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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既然有令人唏嘘的《更衣记》,她对缎子的考究自然不差于对文字的考究。小资男人既然对女人的品味上升到缎子,他必定自恋到疯狂,以至性感到水红而非滥黄。
周末被邀参加一个英文鸡尾酒会,要求男士必须西装革履,女士穿旗袍或晚礼服。结果真去了许多穿缎子并且正襟危坐的单身女人。她们端庄典雅,又眼波流澜;她们口若桃花,又不敢搭讪——其实在这么一个鸡尾酒会不外乎物色一个冠冕堂皇的老外。而没有缎子的我,穿着黑色斗篷,像只乌鸦,努力对老外挤眉弄眼,却得不到青睐,准备好几句酸不溜秋的社交英语也没用上。
进进出出的西装革履的男人,香水的味道从皮革到檀香木不等,他们的古典或者绅士令他们对发情到发汗的另一部分男人侧目,同时对不穿锻子的女人表现出有格调的厌恶——我不喜欢那样的话题,她们的性暗示,挑逗……就好像裹紧的黑丝袜。
十年前我因为工作缘故,经常跑夜场和派对,也认识些城中名流。有人给我发短信问:中国的中产阶级怎么界定?我囫囵地回了一句:有一百万以上资产的人吧!他笑,觉得百万富翁们好酸;我不好意思地补充了一句:严格地说,我们的报纸是做给努力成为中产阶级的人看的。
现在一百万升级到一千万了。但格调没有改变多少:他们坐在会所靠窗位置喝咖啡,身后是一丛室内植物,胳膊压着正黄色的纯棉桌布,翻动一本介绍华尔街的财经杂志。或者他们躺在面朝海滩的假日酒店的昏暗房间,用一种不想出门的慵懒拍下一对脚丫……模仿性很强的物质生活,在那位小资男人的文字里不止一次地出现过,所以听到越来越多人抱怨生活变了味,就不禁联想:他们没有看到穿缎子的女人,失望了。
说起来,我也曾穿了一件不知什么质地以为是缎面后来证实不是的晚礼服出现在他面前,仅想赢得他次于billie holiday的赞美,他却什么也没说。后来在他文章里读到对一个女人的同情:她换上一件刚买的新衣试给我看,然后红着脸问:“是不是很性感?”已经记不清那件衣裳的款式和颜色是怎样的了,唯一可以肯定是它不是缎子做的。
也是很有格调的厌恶,让我脸红。可是我明明知道他过着节俭的生活并对昔日女友洗得发白的粉红色运动服充满绝望的幻想。有时,我真的想什么也不穿,然后走进那些有着装要求的鸡尾酒会,在别人类似对皇帝新衣的赞美中获得高潮。
不爱高跟鞋
不知什么时候,女媒青也有了风格定义:很少穿职业装,不崇尚名牌,没有固定男友,成天跟一大群同行女性混在一起,最常去的地方是ktv而非夜店……于是周末有幸和女媒青聚会,我便逐一对照,而担心饕餮完一顿冷锅鱼要硬着头皮去k歌时,女媒青提议:我们去按脚!
一行五人到了城中有名的健身足疗店,在豪华包房里更衣完毕,背靠着舒适的沙发椅,看技师们端来木桶,我们把脚伸进温热的药液浸泡,然后开始时达九十分钟的按摩。我飘飘然地享受:是嘛,这才像女媒青的腐败生活。她们不会金枝玉叶般等待虚荣的爱情,总是不顾世俗地爱谁谁,不管是头发烫成锡纸玩艺术的穷小子,还是终日冥想饱读哲学的呆男人,都可以在她们的爱情名录上闪闪发光,失恋了便一笑而过,而绝不像执著高跟鞋的贝嫂,把大脚趾弄到外翻,也坚持说:“离开高跟鞋我没法生活,穿着平底鞋我不会走路”。
技师是尚存青涩的小伙,他给我的35码小脚涂上润肤爽和精油,轻重有别地去着死皮,按着穴位,偶尔问痛还是麻,让我想起脚的往事。记得十四岁那年,母亲给我订做一套颇为端庄的玫瑰色洋装套裙,还特地配了双白色高跟鞋。相比贝嫂的十五厘米高跟鞋,我的第一双高跟鞋不过是其1/3功力,可尖尖的鞋头,每次把我脚趾挤得生疼,疼到冒汗。我没问过母亲为什么突发奇想让我做一个淑女,还是因为那时的我向往三毛小说的丝袜。适得其反,我成了时尚格言里“不爱高跟鞋就没有未来”的女子。
