴责,有时候还被用作破 裂前的最后通牒。另一方面,人们又非常踊跃地要求理解别人,甚至以此名义强迫别人袒露 内心的一切,一旦遭到拒绝,便斥以缺乏信任。在爱情中,在亲情中,在其他较亲密的交往 中,这种因强求理解和被理解而造成的有声或无声的战争,我们见得还少吗?可是,仔细想 想,我们对自己又真正理解了多少?一个人懂得了自己理解自己之困难,他就不会强求别人 完全理解自己,也不会奢望自己完全理解别人了。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 人地领悟到了别人的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诚挚的爱。我们在黑暗中并肩而行, 走在各自的朝圣路上,无法知道是否在走向同一个圣地,因为我们无法向别人甚至向自己说 清心中的圣地究竟是怎样的。然而,同样的朝圣热情使我们相信,也许存在着同一个圣地。 作为有灵魂的存在物,人的伟大和悲壮尽在于此了。
19973
侯 家 路
春节回上海,家人在闲谈中说起,那一带的地皮已被香港影视圈买下,要盖 演艺中心,房子都拆了。我听了心里咯噔了一下。从记事起,我就住在侯家路的一座老房子 里,直到小学毕业,那里藏着我的全部童年记忆。离上海后,每次回去探亲,我总要独自到 侯家路那条狭窄的卵石路上走走,如同探望一位久远的亲人一样也探望一下我的故宅。那么 ,从今以后,这个对于我很宝贵的仪式只好一笔勾销了。
侯家路是紧挨城隍庙的一条很老也很窄的路,那一带的路都很老也很窄,纵横交错,路面用 很大的卵石铺成。从前那里是上海的老城,置身在其中,你会觉得不像在大上海,仿佛是在 江南的某个小镇。房屋多为木结构,矮小而且拥挤。走进某一扇临街的小门,爬上黢黑的楼 梯,再穿过架在天井上方的一截小木桥,便到了我家。那是一间很小的正方形屋子,上海人 称做亭子间。现在回想起来,那间屋子可真是小呵,放一张大床和一张饭桌就没有空余之地 了,但当时我并不觉得。爸爸一定觉得了,所以他自己动手,在旁边拼接了一间更小的屋子 。逢年过节,他就用纸糊一只走马灯,挂在这间更小的屋子的窗口。窗口正对着天井上方的 小木桥,我站在小木桥上,看透着烛光的走马灯不停地旋转,心中惊奇不已。现在回想起来 ,那时候爸爸妈妈可真是年轻呵,正享受着人生的美好时光,但当时我并不觉得。他们一定 觉得了,所以爸爸要兴高采烈地做走马灯,妈妈的脸上总是漾着明朗的笑容。
也许人要到不再年轻的年龄,才会仿佛突然之间发现自己的父母也曾经年轻过。这一发现令 我倍感岁月的无奈。想想曾经多么年轻的他们已经老了或死了,便觉得摆在不再年轻的我面 前的路缩短了许多。妈妈不久前度过了八十寿辰,但她把寿宴推迟到了春节举办,好让我们 一家有个团聚的机会,我就是为此赶回上海来的。我还到苏州凭吊了爸爸的坟墓,自从他七 年前去世后,这是我第一次给他上坟。对于我来说,侯家路是一个更值得流连的地方,因为 那里珍藏着我的童年岁月,而在我的童年岁月中,我的父母永不会衰老和死亡。
我终于忍不住到侯家路去了。可是,不再有侯家路了。那一带已经变成一片废墟,一个巨大 的工地。遭到覆灭命运的不只是侯家路,还有许多别的路,它们已经永远从地球上消失了。 当然,从城市建设的眼光看,这些破旧房屋早就该拆除了,毫不足惜。不久后,这里将屹立 起气派十足的豪华建筑,令一切感伤的回忆寒酸得无地自容。所以,我赶快拿起笔来,为侯 家路也为自己保留一点私人的纪念。
19973
临终的苏格拉底
《儒林外史》中有一个著名的情节:严监生临死之时,伸着两个指头,总不肯断气 ,众人猜说纷纭而均不合其意。惟有他的老婆赵氏明白,他是为灯盏里点了两茎灯草放心不 下,恐费了油,忙走去挑掉一茎。严监生果然点一点头,把手垂下,登时就没了气。
奇怪的是,我由这个情节忽然联想到了苏格拉底临终前的一个情节。据柏拉图的《斐多篇》 记载,苏格拉底在狱中遵照判决饮了毒鸩,仰面躺下静等死亡,死前的一刹那突然揭开
脸上 的遮盖物,对守在他身边的最亲近的弟子说:“克里托,我还欠阿斯克勒庇俄斯一只公鸡, 千万别忘了。”这句话成了这位西方第一大哲的最后遗言。包括克里托在内,当时在场的有 十多人,只怕没有一个人猜得中这句话的含意,一如赵氏之善解严监生的那两个指头。
在生命的最后一天,苏格拉底过得几乎和平时没有什么不同。他仍然那样诲人不倦,与来探 望他的年轻人从容谈论哲学,只是由于自知大限在即,谈话的中心便围绕着死亡问题。《斐 多篇》通过当时在场的斐多之口,详细记录了他在这一天的谈话。谈话从清晨延续到黄昏, 他反复论证着哲学家之所以不但不怕死、而且乐于赴死的道理。这道理归结起来便是:哲学 所追求的目标是使灵魂摆脱肉体而获得自由,而死亡无非就是灵魂彻底摆脱了肉体,因而正 是哲学所要寻求的那种理想境界。一个人如果在有生之年就努力使自己淡然于肉体的快乐, 专注于灵魂的生活,他的灵魂就会适合于启程前往另一个世界,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活动 ,也是把哲学称做“预习死亡”的原因所在。
这一番论证有一个前提,就是相信灵魂不死。苏格拉底对此好像是深信不疑的。在一般人看 来,天鹅的绝唱表达了临终的悲哀,苏格拉底却给了它一个诗意的解释,说它是因为预见到 死后另一个世界的美好而唱出的幸福之歌。可是,诗意归诗意,他终于还是承认,所谓灵魂 不死只是一个“值得为之冒险的信念”。
凡活着的人的确都无法参透死后的神秘。依我之见,哲人之为哲人,倒也不在于相信灵魂不 死,而在于不管灵魂是否不死,都依然把灵魂生活当作人生中惟一永恒的价值看待,据此来 确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从而对过眼云烟的尘世生活持一种超脱的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