有时我也思考高跟鞋对于女人的意义。老祖宗曾觉得女人大脚难看,于是裹成糜烂后畸形的三寸金莲,后来女人的脚总算解放出来了,可以大步流星风风火火,这时又不知妨碍了谁,给泊来了摇摇欲坠的高跟鞋。据说发明高跟鞋的是十五世纪前的威尼斯商人,他的初衷是让妻子穿上难走路的特制高跟鞋以防乱跑出去招蜂引蝶。而结果是,让女人挺胸收腹摇曳生姿的高跟鞋成了招蜂引蝶的武器,sm女王把男人踩在脚底的也是尖锐无比的高跟鞋。
前不久拜物教者发表了高跟鞋高潮论,设计师克里斯提·鲁布托认为,高跟鞋不仅影响了女人身姿,更强烈地影响了女人们的性欲。他援引了法国一位学者的说法:“她说高跟鞋的性感隐藏于脚的弓形,这正是女人们性高潮时脚的形状。”“所以说,把脚踩进高跟鞋,相当于把你自己放进了性高潮的前奏。”
这下好了,时髦女郎为了体验高潮,不断挑战高跟鞋的难度,把价格不菲的痛苦底线推到顶峰是25。5cm的前卫“犰狳”高跟鞋,大有把女人送上危险的高空作业之势,难道未来的时尚街头,女人只能踩着高跷聊天了?
我无意反对高跟鞋,正如穿平底鞋不会走路的贝嫂也没兴趣和我赛跑。我只是想啊,女媒青的风格定义最后一条,能不能给改成“热爱泡脚”。因为高高在上的美丽人生,有我无法企及的高潮,我更愿意甩掉鞋子,舒舒服服地取悦我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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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婚姻的进与出(1)
剩男对比版
我认识超过五年的朋友,最大的共同特征是结不了婚。一开始你会以为,进入一个单身男女交友圈,速成几对没问题,看起来条件都不错,男有才女有貌,情商智商均在普通之上。但这么些年下来,才发现是进了传染病房,男男女女交叉感染,结核成疑难杂症。原本来电的也不来电了,偶有隔离治疗的,出去谈了场恋爱,没人看好,一嘘二嘲三破坏,又回到病友们的怀抱。
那天有人问我:“你看《男人帮》吗?”我摇头。他说:“你应该看看,孙红雷演得很好。”为什么我该看,原来这部剧的精髓是讲剩女如何搞定剩男。哈,他真不知道世间险恶,爱情杀生不杀熟。《男人帮》的男主角原型,我们一个都不陌生。按流行分法,是普通剩男vs文艺剩男vs二逼剩男。
你说剧中的那个电脑老师吧,是常见的理性—感性别扭受。我认识个程序员出身的帅哥朋友,他对一见钟情的执著如同一头白痴,行为却异于常人。他经常去工体泡吧,只为邂逅85后纯情女,可在那种钓凯子的地方,他口拙人笨,姑娘的手都拉不上。有次他说他真的心动了,因为遇见音乐学院的高材生,出污泥而不染,气质举止胜过所有日常女子,他害羞地递上名片一张,之后茶饭不思多天也无音讯。我们说,你剩着也是剩着,眼看也过三十五了,找个执子之手的成熟女人吧。他不,他只喜欢得不到的爱情,并像测试游戏程序一样找女人的bug,一遇主动就蔫。
再说那个白天休息,晚上熬夜写剧本的顾小白吧,凌晨三点上线,定能碰到一大堆。他们正是思想活络,玩心大发的时候,“我要表演自杀了,观众都到齐了吗?”搬着椅子排排座,咦,他说前女友缺席,自杀要改时间了。我说,嘿,man,你跟我电话直播吧。他说,手机欠费了。旁边的妞说,我给你充了一百元话费,你继续!他哭诉被动欠了多少人情债,自杀不下去了。你瞧,我们可能找一个不靠谱的编剧男朋友吗?你能想到的桥段,他都想到了,你想不到的,他也写给你看了。
有才的没钱,有情的缺趣,可钻石王老五也不是人见人爱。这种庞大得可以又二得明显的剩男,只像柱子立在那儿,写着:我有钱,我大男子主义。我女友就碰上一个:“他出手阔绰,一下订了我店里几十万货品,我被他霸道的样子吸引,但没几天就受不了。从生意到感情,他都要表现出优越感,打电话来第一句就说:想我了吧。而我不会装小白兔,更不会在床上高呼万岁,崇拜不起啊。”
剩男剩女交手久了,熟此熟彼,版本清晰到爱不起。所以别指望大龄男女圈能内部消化了,床友都混不上,只能混成饭友和牌友。闲时来个乌托邦构想:赚够钱就盖个养老院吧,你遛鸟来我浇花,谁打牌输了谁做饭。
我有恐婚症
他住在郊区的复式楼房里,两边的窗户外边各有一个巨大屋顶,能看到邻居们的猫猫在那里晒太阳。大部分时间他在家工作,有时开车进城上课或者会见朋友,说起领养小猫咪的事,他表示没有同住的女朋友,即便在将来有可能搬进来一个,候选人也是喜欢小动物并且细心的女孩儿。接着他又强调了一句:“我目前二十五岁,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没有结婚生孩子的可能性,实际上,我有中度婚姻恐惧症。”
这是个坦率得有些决绝的说明,我是说,男人或多或少都害怕结婚,但他们还会假装有未来地恋爱,而不至于早早摆明态度,除非内心里深恶痛绝。这让我想到狂销170万册,风靡欧陆的德国男性小说《一走了之》,三十七岁工作稳定女友稳定,连度假地点都稳定的主人公在结婚前夕决定逃跑。
小说里如此描述:某种恐怖的病毒正在四周蔓延,促使所有三十岁左右的男男女女,互相在手上套戒指,然后迁往郊区定居,唯一目的就是让身材肥胖却幸福洋溢的妈咪,瓜迭连绵地不断生小孩。我自问,世界卫生组织为何迟迟不对这种病毒采取对抗措施?至少还有我已经免疫。因为我既不想要婚戒和小孩,也不想要铺着砾石车道、“距离市区‘只需’十五分钟”的房子。
男人说出“我不想要”四个字,是不是需要点勇气。好像戴着防毒面具,对用心良苦的女人世界宣布:“不要逼我投降,我不会合作,不会让你们得逞。”而他们并非讨厌女人这种生物,相反,我所认识的自称有恐婚症的男人,热衷和少女恋爱,他的好友里排满了各种既萌又嗲的自拍女孩,年龄均在二十五岁以下。他会开着车带女孩去高档餐厅吃饭,去阳光沙滩度假,也会送上精心挑选的礼物。但女孩一旦流露出结婚的想法,他便避而远之。他永远做不好结婚的准备,更害怕和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交往,因为她们比二十出头的女生更渴望结婚。“我不想一开始就被绑架,那些逼着你去看房子,盘算着生几个孩子的女人很不可爱。”
事实上,恐婚症不是单身人士的专利,他们内心的顽疾即使在婚后也难以克服。推着婴儿车在小区里散步,周末到丈母娘家吃饭,每天准点回家和外出汇报行踪,是他们难以适应的生活。就算没逃过结婚的一劫,也会想法设法逃避居家过日。比如一个沉浸于自由的男人,在孩子出生后,搬出了房子,他四处游荡,只在定期支付抚养费时履行父亲义务,他说:我一直以来习惯了独自生活,婚姻不是我的需要,只是她和孩子的需要,倒不是非离婚不可,不强迫我面对就可以了。
如此说来,一个男人在认识你的时候便坦言“我有恐婚症”算是自觉了。你也不要对他说:“亲爱的,你只是小感冒,吃吃药就好了。”当我在楼下碰见一对年轻夫妇,女人对丈夫说:“你看着孩子,我回家做饭。”丈夫面有难色地向骑着脚踏车的孩子走去,真是一副经久不愈的恐婚症表情。
恐婚症女患者
我干了件无聊的事。为了看看要是我干成了别人认为我这辈子不可能干成的事——结婚,会是什么光景。我借了张手持结婚证的图,带着害羞表情发布在微博上。这个做法也是借鉴那些新婚人士发布喜讯的“含蓄”做法。然后,我得到了几百条祝福,除了少数怀疑,大部分人,包括某些好友都信了。
没有一个人问我什么时候办婚礼,也没人打算给我送红包。突然有点失落,千回百转恐惧过渴望过抗拒过的人生大事,不过尔尔。“非常佩服那个娶你的人啊!”他们说。我试图满足这种幻觉,走到商场的珠宝专柜,挑一枚“钻戒”给自己。结果发现最便宜的那颗打折后只要三十六元,款式不错,戴在手指上还亮闪闪的。
这可太滑稽了。要是哪个小伙子手捧玫瑰,在大街上或者小岛上单膝下跪,献上这么一枚三十六元的钻戒,我